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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问题会给企业及责任人带来灭顶之灾

时间:2023-10-24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在谈什么是问题食品之前,我们先了解什么是安全食品。此类问题食品对人的危害极大,也是国家相关部门打击的重点。当然,食品在生产、贮藏、运输的过程中,如果处置不当也可能会带来微生物对食品的污染。正是因为上述问题食品的存在,严重地扰乱了市场秩序,给消费者造成了无法挽回的经济及健康损害。值得关注的是,食品安全引发的消费者权益损害,消费者却面临着索赔难的困境,在与经营者交涉中,消费者明显处于弱势地位。

第一章 问题食品对社会的危害

第一节 问题食品对消费者的危害

众所周知,食品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食品质量优劣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甚至生命安全。人类对食品永不满足的需求恰恰促进和发展了食品的生产,食品产业已经是许多国家的支柱产业。随着我国国民经济水平的不断提升,人民的生活水平逐步改善,消费者对食品的质量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然而,近年来层出不穷的食品安全事件在一定程度上伤害了消费者的身心。“三聚氰胺”、“地沟油”、“咯咯哒”问题鸡蛋、“苏丹红”、“瘦肉精”、“毒粉丝”、“人造蜂蜜”、“敌敌畏火腿”以及震惊全国的“大头娃娃”事件和“三鹿奶粉案”等,使得食品安全形势严峻,食品安全问题也愈加严重。

在谈什么是问题食品之前,我们先了解什么是安全食品。所谓安全食品就是指无毒无害,具有应当具有的营养价值,而且具有相应的色、香、味的食品。不安全食品,是指有证据证明对人体健康已经或者可能造成危害的食品,包括: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可能引发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或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食品;含有对特定人群可能引发健康危害的成分而在食品标签和说明书上未予以标识,或标识不全、不明确的食品;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安全食品。

首先,食品本身可能存在某种隐患,如转基因等新型食品。有关转基因食品安全性的争议一直就没有停止过,它可能存在的危害有:毒性、过敏反应、营养问题、对抗生素的抵抗作用、环境的威胁。2003年中国消费者协会对大豆食用油进行检测,发现市场上的所有转基因大豆食用油均未按照国家规定在标签上标明其转基因身份,同时还发现一些转基因食用油在标签上标注为“非转基因产品”。同期,国内的一个民间组织公布16种含有转基因成分的食品名单,中国消费者耳熟能详的一些知名企业的产品榜上有名,其中有的企业在欧洲声明不采用转基因原料,但在中国使用转基因原料,却不做明示。按《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的规定,此类食品就是问题食品。

其次,农业生产过程中也可能产生问题食品。果蔬中农药、激素残留威胁着消费者的健康安全。近年来有关部门多次开展的对蔬菜农药残留量进行的抽样检测,结果不容乐观。更有甚者,极少数农民为使蔬菜、水果在成熟期前采摘而使用催熟剂、保鲜剂等,这些化学品的不当使用,也给消费者的生命健康留下巨大隐患。同样,水产、畜产养殖业中,部分农民采用激素促进动物生长,过量或不按规定使用兽药等而引起的农药、兽药残留也对消费者健康造成损害。

另外,在加工过程中也会产生问题食品。一方面可能是无意产生,如油炸淀粉类产品在高温过程中就有可能产生丙烯酰胺类物质而导致产品出现安全问题。另一方面则完全是人为因素而产生的问题食品,诸如用病变、过期等变质原料生产的食品,如病死猪肉制作的腌腊香肠、病死鸡等生产的烧鸡等;也有通过添加过量的食品添加剂甚至是使用非食品添加物来生产感官上可蒙骗消费者的产品,如大量添加亚硝酸盐的腌腊制品、加吊白块的豆制品及添加合成色素生产的染色馒头等。此类问题食品对人的危害极大,也是国家相关部门打击的重点。当然,食品在生产、贮藏、运输的过程中,如果处置不当也可能会带来微生物对食品的污染。正是因为上述问题食品的存在,严重地扰乱了市场秩序,给消费者造成了无法挽回的经济及健康损害。

值得关注的是,食品安全引发的消费者权益损害,消费者却面临着索赔难的困境,在与经营者交涉中,消费者明显处于弱势地位。其原因在于,食品发生质量问题,责任不易认定,消费者举证存在困难,经营者往往推卸责任;举证鉴定费用高,面对高额维权的成本,消费者往往采取“自认倒霉”的态度;消费者在购买食品过程中索证难及自身索证意识差,也是造成权益受损后索赔难的重要原因。

第二节 问题食品对商业伦理的危害

随着全球经济的发展及伴随的环境恶化,经济界对商业伦理问题越来越重视。现代商业伦理的核心是企业社会责任问题。企业的社会责任意味着企业在创造利润、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同时,还要考虑相关者的利益,承担对社会和环境的责任,包括遵守商业道德、诚信经营、安全生产、保护生态、节约能源、维护劳动者权益、遵纪守法等。而目前突出的食品安全问题从本质上讲是一个社会责任问题,这是整个社会责任意识和道德体系构建的问题,也是对社会管理机构的一个挑战。

问题食品究竟会对商业伦理造成怎样的危害呢?下面我们以三鹿奶粉事件为例,进行具体分析:(1)任何一个企业都应该合法经营,这是企业与政府间最基本的伦理关系。三鹿集团显然违背了这一条最基本的准则,倚仗着其国家免检产品的旗号肆意妄为,使用有毒物品三聚氰胺,以致危害到消费者的利益。(2)三鹿在国内本就存在着多家与其竞争的企业,自中国加入WTO后,又面临着来自国外诸多公司的竞争,因此,该公司通过制假造假以降低生产成本并以低廉的价格来占领中国最广阔的市场,即农村市场。(3)企业和消费者之间存在着信任的问题。在该案例中,三鹿集团显然违背了基本的诚信守则,欺骗消费者,利用华丽的广告、名人效应来诱使消费者购买其产品,极大地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4)当企业、政府、消费者三方被摆在同一平台上,我们可以看到少数地方政府和企业在某种程度上为了实现GDP的常年增长,忽视核心的消费者利益,从而使食品安全问题更趋严重。

由于对商业伦理建设的常年忽视,食品安全引发的对工业食品的“信任危机”在加重蔓延,如何重塑食品企业的形象,构建健康的企业价值体系、符合社会发展需求的企业文化,重新构建企业的社会诚信体系,均属于商业伦理必须面对和解决的问题。

第三节 食品安全问题会给企业及责任人带来灭顶之灾

一、食品安全问题企业的破产——南京“冠生园”之殇

“冠生园”品牌创始人是1918年到上海经商的广东人冼冠生,他最早经营粤式茶食、蜜饯、糖果。1925年前后,上海冠生园在天津、汉口、杭州、南京、重庆、昆明、贵阳、成都开设分店,在武汉、重庆投资设厂。其南京分店即是现“南京冠生园”前身。1934年,冠生园品牌月饼聘请影后胡蝶为形象代言人,一时名倾大江南北。1956年,冠生园进行公私合营。冼氏控股的冠生园股份有限公司解体,上海总部“一分为三”,各地分店企业都隶属地方,与上海冠生园再无关系。

20世纪90年代初,南京冠生园因大幅亏损濒临倒闭。1993年,南京市冠生园食品厂与美国天普股份有限公司合资,成立“中外合资南京冠生园食品有限公司”。第二年,“南冠”转亏为盈,利润连年递增,累计上缴利税1 560万元,由小型企业发展为南京市政府核定的240家大中型企业之一。2001年9月3日,中央电视台报道“南京冠生园大量使用霉变及退回馅料生产月饼”的消息,大众为之震惊,一时舆论哗然,纷纷痛斥这种无信之举,南京冠生园月饼顿时无人问津。

面对危机,南京冠生园仍未表现出应有的诚信。先是辩称这种做法在行业内“非常普遍”,绝不是我一家;随后匆忙发出一份公开信继续狡辩,却始终没有向消费者作任何道歉。其所作所为不仅令消费者寒心,也进一步将自身信誉丧失殆尽。信誉的缺失,使多年来一直以月饼为主要产品的南京冠生园被逐出了月饼市场,公司的其他产品如元宵、糕点等很快受到株连,没人敢要。

不久,江苏省和南京市卫生防疫部门、技术监督部门组成调查组进驻该厂调查,该厂的成品库、馅料库全部被查封,南京冠生园食品厂被全面停产整顿。尽管有关部门后来通知商家南京冠生园的月饼经检测“合格”,可以重新上柜,但心存疑虑的消费者对其产品避之唯恐不及,南京冠生园月饼再也销不动了。生产难以为继的南京冠生园从此一蹶不振,2003年2月4日,终于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2001年南京冠生园“陈馅事件”发生后,当年各地冠以“冠生园”的企业深受连累,减产量均在50%以上。

二、食品安全企业责任人罪责难逃——三鹿奶粉田文华锒铛入狱

三鹿奶粉的“三聚氰胺”事件就是典型一例。2008年3月,三鹿集团接到消费者投诉后对外宣称产品送检后未发现问题。2008年6月开始,国家质检总局食品生产监管司网站上一直有消费者投诉,反映婴儿吃三鹿奶粉后患肾结石问题,编号为“20080630—1622—25262”的投诉内容一直被隐藏,也未有相关部门全面介入调查。直至2008年9月中旬,国务院Ⅰ级响应处置三鹿事故,“三聚氰胺”事件才彻底曝光。

22家婴幼儿奶粉生产企业的69批次产品被检出含量不同的“三聚氰胺”,多家乳品企业对社会道歉并召回产品,三鹿集团原董事长、总经理田文华被停职逮捕,石家庄市长辞职,全国累计近30万儿童受害,6名儿童死亡。

三、食品安全问题可能毁掉一个行业——洗虾粉毁了龙虾业

2010年7月发生在南京的“龙虾门”事件,起初有二十多位消费者食用小龙虾后出现了肌肉酸痛难忍症状,住院诊断为“横纹肌溶解症”,情况严重的患者还因肾功能受损,出现了“酱油尿”。当时社会上的传言是小龙虾在销售制作过程中添加了含有有毒化学元素的“洗虾粉”。经过中国疾控中心、江苏省卫生厅、江苏省疾控中心等6家单位的专家历时2个月的联合调查,得出的最终结论认为:“龙虾门事件”和外源性污染无关,致病因是一种国际罕见的“Haff病”,其病因疑为龙虾自身携带的某种生物毒素,此病又名“泻湖病”。

1924年,该病在当时德国的波罗的海地区被首次发现,1940年以后,该病突然间消失,1984年又卷土重来登陆美国,先后在地中海地区、美国巴西和北京出没,世界医学界研究了整整80年,“Haff病”的致病因素至今不明。虽然“龙虾门”事件排除了人为因素,但是,消费者对龙虾养殖、加工、餐饮企业及政府监管部门的信任度急剧下降,自发拒食龙虾,导致大量龙虾养殖户和餐饮企业血本无归,一个昔日在南京市年产值达50亿元的小龙虾产业链遭受了巨大的打击,在若干年内也将难以复苏。

道德缺失的恶果会导致食品市场的基石崩溃!百年老店毁于一旦!

第四节 问题食品对政府形象的损害

食品安全问题是近些年来常谈及的话题,冠生园事件、阜阳奶粉事件、苏丹红事件等一系列食品安全事件使公众对食品安全问题产生担忧,而2008年的三鹿奶粉事件更把公众对食品的安全问题的担忧推向了极点,甚至谈食色变。在处理食品安全问题中,地方政府存在监管不严、信息不透明、地方政府为企业过失开脱的现象更使公众对政府产生不满情绪,致使政府形象在公众面前大打折扣。

一、政府形象的概念及作用

政府形象是公众对政府综合认识所形成印象的总和,它是通过政府的建筑物、领导人、公务员、方针政策、日常施政行为等具体而客观的存在作用于公众思想感情而产生的主观的综合印象。

政府形象的作用包括公信力作用、影响力作用以及凝聚力作用等。公信力是政府合法性的前提,也是社会良好政治秩序的基础;政府的影响力决定了公众的思想、行为以及行为倾向。强大的凝聚力对内来说,减少了政策落实阻力,提高了政策运行的有效性,降低了政策落实的成本;对外来说,则是民族凝聚力的体现。总之,拥有良好的政府形象对于政府来说至关重要。

二、政府在食品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对政府形象的影响

食品安全问题的产生是复杂的,政府在食品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是不可回避的,而这些问题对政府形象产生了极其严重的负面影响。

(一)政府在食品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政府相关部门监管不严

政府相关部门监管不严主要体现在:一是污染问题。化学污染主要包括环境污染物、农(兽)药残留和生物毒素。二是食品加工中滥用添加剂及非法添加物。三是违法生产、经营带来的食品安全问题等。

2.政府信息不透明

一些地方政府为地方利益首先是隐瞒事实真相,然后大事化了、小事化无,最后往往是耽误了事件处理的最佳时机。如在三鹿事件中,某地方政府在获知三鹿奶粉有问题时,推迟了38天迟迟未上报,导致公众质疑政府的公信度。

3.地方政府与地方企业的利益纠缠

政府在企业与公众之间充当的是裁判员角色。但是地方政府与企业在利益上有理不清的关系,导致企业一出事,地方政府就出来充当保护伞。分析其原因是由于地方企业所纳的税收是地方政府财政的主要来源,因此地方政府要保护当地企业。其次,政府为促进就业,希望当地企业利润高,牌子不倒。所以在政策上,政府给予企业优惠。再次,良好的地方企业是地方政府官员政绩标杆,所以即使企业出了问题,政府官员为了自己的政绩也要把问题处理在无形之中。因此,在食品安全问题中,地方政府的掩盖也是导致食品安全问题发生的重要原因。

(二)对政府形象的负面影响

我国政府现在的形象定位是“亲民、务实、负责、透明”,在各项工作中政府给公众的形象也是如此,但是食品安全问题却给政府在“亲民、务实、负责、透明”方面都带来了负面影响。

1.对“亲民”形象的负面影响

亲民是一种政治修养,是与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体现。在食品安全问题中,由于一些地方官员的工作失误,导致百姓的切身利益受到了损害。所以,一些百姓认为一些地方政府脱离百姓,没有体恤百姓,没有实心实意为百姓办事,没有为百姓的利益撑起一方天空。

2.对“务实”形象的负面影响

“务实”就是讲究实际、实事求是。食品安全问题的产生与某些地方政府追求地方政绩、个人政绩密不可分,因此某些地方政府官员隐瞒食品安全问题的实情,导致食品安全问题爆发,严重地危害了公众的身心健康。公众也因此认为某些地方政府及官员追求功利,不讲求实际,颠覆了“务实”的政府形象。

3.对“负责”形象的负面影响

西方的社会契约论认为,人们在订立契约时把自己的全部权利都转让给共同体即合理的国家,所以人民是主权者,政府只是主权者的执行者。因此,政府对于国内人民负责是理所应当的。但是食品安全问题的出现,导致公众谈食色变,公众不能放心地食用食品,这不能不说是政府工作的失职。

4.对“透明”形象的负面影响

在“5·12”地震中,我国政府的高度透明和迅速反应,赢得了国内外的一致好评。但是在食品安全问题中,某些地方政府的做法却不尽如人意。有些食品安全事件甚至是国外媒体报道出来,到了不能够再隐瞒的时候,地方政府才被动承认。某些地方政府隐瞒事实、推卸责任的做法,为政府“透明”形象蒙上了一层阴影。

第五节 问题食品对经济秩序的危害

进入2011年以来,随着“瘦肉精”、“染色馒头”、“墨汁粉条”、“硫磺姜”等食品安全事件频繁曝出,反映出了食品生产经营和安全监管等诸多方面存在的问题。这些问题若得不到迅速、彻底地解决,将会贻害无穷。

一、食品安全问题带来消费信心下降,不利于扩大内需

2011年第一季度,我国外贸首次呈现逆差,在此情况下,经济增长不得不从依赖外需回归到扩大内需的轨道上来。而食品安全事故频发导致消费者对整个食品行业产生不信任,这种怀疑甚至会扩展到所有国产商品。在消费恐慌情绪的影响下,国内消费水平将萎缩,或者国内消费转化为进口消费,这无疑会进一步打击国内生产企业。长此以往,形成恶性循环,国内经济将会受到严重打击。

二、食品安全问题能够摧毁整个行业链条,具有“一损俱损”的连锁效应

食品行业是一个消费人群最广泛、影响面最广泛的行业之一,涉及农产品生产、农产品加工、工业品制造等多个产业链条。因此,食品安全问题的影响面也十分广泛,一旦某个环节出现问题,极容易带来“一损俱损”的多米诺骨牌的连锁效应。问题食品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健康,也破坏了企业的形象和信誉,影响企业的发展,甚至使得企业无法在市场上生存。

三、食品安全问题对我国的注册商标制度带来极大挑战,不利于市场体系的完善

注册商标是由国家认证的,具有权威性和公信力的商品标识。对企业来说,注册商标能够保障企业的品牌价值,是一种知识产权的保护;对于消费者来说,是放心消费的首要保障和选择商品的重要参考。尤其是名牌产品和驰名商标,具有的消费号召力非同一般。然而,由于食品安全问题的出现,我国很多知名品牌屡屡爆出质量问题,这些势必会使得注册商标的影响力大打折扣,对国内知名品牌产品的销售也带来巨大冲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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