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电子产品造型的美学规律
1.统一与变化
形式美是审美客体物的形式所引起的审美主体(人)的美感。如果形式很美,立即就能吸引人,唤起人们的美感。所以在众多的工业造型的美学因素中,形式美最为人们所关注。在形式美的三大规律(统一与变化、均衡与稳定、比例与分割)中,统一与变化是最基本的,也是最具艺术表现力的。所谓统一是指产品造型中集中强调构成产品的某个共同因素。统一使人感到单纯、和谐、稳定,若只有统一无变化,则使人在心理上感受不到刺激,也就是说美不能持久。因此,过分强调统一的产品会显得呆板、单调、乏味。变化是刺激的因素,它能使产品产生活泼、生动、运动的效果,但也不能过分,否则会导致混乱、庞杂和不协调。因此,统一与变化要掌握适度,才能产生美感。就一般来说,应做到统一中有变化,变化中有统一。如一套家具有桌、椅、床、柜等,由于它们的功能不同,因此外形各异,这就是它们的变化。为了说明它们是成套的,就必须在桌、椅、床、柜等的造型上设计出它们的共同因素,如在色彩上、质地上、线条造型上、装饰风格上必须取得一致,这就是它们的统一。根据这一规律来指导造型,才能有统一感、整体感,使人觉得是一套家具。
图3-35 造型的统一与变化
图3-35为一台晶体管收音机,它有一个长方体的外壳,在面板上有调谐度盘,音调、音量控制旋钮及喇叭等不同功能的造型元素,这是变化的因素。为了求得造型的统一,把它们的外形都设计成矩形,由于这些矩形的面积和长宽比及色彩不同,这就构成了变化。由于本机恰当地使用了统一与变化的规律,因而获得了较满意的效果。
图3-36 韵律
韵律是指统一与变化表现为有规律的运动。在造型设计中它表现为造型元素(点、线、面)作有规律的重复,从而使人产生节奏感。图3-36为造型元素作周期变化的例子。
调和与对比是统一与变化的表现手法。在不同的事物中,强调其共同因素以达到协调一致的效果称为调和。如一系列相似的矩形,各部分的色调一致等。
相反,突出事物互相对立着的因素,使个性更加鲜明,即为对比。在造型设计中,恰当地运用调和与对比手段,正确处理好它们之间的关系,可使电子设备的外观生动活泼,既富有个性又稳定协调,给人以整体、统一感。
2.比例与分割
选用良好的比例,是产品造型中最基本的内容之一,可以说美的造型都具有良好的比例。所谓比例是指产品各部分之间,各部分与整体之间的大小关系。所谓分割是把整体分为不同的(或相同)部分。美的分割应使部分与整体间,部分与部分间保持良好的比例关系,以使产品有一个美的造型基础。
3.均衡与稳定
均衡是指造型物前、后或左、右的相对轻重关系,而稳定是指造型物上、下的轻重关系。当然这里的“轻”、“重”是指视觉上的,由视觉而产生的心理上的力和重量。因此均衡与稳定是指造型的视觉均衡与稳定。物体由于其结构、材料、色彩、质地的不同,所表现出来的重量感不同。研究均衡与稳定这一规律的目的是为了获得造型物的平衡感与安定感。
均衡有对称及平衡二个方面。对称使人在视觉上感到一致,从而产生静态美。平衡是指虽然形体大、小不相等,但通过颜色的深浅来给人以一致感,从而产生动态美,如图3-37所示。图3-37(a)是对称造型的电视机,给人以庄重的静态美。图3-37(b)为录放机造型,浅色的部分显得轻但面积大,黑色的部分显得重但面积小,因此给人的感觉是平衡的,这就产生了活泼的动态美。
图3-37 对称与平衡
稳定与力学原理有关。重心低则稳,因此采用稳定造型可以给人以安详轻松的感觉。但过于稳定会显得笨重,因此对有些产品尤其是一些小型的经常移动的电子仪器,希望有轻巧的造型,给人以活泼、轻松的感觉。
造型物的重心低,底部接触面积大,则有稳定感,反之则不稳定,但处理得好,则有轻巧感。
造型物上小下大则稳定,下小上大则不稳定。但处理得好,会给人以轻巧感,图3-38所示。图3-38(a)稳定,图3-38(b)轻巧,图3-38(c)是图示仪的造型,上小下大有稳定感,同时中间支柱部分较小,又有轻巧感。颜色的深浅也可产生这种稳定感。
图3-38 稳定与轻巧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