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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设计概算

时间:2023-10-25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设计概算工作是项目经过决策,进入初步设计阶段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经批准的建设项目设计概算的投资额,是该工程建设的最高限额。建筑工程概算定额也叫扩大结构定额,是指按一定计量单位的扩大分部分项工程或扩大结构构件所需的人工、材料及台班消耗量的标准和综合价格。它是采用概算定额编制建筑工程概算的方法,类似用预算定额编制建筑工程预算。

7 建筑工程设计概算

设计概算工作是项目经过决策,进入初步设计阶段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设计概算在工程建设程序或工程造价管理与实施中,相对于投资估算与施工图预算而言,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它既可作为可行性研究阶段投资估算的依据,又可作为控制施工图预算编制和设计标准的依据,因而要求有较高的准确性与可靠度,不得有较大的遗漏或高估冒算。

7.1 设计概算概述

设计概算是设计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在投资估算的控制下由设计单位根据初步设计或扩大初步设计的图纸及说明,利用概算指标、概算定额或综合指标预算定额、设备、材料预算价格等资料,按照设计要求概略地计算建筑物或构筑物造价的文件。

7.1.1 设计概算的作用

(1)设计概算是编制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确定和控制建设项目投资的依据。经批准的建设项目设计概算的投资额,是该工程建设的最高限额。

(2)设计概算是控制施工图设计和施工图预算的依据。

(3)设计概算是衡量设计方案经济合理性和选择最佳设计方案的依据。

(4)设计概算是工程造价管理及编制招标标底和投标报价的依据。

(5)设计概算是考核建设项目投资效果的依据。

7.1.2 设计概算的编制依据

(1)国家发布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程等。

(2)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投资估算、设计图纸等有关资料。

(3)有关部门颁布的现行概算定额、概算指标、费用定额等和建设项目设计概算编制办法。

(4)有关部门发布的人工、设备材料价格、造价指数等。

(5)建设地区的自然、技术、经济条件等资料。

(6)有关合同、协议等。

(7)资金筹措方式。

(8)类似工程的概预算及技术经济指标。

(9)建设单位提供的有关工程造价的其他资料。

(10)其他有关资料。

7.2 单位工程设计概算的编制方法

7.2.1 应用概算定额编制设计概算

建筑工程概算定额也叫扩大结构定额,是指按一定计量单位的扩大分部分项工程或扩大结构构件所需的人工、材料及台班消耗量的标准和综合价格。概算定额是在预算定额的基础上,按常用主体结构工程列项,以主要工程内容为主,适当合并相关预算定额的分项内容进行综合扩大而编制的。

概算定额法又叫扩大单价法或扩大结构定额法。它是采用概算定额编制建筑工程概算的方法,类似用预算定额编制建筑工程预算。是根据初步设计图纸资料和概算定额的项目划分计算出工程量,然后套用概算定额单价,计算汇总后,再计取有关费用,便可得出单位工程概算造价。

概算定额法要求初步设计达到一定深度,建筑结构比较明确,能按照初步设计的平面、立面、剖面图纸计算出楼地面、墙身、门窗和屋面等扩大分项工程(或扩大结构构件)项目的工程量时,才可采用。

概算定额法编制概算的步骤如下:

(1)按照概算定额分部分项顺序,列出各分项工程的名称。工程量计算应按照概算定额中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并将计算所得各分项工程量按概算定额编号顺序,填入工程概算表内。

(2)确定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的概算定额单价。工程量计算完毕后,逐项套用相应概算定额单价和人工、材料消耗指标,然后分别将其填入工程概算表和工料分析表中。如遇设计图中的分项工程项目名称、内容与采用的概算定额手册中相应的项目有某些不相符时,则按规定对定额进行换算后方可套用。

(3)计算单位工程直接工程费和直接费。将已算出的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的工程量分别乘以概算定额单价、单位人工、材料消耗指标,即可得出各项工程的直接工程费和人工、材料消耗量。再汇总各分项工程的直接工程费及人工、材料消耗量,即可得到该单位工程的直接工程费和工料总消耗量。最后,再汇总措施费即可得到该单位工程的直接费。如果规定由地区人工、材料价差调整指标,计算直接工程费时,按规定的调整系数或其他调整方法进行调整计算。

(4)结合其他各项取费标准,分别计算间接费、利润和税金。

(5)计算单位工程概算造价。其计算公式为:

7.2.2 应用概算指标编制设计概算

概算指标法是采用直接工程费指标,是用拟建的厂房、住宅的建筑面积(或体积)乘以技术条件相同或基本相同工程的概算指标,得出直接工程费,然后按规定计算出措施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等,编制出单位工程概算的方法。

概算指标法的适用范围是当初步设计深度不够,不能准确地计算出工程量,但工程设计技术比较成熟而又有类似工程概算指标可以利用时,可采用此法。概算指标法计算精度较低,但由于其编制速度快,因此对一般附属、辅助和服务工程等项目,以及住宅和文化福利工程项目或者投资比较小、比较简单的工程项目投资概算有一定实用价值。

由于拟建工程(设计对象)往往与类似工程的概算指标的技术条件不尽相同,而且概算指标编制年份的设备、材料、人工等价格与拟建工程当时当地的价格也不会一样,因此,必须对其进行调整。调整方法是:

1)设计对象的结构特征与概算指标有局部差异时的调整

式中:J——原概算指标;

   Q1——换入新结构的数量;

   Q2——换出旧结构的数量;

   P1——换入新结构的单价;

   P2——换出旧结构的单价。

或:

以上两种方法,前者是直接修正结构件指标单价,后者是修正结构件指标人工、材料、机械数量。

2)设备、人工、材料、机械台班费用的调整

设备、人工、材料、机械修正概算费用=

7.2.3 类似施工图预算编制设计概算

类似工程预算法是利用技术条件与设计对象相类似的已完工程或在建工程的工程造价资料来编制拟建工程设计概算的方法。

类似工程预算法在拟建工程初步设计与已完工程或在建工程的设计相类似却没有可用的概算指标时采用,但必须对建筑结构差异和价差进行调整。建筑结构差异的调整方法与概算指标法的调整方法相同。类似工程造价的价差调整常用的两种方法如下:

1)类似工程造价资料有具体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的用量

按类似工程预算造价资料中的主要材料用量、工日数量、机械台班用量乘以拟建工程所在地的主要材料预算价格、人工单价、机械台班单价,计算出直接费,再乘以当地的综合费率,即可得出所需的造价指标。

2)类似工程造价资料只有人工、材料、机械台班费用和措施费、现场经费、间接费

按公式调整:

式中:D——拟建工程单方概算造价。

   A——类似工程单方预算造价。

   K——综合调整系数。

7.3 单位工程设计概算的审查

审查设计概算,有利于合理分配投资资金、加强投资计划管理,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审查设计概算,有利于促进概算编制单位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概算的编制规定和费用标准,从而提高概算的编制质量;审查设计概算,有利于促进设计的技术先进性与经济合理性;审查设计概算,有利于核定建设项目的投资规模,可以使建设项目总投资力求做到准确、完整,防止任意扩大投资规模或出现漏项,从而减少投资缺口,缩小概算与预算之间的差距,为建设项目投资的落实提供可靠的依据。

7.3.1 审查内容

1)审查设计概算的编制依据

(1)审查编制依据的合法性。采用的各种编制依据必须经过国家和授权机关的批准,符合国家的编制规定,未经批准的不能采用。不能强调情况特殊而擅自提高概算定额、指标或费用标准。

(2)审查编制依据的时效性。各种依据,如定额、指标、价格、取费标准等,都应根据国家有关部门的现行规定进行,注意有无调整和新的规定,如有,应按新的调整办法和规定执行。

(3)审查编制依据的适用范围。各种编制依据都有规定的适用范围,如各主管部门规定的各种专业定额及其取费标准,只适用于该部门的专业工程;各地区规定的各种定额及其取费标准,只适用于该地区范围内,特别是地区的材料预算价格区域性更强。

2)审查概算编制深度

(1)审查编制说明。审查编制说明可以检查概算的编制方法、深度和编制依据等重大原则问题,若编制说明有差错,具体概算必有差错。

(2)审查概算的编制深度。一般大中型项目的设计概算,应有完整的编制说明和“三级概算”(即总概算表、单项工程综合概算表、单位工程概算表),并按有关规定的深度进行编制。审查是否有符合规定的“三级概算”,各级概算的编制、核对、审核是否按规定签署,有无随意简化,有无把“三级概算”简化为“二级概算”,甚至“一级概算”。

(3)审查概算的编制范围。审查概算编制范围及具体内容是否与主管部门批准的建设项目范围及具体工程内容一致;审查分期建设项目的建筑范围及具体工程内容有无重复交叉,是否重复计算或漏算;审查其他费用应列的项目是否符合规定,静态投资、动态投资和经营性项目铺底流动资金是否分别列出等。

3)审查设计概算的内容

(1)审查概算的编制是否符合国家的方针、政策,是否根据工程所在地的自然条件编制。

(2)审查建设规模、建设标准、配套工程、设计定员等是否符合原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立项批文的标准。

(3)审查编制方法、计价依据和程序是否符合现行规定。

(4)审查工程量是否正确。

(5)审查材料用量和价格。

(6)审查设备规格、数量和配置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是否与设备清单相一致,设备预算价格是否真实,设备原价和运杂费的计算是否正确,非标准设备原价的计价方法是否符合规定,进口设备的各项费用的组成及其计算程序、方法是否符合国家主管部门的规定。

(7)审查建筑安装工程各项费用的计取是否符合国家或地方有关部门的现行规定,计算程序和取费标准是否正确。

(8)审查综合概算、总概算的编制内容、方法是否符合现行规定和设计文件的要求。

(9)审查总概算文件的组成内容是否完整地包括了建设项目从筹建到竣工投产为止的全部费用组成。

(10)审查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项目。

(11)审查技术经济指标。

(12)审查投资经济效果。

7.3.2 审查方法

采用适当方法审查设计概算,是确保审查质量、提高审查效率的关键。常用方法有:

1)对比分析法

对比分析法主要是通过建设规模、标准与立项批文对比;工程数量与设计图纸对比;综合范围、内容与编制方法、规定对比;各项取费与规定标准对比;材料、人工单价与统一信息对比;引进设备、技术投资与报价要求对比;技术经济指标与同类工程对比等等。通过以上对比,容易发现设计概算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偏差。

2)查询核实法

查询核实法是对一些关键设备和设施、重要装置、引进工程图纸不全、难以核算的较大投资进行多方查询核对,逐项落实的方法。主要设备的市场价向设备供应部门或招标公司查询核实;重要生产装置、设施向同类企业(工程)查询了解;引进设备价格及有关费税向进出口公司调查落实;复杂的建筑安装工程向同类工程的建设、承包、施工单位征求意见;深度不够或不清楚的问题直接向原概算编制人员、设计者询问清楚。

3)联合会审法

联合会审前,可先采取多种形式分头审查,包括设计单位自审,主管、建设、承包单位初审,工程造价咨询公司评审,邀请同行专家预审,审批部门复审等,经层层审查把关后,由有关单位和专家进行联合会审。在会审大会上,由设计单位介绍概算编制情况及有关问题,各有关单位、专家汇报初审、预审意见。然后进行认真的分析、讨论,结合对各专业技术方案的审查意见所产生的投资增减,逐一核实原概算出现的问题。经过充分协商,认真听取设计单位意见后,实事求是地处理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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