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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费用与效益分析的参数

时间:2023-11-02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作为项目费用效益不同时间性价值之间的折现率,社会折现率反映了对于社会费用效益价值的时间偏好。社会折现率的取值不可低于6%。在进行国民经济评价时,其影子价格应采用特殊方法确定。影子工资换算系数是工程项目国民经济评价的通用参数,由国家相关部门根据我国劳动力的状况、结构及就业水平等测定和发布。

7.3.1 社会折现率(影子利率)

社会折现率是社会对资金时间价值的估算,是从整个国民经济角度所要求的资金投资收益率标准,代表占用社会资金所应获得的最低收益率。资金的机会成本,又称为资金的影子价格,单位资金的影子价格就叫影子利率。因此国民经济评价中所用的社会折现率就是资金的影子利率。在投资项目的国民经济评价中,社会折现率主要用来作为计算净现值时的折现率,或者用做评价项目国民经济内部收益率高低的基准(即用做基准内部收益率)。

1.社会折现率的作用

作为项目费用效益不同时间性价值之间的折现率,社会折现率反映了对于社会费用效益价值的时间偏好。这种偏好在一定程度上受到社会经济增长的影响,但并非完全由经济增长所决定。

作为项目费用效益要求的最低经济收益率,社会折现率代表社会投资所要求的最低收益水平,理论上认为应该由社会投资机会成本决定,也就是由社会投资的边际收益率决定。

由社会资本投资的机会成本所决定的社会折现率,并不一定会等于由社会时间偏好所决定的社会折现率。一般认为,社会时间偏好率应低于社会投资机会成本。

2.社会折现率对项目的影响

社会折现率的高低直接影响项目的经济可行性判断。

社会折现率的高低会影响方案比选的结果。

3.社会折现率的确定和取值

有两种思路:一种是基于资本的社会机会成本的方法;另一种是基于社会时间偏好的方法。

按照资本机会成本原则确定的社会折现率总是高于按照费用时间偏好率原则确定的数值。《建设项目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推荐的社会折现率为 8%。对于一些特殊项目,如水利工程、环境改良工程、某些稀缺资源的开发利用项目,采取较低的社会折现率。交通运输项目的社会折现率要比水利项目高;对于远期收益大的项目,允许对远期收益计算采取较低的折现率;对于永久性工程或者受益期超长的项目,宜采用低于 8% 的社会折现率;对于超长期项目,社会折现率可用按时间分段递减的取值方法。社会折现率的取值不可低于6%。

7.3.2 影子的价格

影子价格是指依据一定原则确定,能反映投入物和产出物真实经济价值,反映市场供求状况,反映资源稀缺程度,使资源得到合理配置的价格。影子价格是一种虚拟价格,是为了实现一定的社会经济发展目标而人为确定、更为合理的价格。进行国民经济评价时,项目的主要投入物和产出物价格,原则上都应采用影子价格。为了简化计算,在不影响评价结论的前提下,可只对其价格在效益或费用中所占比例较大或国内价格明显不合格的产出物或投入物使用影子价格。

1.由市场机制定价的货物的影子价格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和贸易范围的扩大,大部分货物由市场定价,受供求影响,其价格可以近似反映其真实价值,进行国民经济评价时,可将这些货物的市场价格加减国内运杂费等作为影子价格。只是在确定其影子价格前,应先将货物区分为外贸货物和非外贸货物。

(1)外贸货物的影子价格。

所谓外贸货物,是指其使用或产生将对国家进出口产生直接或间接影响的货物,主要包括产出物直接出口、间接出口或替代进口的货物以及投入物中直接进口、间接进口或减少出口(原可用于出口)的货物。

外贸货物影子价格的确定,以口岸价为基础,乘以影子汇率,加或减国内运杂费费用。其计算公式为

项目范围内主要为本项目服务的商业、教育、文化、卫生、住宅等生活福利设施的投资应计为项目的费用。这些生活设施所产生的效益可视为已经体现在项目的产出效益中,一般不必单独核算。

贸易费用是指外贸部门为进口货物所耗用,用影子价格算就的流通费用,包括货物的储运、在包装、运输、装卸、保险等环节的费用的支出及资金占用的机会成本,但不包括长途运输费用。货物外贸费用一般用货物的口岸价乘以贸易费率计算。

(2)非贸易货物的影子价格。

非贸易货物是指其生产或使用不影响国家进出口的货物。

其中包括“天然”不能进行贸易的货物和服务,如建筑物、国内运输等;还包括由于地理位置所限,运输费用过高或受国内外贸易政策的限制而不能进行外贸的货物。非贸易货物的影子价格以市场价格加减国内运费作为影子价格。其计算公式为

2.由国家调控价格的货物的影子价格

目前,在我国价格管理体制条件下,有些货物(或服务)不完全由市场机制形成价格,还受国家宏观调控的制约,主要包括指导价、最高限价、最低限价等。调控价格不能完全反映货物的真实价值。在进行国民经济评价时,其影子价格应采用特殊方法确定。确定影子价格的原则是投入物按机会成本分解定价;产出物按消费者支付意愿定价。

(1)电价。

电力作为项目投入物时的影子价格,一般按完全成本分解定价,电力过剩时按可变成本分解定价;作为项目产出物的影子价格,可按电力对当地经济的边际贡献定价。

(2)铁路定价。

铁路作为项目投入物时的影子价格,一般按完全成本分解定价,对运力有富余的路段,按可变成本分解定价;铁路项目的国民经济效益按“有无法”计算运输费用节约等效益。

(3)水价。

水作为项目投入物时的影子价格,按后备水源的边际成本分解定价或按恢复水功能的成本计算;作为项目产出物的影子价格,按消费者支付意愿(一般消费者承受能力加政府补贴)计算。

3.特殊投入物的影子价格

项目的特殊投入物是指项目在建设、生产运营中使用的劳动力、土地和自然资源等物品。项目在使用这些特殊投入物所产生的国民经济费用,应分别采用下列方法确定其影子价格。

1)劳动力的影子价格

劳动力作为一种资源被项目使用时,国民经济评价采用“影子工资”计算其费用。影子工资是国民经济为项目使用劳动力所付出的真实代价,由劳动力机会成本和劳动力就业或转移而引起的新增资源耗费两部分构成。

(1)劳动力机会成本,是指项目的劳动力如果不用于拟建项目使用而用于其他生产经营活动所能创造的最大效益。它与劳动力的技术熟练程度、过剩或稀缺程度有关,技术熟练程度和稀缺程度越高,其机会成本越高;反之越低。

(2)劳动力就业或转移而引起的新增资源耗费,是指因项目使用劳动力而引起的培训费用、劳动力搬迁费用、城市管理费用、城市交通等基础设施投资费用等。

在国民经济评价中,影子工资作为经济费用计入经营费用。其计算公式为

影子工资换算系数是影子工资与财务评价中劳动力的工资和福利费的比值。影子工资换算系数是工程项目国民经济评价的通用参数,由国家相关部门根据我国劳动力的状况、结构及就业水平等测定和发布。

2)土地影子价格

土地是一种不可再生资源,土地影子价格反映土地用于拟建项目而使社会为此放弃的国民经济效益,以及国民经济为此增加的资源消耗。

(1)土地影子价格构成。

① 土地的机会成本。按照土地因项目占用而放弃的“最好可替代用途”的净收益测算,原则上根据具体项目情况,由项目评价人员自行测算。在难以测算的情况下,可参考有关土地分类、土地净收益和经济区域划分的规定执行。

② 因土地占用而新增加的社会资源消耗,如拆迁费、劳动力安置费、养老保险费等。

(2)土地影子价格确定方法。

① 农用土地的影子价格是指项目占用农用土地使国家为此损失的收益,由土地的机会成本和占用土地而引起的新增资源消耗两部分构成。土地机会成本按项目占用土地而使国家为此损失的该土地最佳替代用途的净效益计算。土地影子价格中新增资源消耗,一般包括拆迁费用和劳动力安置费用。

土地影子价格可以直接从机会成本和新增资源消耗两方面求得,也可在财务评价土地费用的基础上调整计算得出。项目实际征地费用包括三部分:一是机会成本性质的费用,如土地补偿费、青苗补偿费等,应按机会成本的计算方法调整计算;二是新增资源消耗,如拆迁费用、剩余劳动力安置费用、养老保险费用等,应按影子价格调整计算;三是转移支付,如粮食开发基金、耕地占用税等,应予以剔除。

② 城镇土地影子价格计算。通常按市场价格计算,主要包括土地出让金、征地费、拆迁安置补偿费等。

3)自然资源影子价格

各种有限的自然资源也是一种特殊的投入物。一个项目使用了矿产资源、水资源、森林资源等,是对国家资源的占用和消耗。

矿产等不可再生自然资源的影子价格按资源的机会成本计算,可再生自然资源的影子价格按资源再生费用计算。

7.3.3 影子汇率

影子汇率是指正确反映外汇增加或减少对国民经济贡献或损失的汇率,即外汇影子价格,体现了从国家角度对外汇价格的估算。凡是工程项目投入物和产出物涉及进出口的,都应采用影子汇率进行外汇与人民币之间的换算。同时,影子汇率又是经济换汇或节汇成本的判断依据。

影子汇率以美元与人民币的比价表示,对于美元以外的其他国家的货币,应先根据项目评价确定的某个时间国家公布的国际金融市场美元与该种货币的兑换率,折现为美元,再用影子汇率换算成人民币。

目前,影子汇率通过影子汇率换算系数计算。其计算公式为

影子汇率换算系数是影子汇率与国家外汇牌价之比,其取值上的高低会影响项目评价中进出口的选择,影响采用进出口设备还是国产设备的选择,影响产品进出口型项目的选择。因此,影子汇率换算系数由国家统一测定和定期发布。根据目前我国外汇收支状况,主要进出口商品的国内价格与国外价格的比较,出口换汇成本及进出口关税等因素综合分析,目前我国的影子汇率换算系数仍取值为1.08。

7.3.4 贸易费用率

国民经济评价中的贸易费用是指外贸部门为进出口货物所耗用的,用影子价格计算的流通费用,包括货物的储运、再包装、短途运输、装卸、保险和检验等环节的费用支出以及资金占用的机会成本,但不包括长途运输费用。而贸易费用率是贸易费用与货物影子价格之比率,是工程项目国民经济评价中的重要参数,由国家有关部门测定和发布。目前我国贸易费用率一般取6%。对于少数价格高、体积和重量较小的货物,可适当降低贸易费用率。

实际运用时,可用下列公式计算:

对于不经过流通部门而由生产厂家直供的货物,则不计算贸易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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