3.7城镇公共生活用水定额
城镇公共生活用水的影响因素众多,本次定额修订主要考虑其合理性和可操作性,便于在实际工作中得到运用,因此,对人为的主观因素(如用水管理水平)和用水单位的经营状况等影响暂不考虑。
(1)机关事业单位用水定额
机关事业单位用水量主要受建筑面积、人均建筑面积、附属设施(食堂、浴室、绿化、空调补水等)等因素影响。此次抽样调查了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办公写字楼34栋,统计分析时将商住两用楼和包括实验用水等超常规用水的办公楼进行了剔除。办公写字楼的用水主要是冲厕、空调、清扫洗涤、饮用、洗车、绿化、取暖等用水。
我国《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9)中规定,办公楼的给水定额为30L/人·班~50L/人·班。根据甘肃省的调查资料统计分析结果,无食堂、绿化、洗车等用水的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现状用水为59L/人·d;有食堂、绿化、洗车等用水的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现状用水为82L/人·d,与2004年用水定额制定时的现状用水无明显变化。
依据国家标准,结合甘肃省办公用水现状,从节约用水的角度出发,确定甘肃省办公写字楼用水定额值仍与2004年用水定额值相同,即无食堂、绿化、洗车等用水的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水定额为45L/人·d;有食堂、绿化、洗车等用水的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水定额为65L/人·d。
(2)宾馆、饭店、招待所用水定额
宾馆、饭店等住宿业用水量主要受硬件设施(星级)、建筑年代、床位密度、入住率、附属设施(餐厅、桑拿、洗浴、会议、洗衣房、娱乐、取暖、购物、健身等)等因素的影响。此次抽样调查各类宾馆及招待所18家。数据分析显示,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以及各类宾馆、饭店多种经营模式的快速发展,使得住宿业用水均有所提高。
我国《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9)的给水定额中规定,宾馆旅客250L/人·床~400L/人·床,员工80L/人·d~100L/人·d。上述给水定额单指客房用水,不包括餐饮、娱乐等其它用水。
通过对调查数据进行分析计算,按高、中、一般和低档四种情况来确定住宿业综合用水定额。其中高档为四星级宾馆,中档为二星、三星级宾馆,一般包括一星级和设施条件较好的宾馆、招待所,低档为一些小型招待所、旅社。结合国家标准、国内其它省市定额,对甘肃省住宿业定额修订如表3-2所示:
表3-2 宾馆(招待所、旅店)综合用水定额表 单位:L/床·d
(3)学校用水定额
学校的规模等级、住校学生人数、附属设施配备(食堂、浴室、游泳池、实验室、绿化面积等)等是影响学校用水量的主要因素,在资料统计分析时剔除了基建项目、校办工厂、对外出租的房屋及职工宿舍等的用水量。由于住校学生人数统计的不确定性,此次定额指标采用注册学生人数日均用水量指标来制定学校的用水定额。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9)中规定,高校生活用水给水定额为100L/人·d~200L/人·d(有住宿),40L/人·d~50L/人·d(无住宿);中小学为20L/人·d~40L/人·d(无住宿)。
通过对甘肃省各类院校现状用水进行典型性调查采集到的24组数据进行分析计算,得到各类院校现状用水数据基本与2004年用水定额现状用水数据相同。考虑到机关、院校一类用水单位用水方式和内容较简单,用水的日变化和年变化周期性明显,但年度间水量变化相对较稳定。因此,此次不再对各类院校用水定额进行重新修订,仍保持2004年定额值。即大专院校学生(有住宿)日用新水量90L/人·d,学校人均日用新水量110L/人·d;中等专业学校学生(有住宿)日用新水量80L/人·d,学校人均日用新水量90L/人·d;普通中学学生(无住宿)日用新水量30L/人·d,学校人均日用新水量35L/人·d;小学学生(无住宿)日用新水量25L/人·d,学校人均日用新水量30L/人·d。
(4)医院用水定额
此次典型调查各类医院共计12家。经分析,医院的用水主要与规模等级(卫浴设施完善程度,病床使用率等)、就诊人次、职工人数、占地面积等有关,由于医疗行政管理部门已按一套严格的标准对各医院进行了评级,本次修订按已定等级,分别制定用水定额。考核指标有病床日均用水量(L/床·d)、门诊用水量(L/人·d),鉴于多数医院无法将门诊用水与住院用水区别计量,所以只制定医院的综合用水定额。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9)中提出,医院综合给水定额为800L/床·d~1000L/床·d。参考部分省市医院综合用水定额并结合甘肃省调查实际,将甘肃省医院综合用水定额修订为三级医院900L/床·d,二级医院700L/床·d,一级医院500L/床·d,其它卫生机构200L/床·d。
(5)餐饮业用水定额
2004年甘肃省行业用水定额未制定餐饮业的用水定额。餐饮业用水作为城镇公共用水的重要项目,此次修订时对这一行业进行了补充调查。餐饮业用水主要受其面积规模、供餐种类、餐位数等因素影响。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9)中提出,中餐酒楼用水40L/人·餐~60L/人·餐;快餐店、职工及学生食堂用水20L/人·餐~25L/人·餐;酒吧、咖啡馆、茶座、卡拉ok用水5L/人·餐~15L/人·餐。
统计时根据营业面积将餐饮业分为大型、中小型、快餐三类。通过对24组餐饮业现状用水数据的分析显示,大型餐饮行业现状人均每餐的用水量为39L;中小型餐饮行业现状人均每餐的用水量为21L,快餐类现状人均每餐的用水量为7L。结合国内其它省市的餐饮业定额(宁夏大型~中小型餐饮行业人均每餐的用水定额范围为25L/人·餐~40L/人·餐;青海省大型~中小型餐饮行业人均每餐的用水定额范围为25L/人·餐~40L/人·餐,快餐人均每餐的用水定额5L/人·餐),综合分析后,将甘肃省餐饮业的用水定额确定为:大型餐饮行业用水定额为40L/人·餐;中小型餐饮行业用水定额为25L/人·餐;快餐行业用水定额为5L/人·餐。
(6)商业用水定额
商业用水主要受经营品种、营业员人数、附属设施(餐饮、娱乐等)因素的影响。尤其是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综合商业形式发展迅速,逐步包含了餐饮、影院、运动健身、休闲娱乐等多元化的经营模式,形成了商业发展的繁荣。
按照面积规模,将商业模式分为大型(营业面积10000m2以上)及中小型(营业面积10000m2以下)两种。现状用水调查数据显示,甘肃省大型商业用水为5L/m2·d~10L/m2·d,中小型商业用水为7L/m2·d~11L/m2·d。参考部分省市商业用水定额并结合甘肃省调查的实际,对甘肃省商业用水定额修订为:大型商业用水为7L/m2·d,中小型商业用水为9L/m2·d。
(7)居民服务业
本次居民服务业调查包括理发与干洗服务。理发调查现状用水量为14L/人·次~49L/人·次,平均28L/人·次,拟定定额为20L/人·次;
干洗服务以每公斤干衣物为基数,拟定定额为40L/kg干衣物。
(8)文体场所用水定额
2004年甘肃省行业用水定额未制定文体场所的用水定额。此次修订时对这一行业进行了补充调查。文体场所主要包括体育场馆、娱乐场所、影剧院、图书馆、博物馆、游泳池等。此次对以上项目共收集典型性调查数据36组。通过数据分析,对以上定额确定如下:
①体育场馆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9)中提出体育场馆给水定额为:运动员淋浴30L/人·次~40L/人·次,观众用水3L/人·场;健身中心用水30L/人·次~50L/人·次。典型调查健身房现状用水数据为50L/人·次~66L/人·次,体育馆现状用水数据中观众用水1.7L/人·场。
参考国家标准及部分省市体育场馆用水定额并结合甘肃省调查的实际,将体育场馆用水定额确定为:运动员淋浴50L/人·次,观众用水3L/人·场。
②娱乐场所
此次对18家娱乐场所进行典型性调查,通过现状用水数据分析并结合部分省市娱乐场所用水定额,确定定额如下:歌舞厅8L/m2·d,网吧5L/m2·d。
③影剧院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9)中提出影剧院给水定额,观众为3L/人·场~5L/人·场。调查数据为观众1.3L/人·场。参考国家标准及国内其它省市定额并结合甘肃省调查的实际,确定影剧院用水定额为3L/人·场。
④图书馆、博物馆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9)中提出,会展中心、博物馆、展览馆用水中,员工30L/人·班~50L/人·班,展厅3L/m2·d~6L/m2·d。图书馆5~10L/人·次,员工50L/人·班。由于调查数据用水分类不明确,所以依据国家标准及国内其它省市定额确定以上两项定额为博物馆3L/m2·d;图书馆5L/人·次。
⑤游泳池
游泳场馆用水量主要受换水周期的影响。通过4组抽样调查数据分析,与2004年用水定额相比较,现状用水数据未发生明显变化。因此,游泳场馆定额不再重新修订,日用新水量仍为150L/m3·d。
(9)洗浴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9)中公共浴池给水定额为:淋浴100L/人·次,浴盆120L/人·次~150L/人·次,桑拿150L/人·次~200L/人·次。现状用水调查综合用水为122L/人·次~223L/人·次。分析确定综合用水定额为160L/人·次,淋浴100L/人·次,盆浴130L/人·次,桑拿180L/人·次。
(10)绿化
通过8组抽样调查数据分析,与2004年用水定额相比较,现状用水数据未发生明显变化。因此,绿化业定额不再重新修订,仍为园林绿化业绿化用水1.5L/m2·次;环境卫生业喷洒路面用水1L/m2·次。园林绿化业内陆河流域调整系数1.5,年灌溉次数60次以内,黄河流域及以南地区调整系数1.0,年灌溉次数50次以内。
(11)洗车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9)中提出洗车给水定额见表3-3:
表3-3 汽车冲洗给水定额表 单位:L/辆.次
通过典型性调查,结合国家标准,将洗车定额确定见表3-4。
表3-4 汽车冲洗用水定额表 单位:L/辆.次
(12)其他行业
①建筑业
通过8组抽样调查数据分析,与2004年用水定额相比较,现状用水数据未发生明显变化,因此,该项定额不再重新修订,仍为砖混结构1.2m3/m2;框架结构1.5m3/m2。
②取暖
通过6组抽样调查数据分析,与2004年用水定额相比较,现状用水数据未发生明显变化,因此,该项定额不再重新修订。根据甘肃省地域气候条件差异大,供暖时间长短不同,水暖定额仍为0.8m3/供暖期·10m2~1.2m3/供暖期·10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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