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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成立“宁夏烟花爆竹稽查大队”的请示

时间:2023-10-24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鉴于上述情况,为了加强烟花爆竹专营管理工作力度,进一步完善烟花爆竹市场管理体系,创造长期有效的烟花爆竹宣传、检查、执法的环境,恳请自治区供销社成立“宁夏烟花爆竹稽查大队”,对外公开挂牌。我公司成立“宁夏烟花爆竹宣传检查大队”。必要时,请供销社牵头联合自治区公安厅、工商局共同组建“宁夏烟花爆竹稽查大队”。

关于申请成立“宁夏烟花爆竹稽查大队”的请示

自治区供销社:

自2000年5月25日区社党组决定剥离棉麻日杂总公司,重组成立“日杂鞭炮公司”以后,我公司根据区社决定和有关文件精神,向自治区工商局申请注册成立了“宁夏供销社日杂鞭炮有限公司”。新公司的成立,标志着全区烟花爆竹专营管理工作更加规范,此项工作也得到了全区各级公安、工商、供销社等有关部门的认可和支持。

为了认真贯彻江总书记“3·12”重要批示,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监督管理和清理整顿的紧急通知》和中央六部委《关于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知》精神及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宁夏全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我们认为,自治区供销社作为我区烟花爆竹专营企业主管部门,成立宁夏烟花爆竹稽查大队,对巩固专营和保障安全都将起到重要作用。

烟花爆竹市场管理工作的好坏,与专营企业落实安全宣传和配合市场检查有着密切的关系。如果供销社或专营企业没有安全宣传和配合落实依法检查烟花爆竹的专业人员及长效机制,仅仅依靠公安、工商等部门的力量来管理,只能解决短期的燃眉之急,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多年来,我区烟花爆竹市场管理工作在全区各级公安、工商、供销部门的配合下,在打击非法购销商贩和查处劣质产品等方面,虽然起了一定的作用,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1.有些部门对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认为市场经济,烟花爆竹作为民用消费商品,也完全可以自由产销,忽略了它属于易燃易爆的特殊商品,因而放松了管理。正是在这种错误思想的影响下,使非法商贩有了可乘之机,致使相当数量的非法劣质烟花爆竹流入我区市场,埋下了很多隐患。

2.个别地方为了局部利益或个人私利,暗中向无证商贩提供生产、储存、销售窝点和场地。有些地方对群众举报的非法经营窝点打击不力,甚至也有明查暗“放”的情况。这些情况都增加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难度,形成了安全管理工作中的“死角”。

3.执法检查人力不足也是造成烟花爆竹市场管理不力的一个重要原因。由于烟花爆竹的销售季节性非常强,高峰期主要集中在元旦、春节,而在这段时间里,恰好也正是公安、工商等管理部门各项工作都更为繁忙的时候,客观上也决定了他们分身无术,没有足够的力量来保证烟花爆竹的安全检查工作。我公司作为烟花爆竹的专营企业,投入一定的人力、物力主动配合公安、工商等行政管理部门和供销社等部门检查管理市场,是我们的职责。但公司作为企业没有相应的权力,如果仅仅依靠公安、工商等部门的力量来检查市场,是十分有限的。目前,我区大部分市、县烟花爆竹经营市场均存在被非法商贩和劣质产品所挤占的问题,市场管理也还比较混乱。

鉴于上述情况,为了加强烟花爆竹专营管理工作力度,进一步完善烟花爆竹市场管理体系,创造长期有效的烟花爆竹宣传、检查、执法的环境,恳请自治区供销社成立“宁夏烟花爆竹稽查大队”,对外公开挂牌。我公司成立“宁夏烟花爆竹宣传检查大队”。必要时,请供销社牵头联合自治区公安厅、工商局共同组建“宁夏烟花爆竹稽查大队”。充分发挥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安全宣传的专业优势和行政职能部门的执法优势,确保全区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再上一个新台阶。

特此请示。

2000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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