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专用汽车行业经过60多年的发展历程,目前已进入飞速发展期,当前年产量已突破百万辆,品种5000多种,占载货车的比例接近56%,具备相当的规模。专用汽车是我国汽车工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国汽车工业产业链中的重要环节。专用汽车既具有汽车的机动灵活,又具备各种专业特性,用途十分广泛,其应用范围涉及运输、工程建设、物流、交通、城建、环卫、市政、石油、化工、矿产开发、卫生医疗、金融、国防军工、文化娱乐和新农村建设等国民经济发展的各个领域。经过多年发展,特别是 “十一五”期间的快速发展,专用汽车产品产量和品种不仅能满足国民经济建设的需要,而且具备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能力,是国民经济发展和增长的重要保障。
在我国,GB/T17350—1998标准中规定,专用汽车是 “装置有专用设备,具备专用功能,用于承担专门运输任务或专项作业以及其他专项用途的汽车”。
GB/T17350—1998标准还把国产专用汽车分为厢式汽车、罐式汽车、专用自卸汽车、起重举升汽车、仓栅式汽车和特种结构汽车六大类。
(1)厢式汽车:是指具有独立的封闭结构车厢或与驾驶室连成一体的整体式封闭结构车厢的专用汽车。
(2)罐式汽车:是指装有罐状容器,用于运输或完成特定作业任务的专用汽车。
(3)专用自卸汽车:是指装有液压举升机构,能将车厢 (罐体)卸下或使车厢 (罐体)倾斜一定角度,使货物依靠自重能自行卸下或者水平推挤卸料的专用汽车。
(4)起重举升汽车:是指装置有起重设备或可升降作业台 (斗)的专用汽车。
(5)仓栅式汽车:是指具有仓笼式或栅栏式结构车厢的专用汽车。
(6)特种结构汽车:是指具有桁架形结构、平板结构等各种特殊结构,用于承担专项作业的专用汽车。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