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有效落实“四抓四查两提高”工作制度体系?
三年多来,中铁二局纪委监察部坚持的基本做法是:分层有序、突出重点,在抓细抓实中见成效。也就是说,在具体落实组织建设、教育引导、制度监督、民主监督和惩处问责这五项职能职责的过程中,努力避免上下不分、左右齐上,眉毛胡子一把抓的现象发生,始终坚持结合公司纪检监察系统的现实状况和工作实际,合理划分本部机关部室的工作职责,合理分解子(分)公司、项目部的职责范围和履职权限,分清层级职责重点,明确年月工作重点,通过细化责任目标事项,集中有限资源力量,在不断做实一件件工作重点,不断突破一项项工作难点的持续过程中,提高效率、彰显业绩。
对于集团公司纪委监察部来说,其工作重点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一是纪律审查(即案件查办),二是对各子(分)公司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情况实施再监督执纪问责,三是对公司本部职能部门履职情况实施监督执纪问责,四是不断加强纪委监察系统的组织建设。
对于子(分)公司纪委监察部来说,其履职的工作重点主要包括:制度监督、民主监督和警示教育。
对于项目部纪工委来说,其履职的工作重点主要是民主监督。民主监督的主要范围是“三重一大”和“党政会签”制度的有效落实。
项目部民主监督工作如何做到持续有效?
这始终是困扰中铁二局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工作的一个难点。2015年,这项工作在中铁二局五公司已经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调查发现:项目部实施民主监督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三重一大”决策和党政会签事项具体、程序不规范、标准不统一;监督检查的范围、时限、对象等相关规定要求不明确;责任追究的处罚对象、金额、程序等不清晰。
针对以上开展民主监督的相关问题,五公司纪委在公司党政的坚定支持下,认真落实中铁二局纪检监察标准化手册的规定要求,把制定2个督查事项清单(即“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督查事项清单和重要事项党政会签督查事项清单),作为推进民主监督工作的突破口,初步形成了五公司“124民主监督管理模式”(“1”是指《进一步规范项目三重一大及党政会签工作实施办法》;“2”是指“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督查事项清单和重要事项党政会签督查事项清单;“4”是指项目部的4个方面的民主监督账表)。
为了提高2个督查事项清单所列事项的全面性、合规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五公司纪委的主要做法:一是采取自下而上的方法,先由项目部根据公司精细化管理制度文件要求及项目管理的工作实际,针对项目管理的工作重点、影响项目效益的关键节点,各自编写2个督查事项清单,上报五公司纪委。二是五公司纪委组织本部相关职能部门对上报的2个督查事项清单所涉及的近1 500条工作事项,依据公司有关于“三重一大”、党政会签等制度文件规定,进行归纳、提炼、分类,形成2个督查事项清单讨论稿。这两个清单讨论稿包括公司必须进行督查的管理事项名称和项目部相对应的主责部门。三是组织召开2个督查事项清单研讨会,对2个清单所列督查事项和主责部门的全面性、合规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进行了深入细致的研讨。参加人员包括:五公司成都片区项目经理、项目书记、五公司本部各部门负责人。四是五公司纪委在不断调查、研讨的基础上数易其稿,形成2个督查事项清单征求意见稿,上报五公司领导班子审查,下发各项目部征求意见,并最终确定2个督查事项清单。五是在2个督查事项清单审定后,以此为基础,以公司党政的名义制定并公布《进一步规范项目三重一大及党政会签工作实施办法》。该办法对如何落实2个督查事项清单工作进行了系统的规范,包括:项目部对落实2个清单所涉工作事项的主责规定、台账(表)管理规定和工作流程规定;公司对项目部落实情况实施监督检查的相关规定;公司对项目部不认真落实办法规定要求的责任追究量化规定。
目前,“124民主监督管理模式”在五公司已经形成了一个完整的监督管理链条,并已经初步显现出其强大的生命力。
三年多来,在中铁二局预防职务犯罪的工作实践中,“堵疏结合”的工作理念和“四抓四查两提高”的工作思路已经取得了明显的成效;组织建设、教育引导、制度监督、民主监督和惩处问责等五项工作职能职责得到了持续有效的落实;“不想、不能、不易、不敢”的预防职务犯罪体系化工作格局在实践中深化发展。特别是“民主监督不易腐”的理论探索和工作实践,与铁检机关联系配合工作的制度化、系统化开展,纪检监察工作的标准化、精细化管理探索等,先后受到了国务院国资委、四川省纪委和中国中铁领导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注释】
[1]本文在中国中铁西南片区预防职务犯罪专题研讨会上发表,2015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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