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社会给予最多关爱的别样童年
基于自然和社会方面的各种原因,在现实社会生活中,总会有一些儿童由于各种原因处在生活的困境之中。为了最大限度地帮助这些处于困境之中的儿童,我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从解放初期上海市生产救灾委员会创办的儿童临时收容站,到中国残联实施的长江新里程计划,从救助、保护和教育流浪乞讨儿童的少年儿童保护教育中心,到关怀艾滋病致孤儿童夏令营。如今,我国已经形成了对因各种原因处于困境中的儿童提供多种公益性关爱活动的一系列制度。1989年10月,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向海内外宣布:实施希望工程,建立我国第一个救助贫困地区失学少年基金,让千千万万因家庭贫困而失学的儿童重返校园。此后,全国有300多万失学农村少年儿童得到了希望工程的救助。通过“春蕾计划”累计募集资金6亿多元,捐建“春蕾学校”500多所,捐助“春蕾女童班”近5000个,帮助170万人次失辍学女童重返校园。[6]
近10年来,伴随着我国社会的剧烈变革,特别是针对近2亿的农民工进城务工所催生的农民工子女就学的问题,党中央、国务院迅速出台了一系列措施。2006年年初,国务院常务会议原则通过《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就农民工子女入学提出明确要求。为了最大限度地救助农村留守儿童,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先后出台了一系列保护农村留守流动儿童的法律法规和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的政策文件。公安、教育、卫生、民政等相关部门,也围绕着流动儿童的户籍管理、平等接受教育、医疗保健服务和社会救助等方面出台了相关政策措施。同时,各级妇联组织普遍实施了关爱农村留守流动儿童的行动,将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工作相关指标纳入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测评体系和儿童发展纲要的指标体系。组织培训“代理家长”、“爱心妈妈”等热心人士,建立留守儿童托管机构,创办“四老”“新市民”、“流动人口子女”家长学校阵地,启动了“拥抱亲情”等关爱工程等。目前,已经建立的农村留守儿童托管中心6500多所,农村留守儿童家庭教育服务机构3万多个,建立“代理家长”315万名。同时,大力开展了“中国儿童慈善活动日”活动,预计到2010年,全国将有57.3万孤残儿童穿上爱心毛衣。[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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