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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速燃油消耗量试验

时间:2024-11-02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等速行驶燃料消耗量试验是测定汽车燃料消耗量的最基本的试验方法,世界主要汽车生产国家都使用这种试验方法。测量区段应使用标杆做出明显标记。对于设有超速挡的汽车,应进行超速挡和次高挡两个挡位的等速行驶燃料消耗量的测定。每一车速应往返进行四次试验,如果四次试验后的燃油消耗量极限值与平均值之差超过5%,则按上述规定继续试验,直到获得至少5%的测量精度为止,并将试验精度合格的数据记入表7-5。

等速行驶燃料消耗量试验是测定汽车燃料消耗量的最基本的试验方法,世界主要汽车生产国家都使用这种试验方法。该方法简便,易于操作,试验精度高,且受外部影响小 (主要是驾驶操作影响)。

1.试验方法

(1)试验道路应选择平坦、坚实的铺装路面,路段长度为500m,并且在路段的两端各延伸50m作为稳速段。测量区段应使用标杆做出明显标记。

(2)本试验一般使用汽车的常用挡位,即直接挡。对于设有超速挡的汽车,应进行超速挡和次高挡两个挡位的等速行驶燃料消耗量的测定。

(3)最高挡位等速燃料消耗量试验车速一般是从20km/h开始,每增加10km/h的车速为一个试验车速,直到该挡最大车速的90%。每个挡位至少测定5个试验车速,每一车速往返各进行两次,两次试验间隔应尽可能短,以保持发动机及其他总成的热状态不变。

2.在试验时应注意的问题

(1)汽车驶入测量段前50m应达到预定的稳定车速。

(2)在整个测量过程中,汽车应做平行于标杆的直线行驶。

(3)在整个测量过程中,加速踏板应保持稳定不变,以保证汽车在测量段中保持预定的稳定车速。

(4)在试验全过程中,汽车整车及发动机的调整状况不能做任何变动。

(5)在试验过程中,随时绘制等速燃料消耗量散点图,以监视试验进行的正确程度。

3.试验数据处理

根据油耗仪的特点对试验结果进行校对,采用容积法对燃油消耗量进行计算,计算出该车燃油消耗量的校对系数,然后把测量值乘以校对系数作为试验结果,计算方法如下:

采用容积法确定燃料消耗量C(L/100km):

式中,Q——燃油消耗量 (体积)测量值 (L);

ξ——燃料容积膨胀系数,燃料为汽油柴油时,该系数为0.001/℃;

T0——标准温度为20℃;

TF——燃料平均温度,即每次试验开始和结束时,读取的燃料温度的算术平均值(℃);D——试验时车辆实际行驶里程 (km)。

每一车速应往返进行四次试验,如果四次试验后的燃油消耗量极限值与平均值之差超过5%,则按上述规定继续试验,直到获得至少5%的测量精度为止,并将试验精度合格的数据记入表7-5。根据表7-5的数据,以车速v为横坐标、燃料消耗量为纵坐标,绘制燃料消耗量曲线。

表7-5 等速燃油消耗量试验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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