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7日,福州市某建筑工地上发生一起脚手架坍塌事故,造成2名作业人员死亡、2人重伤,如图2-38所示。
1.事故经过
2012年10月7日,福州市某建筑工地上,作业人员正在对高27m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实施拆除,当拆至18m高的位置时,架体出现晃动,随即整体坍塌,10名作业人员从架体上坠落,造成2人死亡、2人重伤、6人轻伤,倒下的脚手架也将临街停放的一辆轿车压到了下面。
图2-38 脚手架坍塌事故现场
2.事故分析
(1)拆除前,项目技术人员没有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操作工人凭经验实施拆除作业。
(2)拆除脚手架前,施工现场没有设置警戒区,标识警戒范围并派专人警戒,也没有清理架体附近场地,及时移走汽车等物品。
(3)在脚手架拆除之前,已有部分杆件之间缺少连接扣件现象,实施拆除作业前,现场没有进行检查,并及时予以加固。
(4)拆除过程中,剪刀撑、连墙件等重要杆件的拆除速度快于其他杆件4步,致使架体的整体稳定性较差。
(5)部分作业人员不具备从事脚手架搭设拆除作业资格,从事拆除作业的10人中只有2人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
3.防范措施
(1)脚手架拆除作业前,施工单位的技术人员应当就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2)脚手架拆除作业前,应当首先对现场进行清理,移走无关物品和器具,设立警戒区,拉好警戒围栏,派专人进行警戒,防止无关人员及车辆等进入坠落半径范围内。
(3)脚手架拆除作业前,应对脚手架进行全面检查,检查扣件连接、连墙件、支撑体系等是否符合构造要求,不符合的应当补齐加固后方可施工。
(4)剪刀撑、连墙件等重要受力杆件应当随拆除进度与其他杆件一起拆除,不得一次性全部拆除。
(5)施工现场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对拆除作业进行旁站监督,及时纠正现场的违章作业行为。
(6)从事脚手架搭设及拆除作业的人员必须接受专门的教育培训,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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