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3.1 安全用电的管理措施
(1)建立临时用电施工方案和安全用电技术措施。
(2)建立技术交底制度,向专业电工、各类用电人员介绍临时用电施工方案和安全用电技术措施的总体意图、技术内容和注意事项,并应在技术交底文字资料上履行交底人和被交底人的签字手续,注明交底日期。
(3)建立安全检测制度,从临时用电工程竣工开始,定期对临时用电工程进行检测。主要内容有接地电阻值、漏电保护器参数等,以监视临时用电工程是否安全可靠,并做好检测记录。
(4)建立电气维修制度。加强日常和定期维修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并建立维修工作记录,记载维修时间、地点、设备内容、技术措施、处理结果、维修人员、验收人员等。
(5)临时用电工程的拆除应有统一的组织和指挥并须规定拆除时间、人员、程序、方法、注意事项和防护措施等。
(6)建立安全用电责任制。对临时用电工程各部分的操作、监护、维修分片、分机落实到人,并辅以必要的奖惩。
5.3.3.2 施工临时用电安全保证措施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遵守有关技术规范的规定。
(2)各类专业用电人员使用各种电气设备时,必须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并服从现场电工的安全指导。
(3)坚持电工操作按电工工作规范,电工操作不得违章作业。
(4)各类专业用电人员必须掌握安全用电的基本知识。各类专业人员操作电器设备时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各自的安全防护用品。
(5)非电工不准私自安装、拆除、维修、移动临时用电线路及用电设备,各种设备的故障排除以及线路检修都必须由专业电工完成,严禁非电工操作。
(6)施工前,应向施工人员做好安全用电交底。
(7)所有电源线、电气设备安装以后必须由电气负责人会同有关人员通过检查验收后再送电,并向各专业电工人员进行详细交底。
(8)值班电工每周对施工现场所有电气设备和线路的安全使用进行一次检查,对暂时不用的设备和线路应切断电源或拆除。
(9)各种电动工具使用前均应进行严格检查,其电源线不应有破损老化现象,其自身附带开关必须安装牢固,动作灵敏可靠,禁止用金属丝绑扎开关或带电体明露。
(10)经常巡视和检查配电箱,注意各种开关、电气的接点是否过热变色,各部接点是否牢固,配线是否破损,各仪表指示是否正常等。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且应经常除尘。
(11)各用电人员停业使用电气时,必须将开关箱内的开关分闸断电,并将电箱上锁,各开关箱必须有防水、防雨的措施。
(12)检修电气时应拉闸,在拉闸箱上挂“有人操作,禁止合闸”等标志牌,必要时设专人看护。
(13)每日工作完毕,现场所有电气设备均应切断电源,再次使用时由电工合闸送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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