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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人身伤亡事故

时间:2024-10-28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禁止在没有监护的情况下指派临时或新参加工作人员单独从事危险性工作。

第一节 防止人身伤亡事故

一、加强作业现场危险点分析并做好各项安全措施

1.工作或作业现场的各项安全措施必须符合《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的有关要求。

2.根据工作内容认真做好作业现场危险点分析,并据此做好各项安全措施。要定期检查危险点分析工作,确保其针对性和有效性。

3.在作业现场内可能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的地点应设立安全警示牌,并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对交叉作业现场应制定完备的交叉作业安全防护措施。

二、加强作业人员的培训

1.定期对有关作业人员进行安全规程、制度、技术等培训,使其熟练掌握有关安全措施和要求,明确各自的安全职责,提高其安全防护的能力和水平。对于临时和新参加工作人员,必须强化安全技术培训,必须在证明其具备必要的安全技能并在有工作经验的人员带领下方可作业。禁止在没有监护的情况下指派临时或新参加工作人员单独从事危险性工作。

2.应结合生产实际,经常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思想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防护意识,使其掌握安全防护知识和伤害事故发生时的自救、互救方法。

三、加强对外包工程人员的管理

1.加强对各项承包工程的安全管理,明确业主、监理、承包商的安全责任,并根据有关规定严格考核,做到管理严格,安全措施完善。

2.在有危险性的电力生产区域(如有可能引发火灾、爆炸、触电、高空坠落、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烧烫伤等人员、电网、设备事故的场所)作业,发包方应事先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要求承包方制定安全措施,并配合做好相关安全措施。

四、加强安全工器具的管理

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各项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配备充足的,经国家或省、部级质检机构检测合格的安全工器具和防护用品,并按照有关标准、规程要求定期检验,坚决淘汰不合格的工器具和防护用品,提高作业安全保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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