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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许可制度的特征

时间:2023-10-30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由国务院令第397号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八条规定:安全生产许可证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统一的式样。安全生产许可制度管理的内容主要围绕安全生产条件展开。安全生产许可制度的建立预示着安全生产管理理念将发生新的变化。

◆3.1.2 安全生产许可制度的特征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是我国安全生产法律体系中一个非常重要的行政法规,它的出台标志着一项新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许可制度的诞生。

熟悉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必须对安全生产许可制度的特征有所了解。我们认为,安全生产许可制度有如下4个基本特征:

(1)专门的制度

从两方面理解:一方面,安全生产许可制度是专门针对安全生产条件而设立的许可制度;另一方面,安全生产许可制度是专门针对“五大高危企业”而设立的许可制度。

(2)统一的制度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由国务院令第397号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八条规定:安全生产许可证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统一的式样。所以,安全生产许可制度是全国统一的,并不是某个部门或某个地区实行的一种制度。

(3)带有市场准入性质的制度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二条规定:“五大高危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五大高危企业”要进行生产活动,就必须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要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就必须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条件。因此,安全生产许可制度的确立实质提高了“五大高危企业”从事生产活动的“门槛”,使不具备相应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不能进行生产活动,从而促使生产企业进一步规范其安全生产条件,有利于从源头上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真正实现安全生产。

(4)新的基本制度

从四个方面说明:

一是管理目的新。安全生产许可制度所确立的“严格规范安全生产条件,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3个目的,与其他安全生产法规有所不同,其中前两个目的有其新意,我们称之为两个重要目的。第一个重要目的“严格规范安全生产条件”对生产企业提出了管理要求;第二个重要目的“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了要求。也就是说,安全生产许可制度的管理内容均包含了企业生产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监管两大块内容,这两大块内容在安全生产许可制度的各项管理措施中都有具体的要求(本书在下面安全生产许可措施中均按这两大块论述)。两个重要目的的最终目的就是要“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

二是管理方式新。安全生产许可制度是在我国制定并即将实行新的行政许可法时确立的,它的管理方式体现了行政许可法的管理要求。除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及管理为国务院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一级管理外,其余的都实行部、省二级管理模式。无论是一级管理,还是二级管理,都明确了各自的管理范围,体现了“谁发证,谁负责”的管理要求。这是安全生产许可制度不同于其他管理制度的一个较显著的特征。这一特征决定了安全生产管理方式不同于其他管理,必将陆续出台各种新的管理要求,改变传统的安全生产管理方式。

三是管理内容新。安全生产许可制度管理的内容主要围绕安全生产条件展开。安全生产条件是安全生产许可制度的核心内容,这也是安全生产许可制度不同于其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中另一个比较显著的特征。换句话说,安全生产许可制度是否完善,关键是看企业否落实安全生产条件。这是本书关注并着力研究安全生产条件及其评价的原因所在。

四是管理理念新。安全生产许可制度的建立预示着安全生产管理理念将发生新的变化。这一变化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如果这个制度继续实行下去,变化将是巨大的。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建立至今已有三年多的时间,近两年“磨合期”已经逐步呈现出这一变化。如,安全生产管理方式的前移、安全生产动态监管的要求以及对安全生产条件认识的不断深化,无不推动着人们管理理念不断地发生转变。为此,我们必须转变观念,主动适应这一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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