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园林和林业管理部门和责任单位应当加强古树名木管护工作,定期施肥、修剪,喷洒药水一年不少于2次。对长势不良的树木要及时进行复壮,更换营养土、追肥、加大地表通气、扩大围护范围等,确保正常生长。对衰老树要在分析衰老原因基础上,进行技术管护。
第三节 古树名木及后备古树通用养护措施规划
园林和林业管理部门和责任单位应当加强古树名木管护工作,定期施肥、修剪,喷洒药水一年不少于2次。对长势不良的树木要及时进行复壮,更换营养土、追肥、加大地表通气、扩大围护范围等,确保正常生长。对衰老树要在分析衰老原因基础上,进行技术管护。具体措施如下:
一、个旧市相关管理部门对古树进行定期检查
二、改善地下环境,复壮根系
具体技术方法有:定期除草松土,并进行土壤改良,腐殖土更换部分土壤;开沟埋条;设置复壮沟—通气—渗水系统;进行透气铺装或种植地被;施用生长调节剂促发新根等。
三、加强地上保护
具体技术方法有:对生长势差,出现衰退的古树,修建或扩大树池或围栏,注意外露根脚的保护,立牌提示,避免人为因素的干扰;及时进行病虫害的防治;病虫枯死枝的清理与更新修剪,对树体周围和古树存在竞争关系的树木适当修剪;及时进行树洞的修补与填充;树体支撑加固;靠接小树复壮濒危古树等。
表11-1 个旧市城市古树及后备古树明细表
续表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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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1-2 个旧市城市古树分级明细表二级古树明细表
表11-3 个旧市城市古树分级明细表三级古树明细表
续表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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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1-4 后备古树明细表
表11-5 个旧市城市古树群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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