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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运营期的成本与费用分析

时间:2023-11-02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成本费用是指在项目生产经营期内组织和销售活动中发生的全部成本和费用。从总成本费用的形成过程看,总成本主要由生产成本和期间费用构成。根据《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总成本费用是指在运营期内为生产产品或提供服务所发生的全部费用,等于经营成本、折旧费、摊销费和财务费用之和。工资及福利费包括在制造成本、管理费用和销售费用之中。

工程项目投入使用后,即进入运营期。在运营期内,各年的成本费用由生产成本和期间费用两部分组成。

2.2.1 成本费用的概述

1.成本费用的概念与构成

成本费用是指在项目生产经营期内组织和销售活动中发生的全部成本和费用。按照《企业会计制度》(财会〔2000〕25号)对成本与费用的定义:费用是指企业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活动所发生的经济利益的流出;成本则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各种耗费。成本与费用尽管都是企业经济资源的耗费,但两者的区别在于:成本是指工程耗用的各种生产资料的价值,是针对一定的成本核算对象(如某一项目)而言的,与工程项目的实际消耗相联系;费用则是针对一定的期间支付给劳动者的报酬。

从总成本费用的形成过程看,总成本主要由生产成本和期间费用构成。其中,生产成本主要由直接材料(含燃料、动力)、直接工资及福利、制造费及其他直接支出等部分构成;期间费用则包含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和营业费用等。

从构成总成本费用的生产要素来看,总成本主要由外购原材料、外购燃料和动力费、工资及福利、修理费、折旧费、摊销费、利息和其他费用等构成。

2.机会成本和沉没成本

机会成本(Opportunity Cost)是指有限资源用于某种特定的用途而放弃其他各种用途的最大收益。即公司某一项资产一旦用于某新项目,就同时丧失了其他使用方式所能带来的潜在收益。机会成本的概念起源于资源的稀缺性,资源的稀缺性决定了须充分考虑某种资源用于其他用途的潜在收益,才能作出正确选择,使得有限资源的使用效率最大化。可见,机会成本并非实际发生的成本,在财务会计中并无体现,但在方案决策中却至关重要。

沉没成本(Sunk Cost)是指项目实施之前已经发生的成本,其对项目的投资决策不造成影响,但是成本一旦支出就无法得到补偿。

3.工程经济中成本费用的分析特点

与财务会计中的成本费用分析相比,在工程经济学中的成本费用分析有如下特点;

一是财务会计中的成本和费用是指对于企业经营活动和产品生产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各种费用支出的实际记录,具有唯一性和真实性;工程经济分析中成本与费用是指在一定假设前提之下对拟实施的投资方案未来情况的预测,具有不确定性。

二是会计中对成本费用的计算针对特定的会计期间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和过程;而工程经济分析的成本费用是指对某一工程项目方案的实施效果。

三是工程经济分析中的成本与费用,既涉及生产成本和期间费用等财务会计中的成本费用概念,同时还要考虑到如机会成本、资金成本等财务会计中没有的成本概念。

2.2.2 成本和费用的估算

根据《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总成本费用是指在运营期内为生产产品或提供服务所发生的全部费用,等于经营成本、折旧费、摊销费和财务费用之和。总成本费用的构成及估算通常采用以下两种方法:

1.生产成本加期间费用估算法

采用生产成本加期间费用估算法,一般步骤是先分别估算各种产品的生产成本,然后与估算的管理费用、利息支出和营业费用相加,即可得到生产成本费用。其计算公式为

需要说明的是,制造费用、管理费用和营业费在项目评价中一般做如下简化计算:

(1)制造费用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和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主要包括管理人员工资及福利费、折旧费、修理费和其他制造费用等几部分。

(2)管理费用是指企业为管理和组织生产经营活动所发生的各项费用,主要包括管理人员工资及福利费、折旧费、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摊销、修理费和其他管理费用等几部分。

(3)营业费用是指企业在销售商品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以及专设销售机构的各项费用,主要包括销售人员工资及福利费、折旧费、修理费和其他营业费用等几部分。

按照生产成本加期间费用法估算的总成本费用,编制如表 2-2 所示的总成本费用估算表。

表2-2 某项目生产成本加期间费用估算

注:1.本表适用于新设法人项目与既有法人项目的“有项目”、“无项目”和增量总成本费用的估算。
2.生产成本中的折旧费、修理费指生产性设施的固定资产折旧费和修理费。
3.生产成本中的工资和福利费指生产性人员工资和福利费。车间或分厂管理人员工资和福利费可在制造费用中单独列项或含在其他制造费中。
4.本表其他管理费用中含管理设施的折旧费、修理费以及管理人员的工资和福利费。

2.生产要素估算法

当在项目生产运营之前进行经济分析时,可采用生产要素估算法,即从估算各种生产要素的费用入手,汇总得到总成本费用。将生产和销售过程中消耗的外购原材料、辅助材料、燃料和动力,人员工资福利,外部提供的劳务或者服务,当期应计提的折旧和摊销,以及应付的财务费用相加,得出总成本费用。采用这种估算方法时不必计算内部各生产环节成本的转移,也较容易计算可变成本和固定成本。

其计算公式为

2.2.3 成本费用主要构成的估算

1.外购原材料和燃料动力的估算

1)外购原材料成本的估算

原材料成本是总成本费用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计算公式如下:

式中,年产量可根据测定的设计生产能力和生产负荷加以确定;单位产品原材料成本是依据原材料消耗定额及单价确定。工业项目生产所需要的原材料种类繁多,在进行项目评估时,可根据具体情况,选取耗用量较大的、主要的原材料为估算对象(耗用量小的并入“其他原材料”估算),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经验数据估算原材料成本。

2)外购燃料动力成本的估算

公式中有关数据的确定方法同上,有关测算内容如表2-2所示。

2.工资及福利的估算

工资及福利费包括在制造成本、管理费用和销售费用之中。为便于计算和进行项目的工程经济分析,可将上述各项成本中的工资及福利费分离出来单独估算。

1)工资的估算

工资的估算可采取以下两种方法:

一是按整个企业的职工定员数和人均年工资数计算年工资总额,其计算式为

二是按照不同的工资级别对职工进行划分,分别估算同一级别职工的工资,然后再加以汇总。一般可分为五个级别,即高级管理人员、中级管理人员、一般管理人员、技术工人和一般工人等。若有外籍的技术和管理人员,要单独列出。

2)福利费的估算

福利费主要用于职工的保险费、医药费、医疗经费、职工生活困难补助以及按国家规定开支的其他职工福利支出,不包括职工福利设施的支出。一般可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提取。

3.固定资产折旧的估算

投资所形成的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会逐渐磨损和贬值,其价值逐步转移到产品中。将转移价值以折旧费的形式计入产品成本,产品销售后便以货币形式回到投资者手中。因此,折旧费不是投资项目在生产经营期的现金流出。摊销费也类似。但是,在估算利润总额和所得税时,折旧费和摊销费是总成本费用的组成部分。

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是指将固定资产成本在其使用期限内合理、系统地进行分摊的方法。常用的折旧有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按照行驶里程或工作小时)、年数总和法、双倍余额递减法等。其中,年限平均法和工作量法属于直线折旧法,年数总和法和双倍余额递减法属于快速折旧法。

1)年限平均法

年限平均法是指将固定资产的应计折旧总额均衡地分摊到各期的一种折旧方法。采用这种方法计算的每期折旧额相等,因此,适用于那些在预计使用年限内提供的效用、损耗的速度都较为均衡的固定资产(如房屋、建筑物以及不受季节影响的动力、传导、加工和维修设备等)的折旧计算。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公式中各项参数的取值:

固定资产原值根据工程费用、预备费和建设期利息计算求得;根据行业会计制度规定,固定资产净残值率一般可按照固定资产原值的3%~5% 确定;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可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确定。

【例题2-5】 某企业的机械设备资产原值为 5 600 万元,折旧年限为5年,预计残值率为10%。试按照年平均法计算该机械设备的折旧额。

2)工作量法

工作量法是按照固定资产能提供的工作量分摊计提折旧的方法。对专用设备,可按实际完成的工作量法计提折旧,工作量法可按照专用设备折旧分为行驶里程法和工作小时法。

(1)行驶里程法。

该种方法适用于客、货运汽车等固定资产的计提折旧。

(2)工作时数法。

该种方法适用于大型专用设备的计提折旧。

3)双倍余额递减法

双倍余额递减法是根据年限平均法的折旧率加倍计算提取折旧,并在折旧年限到期前 2年内,将固定资产净值扣除净产值后的净额平均摊销。其计算公式为

【例题2-6】 根据例题2-5,按照双倍余额递减法计算该设备的折旧额。

解:年折旧额=×100%=40%

第1年的折旧额=5 600×40%=2240(万元)

第2年的折旧额=(5 600-2 240)×40%=1 344(万元)

第3年的折旧额=(5 600-2 240-1 344)×40%=806.4(万元)

第4年初固定资产净值=5 600-2 240-1 344-806.4=1 209.6(万元)

净残值=5 600×10%=560(万元)

第4、5年每年应提取的折旧额:

(第4年初固定资产净值-净残值)/2=(1 209.6-560)/2=324.8(万元)

计算结果如表2-3所示。

表2-3 该设备双倍余额递减法提取折旧计算表(单位:万元)

表中:应在第4年初固定资产净值扣除净残值后的净额,在最后2年内平均分摊。

值得注意的是:采用该种方法的目的是加速折旧,那么后一期计提的折旧额至少不应比其前期多。在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时,为了避免固定资产的账面净值降低到其预计净残值以下,通常在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到期前两年内,将固定资产净值扣除预计净残值后的余额平均摊销,即最后两年改用直线法。

4)年数总和法

年数总和法是将尚可使用年限与预计使用年数合计之比当做“折旧率”,根据折旧的总额乘以折旧的比率,确定年度折旧额。年数总和法也是一种加速折旧方法。折旧总额是固定资产原始价值减去净残值后的余额。

折旧比率的分母为固定资产使用年数的逐年数字总和;折旧比率的分子为固定资产尚可使用的年数。

【例题2-7】 根据例题2-5,按照年数总和法计算该设备的折旧额。

解:应计提固定资产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预计产值

            =5 600×(1-10%)=5 040(万元)

第1年的折旧额

第2年的折旧额

第3年的折旧额

第4年的折旧额

第5年的折旧额

计算结果如表2-4所示。

表2-4 该设备年数总和法提取折旧计算表(单位:万元)

4.修理费估算

维修费是指为保持固定资产的正常运转和使用,充分发挥其使用效能,对其进行必要修理所发生的费用。按其修理范围的大小和修理时间间隔的长短可以分为大修理和中小修理。在项目评价中的维修费估算,可直接按照固定资产原值(扣除所含的建设期利息)的一定百分比估算,百分比则可根据项目的特点和同行业的经验确定。

5.推销费的估算

无形资产和递延资产的原始价值要在规定的年限内,按年度或产量转移到产品的成本之中,这一部分被转移的无形资产和递延资产的原始价值,称为摊销。企业通过计提摊销费,回收无形资产及递延资产的资本支出。因此,摊销费是无形资产和递延资产等一次性投入费用在摊销期内平均分期摊销的费用。

按照有关规定,无形资产从开始使用之日起,在有效使用期限内平均摊入成本。法律和合同规定了法定有效期限或者受益年限的,摊销年限从其规定(一般不少于10年);否则,摊销年限应注意符合税法的要求。无形资产推销费一般采用年平均法,且不计残值。

递延资产按照财务制度的规定在投产当年一次摊销。

6.维简费估算

维简费是指采掘、采伐工业按生产产品数量(采矿按每吨原矿产量,林区按每立方米原木产量)提取的固定资产更新的技术改造资金,即维持简单再生产的资金,简称维简费。企业发生的维简费直接计入成本,其计算方法和折旧费相同,而这类采掘、采伐企业不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7.财务费用估算

财务费用是指企业为筹集所需资金等而发生的费用,包括利息支出(减利息收入)、汇兑损失(减汇兑收益)及相关的手续费等。在项目的财务评价中,一般只考虑利息支出。利息支出的估算包括长期借款利息(即建设投资借款在投产后需支付的利息)、用于流动资金的借款利息和短期借款利息三部分。

1)长期利息的估算

长期借款利息是指对建设期间借款余额(含未支付的建设期利息)应在生产期支付的利息,包括等额还本付息方式、等额还本利息照付方式和最大能力还本方式3种计算利息的方法。其中,等额还本付息方式和等额还本利息照付是国际上通用的还本付息方式。

(1)等额还本付息。

等额还本付息方式是指在指定的还款期间内,每年还本付息的总额相同,随着本金的偿还,每年支付的利息逐年减少,同时每年偿还的本金逐年增多(见表2-5)。其计算公式为

表2-5 某项目借款等额还本付息偿还借款计算表(单位:万元)

(2)等额还本利息照付估算。

等额还本利息照付方式是指在每年等额还本的同时,支付逐年相应减少的利息(见表2-6)。其计算公式为

其中,每年支付利息=年初本金累计×年利率,为每年偿还本金。

表2-6 某项目借款等额还本付息偿还借款计算表(单位:万元)

(3)最大能力还本付息。

最大能力还本付息方式是指企业在项目投产运营后,将获得的盈利中可用于还贷的资金全部用于还贷,以最大限度地减少企业债务,使贷款偿还期缩至最短。最大能力还本付息方式是国内特有的方式,适合于贷款利率较高的项目。每年偿还本金的数额按最大偿还能力计算,偿还能力主要包括可以用于还款的折旧费、摊销费及税后利润(一般是扣除法定盈余公积金和公益金后的税后利润)。每年支付利息的计算公式如下:

2)流动资金借款利息的估算

企业往往按年终偿还,下年年初再借的方式处理,并按一年期利率计息。其计算公式为

流动资金借款从本质上说应该归类为长期借款。在财务评价中,对流动资金借款的偿还可以设定在计算期最后一年,也可以还完长期借款后安排。

3)短期借款利息的估算

项目评价中的短期借款是指生产运营期间为了资金的临时需要而发生的短期借款。短期借款的数额应在资金来源与运用表中有所反映,其利息应计入总成本费用表的财务费用中。计算短期借款利息所采用的利率一般为一年期利率。

8.其他费用估算

其他费用是指在制造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和销售费用中扣除工资及福利费、折旧费、修理费、摊销费、利息支出后的费用。

在项目评估中,其他费用一般是根据总成本费用中前7项(外购原材料成本、外购燃料的动力成本、工资及福利费、折旧费、修理费、维简费及摊销费)之和的一定比率计算的,其比率应按照同类企业的经验数据加以确定。

2.2.4 经营成本的估算

经营成本是指工程项目在生产经营期的经常性实际支出(通常的考察期为1年,主要包括由于生产和销售产品及提供劳务而实际发生的,扣除折旧费、摊销费、维简费和利息的现金支出)。经营成本涉及产品生产及销售、企业管理过程中的物料、人力和能源的消耗费用,反映企业的生产管理水平。经营成本是工程经济学中特有的概念,被广泛应用于现金流分析。

经营成本与总成本费用的关系为

计算经营成本之所以要从总成本中剔除折旧费、维简费、摊销费和利息支出,主要原因是:

(1)折旧费、维简费和推销费不属于现金流量,而是对方案初期投资所形成资产的补偿价值,在投资初期作为一次性支出计入现金流出,为避免重复计算,在计算经营成本时将其扣除。

(2)投资现金流量分析是以全部投资为计算基础,从项目获利能力来考察项目方案的可行性与合理性,不分投资资金来源。利息支出则属于全部投资内部的现金转移,不作为现金流出;而自有资金现金流量表中已将利息支出单列,因此,经营成本中也不包括利息支出。

2.2.5 固定成本与可变成本的估算

财务评价进行盈亏平衡分析时,需要将总成本费用分解为固定成本和可变成本。固定成本是指不随产品产量及销售量的增减发生变化的各项成本费用,一般包括折旧费、摊销费、修理费、工资及福利费(计件工资除外)和其他费用等,通常把运营期发生的全部利息也作为固定成本。可变成本是指随产品产量及销售量增减而成正比例变化的各项费用,主要包括外购原材料、燃料及动力费和计件工资等。对有些成本费用属于半固定半可变成本(混合成本——介于固定成本和变动成本之间)的,必要时可进一步分解为固定成本和可变成本(如在线性盈亏平衡分析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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