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 江苏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条件评价工作介绍
为加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学地评价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条件,实现安全生产条件评价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促进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提高,2004年上半年组织开展《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的宣传贯彻活动;2004年下半年开始,江苏省开始研究探讨安全生产条件评价工作;2005年下半年江苏省建筑工程管理局委托有关单位组织专家学者,广泛调研,评价试点,多次修改,研究制定了《江苏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条件评价规范》。
2006年3月15日,江苏省建筑工程管理局颁发了《关于试行〈江苏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条件评价规范(试行)〉的批复》(苏建管质〔2006〕25号)文件,并开始对全省发生事故的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评价。在试评价的基础上,总结了一套安全生产条件评价的方式和方法。2006年7月25日,江苏省建设厅邀请有关专家,在南京组织召开了《江苏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条件评价规范》审查会。审查组听取了标准编制单位江苏省建筑安全与设备管理协会有关编制人员对该标准的编制说明,对该标准逐条进行认真讨论,提出:“本标准的编制贯彻了国家及省内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结合我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对于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有较强的指导意义。”“本标准对我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条件评价的内容、方法等作出了规范性的要求,内容全面,可操作性强。”审定通过了《江苏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条件评价规范》。2006年8月16日江苏省建设厅发布了《江苏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条件评价规范》(标准号为DGJ32/TJ55-2006。该规范已经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该规范为我国第一部关于安全生产条件评价的地方性规范,并于2006年10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实行。自此,江苏省建筑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实施安全生产条件审核有了科学的依据。江苏省依据该规范已对50多家建筑施工企业、近150个施工现场进行了安全生产条件评价。通过评价,建筑施工企业领导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普遍感到安全生产条件评价的重要性,认为这样做很有必要,确实起到本质安全管理的作用。通过评价报告结果的分析,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管理人员也一致认为安全生产条件评价的结果基本反映了目前江苏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的水平,为今后进一步掌握安全生产管理信息、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有很大的促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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