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起重机械定期检验,是在起重机械使用单位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和自行检查的基础上,由国家质检总局核准的检验机构,对纳入使用登记的在用起重机械进行的检验。3)检验过程中,对作业环境特殊的起重机械,检验机构报经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同意,可以适当缩短定期检验周期,但是最短周期不低于6个月。
起重机械定期检验,是在起重机械使用单位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和自行检查的基础上,由国家质检总局核准的检验机构,对纳入使用登记的在用起重机械进行的检验。
(1)检验周期
1)塔式起重机、升降机、流动式起重机每年1次;
2)轻小型起重设备、旋臂起重机2年1次;
3)检验过程中,对作业环境特殊的起重机械,检验机构报经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同意,可以适当缩短定期检验周期,但是最短周期不低于6个月。
(2)检验要求
1)首检时,必须包括额定载荷试验、静载荷试验、动载荷试验项目;额定荷载试验项目,以后每隔一个检验周期进行一次;
2)起重机械定期检验、首检的项目和要求,按照《起重机械定期检验项目及其内容、要求和方法》进行;
3)对于使用时间超过15年以上、处于严重腐蚀环境(如海边、潮湿地区等)或者强风区域、使用频率高的大型起重机械,应当根据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增加其他检验手段,必要时根据大型起重机械实际安全状况和使用单位安全管理水平能力,进行安全评估;
4)定期检验标志应由使用单位置于该设备的显著位置;
5)未经定期检验或定期检验不合格的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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