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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杆灯和中杆灯

时间:2023-10-2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避雷针的设置应确保灯盘在其保护范围内。

10.2 高杆灯和中杆灯

10.2.1 高杆灯和中杆灯的灯杆、灯盘、配线、升降电动机构等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高杆照明设施技术条件》(CJ/T3076)的规定。

10.2.2 高杆灯和中杆灯宜采用三相供电,且三相负荷应均匀分配,每一回路必须装设保护装置。

10.2.3 基础顶面标高应高于提供地面标桩100mm。

10.2.4 基坑开挖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 严禁扰动基底土壤,若发生超挖,严禁用土回填。基坑深度的允许偏差应为+ 100mm,-50mm。当偏差在+ 100~+ 300mm时,应采用铺石灌浆处理;偏差超过规定值的+ 300mm以上时,超过的+300mm部分可采用填土或砂石夯实处理,分层夯实厚度不宜大于100mm,夯实后的密实度不应低于原状土,然后再采用铺石灌浆处理。

2 基底不得受泡或受冻。

10.2.5 地脚螺栓埋入混凝土的长度应大于其直径的20倍,并应与主筋焊接牢固,地脚螺栓应去除铁锈,螺纹部分应加以保护,基础法兰螺栓中心分布直径应与灯杆底座法兰孔中心分布直径一致,偏差应小于±1mm,螺栓应采用双螺母和弹簧垫。

10.2.6 基坑回填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对适于夯实的土质,每回填300mm厚度应夯实一次,夯实程度应达到原状土密实度的80%及以上。

2 对不宜夯实的水饱和粘性土,应分层填实,其回填土的密实度应达到原状土的80%及以上。

10.2.7 基坑开挖深度和大小应符合设计规定,其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0.2.7的规定。

表10.2.7 基坑开挖允许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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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8 浇筑混凝土的模板宜采用钢模板,其表面应平整且接缝严密,支模时应符合基础设计尺寸的规定,混凝土浇筑前,模板表面应涂脱模剂。

10.2.9 浇筑基础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的有关规定。

10.2.10 因土质原因不能开挖浇筑灯杆基础时,可采用预制的建筑混凝土桩打入土中,在桩顶上部做基础顶面,桩与基础顶面必须连成整体,强度应达到设计要求。

10.2.11 高杆灯竖立后的垂直度,杆梢的允许误差应小于3%。

10.2.12 高杆灯应设置避雷装置,其设计应符合GBJ64规范的要求,避雷针应采用Φ40mm的热镀锌钢管,壁厚不应小于2.75mm。避雷针的设置应确保灯盘在其保护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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