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水设施主要包括泵组、储水箱、储水瓶组与储气瓶组的安装准备、安装。
1.泵组的安装要求
(1)用焊接或螺栓连接的方法直接将泵组安装在泵基础上,或者将泵组用螺栓连接的方式连接到角铁架上。泵组吸水管上的变径处采用偏心大小头连接。
(2)高压水泵与原动机之间联轴器的型式及安装符合制造商的要求,底座的刚度保证同轴性要求。
(3)系统采用柱塞泵时,泵组安装后需要充装和检查曲轴箱内的油位。
(4)控制柜与基座采用不小于直径12mm的螺栓固定,每只柜不少于4只螺栓;控制柜基座的水平度误差不大于±2mm,并做防腐处理及防水措施;做控制柜的上下进出线口时,不破坏控制柜的防护等级。
(5)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和《风机、压缩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
2.储水箱安装要求
(1)储水箱的安装、固定和支撑要求稳固,且符合制造商使用说明书的相关要求。
(2)安装在便于检查、测试和维护维修的位置。
(3)避免暴露于恶劣气象条件、化学的、物理的或是其他形式的损坏条件下。
(4)储水箱所处的环境温度满足制造商使用说明书相关内容的要求。必要时可采用外部加热或冷却装置,以确保温度保持在规定的范围内。
3.储水瓶组与储气瓶组安装要求
(1)按设计要求确定瓶组的安装位置。
(2)确保瓶组的安装、固定和支撑稳固。
(3)对瓶组的固定支框架进行防腐处理。
(4)瓶组容器上的压力表朝向操作面,安装高度和方向保持一致。
4.管道安装
管道是细水雾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管道安装也是整个系统安装工程中工作量最大、较容易出问题的环节,返修也较繁杂。因而在管道安装时需要采取行之有效的技术措施,依据管道的材质和工作压力等自身特性,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规范》(GB50235—2010)和《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规范》(GB50236—2011)的相关规定进行,并注意满足管网工作压力的要求。管道的安装主要包括管道清洗、管道固定、管道焊接等加工方法,管道穿过墙体、楼板等。
1)管道清洗
(1)管道安装前需要进行分段清洗。对于管道在工厂进行加工焊接操作,再运至使用地点安装的情况,若在加工地点即完成管道清洗,需要将清洗过的管道两端用塑料塞堵住。当采用此类管道进行系统安装前,必须检查所有的塞子是否完好,否则,需要重新进行清洗工作。
(2)管道安装过程中,要求保证管道内部清洁,不得留有焊渣、焊瘤、氧化皮、杂质或其他异物,并及时封闭施工过程中的开口。
(3)所有管道安装好后,需要对整个系统管道进行冲洗,当系统较大时,也可分区进行管道冲洗。
2)管道固定
(1)系统管道采用防晃的金属支吊架固定在建筑构件上。
(2)根据表2-68给出的最大间距进行支吊架的安装,并尽量使安装间距均匀。
表2-68 系统管道支吊架的最大间距
(3)支吊架要求安装牢固,能够承受管道充满水时的重量及冲击。
(4)对支吊架进行防腐蚀处理,并采取防止与管道发生电化学腐蚀的措施。
3)管道焊接等加工
(1)管道焊接的坡口形式、加工方法和尺寸等,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气焊、焊条电弧焊、气体保护焊和高能束焊的推荐坡口》(GB/T985.1—2008)的有关规定。
(2)管道之间或管道与管接头之间的焊接采用对口焊接。
(3)同排管道法兰的间距不宜小于100mm,以方便拆装为原则。
(4)对管道采取导除静电的措施。
4)管道穿过墙壁、楼板的安装
(1)在管道穿过墙体、楼板处使用套管;穿过墙体的套管长度不小于该墙体的厚度,穿过楼板的套管长度高出楼地面50mm。
(2)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填塞管道与套管间的空隙,保证填塞密实。
5.系统主要组件安装
1)喷头安装要求
(1)安装时,应根据设计文件逐个核对其生产厂标志、型号、规格和喷孔方向。
(2)安装时不得对喷头进行拆装、改动,并严禁给喷头附加任何装饰性涂层。
(3)喷头安装高度、间距与吊顶、门、窗、洞口或障碍物的距离符合设计要求。
(4)不带装饰罩的喷头,其连接管管端螺纹不应露出吊顶;带装饰罩的喷头应紧贴吊顶。
(5)带有外置式过滤网的喷头,其过滤网不应伸入支干管内。
(6)喷头与管道的连接宜采用端面密封或O形圈密封,不应采用聚四氟乙烯、麻丝、胶粘剂等做密封材料。
(7)安装在易受机械损伤处的喷头,应加设喷头保护罩。
2)控制阀组安装要求
(1)阀组的安装应符合《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规范》的相关规定。
(2)阀组的观测仪表和操作阀门的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应避免机械、化学或其他损伤,并便于观测、操作、检查和维护。
(3)阀组上的启闭标志应便于识别。
(4)阀组前后管道、瓶组支撑架、电控箱需要固定牢固,不得晃动。
(5)分区控制阀的安装高度宜为1.2~1.6m,操作面与墙或其他设备的距离不应小于0.8m,并应满足操作要求。
(6)分区控制阀开启控制装置的安装应安全可靠。
3)其他组件安装要求
(1)在管网压力可能超越系统或系统组件最大额定工作压力的情况下,应在适当的位置安装压力调节阀。阀门应在系统压力达到95%系统组件最大额定工作压力时开启。
(2)在压力调节阀的两侧、供水设备的压力侧、自动控水阀门的压力侧应安装压力表。压力表的测量范围应为1.5~2倍的系统工作压力。
(3)当供给细水雾灭火系统的压缩气体压力大于系统的设计工作压力时,应安装压缩气体泄压调压阀门。阀门的设定值由制造商设定,且应有防止误操作的措施和正确操作的永久标识。
(4)闭式系统试水阀的安装位置应便于检查、试验。
(5)细水雾系统的控制线路布置、防护,与系统联动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其他联动控制装置的安装等均应符合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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