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施工单位采购、租赁的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进行查验。1)对属于实行生产制造许可证或国家强制性认证的产品,施工单位应当查验其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检验合格报告、产品使用说明书;2)对于不实行国家生产制造许可证或强制性认证的产品,应当查验其产品合格证、产品使用说明书和安装维修等技术资料;
施工单位采购、租赁的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进行查验。
(1)严格审查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
1)对属于实行生产制造许可证或国家强制性认证的产品(如建筑起重机械),施工单位应当查验其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检验合格报告、产品使用说明书;
2)对于不实行国家生产制造许可证或强制性认证的产品,应当查验其产品合格证、产品使用说明书和安装维修等技术资料;
3)对不符合国家或行业安全技术标准、规范的产品,不得购置、租赁和使用。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筑起重机械,不得租赁和使用:
1)属国家明令淘汰或者禁止使用的;
2)超过安全技术标准或者制造厂家规定的使用年限的;
3)经检验达不到安全技术标准规定的;
4)没有完整安全技术档案的;
5)没有齐全有效的安全保护装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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