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规定,施工现场应当根据工程特点及施工阶段,有针对性地在施工现场的危险部位和有关设备、设施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提醒、警示进入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作业人员和有关人员,时刻认识到所处环境的危险性,随时保持清醒和警惕,避免事故发生。
(1)安全标志的设置位置与方式
1)高度
安全标志牌的设置高度应与人眼的高度一致,“禁止烟火”、“当心坠物”等环境标志牌下边缘距离地面高度不能小于2m;“禁止乘人”、“当心伤手”、“禁止合闸”等局部信息标志牌的设置高度应视具体情况确定。
2)角度
标志牌的平面与视线夹角应接近90°,观察者位于最大观察距离时,最小夹角不小于75°。
3)位置
标志牌应设在与安全有关的醒目和明亮地方,并使大家看见后,有足够的时间来注意它所表示的内容。环境信息标志宜设在有关场所的入口处和醒目处;局部信息标志应设在所涉及的相应危险地点或设备(部件)附近的醒目处。标志牌一般不宜设置在可移动的物体上,以免这些物体位置移动后,看不见安全标志。标志牌前不得放置妨碍认读的障碍物。
4)顺序
必须同时设置不同类型多个标志牌时,应当按照警告、禁止、指令、提示的顺序,先左后右、先上后下的排列设置。
5)固定
建筑施工现场设置的安全标志牌的固定方式主要为附着式、悬挂式两种。在其他场所也可采用柱式。悬挂式和附着式的固定应稳固不倾斜,柱式的标志牌和支架应牢固地联接在一起。
(2)危险部位安全标志的设置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属于危险部位,应当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安全标志的类型、数量应当根据危险部位的性质,设置相应的安全警示标志。如在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设置“禁止烟火”、“禁止吸烟”等禁止标志;在施工机具旁设置“当心触电”、“当心伤手”等警告标志,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必须佩戴安全帽”等指令标志;在通道口处设置“安全通道”等指示标志。
在施工现场还应根据需要设置“荷载限值”、“距离限值”等安全标识。如应根据卸料平台承载力计算结果,在平台内侧设置“荷载限值”标识;外电线路防护时,设置符合规范要求的“距离限值”标识等。在施工现场的沟、坎、深基坑等处,夜间要设红灯示警。
(3)安全标志登记
安全标志设置后应当进行统计记录,并填写施工现场安全标志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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