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古树名木及后备古树保护规划内容
一、重点保护的古树名木种类及特色
根据现有古树资源现状,保护现有古树和培育后续古树资源同时并进,形成以高山栲、红果树、石楠、滇朴等为主的亚热带古树特色,至规划期末力争保护和培育古树54株,后续古树资源15株,古树群1个。目前个旧市没有名木,应有针对性地培育名木,争取在规划末期培育名木10株。
二、相关古树名木保护法规制度的制定
依据国家有关法规制定古树、大树和名木的保护性规定和相关文件,使对古树、大树和名木的保护有据可依。
三、完善资源档案,实行动态监测
在普查的基础上,对古树名木建档立案,形成完整的资源档案。要结合森林资源管理系统的建设,建立古树名木的动态监测体系,定期对古树名木的生长环境、生长情况、保护现状等进行动态监测和跟踪管理。
四、发布保护名录,设立保护标志
依据普查结果,以市人民政府的名义向全社会公布古树名木保护名录,并对每棵古树名木设立保护标牌和石碑,明令保护。
五、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复壮管理
根据古树名木生长情况,制定和采取复壮管护措施,确保其健康生长。同时,要积极开展古树名木的复壮技术研究,为古树名木的复壮管护提供技术支撑。
六、培育后备资源
在保护好现有古树名木的同时,积极开展古树名木后备资源的培育工作,增加古树名木的后备资源。
七、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保护意识
通过多种途径加大对古树名木的宣传力度,使园林工作者和广大群众了解保护古树、大树、名木的意义,提高全民的保护意识,形成热爱古树名木、保护生态环境的良好社会氛围。
八、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成效
在市政府、园林管理部门和林业管理部门统一领导和具体指导下,落实职责,明确任务,提高保护管理的成效。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