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根据《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非煤矿矿山企业除按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设置外,还分别设置了7个生产管理部门或生产系统的安全生产条件,共计8个生产部门或生产系统的安全生产条件:①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条件;②中央管理的非煤矿矿山企业(集团公司、总公司、上市公司)安全生产条件;③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的生产系统安全生产条件;④海上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的生产系统安全生产条件;⑤金属与非
4.3 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条件
根据《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非煤矿矿山企业除按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设置外,还分别设置了7个生产管理部门或生产系统的安全生产条件,共计8个生产部门或生产系统的安全生产条件:
①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条件;②中央管理的非煤矿矿山企业(集团公司、总公司、上市公司)安全生产条件;③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的生产系统安全生产条件;④海上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的生产系统安全生产条件;⑤金属与非金属露天矿山开采企业的生产系统安全生产条件;⑥金属与非金属地下矿山开采企业的生产系统安全生产条件;⑦地质勘探作业企业的生产系统安全生产条件;⑧尾矿库企业的生产系统安全生产条件。
具体见《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五条至第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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