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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验收标准

时间:2023-10-2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当土质原因等造成基础坑深与设计坑深偏差+ 100mm以上时,应按以下规定处理:2)偏差超过规定值的+ 300mm以上时,超过的部分可采用填土或砂石夯实处理,分层夯实厚度不宜大于500mm,夯实后的密实度不应低于原状土,然后再采用铺石灌浆处理。1 现浇混凝土必须进行现场取样检验,取样频率为每台班或每100m3取一组(3块),少于规定的按一组计。同时提供沙、石、水泥等材料的检验报告。

4.8 质量验收标准

4.8.1 基坑开挖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基坑开挖的位置离街沿石应不小于10cm。

2 基坑深度的允许偏差应为+ 100mm、-50mm。当土质原因等造成基础坑深与设计坑深偏差+ 100mm以上时,应按以下规定处理:

1)偏差在+100mm~+ 300mm时,应采用铺石灌浆处理;

2)偏差超过规定值的+ 300mm以上时,超过的部分可采用填土或砂石夯实处理,分层夯实厚度不宜大于500mm,夯实后的密实度不应低于原状土,然后再采用铺石灌浆处理。

4.8.2 电缆保护管沟槽开挖和埋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电缆保护管沟槽开挖,在绿化带和人行道内深度不低于50cm,在车行道内深度不应低于70cm。

4.8.3 现浇混凝土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现浇混凝土必须进行现场取样检验,取样频率为每台班或每100m3取一组(3块),少于规定的按一组计。同时提供沙、石、水泥等材料的检验报告。

2 基础预埋件应设置在基坑的几何中心位置,设置稳固后方能进行混凝土浇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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