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视安全,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1)外脚手架的搭设和拆除绝大部分是高处作业,如果在操作时精神不集中或疏忽大意,又缺乏安全技术知识,同时在技术上不采取有效措施,往往容易发生人身安全事故。但安全事故不是不可避免的,只要思想上重视、认真对待,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采取有效的技术措施,就能确保施工安全。
(2)脚手架的材料规格、支架标准要严格执行 《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06〉建工劳字地第24号)中的有关规定,要保证脚手架结构牢固稳定、不摇、不晃、不倾斜、不沉陷。
(3)搭拆脚手架时,要根据架子工本身的熟练程度进行操作,不得做无把握的施工。架子工要定期进行身体检查,凡患有不符合高处作业疾病的人员,不能上脚手架操作,严禁违章作业。
架子工操作时,必须戴安全帽、系安全带、穿软底鞋,不要穿塑料底鞋或皮鞋。工具及小零件要放在工具袋内,袖口及裤口要扎紧,以防衣裤被挂住。
(4)脚手架要配合工程进度搭设,不宜一次搭得过高。在搭设脚手架的过程中,搭设人员要思想集中、听从统一指挥、互相协作、上下呼应,禁止在脚手架上说笑打闹。材料、工具不得乱扔、乱抛,在吊运的下方不得站人。
2.脚手架的安全及防护措施
(1)在施工期间,使用2m以上的外架子时,要设挡脚板和两道牢固的护身栏或立挂安全网。使用插口架子、桥式架子、挑架子、金属挂架、滑升架子的安全网高度要经常保持在作业面的1m以下。脚手架的排木要绑扎牢固,脚手板要铺平、铺严,脚手架与建筑物的间隙不得大于15cm。升降桥式架子平台时,两端要挂保险绳,操作人员要挂安全带,桥架下不得站人。
(2)里脚手架、活动平台架、大模板平台和楼梯间的顶层架子,要铺严脚手板。2m以上的脚手架要绑两道护身栏,满堂红架子高度为6m以下时,可以铺花板,但间隙不得大于20cm,板头要绑牢,高度为6m以上时,必须铺严脚手板。结构吊装工程梁柱的脚手架宽度不得小于60cm,两侧必须绑两道护身栏,满铺脚手板。
(3)建筑物顶部施工的防护架子要高于坡屋面的挑檐板1.5m,高于平屋面女儿墙顶1m。高出部分要绑两道护身栏,立挂安全网。靠近邻街和民房的人行通道处要支搭防护棚或采取其他防护措施。
(4)井字架、龙门架、外用电梯、自立式高车架等起重架的吊笼两侧要有严密的铁网罩,进料口要有活动的开关门。天轮点高度至少高于建筑物6m,并在滑道上距顶4m处加设限位器。各层卸料平台要有栏杆,平台两侧要有高1.2m的防护栏或至少绑扎两道的护身栏,一道挡脚板。首层进料口要支搭防护棚。高车架天轮加油处应设爬梯、平台,并铺板、绑牢、加护身栏。
(5)外装修用的吊篮、挂架、活动小车和挑架子等,要在靠墙内侧绑护身栏和挡脚板,其他三面要挂立式安全网,铺严固定脚手板。凡是悬挑的活动架子和其他能升降的架子,必须有保险绳、保险卡具或其他防止脱钩坠落的安全装置。必须指定专人升降脚手架,严禁擅自拆改脚手架的防护措施。
(6)在施工中,架子里皮遇大窗口和较宽伸缩缝或其他立洞口时,要在危险部分绑两道护身栏和一道挡脚板。
3.脚手架的管理要求
(1)各种脚手架在投入使用前,必须由施工负责人员组织有支搭和使用脚手架的负责人员及安全员共同检查,履行交接验收手续。
(2)使用新型和自制工具或金属脚手架时,必须有出厂合格证及组装使用说明,经上一级技术部门鉴定,审批同意后方准使用。
(3)对于特殊脚手架,在支搭、拆装前,要由技术部门编制安全施工方案,并报上一级技术领导审批后,由施工负责人向生产班组贯彻,按批准方案执行,如改动方案必须经原审批领导批准。
(4)各种脚手架在使用过程中要经常检查,特别是在大风雨和冰雪解冻后,或停工一段时间又重新使用,必须要全面检查、鉴定、修理,无误后,方可使用。
(5)组合脚手架使用前要试压,试压时在每个桁架上堆放800块砖,经4h检查脚手架各部分有无变化,如确无变化时,卸砖到正常施工要求,即可交付使用。
(6)外架子的承载能力,一般情况下均布荷载不得超过2700Pa,集中荷载不得超过1500Pa。如发现有超载使用时,架子工有责任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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