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百科知识 防火与防爆

防火与防爆

时间:2023-10-26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常用焊接设备的空载电压大多超过安全电压,但因不是很高,操作者容易忽视,再者,焊工与这部分电气线路接触机会很多,时刻离不开焊枪或焊钳、焊件、电缆等。因此,焊机空载电压是焊接触电伤亡事故的主要危险因素。如果人站在距离电线落点8~10m范围内,可能发生跨步电压触电事故。要注意打雷时人也有可能发生跨步电压危险。为了预防工作人员与带电设备接触时的触电事故。

第六章 焊接安全知识

一、安全用电知识

(一)电流对人体的危害

1.电流对人体的危害

我们日常使用的低压电对人体是有伤害的,而且人体也有电阻。人体是由各种组织和细胞组成,它们的电阻值各不相同。肌肉和血液的电阻值较小;硬骨、软骨、韧带、脂肪、皮肤的电阻值较大;没有血管和神经的表皮角质层的厚度在0.05~0.2mm,电阻值最大,在某种条件下可以认为是绝缘体。人体的电阻值到底是多少呢?通过科学试验得出的结果是:

(1)如果人体的皮肤干燥又未破损,人体的电阻一般为1万~10万Ω;

(2)去掉角质层,人体电阻值将下降到800~1000Ω;

(3)如果将皮肤全部剥掉,人体电阻值将下降到600~800Ω。人体的电阻值受下列情况的影响而变化。

(4)皮肤干燥时电阻值较大,潮湿时电阻值较小。

(5)电极与皮肤的接触面积大,接触紧密时电阻值小,反之电阻值大。

(6)通过人体的电流大时,皮肤发热,电阻增大。通过电流的时间长,发热大,电阻大。

(7)接触电压高时会击穿皮肤,使人体的电阻值下降,10~30V的电压就能击穿皮肤。

上述情况中,对人体电阻影响较大的情况是皮肤潮湿和皮肤出汗。我们工作人员应特别注意这一点,避免受到电的伤害。

人体触电所受的伤害,主要有电击和电伤两种。

电击是电流通过人体造成人体内部的伤害,使人出现痉挛、呼吸窒息、心颤、心跳骤停,严重时造成死亡。这是由于电流用作于控制心脏工作的神经中枢,破坏了正常的生理活动所造成的,通过人体多大电流是安全的呢?这是由不同数值的电流作用到人体的神经系统时,人体表现出不同的特征来决定的。根据科学实验和故事分析确定50~60Hz的交流电为10mA;直流电为50mA为人体的安全电流,也就是说电流小于安全电流时对人体是安全的。然而我们在工作中所接触的电气设备中的电流为人体的安全电流的几百倍、几千倍,很明显是相当危险的。一般通过人体内部的电流达500mA时,就可发生致命的心颤动立刻死亡。因此我们电业工作人员要高度警惕,防止发生误触电事故。

电伤是指对人体的外部电弧烧伤所造成的伤害。

2.焊接操作中的不安全因素

(1)焊接电源。焊接电源与220/380V低压电网相连,人体一旦触及该部分电气线路,例如焊机插座、开关或破损的电源线等,就很难摆脱。进行钢筋对焊时,尤其应予注意,因为焊件细长,往往顾首不顾尾,若一端撞破胶木匣盒,触及接线柱,就可能发生电击事故。

(2)空载电压。常用焊接设备的空载电压大多超过安全电压,但因不是很高,操作者容易忽视,再者,焊工与这部分电气线路接触机会很多,时刻离不开焊枪或焊钳、焊件、电缆等。因此,焊机空载电压是焊接触电伤亡事故的主要危险因素。

(3)焊机或电缆漏电。焊机的电缆由于老化变质,容易出现漏电现象而引发触电事故。

(4)擅自拆装焊机。有的操作者在不掌握电工基本知识的情况下,擅自检修焊接设备,违反安全操作规程,随意拆装部件或线路而引发触电。

(5)焊工带电操作。诸如更换焊条、调节焊接电流、整理工件等,通常都带电进行,操作不当就会出现触电事故。

(6)潮湿环境施焊。雨天、雪天或在弥漫蒸气的环境中施焊,将使工作服、手套等防护用品及皮肤湿润,触电的可能性将大大增加。

(7)其他不利因素。例如焊工出汗、鞋袜潮湿、处于金属容器内、采用钢制脚手架和跳板、高处或水下作业等,都可造成触电事故。

(二)跨步电压

当一根带电导线断落在地上时,落地点的电位就是导线的电位,电流就会从落地点流入大地中,离落地点越远,电流越分散,地面电位也越低。在落地点20m以外处,地面电位近似等于零。如图6-1所示的曲线表示地面电位变化情况,曲线上各点的纵坐标表示各点的电位。从图中可以看到,在8~10m以内,不但地面的电位高,而且地面上两面点之间的电位差也大;在8~10m以外,不但地面的电位低,而且地面两点之间的电位差也小。

图6-1 跨步电压

以电线的落地点为圆心,画出若干个同心圆,表示电线落地点周围的电位分布。离电线落地点越近,地面电位越高。如图6-2所示。如果人的两脚站在离落地电线远近不同的位置上,两脚之间就有电位差,这个电位差叫做跨步电压,落地电线的电压越高跨步电压越大。

图6-2 跨步电压触电示意图

如果人站在距离电线落点8~10m范围内,可能发生跨步电压触电事故。此时电流通过人的两脚,较少通过心脏,危害性较小。但当人的两脚发生抽筋以致发生跌倒时,触电的危险性就增加了。当我们发觉有跨步电压时,应赶快把双脚并在一起或用一条腿跳着离开导线断落的地点,离开危险区。如发现有人触电晕倒,应赶快断开触电线路电源,再进行抢救。决不能在电源未断开时去抢救,以防抢救中自己触电。

我国确定安全电压为:42V、36V、24V、12V、6V。

要注意打雷时人也有可能发生跨步电压危险。为了预防工作人员与带电设备接触时的触电事故。最可靠和最有效的措施是采用保护接地。

当电气设备的无电部分因绝缘损坏而带电时,采用保护接地使它的对地电位数值降至安全电压数值以下,这样就防止了人身触电事故,具体办法是将电器、电机、配电板等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和支架、电缆的接线盒和电缆的金属包皮等,用导线和地线相连接,使用中不准将接地线拆除或对其进行任何工作。

为了防止触电,在施工现场如果使用110V或220V作照明灯的电源时,其悬挂高度应在2.5m以上,并禁止带电移动和作为行灯使用。也禁止将电线裸露插入插座中或裸露钩挂在电源开关上。

二、防火与防爆

(一)燃烧

燃烧俗称着火,是一种发光发热的剧烈氧化的化学反应。物质通过燃烧的过程改变其原有的性质而转变成其他物质。如木材燃烧转变成碳、灰的过程。燃烧必须同时具备可燃物质、助燃物质和火源三个条件,缺一不可。

1.燃烧的条件

(1)可燃物。凡能与氧或其他氧化剂发生剧烈氧化的物质,称为可燃物质。就其存在的状态可分为固态、液态和气态可燃物三大类。大部分可燃物以碳氢化合物的不同形态而存在,碳和氢为其主要的可燃元素。如木材、煤炭、石油等。

物质的可燃与否是随条件的变化而变化的。如木刨花比木块容易燃烧,木粉甚至能爆炸;铝和镁可看作是不可燃的,但铝粉和镁粉不仅可以燃烧,而且具有爆炸性;铁在空气中不燃烧,但在纯氧或氯气中却是可燃的;甘油在常温下的空气中不可燃,但在遇到高锰酸钾后会剧烈燃烧。

(2)助燃物质。凡能帮助和支持燃烧的物质都称为助燃物质(如氧、溴、氯气、高锰酸钾、过氧化钠等)。空气中的氧约占空气质量的21%,当可燃物质被加热后析出的可燃性气体与空气中的氧混合,遇到明火就会燃烧;但在燃烧的过程中必须不断地供给氧气。实验证明,当空气中的含氧量低于14%~18%时,一般的可燃物就不会燃烧。

(3)火源。凡能引起可燃物质燃烧的热源称火源或着火热源(如明火、化学能、机械能)。焊接过程中的火源主要是灼热的铁屑、高温金属、火花等。

可燃物质、助燃物质和火源构成燃烧的三要素,缺一不可。燃烧反应在压力、浓度方面都存在着极限值,如果可燃物达到一定的浓度,或助燃物数量不足,或火源不具备足够的温度或热量,那么,即使具备了以上三个条件,燃烧也不会发生。对于正在进行着的燃烧,若消除其中一个要素,燃烧便会自行中止,这就是灭火的根本依据。

2.燃烧类型

(1)闪燃。各种液体可燃物的表面都有一定浓度的蒸汽。温度升高,液体物质的蒸发速度加快,这时,液体可燃物的轻质馏分首先蒸发,跑入到空气中。当液体可燃物表面蒸汽与明火接触,能够产生一闪即灭的火花,把这种短暂的燃烧过程叫闪燃。闪燃时,由于温度较低,液体可燃物的蒸发速度较慢,可燃物表面蒸汽的浓度较小,只闪燃一下,可燃物表面蒸汽的浓度就不能保证其继续燃烧,随即熄灭。

不同液体可燃物具有不同的闪点,闪点越低,火险越大。它是评价液体火灾危险性的主要依据。几种常见液体的闪点见表6-1。

表6-1 几种常见液体的闪点

(2)燃烧。燃烧着的物质,当火源移去后,仍能保持烧着的现象。燃烧与可燃物的燃点有关,可燃物产生燃烧的最低温度称为燃点。一般物质的燃点比闪点高2~6℃。下面是几种物质的燃点:

表6-2 几种物质的燃点

(3)自燃与自燃点。在常温条件下,一般可燃物质和空气中的氧都会进行缓慢的氧化,但是速度很慢,析出的热量很少,同时向周围散发,不像燃烧那样发光发热。如果温度升高或其他条件改变,氧化过程加快,析出的热量不能全部散掉,热量就会聚焦起来,达到自行燃烧的温度时,就会自动燃烧起来,这就叫自燃。使某种物质自行燃烧的最低温度,叫该物质的自燃点。

表6-3 几种物质的自燃点

(二)爆炸

1)爆炸类型

当可燃物与空气的混合物在一定条件下瞬间燃烧时,发出火光与高热,燃烧生成的气体受高热作用温度急剧上升,体积猛烈膨胀,造成压力波冲击器壁,使容器破裂,甚至掀翻屋顶,推倒墙壁,发出轰然巨响,这个现象就是爆炸。爆炸就其过程分为物理性爆炸(以物理变化为主的爆炸,如高压容器的破裂)和化学性爆炸(与化学反应有关的爆炸,如聚合、分解反应迅猛引起的爆炸)两大类。

(1)物理性爆炸。物理性爆炸,单纯由物理变化而引起。如蒸汽锅炉爆炸,是由于过热的水迅速变化而成蒸汽,且蒸汽压力超过锅炉的强度极限而引起的,其破坏程度取决于锅炉蒸汽的压力,发生爆炸前后,爆炸物质的性质及化学成分均无改变。

(2)化学性爆炸。化学性爆炸是由于物质在极短时间内完成的化学变化,形成其他物质,同时释放出大量气体和能量的现象。爆炸时其体积急剧膨胀,在几万分之一秒内完成燃烧过程,同时产生大量的气体,由于燃烧的速度极快,在瞬间生成的气体来不及扩散,被约束在原来狭小的空间内。众所周知,气体的压力与体积成反比,气体的体积越小,压力就越大。这种压力,即使坚固的钢板,坚硬的岩石也承受不住。爆炸还产生强大的冲击波,推倒建筑物,杀死杀伤现场人员。化学反应的高速度,还伴随产生大量的气体和热量,这是化学性爆炸的三要素。

2)爆炸极限

可燃性物质与空气的混合物达到一定浓度时遇到明火就会立即发生爆炸。可燃性物质在混合物中发生爆炸的最低浓度称为爆炸下限,最高浓度叫该物质的爆炸上限。浓度在上下限之间,遇到明火就会立即爆炸,这个浓度范围叫该物质的爆炸极限。低于爆炸下限和高于爆炸上限浓度时,则既不燃烧也不爆炸。这是由于前者的可燃物浓度不够,过量空气的冷却作用,阻止了火焰的蔓延,此时活性中心的销毁数大于产生数。而后者则由于空气不足,火焰不能蔓延的缘故。正因为如此,可燃性混合物处于爆炸下限和爆炸上限时,爆炸所产生的压力不大,温度不高,爆炸威力也小。只有当可燃物的浓度相当于反应当量浓度时,具有最大的爆炸威力。

爆炸极限,一般用可燃性气体或蒸汽在空气或氧气混合物中的体积百分比来表示,有时也用单位体积内气体可燃物的含量来表示(g/m3)。从爆炸极限的范围大小,可以评定可燃气体、蒸汽、粉尘的爆炸危险性。爆炸下限较低的可燃气体、蒸汽、粉尘,危险性较大;爆炸极限的幅度越宽,其危险性就越大。

几种可燃液体和气体的爆炸极限见表6-4。

表6-4 几种可燃液体和气体的爆炸极限

焊接与切割作业时,所用的气体如乙炔、氧气等都是具有爆炸性的高危气体,所以在储藏、运输、使用的过程中必须注意安全,才能确保安全生产。

(三)焊接与切割作业中产生火灾、爆炸事故

1.焊接与切割作业中产生火灾、爆炸事故的原因

火灾是指超出了规定范围的燃烧现象,火灾和爆炸都给个人、集体、国家造成巨大损失和创伤。在焊接与切割过程中产生火灾和爆炸事故的根本原因在以下几方面:

(1)焊接切割作业时,尤其是气体切割时,由于压缩空气或氧气流的喷射,使火星、熔珠、铁渣四处飞溅(较大的熔珠和铁渣能飞溅到距离操作点5m以外的地方),作业环境中又存在易燃易爆物品或气体时,就可能发生火灾和爆炸事故。

(2)在高空焊接切割作业时,对飞溅所及范围内的易燃易爆物品未仔细清理,或作业人员在工作过程中乱扔焊条头,作业结束后也未仔细检查是否留有火种。

(3)气焊、气割的工作过程中未按规定的要求放置乙炔发生器,工作前未按要求检查焊、割矩、橡胶管路和乙炔发生器的安全装置。

(4)气瓶不合规范。气瓶的保管、充灌、运输、使用等方面存在不足,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等。

(5)乙炔、氧气管道制定、安装有缺陷,使用中未及时发现和整改其不足。

(6)在焊补压力容器和管道时,未按要求采取相应措施。在实施置换焊补时,置换不彻底,在实施带压不置换焊补时压力不够致使外部明火导入等。

2.防范措施

(1)焊接切割作业时,将作业环境10m范围内所有易燃易爆物品清理干净,应注意作业环境的地沟、下水道内有无可燃液体和可燃气体,以及是否有可能泄漏到地沟和下水道内的易燃易爆物品,以免由于焊渣、金属火星引起灾害事故。

(2)高空焊接切割时,禁止乱扔焊条头,对焊接切割下方应进行隔离,作业完以后做到认真细致的检查,确保无火灾隐患后方可离开现场。

(3)应使用符合国家标准、规程要求的气瓶,在气瓶的储存、运输、使用等环节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4)对输送可燃气体和助燃气体的管道应按规定安装、使用和管理,对操作人员和检查人员应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

(5)焊补燃料容器和管道时,应结合实际情况确定焊补办法。实施置换法时,置换应彻底,工作中应严格控制可燃物质的含量。实施带压不置换法时,应按一定的要求保持一定的压力。工作中应严格控制其含氧量。要加强检测,注意监护,要有安全组织措施。

(四)火灾、爆炸事故的紧急处理方法

随着时代的发展,安全生产在日常生活中都占有十分重要的位置。但是由于现代工业在生产过程中大量使用易燃、易爆、有毒及强腐蚀性原料,在生产、储存、运输过程中发生的爆炸、火灾、中毒等事故也越来越多,造成的危害也越来越大。据美国芝加哥安全咨询公司1957—1986年统计了100例事故损失在1000万美元以上的重大爆炸火灾事故。这些事故的发生给人民生命和财产带来巨大损失。所以,人们在生产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工艺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按照规定定期对装置、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对危险场所和部位进行安全状态的评估并纳入特殊管理。预测可能发生重大事故发生的同时,能够及时采取必要的措施,按照正确的方法和程序进行救助和疏散人员,有效地控制事故扩大,减少损失。虽然人们对火灾、爆炸的危险性具有一定的认识,企业对危险场所和部位也加强了管理和检查,但是由于操作、物料、环境等方面的不安全因素存在,事故发生的概率还是比较高的,重大事故发生的可能性还是存在的。为了在重大事故发生后能及时予以控制,防止重大事故的蔓延,有效地组织抢险和救助,制订重大事故应急措施方案,组织、培训抢险队伍和配备救助器材,以便在重大事故发生后,能及时按照预定方案进行实施,在短时间内使事故得到控制。火灾、爆炸事故的紧急处理方法的应急处理过程一般包括报警、紧急疏散、现场急救、火灾控制几方面。

1.事故报警

(1)报警。及时传递事故信息,通报事故状态,是使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水平的关键环节,这个环节处理得当会使可能形成灾难性事故变成灾害性事故,而一些小事故处理不当,延误时间,也能形成灭顶之灾。

当发生突发性火灾爆炸事故时,现场人员在保护好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及时检查事故部位,并向有关人员和“119”报警;如果是发生在企业内部,应向当班车间主任或值班长,同时向企业调度室报告;如果是在运输途中应向当地应急救援部门或“119”报警。

报警内容应包括:事故单位、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性质(外溢、爆炸、火灾)、危险程度、有无人员伤亡以及报警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2)救援队伍。各主管单位在接到事故报警后,应迅速组织一个应急救援专业队,各救援队伍在做好自身防护的基础上,快速实施救援,控制事故发展,并将伤员救出危险区域和组织群众撤离、疏散,做好危险化学品的清除工作;注意保护事故现场,以便事故调查。

等待急救队或外界的援助会使微小事故变成大灾难,因此每个工人都应按应急计划接受基本培训,使其在发生事故时采取正确的行动。

2.紧急疏散

(1)建立警戒区域。事故发生后,应根据火焰辐射热所涉及到范围建立警戒区,并在通往事故现场的主要干道上实行交通管制。

警戒区域的边界应设警示标志并有专人警戒。

除消防及应急处理人员外,其他人员禁止进入警戒区。

(2)紧急疏散。迅速将警戒区内与事故应急处理无关的人员撤离,以减少不必要的人员伤亡。

紧急疏散时应注意:

如事故物质有毒时,需要佩戴个体防护用品,并有相应的监护措施。

应向上风方向转移;明确专人引导和护送疏散人员到安全区,并在疏散或撤离的路线上设立哨位,指明方向。

不要在低洼处滞留。

要查清是否有人留在污染区与着火区。

为使疏散工作顺利进行,每个车间应至少有两个畅通无阻的紧急出口,并有明显标志。

3.现场急救

在事故现场,进行急救时,不论患者还是救援人员都需要进行适当的防护。

迅速将患者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

呼吸困难时给氧;呼吸停止时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心脏骤停,立即进行心脏按摩。

皮肤污染时,脱去污染的衣服,用流动清水冲洗,冲洗要及时、彻底、反复多次;头面部灼伤时,要注意眼、耳、鼻、口腔的清洗。

当人员发生烧伤时,应迅速将患者衣服脱去,用水冲洗降温,用清洁布覆盖创伤面,避免伤面污染;不要任意把水疱弄破。患者口渴时,可适量饮水或含盐饮料。

经现场处理后,应迅速护送至医院救治。

4.火灾控制

一旦发生火灾,每人都应清楚地知道他们的作用和职责,掌握有关消防设施、人员的疏散程序等内容。

(1)灭火注意事项。发生火灾时,灭火人员一般不应单独灭火,出口应始终保持清洁和畅通,要选择正确的灭火剂,灭火时还应考虑人员的安全。

(2)灭火对策。扑救初期火灾 在火灾尚未扩大到不可控制之前,应使用适当移动式灭火器来控制火灾。迅速关闭火灾部位的上下游阀门,切断进入火灾事故地点的一切物料,然后立即启用现有各种消防设备、器材扑灭初期火灾和控制火源。

对周围设施采取保护措施 为防止火灾危及相邻设施,必须及时采取冷却保护措施,并迅速疏散受火势威胁的物资。有的火灾可能造成易燃液体外流,这时可用沙袋或其他材料筑堤拦截飘散流淌的液体或挖沟导流将物料导向安全地点,另外,用毛毡、海草帘堵住下水井、阴井口等处,防止火焰蔓延。

火灾扑救 扑救火灾决不可盲目行动,要选择正确的灭火剂和灭火方法来安全地控制火灾。必要时采取堵漏或隔离措施,预防次生灾害扩大。

当火灭了后,仍然要派人监护,清理现场,消灭余火。

应急处理过程并非是按部就班地按以上顺序进行,而是根据实际情况尽可能同时进行。

5.事故现场应急措施

(1)向侧风或侧上风方向迅速撤离。

(2)必要时到医疗部门检查或诊治。

三、劳动卫生与防护

1.工人的条件和服装

新录用的工作人员,须经过体格检查合格。工作人员必须定期进行体格检查,凡患有不适于担任热力和机械生产工作病症的人员,经医生鉴定和有关部门批准,应调换做其他工作。

所有工作人员都应学会触电、窒息急救法、心肺复苏法[详见《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附录七],并熟悉有关烧伤、烫伤、外伤、气体中毒等急救常识。

使用可燃物品(如乙炔、氢气、油类、瓦斯等)的人员,必须熟悉这些材料的特性及防火防爆规则。

工作人员的工作服不应有可能被转动的机器绞住的部分;工作时必须穿着工作服,衣服和袖口必须扣好;禁止戴围巾和穿长衣服。工作服禁止使用尼龙、化纤或棉、化纤混纺的衣料制作,以防止工作服遇火燃烧加重烧伤程度。工作人员进入生产现场禁止穿拖鞋、凉鞋,女工作人员禁止穿裙子、穿高跟鞋。辫子、长发必须盘在工作帽内。做接触高温物体的工作时,应戴手套和穿专用的防护工作服。

任何人进入生产现场(办公室、控制室、值班室和检修班组室除外),必须戴安全帽。

2.一般安全工作要求

(1)未受过专门训练的人员不准进行焊接工作。焊接锅炉承压部件、管道及承压容器等设备的焊工,必须按照锅炉监察规程(焊工考试部分)的要求,经过基本考试和补充考试合格,并持有合格证,始可允许工作。

(2)焊工应穿帆布工作服,戴工作帽,上衣不准扎在裤子里。口袋须有遮盖,脚面应有鞋罩,以免焊接时被烧伤。

(3)禁止使用有缺陷的焊接工具和设备。

(4)不准在带有压力(液体压力或气体压力)的设备上或带电的设备上进行焊接。在特殊情况下需在带压和带电的设备上进行焊接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并经厂(局)主管生产的领导(总工程师)批准,对承重构架进行焊接,必须经过有关技术部门的许可。

(5)禁止在装有易燃物品的容器上或油漆未干的结构或其他物体上进行焊接。

(6)禁止在储有易燃易爆物品的房间内进行焊接。在易燃易爆材料附近进行焊接时,其最小水平距离不得小于5m,并根据现场情况,采取安全可靠措施(用围屏或石棉布遮盖)。

(7)对于存有残余油脂或可燃液体的容器,必须打开盖子,清理干净;对存有残余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应先用水蒸气吹洗,或用热碱水冲洗干净,并将其盖口打开,方才准许焊接。

(8)在风力超过5级时禁止露天进行焊接或气割。但风力在5级以下3级以上进行露天焊接或气割时,必须搭设挡风屏以防火星飞溅引起火灾。

(9)下雨雪时,不可露天进行焊接或切割工作。如必须进行焊接时,应采取防雨雪的措施。

(10)在可能引起火灾的场所附近进行焊接工作时,必须备有必要的消防器材。

(11)进行焊接工作时,必须设有防止金属熔渣飞溅、掉落引起火灾的措施及防止烫伤、触电、爆炸等措施。焊接人员离开现场前,必须进行检查,现场应无火种留下。

(12)在高空进行焊接工作,必须遵照高处作业部分的有关规定。

(13)在梯子上只能进行短时不繁重的焊接工作,禁止登在梯子的最高梯阶上进行焊接工作。

(14)在锅炉汽鼓、凝汽器、油箱、油槽以及其他金属容器内进行焊接工作,应有下列防止触电的措施:

①电焊时焊工应避免与铁件接触,要站立在橡胶绝缘垫上或穿橡胶绝缘鞋,并穿干燥的工作服。

②容器外面应设有可看见和听见焊工工作的监护人,并应设有开关,以便根据焊工的信号切断电源。

③容器内使用的行灯,电压不准超过12伏。行灯变压器的外壳应可靠接地,不准使用自耦变压器。

④行灯用的变压器及电焊变压器均不得携入锅炉及金属容器内。

(15)在密闭容器内,不准同时进行电焊及气焊工作。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