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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面粗糙度有关规定在符号中的标注

时间:2024-11-03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对Ra参数在其规定的参数值前可省略标注其代号Ra;对Rz参数在其规定的参数值前需标注出其相应的代号。短波滤波器在前,长波滤波器在后,之间用连字符“-”隔开。该原则是表面粗糙度标注的默认规则。常用的加工纹理方向符号见表5-6,其中加注的纹理方向符号为纹理垂直于标注代号的视图的投影面。

幅度参数Ra、Rz的上限值、下限值或最大值、最小值标注在粗糙度符号上面a位置处。对Ra参数在其规定的参数值前可省略标注其代号Ra;对Rz参数在其规定的参数值前需标注出其相应的代号。符号上标注的参数值单位为μm。

传输带用短波滤波器和长波滤波器的截止波长(mm)进行标注。短波滤波器在前,长波滤波器在后,之间用连字符“-”隔开。只标注一个滤波器时,连字符仍应保留。

若采用标准评定长度,评定长度采用默认标注化值5,可以省略标注。需要指定评定长度时,则应在评定参数后面注明取样长度的个数。

关于极限值判断规则的标注,国家标准GB/T 1031—2009规定了对实际表面进行检测后判断其合格性时可以根据表面粗糙度参数代号给定的上限值,采用两种判断规则:

(1)16%规则:在同一评定长度范围内评定参数所有的实测值中,大于上限值的个数少于总数的16%同时小于下限值的个数少于总数的16%时则认为合格。该原则是表面粗糙度标注的默认规则。

(2)最大规则:在评定参数后面加注标记“max”。指当整个被测表面上评定参数所有的实测值都不大于上限值时认为其合格。

表面粗糙度评定参数的标注见表5-5。

表5-5 表面粗糙度评定参数的标注

续表

当需要控制表面加工纹理方向时,可在符号右边加注加工纹理方向符号。常用的加工纹理方向符号见表5-6,其中加注的纹理方向符号为纹理垂直于标注代号的视图的投影面。

表5-6 加工纹理方向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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