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配电装置的使用
(1)各级配电装置的箱(柜)门处均应有名称、用途、分路标记,及内部电气系统接线图。
(2)各级配电装置均应配锁,并由专人负责开启和关闭锁具。
(3)电工和用电人员工作时,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防护用品,使用绝缘工具。
(4)配电装置送电和停电时,必须严格遵循下列操作顺序:
送电操作顺序为:总配电箱(配电柜)→分配电箱→开关箱;
停电操作顺序为:开关箱→分配电箱→总配电箱(配电柜)。
如遇发生人员触电或电气火灾的紧急情况,则允许就近迅速切断电源。
(5)施工现场下班停止工作时,必须将班后不用的配电装置分闸断电并上锁。班中停止作业一小时及以上时,相关动力开关箱应断电上锁。暂时不用的配电装置也应断电上锁。
(6)配电装置必须按其正常工作位置安装牢固、稳定、端正。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的中心点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为1.4~1.6m,立式配电箱支脚不低于120mm;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的中心点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宜为0.8~1.6m。
(7)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气配置和接线严禁随意改动,并不得随意挂接其他用电设备。配电箱、开关箱的电源进线端严禁采用插头和插座作活动连接。熔断器的熔体更换时,严禁采用不符合原规格的熔体代替。
(8)配电装置的漏电保护器应于每次使用前用试验按钮试跳一次,只有试跳正常才可继续使用。
2.配电装置的维护
(1)配电装置设置场所应保持干燥、通风、常温。应及时清除易燃易爆物、腐蚀介质、积水和杂物,并留有足够两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和通道。
(2)配电装置内不得放置任何杂物,尤其是易燃易爆物、腐蚀介质和金属物,并经常保持清洁。
(3)配电装置的进出线应防止受腐蚀、拉力和机械损伤,不得被杂物掩埋。
(4)对配电箱、开关箱进行定期检查、维修时,必须将其前一级相应的电源隔离开关分闸断电,并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停电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停送电必须由专人执行。检查、维修人员必须是专业电工,并穿戴绝缘、防护用品,使用绝缘工具。
(5)更换配电装置内电器时,必须与原规格、性能保持一致,不得使用与原规格、性能不一致的代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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