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3.1 建筑节能施工图设计文件建筑专业编制深度
1)一般规定
(1)工程概况应包括建设工程所在城市、其城市所在的气候分区,建筑物朝向,建筑物节能计算面积等内容。
(2)设计依据应主要包括。
①《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 50176—1993)。
②《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50189—2005)。
③《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 134—2010)。
④各省市自行制订的居住建筑与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2)围护结构的规定性指标
(1)体形系数。
居住建筑及寒冷地区公共建筑设计说明中应给出建筑物外表面积、体积、体形系数。
(2)门窗(含透明幕墙)、天窗。
①居住建筑应分别给出各朝向的窗墙面积比、传热系数或传热阻、遮阳系数或遮阳率、气密性等级等设计指标。户门的传热系数或传热阻。
②公共建筑应分别给出各朝向的窗墙面积比、传热系数或传热阻、遮阳系数或遮阳率、可见光投射比、可开启面积比、气密性等级等设计指标。设置天窗时,应给出屋面透明部分与屋面面积比、传热系数或传热阻、遮阳系数或遮阳率、气密性等级等设计指标。
(3)屋面、外墙(含非透明幕墙)。
应给出传热系数或传热阻、居住建筑的热惰性指标。
(4)接触室外空气的架空或挑空楼板。
应给出传热系数或传热阻。
(5)地下室。
①地下室为采暖、空调空间时,应给出地下室外墙、地面的热阻。
②地下室为非采暖、空调空间时,应给出地下室与采暖、空调空间间隔的墙体、顶板传热系数或传热阻。
(6)各种冷桥、其他与节能有关的楼板、墙体。
应给出传热系数或传热阻
(7)以上规定性指标(包括但不仅限于)均应按如下格式给出:标准要求值为_________;设计控制指标为_________。
3)性能性指标设计
(1)居住建筑当采用性能性指标设计时,设计文件中应包括以下内容。
①主要计算参数,包括体形系数、围护结构构造与指标、总建筑面积与采暖空调面积、采暖空调平面图、气候条件等。
②夏季空调与冬季采暖的耗冷(热)量、耗电量。
(2)公共建筑当采用性能性指标设计时,设计文件中应包括以下内容。
①参照建筑与所设计建筑的形状、大小、内部的空间划分和使用功能;参照建筑与所设计建筑的体形系数、外窗(透明幕墙)的窗墙面积比、屋顶透明部分的面积占屋顶总面积的百分比等指标;各围护结构的传热系数及其他热工性能。
②规定的计算条件,包括采暖空调要求、气候条件。
③所设计建筑的全年采暖和空气调节能耗;参照建筑的全年采暖和空气调节能耗。
(3)居住建筑与公共建筑在进行性能性指标设计时,必须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①当因体形系数超标而进行性能性指标设计时,屋面、墙体、窗户的传热系数或传热阻、居住建筑的热惰性指标应满足相近体形系数达标时规定性指标的要求。
②当因窗墙面积比超标而进行性能性指标设计时,屋面、墙体的传热系数或传热阻、居住建筑的热惰性指标应满足规定性指标的要求,窗户的传热系数或传热阻应满足相近窗墙面积比达标时规定性指标的要求。
③当因窗传热系数或传热阻不达标而进行性能性指标设计时,屋面和墙的传热系数或传热阻应满足规定性指标的要求,居住建筑的热惰性指标应满足规定性指标的要求。
④当因外墙传热系数或传热阻不达标而进行性能性指标设计时,屋面和窗的传热系数或传热阻应满足规定性指标的要求。
⑤当因窗的遮阳不达标而进行性能性指标设计时,屋面、墙和窗的传热系数或传热阻、居住建筑的热惰性指标应满足规定性指标的要求。
⑥当因分户楼板、隔墙或因采暖空调与非采暖空调区间构件不达标而进行性能性指标设计时,外围护结构的传热系数或传热阻、居住建筑的热惰性指标应满足规定性指标的要求。
⑦以下情况不得进行性能性指标设计。
a.屋面的传热系数或传热阻不达标。
b.窗和外墙的传热系数或传热阻同时不达标。
c.窗的遮阳和传热系数或传热阻同时不达标。
4)节能设计构造做法
(1)施工图设计中应明确围护结构的构造做法,包括屋面,墙体(含非透明幕墙),楼板、接触室外空气的架空或挑空楼板,采暖空调地下室的外墙、地面或非采暖空调地下室与采暖、空调空间间隔的墙体、顶板,其他围护墙、楼板,冷桥等。构造做法应包括主要构造图、关键保温材料的主要性能指标要求和厚度要求。如引用标准图,应标明图集号、图号。
(2)施工图设计中应明确外窗、透明幕墙、屋面透明部分等部位的构造做法。构造做法应包括主要构造图,型材和玻璃(或其他透明材料)的品种和主要性能指标要求,中空层厚度,开启方式与做法、密封措施等。如引用标准图,应标明图集号、图号。
(3)施工图设计中应明确外窗、透明幕墙、屋面透明部分等部位的遮阳构造做法。构造做法应包括主要构造图,材料或配件的品种和主要性能指标要求,安装节点等。如引用标准图,应标明图集号、图号。
(4)施工图设计中应明确分户门的类型和节能构造做法或要求。
5)计算书与计算软件
(1)民用建筑节能工程设计计算书的编制应能反映所计算的主要指标的原始计算参数取值、计算过程及计算结果与结论。
(2)当采用有关节能设计软件计算时,应选用通过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论证的计算软件。生成的计算书除应符合(1)规定的要求外,尚应注明软件名称、计算时间等软件使用信息。
9.3.2 居住建筑节能审查内容及要点
《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 134—2010的审查内容及要点如表9-22所示。
表9-22 《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 134—2010的审查内容及要点
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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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 134—2010)的审查内容及续要表点如表9-23所示。
表9-23 《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 134—2010)的审查内容及要点
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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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3 公共建筑节能审查内容及要点
公共建筑节能审查内容及要点如表9-24所示。
表9-24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50189—2005)的审查内容及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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