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村女青年精神贫困透视
长期以来,我国理论界对贫困概念的界定大都以物质财富的满足为评判标准,在反贫困的理论和实践中缺乏对精神贫困的实质性关注。各级政府实施的“送粮、送衣、送钱”的“输血”式扶贫和“给资金、给技术、给项目”的“造血”式扶贫,尽管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结果大都重新返贫,究其原因就是贫困者的精神文化素质没有得到根本的提升,脱贫意识没有得到彻底的觉醒。因此,笔者认为,今后的扶贫工作指导理论必须从精神脱贫入手。
精神贫困是指特定社会群体或个人在思想道德、文化知识与能力、价值观念、价值取向等方面的匮乏或滞后,以致影响物质生活资料的获取和精神生活需求满足的生存状态。[1]我国是农业大国,农村有4.8亿妇女,随着农村产业结构的不断调整,农村妇女创造的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50%~60%。[2]然而,不容忽视的是,农村女青年这个年龄段,不论是未婚或已婚者,也不论是外出打工还是留守农村者,她们的感情都比较丰富而脆弱,对生活理想化的色彩浓厚,生活经历和经验不多,容易产生挫折感,对现代生活的强烈渴望和二元体制障碍对实现其理想缺乏制度供给的双重悖论,使广大农村女青年难以走出精神贫困的“沼泽地”。农村女青年的精神贫困不仅束缚着自身的发展,还会潜移默化地影响着农村下一代人的精神进步。因此,深入研究农村女青年精神贫困问题有利于促进城乡和谐发展和人的现代化的实现。
(一)农村女青年精神贫困的主要表现
1.知识贫乏
与自己的父辈相比,农村女青年的文化程度明显提高,大多数都读过初级中学,有的还是职中、技校毕业,但由于受“男尊女卑”的影响,加之我国政府一贯注重对农业的投入,忽略了对农民的智力投入,使得升学无望的女孩弃学打工经商现象司空见惯。此外,当前我国的教育体制尚未完全从“升学模式”的泥潭中拔出,沉重的课业负担和巨大的升学压力使学生难以全面发展甚至影响到身心健康,逼着素质教育陷入了怪圈。在广大农村,许多家长把考上大学,跳出“农门”作为女孩上学的唯一目标,因而,当升学希望破灭时,便让女孩离开学校,从而导致农村女青年知识的贫乏。
2.自卑心重
当今农村女青年在家庭中与男性的地位渐趋平等,婚姻自主权增加,但几千年来以儒家道德为主体的文化氛围使她们丧失了应有的主体地位,农村女青年的自我意识被这个伦理至上的文化氛围扭曲了,自卑心理占了主导地位。现实中,一些农村女青年缺乏自信心,认命心理重,对性别歧视习以为常,把自己定位为“传宗接代”的工具,在对丈夫和家庭的依赖中获得一种附属物的安全感和心理平衡;一些外出务工的农村女青年自认为是城市里的另类,低人一等,承受不住城市的竞争压力,甘愿无所作为。
3.人格残缺
对于从相对闭塞的农村来到繁华都市的农村女青年来说,金钱对她们的诱惑和冲击异乎寻常,她们有着强烈的获取财富、改变命运的动机,但她们基本上没有务农经历,工作承受力低,大多不愿在生产企业工作,更多的是流向服务业。有一部分农村女青年在商品大潮的冲击下,害怕吃苦,崇尚享乐,“金钱至上”成为她们的人生信条,在利益驱动的经济社会中感到无所适从的迷茫,进而失去人生的目标,自甘堕落。1999年北京市妇联组织一次对该市卖淫妇女现状的调查显示,农村进城女性已占到调查总人数的62.1%。[3]可以看出,相当一部分农村女青年进城之后参与卖淫,已成为一个不争的社会事实。
4.精神空虚
现代化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和城市女青年一样,当今的农村女青年对生活也充满着理想,理想的破灭往往使她们精神空虚,返回农村的女青年由于农村条件与城市的反差而心理失衡。农村简单重复的劳动和周而复始的机械生活,泯灭了她们创造的冲动和发展进步的驱动力,如果不能从家里得到精神抚慰,由空虚走向极端就成为必然。“在中国,自杀死亡占全部死亡人数的3.6%,并且是第5位最重要的死亡原因。在15~34岁人群中,自杀是第一位死因,占相应人群死亡总数的19%,其中女性自杀率比男性高25%,这主要是因为农村年轻女性的自杀率高。农村自杀率是城市的3倍。”[4]
(二)农村女青年精神贫困探因
农村女青年精神贫困的产生是一种由多种原因造成的复杂社会现象,其主要原因有:
1.传统文化的“惯性”
中国传统的封闭型、封建宗法性社会结构,使人们习惯于把农村妇女看做是点缀的符号,长期以来农村妇女也这样看待自己,面对连续千年的性别歧视,她们更多地表现为逆来顺受,聪明才智受到摧残和压抑。这种传统文化的“惯性”主要是依靠母亲和社会的示范,自发地渗透到她们的生活之中,成为一种左右农村女青年的根深蒂固的习惯性思维和行为。当财力有限时,教育支出总是向男性倾斜,女孩往往成为“丢卒保车”的牺牲品。在农村女青年精神贫困的形成中,传统文化的“惯性”起了重要的作用,这种“惯性”造成了对女童教育投入的不足并形成代际传递,导致了一代又一代农村女青年精神贫困的恶性循环。
2.农村经济发展的“滞后性”
改革开放以来,农村经济发展作为精神脱贫的推动力量,使农村女青年的思想观念、价值追求发生了一定的变化。但由于城乡之间不平等体制的长期存在使得农村经济相对于城市来说发展滞后。农产品价格的低廉,使农村女青年看不到留守农村能够发家致富的希望,她们对土地已没有很深的依赖。相对于城市而言,农村的发展并没有真正解决物质财富的匮乏,农村尚不具备享受基本精神文化生活的经济条件。物质的贫困埋下了农村女青年精神贫困的根子,农村经济发展的滞后,使农村女青年生活在一片精神的沙漠中,形成不了健康的人格和心理素质,面对各种各样的社会问题,她们的心理承受能力往往被精神生活的困乏和生存状况的窘迫挤压得非常脆弱。
3.城乡二元结构的“刚性”
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政策体系造成了作为弱势群体的农村女青年被边缘化,而农村女青年的尴尬处境正是来自于她们的边缘身份,消除农村女青年精神贫困缺乏适宜的制度供给,除了“考大学”这个低几率、高代价的渠道之外,其他能够帮助农村女青年实现自身现代性的制度供给几乎为零。于是,在理想与现实之间就出现了农村青年的精神落差,这是农村女青年精神贫困的根源。在广大农村由传统社会走向现代社会的转型时期,一些升学无望的农村女青年经历着从学生、工人(一般是临时工)到农民的角色转变,她们梦想在城市扎根,告别祖祖辈辈“脸朝黄土背朝天”的生活,拥有与“城市人”一样的人格待遇和社会保障。因此,她们很快能够适应从学生到城市“工人”的角色转变,然而城乡二元制度的“刚性”迫使大多数农村女青年到了婚嫁年龄不得不返回农村,完成从“工人”到农民的角色转换。
4.农村女青年自身的“惰性”
中国历史文化的重负以及农村经济发展的滞后使农村女青年内心世界的解放仍然相对迟缓。农村女青年的城市生活体验,常使她们陷于对物质利益的过分早熟和狭隘的理解之中,将“金钱”作为衡量一切的尺度,对于想挣大钱,又不愿通过劳动来实现的农村女青年来说,到城市从事“地下经济”是实现这些梦想的捷径。正如经济学家丹尼斯·古莱特所言:缺乏自尊和自由往往是因为人们生活水平很低,仅能维持生存。缺乏自尊和经济上的限制容易产生安贫认命的宿命论意识而缺乏“进取精神”。[5]市场经济下的“金钱至上”的价值理念主导社会生活,相对剥夺感使农村进城女青年游离于生存与失范之间,在利益驱动的经济社会中部分“惰性”强的农村女青年会逐渐失落,商品意识的这种错位移植使从事“地下经济”的农村女青年陷入不能自拔的精神泥潭。
(三)农村女青年精神贫困的治理
农村女青年精神贫困问题不仅仅是她们自身的问题,更是社会问题,政府问题。当我们在反省农村扶贫的缺陷时,不能否认我们在力图改变农村物质匮乏的现状时,相对地忽视了对贫困者尤其是农村女青年精神状态的重构。为此,必须多维度地治理农村女青年的精神贫困。
1.女童教育是基础
著名经济学家舒尔茨认为,在现代生产条件下,人力资本投资的作用大于物质资本投资的作用,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使反贫困战略重点转移到注重培育人力资本的目标上来,实现以人的发展带动和创造经济发展的新格局。[6]在现代社会里,文化传承的主要手段是正式教育,教育是个人社会化、现代化的必要途径,是阻断“精神贫困”代际传递的关键。[7]
女童教育是治理农村女青年精神贫困的基础。世界银行认为,消灭贫困的最佳途径就是让女孩子接受教育。女童是未来的母亲,女童受教育程度关系到农村的未来。然而,目前农村尚有一些地区的农村仍然不让女童上学,十几岁的青年一代文盲在继续产生。据调查,河南确山县,一个乡(镇)通常有1~2所初中,全县共5所高中,加之农民观念陈旧,使得女孩上中学的比例比较低。目前,确山县初中在校女生占学生总数的42%,高中在校女生仅占学生总数的34%。可以看出,当前农村女童受教育的障碍仍旧很大,农村女童受教育年限少造成农村女青年文化素质的低下,导致了她们与农业科学技术结合能力的低下,以及思想素质、人格心理素质都与她们所承担的社会生产和社会角色的要求不相适应,结果导致精神贫困。
要加强学校教育,提高适龄女童的入学率,防止女童失学和产生新文盲。首先要做好女童的入学工作,教育她们通过学习掌握文化知识改善自己的社会地位和整个农村妇女的状况。要大幅度地增加教育投入,制止各级学校乱收费用的现象,并为确有困难的女童设立助学金和奖学金,调动她们的学习积极性。其次,要克服农村中重男轻女的落后思想和一切妨碍女童教育的旧习陋俗,采取各种有效的法律、行政和经济措施来保证女童入学和上完中学。
2.劳动力合理有序转移是有效途径
面对几千年文明社会所造成和积淀的传统精神生活模式的严重束缚,农村女青年只有改变自身的生存方式才能精神脱贫,而实现她们生存方式根本转变的动因主要是劳动力转移,促进人口流动,进而提升她们的精神文化素质。
当前大批农村女青年抱着改变传统生活的强烈愿望,潮水般地涌进城市,增加了收入,也深刻改变了她们的精神面貌。她们最终是否返回农村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她们和她们的后代将以一种新的心态来面对生活,从而增强她们下定决心脱贫致富奔小康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自觉地成为构建和谐农村的先行者。农村女青年劳动力转移流动可以冲击传统的生活方式,提高她们的素质。她们由农村进入城市,就必须学习、掌握城市生产和生活中的各种技能、规范、观念,只有这样才能适应城市生活,使她们了解到自己与外界、与先进地区的差距,因而从内心深处产生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对现代先进生产方式和现代文明生活方式的追求,激发起改变自身生存条件和生活环境的迫切愿望,建立积极进取、勇于开拓的价值体系,真正走出传统的农业社会,融入现代生产和生活方式中去。
随着大量农村女青年流向城市,我们也应该清醒地看到,农村女青年在给城市带来繁荣的同时,也增添了城市的压力和不安定因素,同时,农村精英的大量流失导致了“空心村”的出现和农村儿童教育的倒退。因此,我们必须合理有序地转移农村女青年劳动力,既要增加她们的收入,又要考虑到城市的承受力和防止农村“空心村”的产生,而能做到平衡三者的只有强化政府行为,建立健全妇女就业信息中心和职业指导机构,建立一批规范化、市场化的农村劳动力输出中介组织,有组织地分批地转移农村女青年劳动力,从根本上改变城乡分割的劳动力市场,创造城乡平等竞争的就业环境,将她们的潜能转变为现实的能力。
3.开展农村社会工作是催化剂
社会工作是以利他主义为指导,以科学的知识为基础,运用科学的方法进行助人的服务活动。[8]社会工作从根源上来讲是西方社会特有的产物,它是西方社会在对穷人的慈善救助中逐渐发展起来的,是一项专业性的社会服务活动。目前中国专业社会工作在反贫困行动中的作用还远远没有得到发挥,其中固然与中国专业社会工作教育起步较晚有关,但更重要的原因还是对专业社会工作在反贫困行动中的重要作用缺乏足够的认识和重视,没有为发挥专业社会工作在反贫困行动中的作用提供制度环境的保障。[9]经济体制改革为农村女青年提供了机会和就业空间,并在一定程度上与男性一起分享了教育资源。但另一方面,身份、户籍以及传统性别观念和角色分工模式又使她们的发展受到限制,身份和性别歧视是农村女青年产生精神贫困的重要原因之一。消除身份和性别歧视不但要提高农村女青年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的思想意识,形成内源力,不断改造自身的精神世界,同时还要依靠外界力量,特别是要积极推进农村社会工作来治理农村女青年的精神贫困。
农村社会工作是运用社会力量系统地解决农村社会问题的一项社会活动。[10]农村女青年精神贫困问题在农村较为突出,因此,积极开展农村社会工作对农村女青年精神脱贫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在目前农村基本格局没有可能根本转变之前,我们还不能期望单独依靠现有的基层政府渠道来解决农村女青年精神贫困问题,同样,仅仅依靠农村女青年自身也很难自发的组织起来并进行自我启蒙和动员,让精神丰富起来。近年来,随着我国大学生社会工作队伍的不断壮大,他们将有可能成为消除在城市务工的农村女青年精神贫困的主力军,同时,随着大学生对“三农”问题的日益关注,更多的大学生志愿者已经把奔赴农村当作实现自我价值的手段。富有朝气和活力的大学生到了农村,农村女青年会对大学生产生一种崇敬感,得到一种精神传输,这样就有可能产生一种凝聚力,并且可以传播、渲染。据报载,2004年2月4日,河南籍女大学生白亚丽来到湖北省十堰市房县三岔村,开始了青年大学生农村“精神扶贫”探索之路。在休学一年期间,白亚丽通过建立图书馆、妇女组织等把大家组织起来,让干群关系从不信任走向团结,形成凝聚力,带动经济发展。白亚丽被我国著名“三农”问题专家温铁军为“我国支农休学大学生第一人”。这位用脚做学问的教授称:在物欲横流、纸醉金迷的商业社会,白亚丽的举动更让人感动,[11]她开辟了大学生志愿者支农、帮助农民精神脱贫的先河。
(四)结论:制度供给
农村女青年的精神贫困表明了农村妇女发展的重头戏在于农村女青年的发展,以农业著称的中国村落文化,是历经几千年的发展沉淀的结果,面对几千年锻造出的传统观念的束缚和转型期涌现出的种种缺陷,要在操作层面为农村女青年解除精神贫困并非易事。笔者认为,产生农村女青年精神贫困的原因固然很多,但其症结的根源是城乡不平等的社会制度。我国工业化过程中人为的“二元经济社会结构”使农村女青年被排除在工业社会之外,与现代社会生活格格不入,在城乡二元社会结构的基本格局下,农村女青年精神贫困问题基本保持了它的超稳定性。
因此,要彻底解决农村女青年的精神贫困问题,不仅要从农村寻找答案,而且还要在农村外寻找答案,当然,走多管齐下综合治理的道路非常重要,但这些只是操作层面上的手段,是必要的但不是根本的,它们并没有触及改变传统精神生活的深层本质。因此,要想根治农村女青年的精神贫困,必须变革现行的体制,进行制度供给。具体措施为:加快城市化进程,打破以户籍制度为标志的城乡二元结构体制,剥离附着在户口上的社会保障与公共服务等权益;实行居住地户口登记制,实现农村女青年的自由迁徙权,使她们能够在城市获得长期合法居住权和市民待遇;尽快修复农村女青年对于土地的产权残缺,赋予她们“责任田”的财产权,从而为农村女青年精神脱贫造就内在的张力。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