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烟叶分级的概况
[学习目的和要求]
1.掌握烟叶分级的概念,认识烟叶分级在烟草生产中的重要地位,了解烟叶分级的工作特点;
2.结合新的分级标准,认识我国烟叶分级的发展历程;
3.在烟叶分级过程中逐步掌握“实践——学习——实践”的学习方法。
第一节 烟叶分级
新鲜烟叶经过调制处理,发生一系列有利于烟草品质的生理、生化等变化,形成了特有的色、香、味,并依据一定的标准进行分级整理,最终为卷烟工业提供生产原料。烟叶分级是烟农生产烟叶的最后一道工序,烟叶的质量界定只有通过标准来衡量。因此,分级尺度把握的好坏直接影响到烟农种烟的积极性和经济利益。
一、烟叶分级的概念和目的
所谓烟叶分级,是在感官的基础上,根据一定的分级因素,对烟叶内在质量优劣等级进行划分的过程。它建立在烟叶的质量观念、农业生产、工业生产及消费者需求的基础上,是政策性、实际性和实用性较强的一项技术工作。
烟叶是一种农产品,烟农所生产的烟叶有优有劣,质量不同,使用价值也不相同。烟叶分级的目的便是为了把不同质量的烟叶加以区分,使每个等级的烟叶具有相对一致的质量,在卷烟工业中才能针对各级别的质量特点,调配出各种风格的卷烟。
二、烟叶分级的重要作用
烟叶生产受许多因素的制约,如:气候、品种、栽培条件、烘烤措施等因素均影响烟叶的质量。烟叶的内在质量往往是通过一定的外观因素,如:成熟度、色泽、身份、叶长、杂色度等表现出来,内在质量好的烟叶一般都有比较好的外观表现。
就目前情况来看,烟叶分级主要是依据烟叶的外观因素来确定其内在质量,分出优劣等级,达到表里如一,满足卷烟制品的标准化、多样化,实现以质论价、优质优价的目的。正确划分烟叶等级,把不同质量的烟叶区分开,这便是烟叶分级的任务。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两烟”价格的逐步放开,以及“三化”生产措施的提出,对烟叶质量各项指标的要求更加具体化、明确化。只有把烟叶商品划分成与工农业生产、出口贸易需要相适应的若干等级,才能实现优质优价,从而增加烟草商品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要做好烟叶分级工作,就要制定科学合理的分级标准,按照科学的分级标准来分级,做到兼顾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的利益,促进工农业生产的发展,保证卷烟质量,满足人民生活需要,扩大出口贸易,以及合理利用国家资源等。
具体来说,烟叶分级具有下列重要作用:
(一)有利于贯彻国家的价格政策
不同质量的烟叶具有不同的使用价值,也具有不同的经济价值,只有按照统一的分级标准,实行“优质优价,以质论价”,按价值规律来办事,烟农才能得到真正的利益。
(二)有利于巩固和发展农村经济
正确对待分级的奖优罚劣,可有效促进烟农搞好规范化栽培和应用各项先进栽培技术,从生产入手,调动烟农生产优质烟叶的积极性,提高烟叶质量,从而达到增加经济效益的目的。同时,分级的质量要求和价格政策也为烟农指明了烟叶生产的方向。
(三)有利于发展工业生产,适应卷烟工业需要
烟叶是卷烟工业的主要原料,烟草工业按照卷烟产品的质量标准和风味要求,选用不同质量、不同风格的烟叶进行配方。只有经过烟叶分级,将质量不同的烟叶加以区分,在卷烟工业中才能针对各级别的质量特点,调配出各种风格的卷烟,并保持卷烟产品质量的稳定。目前,卷烟工业对烟叶的使用几乎是在烟农分级的基础上直接利用烟叶,不再进行二次分级,因此,烟农是否能够进行科学合理的分级,对稳定和提高卷烟质量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四)适应市场经济规律,发展出口贸易
市场经济的本质规律是等价交换,通过竞争达到优胜劣汰的目的,而烟叶分级的目的即在正确确定出烟叶质量的优劣。通过对烟叶质量好坏的评估还可以为烟叶生产的择优布局和科学种植提供有效的依据。此外,经过科学合理的分级,以便于提高烟叶质量和价格,增加烟叶出口量,为国家积累外汇,对提高我国烟叶在国际上的知名度具有重要的意义。
三、烤烟商品标准
烟草商品标准(Tobacco Commodity Standard)是对烟草商品质量、规格、用途、检验、运输和养护条件方法等方面所作的技术规定,是评定烟草商品质量的依据和准则。国家烤烟分级标准是一项强制性的技术法规,在提高烟叶收购质量和经济效益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烤烟商品标准适用于初烤和复烤而未经发酵的烤烟,以文字标准为主,并辅以实物样品。
(一)烤烟商品文字标准
40级制烤烟文字标准参见GB2635—92。40级制烤烟国家标准是1992年8月15日发布,1992年9月1日实施的。经过1998年6月1日和2000年4月4日国家技术监督局批准修改,由40级改为42级。
(二)烤烟实物标准
烤烟商品文字标准执行不具体时,需要由实物标准(样品)加以对照,以补充文字标准难以确切表达的内容。
四、烟叶分级工作的特点
(一)实践操作性强,实用面广
烟叶分级操作基于感官判断。从事分级的工作人员不仅要吃透文字标准,还要掌握实物标准;不仅要掌握实物标准,还要有丰富的操作经验。在美国,每个验级人员都要有四年以上挑选烟叶的经历,并通过农业部有关培训,考试合格才能上岗。
烟叶分级是烟叶生产的最后环节,是卷烟生产的第一道工序。烟叶生产者要体现自己的劳动价值,保证自己的经济利益,必须懂标准,会分级;卷烟配方人员为保证烟制品质量与风格,维护品牌信誉,必须具备烟叶可用性的评判与界定能力,甚至能够根据不同年份的收购情况和地区差异进行等级调整;烟叶购销部门要保证在商业活动中处理好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的关系,真正地按质论价和贯彻优质优价精神,必须全面掌握烟叶标准和烟叶分级的各项技术要求。
(二)难度大,责任感强
烟叶分级是基于烟叶的外观性状和内在特性的相关性所进行的烟叶可用性评判,但烟叶可用性的很多内容,如香气、吃味、化学成分、安全性、燃烧性、填充性等,是看不见、摸不着的,这就给烟叶收购的等级界定、烟叶营销的按质论价和工业上的合理使用带来了一定的难度。烟叶外观性状的差异,总体看来十分明显的,而相邻等级的界定又有着较大的模糊性,这就在客观上增加了分级操作和等级验收的难度。但是,烟叶等级的准确界定,又切实关系到烟草工业、商业和广大烟农的实际利益,关系到烟叶流通秩序,关系到烟草农、工、商的稳定发展,甚至涉及国际关系和国家尊严。因此,从事烟叶分级的有关人员,既要精通业务,又要领会掌握政策,要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第二节 烟叶分级的生产沿革
一、国际烟叶分级概况
世界上生产烤烟的国家都有本国的烤烟分级标准,各国之间分级标准在形式和内容上是不一致的,有的差异较大,有的则大同小异。分级标准都是根据本国的气候、土壤、栽培方法、烟叶特点及使用价值制定的。如:美国烤烟标准共有153个等级,巴西烤烟分级标准为48个等级,巴基斯坦烤烟共有12个等级。
分级方法一般是先分“类型”,后分“组”,最后根据每个组内烟叶质量的好坏划分成几个不同的“级”。在分级标准中,各国的组别与级数存在较大的差别,但分级的基本原理还是比较一致的。如津巴布韦烤烟分级时,先按外观的某些特征分为上部叶、顶叶、中部叶、下部叶、脚叶、完熟叶、下部散叶组、上部散叶组共计8个叶组,然后再按颜色的不同分为若干亚组。经部位、颜色两次分组后,每组再根据分级因素分为若干等级,总共分为1225个等级。
分组因素主要有部位、颜色、厚度。分级因素名目繁多,较不统一,但都以“表里一致”的原则为依据。
二、我国烤烟分级标准概况
烤烟分级标准与“两烟”生产有着紧密联系,随着烟叶生产的不断发展,分级标准也逐渐完善。我国种植烤烟始于1913年,而烤烟分级标准在新中国成立之前,都由英、美等国家所垄断,新中国成立初期,在党和政府的重视下,各地先后制定了地区性的分级标准。
山东潍坊烟草公司曾制定了20级制标准,即将烟叶分为金黄1~9级,赤黄1~6级,青黄1~4级,外加一个末级。1952年华东地区有关部门在此基础上研究制定了16级制标准,先在山东省试行,1953年8月经政务院批准,在安徽、贵州、河南等省执行。东北烟区制定了按照颜色分组的14级标准,即金黄8个级、青黄6个级,后来修订为金黄5个级、青黄3个级、一个末级的9级制标准,该标准主要在辽宁、吉林、黑龙江三省实行。
其他省、区在20世纪50~60年代烤烟分级标准分别是:云南、四川省为9级制;福建省为10级制;山西省为8级制;贵州省试行了6级制;湖北省试行了4级制;广东省有9级制和5级制两个标准;江苏、湖南、陕西等省先后实行了河南简化后的标准。
全国烤烟分级标准,不但数目多而且分级方法不同,有的虽然等级数目一样,但标准所规定的内容各异。大致分为三种类型:
1.以部位、颜色分组后,再分级。如在16级制中,是先分上部、中下部组,再分黄烟与青烟组,然后再分级。同时每个等级还规定有小部位(即脚叶、下二棚、腰叶、上二棚、顶叶)。
2.颜色分组后,再分级。如福建省的10级制,分黄烟组1~6级,青黄烟组1~4级;东北、广东、广西的9级制,黄烟组分1~6级、青黄烟分1~3级。
3.不分组,只分级。如云南、四川省的9级制标准,上下部位不分,黄烟与青烟不分。该标准规定除1~3级不允许有青烟外,4~9级都允许有程度不同的青色烟。
以上这些标准的分级方法,16级制是比较好的,基本上达到了同一等级的烟叶质量相近似。但也有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①部位规定过细过死,每个等级都局限于小部位。②颜色分得太多,如黄色烟叶规定有金黄、正黄、米黄、淡黄、土黄、老黄、红黄、棕黄、棕黄带褐等共10个颜色。颜色多,档次太近,相互间的概念不易搞清楚,各地体会不一致。③烟叶品质档次规定过细。如光泽、组织等规定有微差、略差、较差、差、很差,标准中有18个差;厚度分12个档次,且宽严不当不易掌握。④标准体系不完整,没有规格和验收规则等方面的要求,各地理解不一,执行也不一致。
全国烤烟标准种类繁多,且又不够科学合理,对烤烟生产发展和提高烟叶质量十分不利,同时也不利于卷烟配方和扩大烟叶出口。
20世纪60年代初,随着烟草行业发展的需要,要求全国有一个统一的烤烟国家标准。由当时的国家科委组织领导,国家标准局、轻工业部、供销合作总社、农业部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由郑州烟草研究所和有关单位进行研究制定烤烟国家标准。经过大量的调查研究和科学实验,于1963年制定了烤烟国家标准试行方案(17级制),并经过农业、工业验证后,1965年由国家科委批准在河南省试行;1966年推广到云南试行。通过两省的试行,有关烟叶收购部门和卷烟厂提出青黄烟叶比重不大,不需要分部位。根据他们的意见,1977年取消青黄烟分部位,将上部与下部青黄烟2、3级同级合并,青黄由5个级减为3个级,成为烤烟15级制国家标准,一直实行到1995年。
20世纪60年代后期至70年代末,又进行了多次调查研究和修改。在此期间,有山东、安徽、贵州、湖南、陕西等省先后试行,全国烤烟收购15级制已占70%以上。统一全国烤烟分级标准已经有了广泛的基础,时机已成熟,1981年4月由国家标准局、农业部、轻工业部、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联合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烤烟国家标准”,从此结束了我国烤烟分级标准“多、乱”的局面。
烤烟国家标准的全面实施,对促进我国烤烟质量的提高,适应卷烟和烟叶出口的需要都起了积极作用,但在大力推行烤烟“三化”生产措施,烟叶质量和卷烟产品结构不断发生变化的情况下,15级制烤烟国家标准又显得不相适应。1985年进行了比较广泛的调查,听取了各方面的意见,修改了原烤烟国家标准,并于1986年由国家标准局以GB2635—86发布实施。修改后的标准增加了烟叶成熟度和长度因素,改变了组织结构和部分颜色概念,放宽了残伤和光泽要求,严格划清了黄烟与青黄烟的界限等。
随着生产的发展,为有利于提高我国烤烟的整体水平,有利于提高烟叶的内在质量,有利于与国际标准接轨,扩大出口,有利于实行优质优价增加烟农收入,有利于卷烟配方的改革,提高烟叶利用率,国家烟草专卖局于1987年又提出了进一步修改烟草分级标准的意见。借鉴国外分级标准的经验,将15级制改为40级制。经过认真准备,从1989年开始在农业上进行验证和收购,1990年进入工业验证,1992年经国家技术监督局以GB2635—92颁布为烤烟国家标准,准备于1992年9月1日实施,培训工作在蒙自进行。后因多种原因暂未执行,1993年根据国家烟草专卖局的申请,国家技术监督局决定,推迟到1996年在全国推行实施。1995年云南在玉溪市先试点推广使用40级制。
1998年6月1日和2000年4月4日经国家技术监督局批准修改,增加了C4F和C4L,使国标由40级成为42级,于2000年烤烟收购时起实施。
[思考与练习]
1.什么叫烟叶分级?烟叶为什么要进行分级?
2.烟叶分级的重要作用体现在哪些方面?
3.烟叶分级工作有哪些特点?
4.简述我国烤烟国标的发展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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