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规定
(1)工程量清单应由具有编制招标文件能力的招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编制。
(2)工程量清单应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工程量清单应由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和零星工作项目清单组成。
(二)工程量清单编制依据
(1)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关内容。
(2)拟建工程设计施工图纸。
(3)施工现场的情况。
(4)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分部分项工程的项目划分、计量单位等。
(三)工程量清单编制原则
(1)满足建设工程施工招标的需要,能对工程造价进行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
(2)做到四个统一,即统一项目编码、统一工程量计算规则、统一计量单位、统一项目名称。
(3)利于规范建筑市场的计价行为,促进企业经营管理、技术进步、增加市场上的竞争力。
(4)适当考虑我国目前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现状,实行市场调节价。
(四)工程量清单标准格式
(1)工程量清单应采用统一格式。
(2)工程量清单格式应由下列内容组成:
①封面,见表3-6。
表3-6 工程量清单封面格式
②填表须知。
a.工程量清单及其计价格式中所有要求盖章、签字的地方,必须由规定的单位和人员盖章、签字(其中法定代表人也可由其受权委托的代理人签字、盖章)。
b.工程量清单及其计价格式中的内容不得随意删除和涂改。
c.工程量清单计价格式中列明的所有需要填报的单价和合价,投标人均应填报,未填报的单价和合价,视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单价和合价中。
d..投标金额(价格)均应以 币表示。
③总说明,见表3-7。
表3-7 总说明
④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见表3-8。
表3-8 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
⑤措施项目清单,见表3-9。
表3-9 措施项目清单
⑥其他项目清单,见表3-10。
表3-10 其他项目清单
(7)零星工作项目清单,见表3-11。
表3-11 零星工作项目清单
⑧其他辅助表格。
a.招标人供应材料价格表,见表3-12。
表3-12 招标人供应材料价格表
b.招标人提供施工设备表,见表3-13。
表3-13 招标人提供施工设备表(参考格式)
c.招标人提供施工设施表,见表3-14。
表3-14 招标人提供施工设施表(参考格式)
(3)工程量清单格式的填写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工程量清单应由招标人编制。
②填表须知除本规范内容外,招标人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补充。
③总说明填写。
a.招标工程概况。
b.工程招标范围。
c.招标人供应的材料、施工设备、施工设施简要说明。
d.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3)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填写。
①项目编码。按本规范规定填写,本规范附录A和附录B中项目编码以×××表示的10~12位由编制人自001起顺序编码。
②项目名称。根据招标项目规模和范围,附录A和附录B的项目名称,参照行业有关规定,并结合工程实际情况设置。
③计量单位的选用和工程量的计算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和附录B的规定。
④主要技术条款编码。按招标文件中相应技术条款的编码填写。
(4)措施项目清单填写。按招标文件确定的措施项目名称填写。凡能列出工程数量并能按单价结算的措施项目,均应列入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
(5)其他项目清单填写。按招标文件确定的其他项目名称、金额填写。
(6)零星工作项目清单填写。
①名称及型号规格。人工按工种,材料按名称和型号规格,机械按名称和型号规格,分别填写。
②计量单位。人工以工日或工时,材料以t、 m3等,机械以台时或台班,分别填写。
(7)招标人供应材料价格表填写。按表中材料名称、型号规格、计量单位和供应价填写,并在供应条件和备注栏内说明材料供应的边界条件。
(8)招标人提供施工设备表填写。按表中设备名称、型号规格、设备状况、设备所在地点、计量单位、数量和折旧费填写,并在备注栏内说明对投标人使用施工设备的要求。
(9)招标人提供施工设施表填写。按表中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和数量填写,并在备注栏内说明对投标人使用施工设施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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