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为规范是在现实生活中根据人们的需求、好恶、价值判断,而逐步形成和确立的,是社会成员在社会活动中所应遵循的标准或原则,由于行为规范是建立在维护社会秩序理念基础之上的,因此对全体成员具有引导、规范和约束的作用,引导和规范全体成员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什么或怎样做,是社会和谐重要的组成部分,是社会价值观的具体体现和延伸。
2.2.1 安全生产主要相关法律条款
1)宪法中与安全生产相关条款
我国宪法是在1982年12月4日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告公布施行,并在2004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予以修正,修正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与安全生产相关的规定如下:
①宪法总纲中的第一条明确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这一规定就决定了我国的社会主义制度是维护广大以工人和农民为主体的劳动者利益的。同时在宪法中又规定了相应的权利和义务。
②宪法中第四十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
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并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提高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国家对就业前的公民进行必要的劳动就业训练。
③宪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国家发展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设施,规定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
宪法第四十八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国家保护妇女的权利和利益……”。
宪法的这些条款是我国安全生产方面工作的原则性规定。
2)刑法中与安全生产相关条款
1997年3月14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修订,1997年10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违反安全生产的规定总的来讲主要有危害公共安全罪与渎职罪两种情况,具体条款在本章的第四节安全生产责任追究中可以看到。
2.2.2 安全生产主要法律法规
1)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于2002年6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十八次常务委员会通过,同年11月1日颁布实施,共七章,九十七条,主要内容有:总则、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从业人员的权利义务、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法律责任、附则。其中涉及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的法律条款主要体现在安全警示标志的管理、设备的安全管理、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安全出口的管理、爆破吊装作业的安全管理、交叉作业的安全管理、租赁承包的安全管理、现场安全检查等九个方面。
2)劳动法中有关安全生产的相关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是1994年7月5日由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通过,1995年5月1日起施行。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其他关系的法律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涉及安全生产方面的条款主要体现在劳动者享有的权利、用人单位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职责、职业安全卫生条件及劳动防护用品要求、建立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统计报告和处理制度、对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劳动者在劳动安全卫生方面的权利和义务等六个方面。
3)职业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于2001年10月27日闭会的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获得通过,于2002年5月1日起施行。这部法律的立法目的是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经济发展。该法分总则、前期预防、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病人保障、监督检查、法律责任、附则等七章,共七十九条。
该法规定,职业病防治工作采取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劳动者享有的七项职业卫生保护权利是:获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获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了解作业场所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应当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职业病防治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改善工作条件;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以及危及生命健康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没有职业病防护措施的作业;参与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民主管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4)消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于1998年4月29日经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1998年9月1日起施行。其主要内容有:总则、火灾预防、消防组织、灭火救援、法律责任、附则。
5)道路交通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于2003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其主要内容有:总则、车辆和驾驶人、道路通行条件、道路通行规定、交通事故处理、执法监督、法律责任、附则。
该法总则指出,其立法宗旨是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提高交通效率。
6)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于2004年1月7日国务院第三十四次常务会议通过,共二十四条,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它的核心是依法建立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制度,从基本安全生产条件人手,对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器材生产企业等危险性较大的企业实施安全准入制度,从源头上杜绝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进入生产领域,并对企业日常的生产活动实施动态监管。
7)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于2003年11月12日国务院第二十八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04年2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共八章,七十一条,分为总则,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及其他有关单位的安全责任,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监督管理,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法律责任,附则。
8)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自2003年7月1日起施行,共六章,七十八条。该办法分为:总则,行政处罚的种类、管辖,行政处罚的程序,行政处罚的适用,行政处罚的执行和备案,附则。办法规定,县级以上政府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违反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规程的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时,适用本办法。
9)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
2004年1月5日,国务院下发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决定共分五部分:提高认识,明确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完善政策,大力推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强化管理,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制度,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加强领导,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
该决定强调,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要加强调查研究,注意发现安全生产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研究新问题,推进安全生产理论、监管体制和机制、监管方式和手段、安全科技、安全文化等方面的创新,不断增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努力开创我国安全生产工作的新局面。该决定是指导安全生产工作的纲领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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