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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胶合模板板材

时间:2023-10-3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竹胶合模板的静曲强度、弹性模量、冲击强度、胶合强度和握钉力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胶合板》和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的相关要求。常用木胶合模板的厚度一般为12mm、15mm、18mm,其在不浸泡、不蒸煮,室温水浸泡,沸水煮24h时的剪切强度,以及其含水率、密度和弹性模量等技术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胶合板》和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的有关要求。

1.外观质量要求

(1)进场的胶合模板除应具有出厂质量合格证外,还应保证其外观及尺寸合格。

(2)胶合模板板材的表面应平整光滑,具有防水、耐磨、耐酸碱的保护膜,并应有保温性能好、易脱模和可两面使用等特点。

(3)板材厚度不应小于12mm,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模板用胶合板》(GB/T 17656)的规定。

2.含水率要求

胶合模板各层板的原材含水率不应大于15%,且同一胶合模板各层原材间的含水率差别不应大于5%。

3.黏合剂要求

胶合模板应采用耐水胶,其胶合强度不应低于木材或竹材顺纹抗剪和横纹抗拉的强度,并应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

4.技术性能

(1)竹胶合模板的静曲强度、弹性模量、冲击强度、胶合强度和握钉力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胶合板》(GB/T 9846.1~8)和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 162)的相关要求。

(2)常用木胶合模板的厚度一般为12mm、15mm、18mm,其在不浸泡、不蒸煮,室温水浸泡,沸水煮24h时的剪切强度,以及其含水率、密度和弹性模量等技术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胶合板》(GB/T 9846.1~8)和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 162)的有关要求。

(3)常用复合纤维模板的厚度一般为12mm、15mm、18mm,其静曲强度、垂直表面抗拉强度、72h吸水率、72h吸水膨胀率、耐酸碱腐蚀性、耐水汽性能和弹性模量等技术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胶合板》(GB/T 9846.1~8)和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 162)的有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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