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除碾压混凝土材料配合参考表外,水泥混凝土强度等级均以28d龄期用标准试验方法测得的具有95%保证率的抗压强度标准值确定,若设计龄期超过28d,按表14-1系数换算。计算结果如介于两种强度等级之间,应选用高一级的强度等级。
表14-1 强度等级折合系数
(2)混凝土配合比表中混凝土骨料按卵石、粗砂拟定,如改用碎石或中、细砂,按表14-2系数换算。
表14-2 混凝土配合比系数换算
注:水泥按质量计,砂、石子、水按体积计。
(3)混凝土细骨料的划分标准为:
细度模数3.19~3.85(或平均粒径1.2~2.5mm)为粗砂;
细度模数2.5~3.19(或平均粒径0.6~1.2mm)为中砂;
细度模数1.78~2.5(或平均粒径0.3~0.6mm)为细砂;
细度模数0.9~1.78(或平均粒径0.15~0.35mm)为特细砂。
(4)埋块石混凝土,应按配合比表的材料用量,扣除埋块石实体的数量计算。
①埋块石混凝土材料量=配合表列材料用量× (1-埋块石量%)
1块石实体方=1.67码方
②因埋块石增加的人工见表14-3。
表14-3 埋块石增加的人工
注:不包括块石运输及影响浇筑的工时。
(5)有抗渗抗冻要求时,按表14-4水灰比选用混凝土强度等级。
表14-4 水灰比
(6)除碾压混凝土材料配合参考表外,混凝土配合表的预算量包括搅拌场内运输及操作损耗在内。不包括搅拌后(熟料)的运输和浇筑损耗。
(7)水泥用量按机械拌和拟定,若系人工拌和,水泥用量增加5%。
(8)按照国际标准(ISO 3893)的规定,且为了与其他规范相协调,将原规范混凝土及砂浆标号的名称改为混凝土或砂浆强度等级。新强度等级与原标号对照见表14-5和表14-6。
表14-5 混凝土新强度等级与原标号对照
表14-6 砂浆新强度等级与原标号对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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