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新装、移装、改装或受压元件经重大修理后的锅炉,以及锅炉停止运行一年以上需要恢复运行前,必须将安全阀送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部门指定的专业单位进行检修和校验,但这只是冷态下的初调,而在锅炉初次进行升压时需对安全阀的整定压力进行调整定压。当对其排汽能力存有怀疑时,应在锅炉额定负荷下进行实际排汽试验,以鉴定安全阀的排汽能力是否符合规定。
一、安全阀的调整
(一)调整前的准备工作
事先做好压力表的校验,以确保它的正确性。
安排专人控制水位和汽压,以防止发生缺水、满水和超压事故。
在锅炉房的分汽缸上最好能设置放空阀,以备安全阀排汽能力不足而锅炉发生超压时放汽降压。
准备好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并将现场杂物清理干净。
(二)安全阀的调整
安全阀的整定压力按第五章表5-l的规定进行调整。对于蒸发量≤0.5t/h的锅炉,且锅炉上只有一个安全阀时,则按表中较低的整定压力调整;当装有两个以上安全阀时,必须有一个安全阀按表中较低的整定压力进行调整,其余的可按较高或较低的整定压力调整。对于有过热器的锅炉,按较低压力进行调整的安全阀,必须是过热器上的安全阀,当外界负荷突然降低时,以保证过热器上的安全阀首先开启而保护过热器不致被烧坏。
省煤器上的安全阀,其整定压力为装置地点工作压力的1.1倍。
安全阀调整的方法如下:
杠杆式安全阀采取移动重锤在杠杆上的位置,弹簧式安全阀采取压紧或放松弹簧上面的调整螺丝的方法进行调整。首先,将整定压力较低的安全阀暂调得比高的一个再高一些。使汽压从较低值逐步升高,保持正常燃烧,但须作减弱火力的准备,水位要在水位表的1/3~1/2之间。当汽压升高到接近较高整定压力值时,便须做好调整的准备。如果汽压尚不到整定压力值时安全阀便开启排汽,应将重锤稍向远移或稍稍压紧调整螺丝;如果汽压已达到整定压力值时安全阀还不开启排汽,则应将重锤稍向近移,或稍稍放松螺调螺丝。调整后让汽压再从稍低压力值逐步升高,直到升到整定压力值时,先听到安全阀的漏汽声,随即可听到阀瓣打开大量释放蒸汽的声音,表明此安全阀整定压力已到位。接着再降低汽压,按上述方法调整较低整定压力的安全阀。待所有安全阀都调整完毕,再降低汽压,让其逐步升高,分别检查各安全阀的整定压力、回座压力是否正确、在确认安全阀的调整工作合格后,应做一次自动排汽试验,方可将安全阀加锁或铅封,合格后才确认调整工作结束,并将调整日期,参加调整定压人员和每个安全阀的整定压力、回座压力做好记录并签字。安全阀的调整工作应有资质的检验检测单位的检验员亲自参加,并组织锅炉房有关人员共同进行。
二、安全阀排汽试验
锅筒(锅壳)上的安全阀和过热器上的安全阀的总排汽量,必须大于锅炉额定蒸发量,并且在锅筒(锅壳)和过热器上所有安全阀开启后,锅筒(锅壳)内蒸汽压力不得超过设计时计算压力的1.1倍。
在做安全阀排汽试验时,必须有技术负责人在场,试验后应将试验情况,测试数据、结论写成技术文件,并有试验人员、技术负责人签字列入技术档案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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