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4 运营施工安全管理
【项目描述】
施工安全管理是指运用经济、法律、行政、技术、舆论、决策等手段,对人、机、环、管等对象施加影响和控制,排除不安全因素,以达到安全生产目的的活动。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施工安全管理是根据城市轨道交通行车与施工共存的特点,规范城市轨道交通的日常施工管理工作,主要是对管理机制、施工现场、人员活动以及作业纪律等内容进行管理。
【学习目标】
通过本模块的学习要求掌握以下基本知识:
1.掌握施工安全管理的作用与分类。
2.熟悉施工安全管理现场控制的形式。
3.掌握施工作业人员的管理。
【能力目标】
1.掌握运营施工安全管理的基本方法。
2.对运营施工纪律有初步了解。
3.对运营施工组织方式进行初步了解。
4.能通过施工管理方法管理运营施工现场和作业人员。
任务4.1 地铁运营施工管理概述
【活动场景】
在地铁施工现场教学,或用多媒体展示管理机制的内容。
【任务要求】
掌握地铁运营施工管理基本内容。
4.1.1 地铁运营施工管理介绍
(1)施工管理的概念
施工管理是指施工员(基层的技术组织管理人员)在施工现场具体解决施工组织设计和现场关系的一种管理,组织设计中要靠施工员在现场监督、测量、编写施工日志,上报施工进度、质量,处理现场问题。
(2)地铁运营施工管理的内容
地铁运营施工管理一般分为施工前、施工中和施工结束3部分组织工作。
1)施工前
施工前的组织工作包括人员安排、组织学习施工作业计划、施工前的准备、施工请点等。
2)施工过程
施工过程中的组织工作包括进入施工地点的组织、各专业沟通协调配合、施工进度的控制等。
3)施工结束
施工结束的组织工作包括撤除防护、出清线路、人员离场和销点。
4.1.2 地铁运营施工管理的特点
(1)施工情况复杂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线路行车设备的施工作业管理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具有点多、线长、施工作业时间短、交叉作业多、施工量大、地点集中、一般在夜间运营结束后施工等特点。
(2)施工专业多
在地铁的运营中,与行车相关的设备由站台屏蔽门、轨道线路、供电、机电、信号、通信等多个专业组成。各专业都要按照本专业设备的检修周期与工作内容对其设备进行检修和维护。
(3)施工时间短
运营线路的维修施工作业都集中在夜晚运营结束后至第二天首班车运营前1h内进行,根据运营时间的长短不同,作业时间一般在3~5h。
(4)配合作业多
由于检修工作都集中在同一个有限的时间空间和工作平面内,在检修过程中有的需要停电,有的需要工程车配合,有的需要相关专业配合,有的施工需要封锁区间等。
4.1.3 运营施工的分类
全国地铁运营施工分类基本是以影响行车、不影响行车和车辆段内施工分类,以西安地铁为例,按是否影响行车及施工作业地点和性质分为以下3类:
(1)影响正线、辅助线行车的施工
影响正线、辅助线行车的施工为A类。其中,区间开行工程列车、电客车的施工为A1类,区间不开行工程列车、电客车的施工为A2类,车站、主变电所、控制中心(以下称OCC)范围内影响行车设备设施的作业为A3类;A类施工作业,须经行调批准,方可进行;影响出入段线行车的施工,行调须通知车辆段调度员。
(2)在车辆段的施工
在车辆段的施工为B类。其中,开行电客车、工程列车的施工(不含车辆部电客车、工程列车的检修作业)为B1类,不开行电客车、工程列车但在车辆段线路限界、影响接触网停电、在车辆段线路限界外3m内搭建相关设施及影响车辆段行车的施工为B2类,车辆段内除B1,B2以外其他影响行车设备设施的施工为B3类。B3类施工主要包括供电、通信、信号、机电等与行车有关设备的检修或影响与行车有关设备的作业。B类施工作业,经车辆段调度员同意方可进行;如影响正线行车须报行调批准。
其他施工:按部门职责明确施工管理,在车辆段内绿化、道路整改、围墙护栏以及生活、办公区等与行车无关的施工由相关责任部门负责管理,房建及附属设备由设备设施维修部门负责;检修线、洗车线库内车辆工艺设备检修由车辆部门负责。以上施工作业时不需要申报施工计划和施工登记,由设备专业归属部门进行管理,属地部门配合。
(3)在车站、主所、OCC行车设备范围内不影响行车的施工
在车站、主所、OCC行车设备区范围内不影响行车的施工为C类。其中,大面积影响客运、消防设备正常使用,需动用220V以上电力及其需动火的作业(含外单位进入变电所、通信设备房、信号设备房、环控电控室、照明配电室、蓄电池室、水泵房、其他气体灭火保护房内作业)为C1类,其他局部影响客运,但经采取措施影响不大且动用简单设备设施(如动用220V及以下的电力、钻孔等,不违反安全规定)的施工为C2类。C类施工作业,运营管理部门内部的施工项目经车站批准方可施工,外部单位施工作业按“外单位施工作业管理流程”进行,经车站批准方可施工。
4.1.4 管理机制
全国各地对运营施工均设有相应的管理机构、规章制度和管理机制,现以西安地铁为例对管理机制进行说明。
(1)组织机构与规章制度
地铁施工安全管理机构一般有施工协调管理小组、施工协调工作小组,主要职责是定期对施工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并有针对性地进行工作改进。
地铁施工安全规章制度是安全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主要有“施工作业管理办法”和与其相适应的“运营事故处理规则”“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员工通用安全作业守则”“治安保卫管理办法”等。
(2)安全教育与培训
安全教育与培训的目的在于通过教育和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丰富安全生产知识,增强施工安全的自主性,有效地防止人的不安全行为,减少人为失误。
1)“三级”安全教育
对于新职、转岗、晋升的职工应进行部门、车间、班组的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方准上岗。企业对新职工进行初步安全教育的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安全知识的教育;企业安全规章制度的教育。
2)特种及特定的安全教育
特种作业人员,除按一般性安全教育外,还要按照《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划》的有关规定,按国家、行业、地方和企业规定进行特种专业培训、资格考核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方可上岗。对季节性变化、工作对象改变、工种变换、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使用以及发现事故隐患或事故后,应进行特定的适时的安全教育。
3)经常性安全教育
在做好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同时,还必须把经常性的安全教育贯穿于安全管理的全过程,并根据接受教育的对象和不同特点,采取多层次、多渠道、多方法进行安全生产教育。
(3)安全生产的检查
1)安全生产检查是一项综合性的安全生产管理措施,是建立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手段,是预防事故、消除事故隐患、减少职业病的有效方法。为确保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可控,各级要对安全生产的情况开展不同形式的安全检查。运营公司的安全检查包括日常检查、专项检查、综合检查3种方式。
2)日常安全检查
①班组(车站)必须每天坚持安全检查,根据工作内容和生产场所实际,落实作业前安全检查、作业中安全监护、作业后安全清理。每天上班前和下班前,对设备、设施、作业场地和风、水、电等进行自查,确保作业安全和人身安全。每周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②车间(室)每月组织安全检查不少于1次,对所属设备、设施维修作业、设备质量、安全管理进行安全检查。
③各部门、车间(室)要对车间(室)、班组(车站)安全生产的执行情况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和抽查。
④安全监察部门对各种规章制度及“两纪一化”执行情况的抽查。
3)专项安全检查
专项检查包括4种方式:“安全月”“消防月”等专项活动检查,防暑防汛、防寒过冬等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或重大活动前安全检查,特种设备、消防设备、危险品检查、施工安全检查、特殊工种持证情况检查等安全检查。
4)综合性安全检查
综合性安全检查是由运营公司安委会办公室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参加的检查,主要是对安全生产责任及安全管理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系统、全面检查,如对生产部门季度安全抽评、年度安全评估。
【任务实施】
以西安地铁施工分类为例,对分类方法进行剖析(见表4.1)。
表4.1
【效果评价】
评价表
任务4.2 运营施工控制
【活动场景】
在地铁运营生产车间(班组)或检修作业现场教学,或用多媒体展示现场控制的场景。
【任务要求】
掌握现场控制组织纪律及内容。
4.2.1 施工组织纪律
(1)行车调度施工组织纪律
①行车调度在安排施工作业前,必须认真核对施工计划,确认无误后方可发布相关施工调度命令。
②施工作业时,行车调度应及时处理施工中发生的问题,必要时向值班主任汇报。
(2)电力调度施工组织纪律
①主要负责供电系统运行监控、供电运行方式的变更,执行各种运行施工计划、发布调度指令、审核工作票安全措施,以及在地铁供电系统设备运行、检修、故障处理和事故抢修中,做好指挥工作。
②电力调度在安排施工作业前,必须认真核对施工计划,确认无误后(需行调确认的施工应在行调确认后)方可发布准许施工的调度命令。
③运营时间内无备用电源的非正常运行方式及应急运行方式应通报行车调度。
④已经批准的施工计划,应与施工单位共同做好准备工作。
⑤涉及其他专业的施工,应及时通知相关单位。
(3)各施工单位组织纪律
①施工单位施工负责人在安排施工作业前,必须认真核对施工计划,确认无误后按调度命令执行。
②已经批准的施工,应根据施工任务的性质及相关规章制度做好相应的安全防护及应急准备工作。施工开始前,督促施工人员做好各项施工准备工作,保证施工按时进行,在施工过程中,协调解决出现的问题,确保施工任务按时完成。
(4)施工现场作业纪律
①施工人员应严格按施工计划限定的时间、区域、内容进行作业;施工前对人员、工具、设备设施进行清点。
②所有施工,遇特殊情况需延长施工作业时间时,施工负责人应在计划结束前30min向行调/车辆段调度员请示,得到行调/车辆段调度员同意后方可延长(车辆段范围影响正线行车的施工应征得行车调度的同意)。
③施工人员应按规定做好施工防护措施,发现违章,及时制止,确保作业安全。
④施工人员须严格履行施工请、销点制度。
⑤施工结束后,施工人员须清理好现场,将所动的设备恢复到正常行车条件并清点工器具、人员,撤除防护措施后,方准撤离施工现场,进行销点。
4.2.2 施工控制内容
(1)作业计划的申报和办理
1)地铁内部施工计划申报办理程序
①月计划规定
a.车辆维修部门应于每月8日(含8日)前将下月工程车、轨道车、平板车等的扣修计划发各生产部门。
b.施工部门、单位提报月计划时,应于工作开始前一个月的12日(含12日)前将开车施工计划提交调度部计划审批部门,调度部计划审批部门收到各部门开车施工计划后在两个工作日内协调确定并下达。
c.各部门根据开车施工计划情况填写非开车作业计划,将填写好的《月/周施工计划申报单》于工作开始前一个月的18日(含18日)前向施工计划审批部门提交。月计划中对于影响范围及设备和安全上有特殊要求和规定的,应在备注栏注明。
②周计划规定
施工单位、部门需提报周计划时,应于工作开始前一周的星期二16:00以前,向施工计划审批部门提交《月/周施工计划申报单》,周计划中对于影响范围及设备和安全上有特殊要求和规定的,应在备注栏注明。
③日补充计划规定
日补充计划应于工作开始前一天的11:00以前,各施工部门收集、调整、汇总后向调度部计划审批部门申报,其中节假日(含周六、周日)及节假日后上班的第一天的日补充计划统一在节假日前一天申报。车辆段的日补充计划应于工作开始前一天的15:00以前申报至车辆段调度处。
④临时补修计划规定
临时补修计划由各作业部门相关负责室根据当日设备故障处理情况统一向施工计划审批部门(或OCC维调)提出申请(其中周一至周五正常上班时间向施工计划审批部门申请,其他时间直接向OCC维调申请),其他非故障处理的作业不得申请临时补修计划(运营管理部门安排的临时任务除外)。车辆段临时补修计划提报至车辆段调度处。
2)外单位施工计划申报办理程序
①施工方案审核依据。外单位须根据与总公司签订的施工合同或与运营管理(各处、室)签订的施工合同,或者需提供总公司或运营管理(各处、室)开具的施工委托单或有运营管理部门参加的会议纪要和《施工技术方案》到运营技术管理部门进行技术审核。
②运营技术管理部门负责协调、组织外单位施工技术方案的审核和指定主办或主配合部门,并将方案审核处理单发送给外单位、主办(主配合)部门、其他各配合部门和施工计划审批部门,处理单中必须指明主办(主配合)部门和其他各配合部门。培训管理部门负责施工负责人安全培训,经考核通过后发安全合格证。
③施工计划审批部门接到方案审核处理单后负责与外单位签订《施工安全协议》,并办理《外单位施工作业许可单》。
④涉及运营管理部门内实施委外维修及施工,外单位须持《外单位施工作业许可单》将相关施工计划提交主办部门,主办部门必须审核《外单位施工作业许可单》、施工安全措施、影响情况、提供配合情况,负责以本部门的名义申报施工作业计划。
⑤涉及配合外单位的施工及其委外项目施工,外单位持《外单位施工作业许可单》将相关施工计划提交主配合部门,主配合部门必须审核《外单位施工作业许可单》、施工安全措施、影响情况、本部门提供配合情况,并负责以本部门的名义申报施工作业计划。
3)施工进场作业令的办理
①适用范围
凡在运营管理部门所辖设备和范围内进行的施工作业,原则上必须持《施工进场作业令》(属外单位B3,C2类的作业持《外单位施工作业许可单》)方可进场作业。其中编入运营管理部门施工月计划、周计划、日补充计划及临时补修计划的施工,都必须按规定领取《施工进场作业令》。《施工进场作业令》是在运营管理部门管辖范围内进行施工作业的重要凭证,统一由运营施工管理部门管理、审核、签发。
②《施工进场作业令》编制
施工计划审批部门于施工作业开始前一天16:30前根据月计划、周计划、日补充计划编制好《施工进场作业令》;临时补修计划的《施工进场作业令》,工作日工作时间内由计划审批部门编制,节假日和工作日工作时间以外的时间由OCC维调编制。
③《施工进场作业令》的发放
月计划、周计划、日补充计划的施工作业部门(单位)于前一天下班前到施工计划审批部门作业令办理点登记领取《施工进场作业令》;临时补修计划的施工部门(单位)于当日领取《施工进场作业令》。
④《施工进场作业令》的使用
《施工进场作业令》一经签发,如无特殊情况(指抢修、调试等)不得随意更改,相关作业部门(单位)必须严格按《施工进场作业令》规定的时间、地点安排作业。
⑤《施工进场作业令》的使用程序
作业单位持《施工进场作业令》到施工点所在的车站或车辆段登记请点施工;车站根据作业单位的《施工进场作业令》向行调请点(B/C类作业由车辆段调度员/车站审批);A类、涉及影响正线及出入段线行车的B类作业经行调审核批准方可安排施工。
(2)施工人员进出场规定
①施工负责人持《施工进场作业令》在《施工进场作业令》规定施工开始时间前30min到达主站;施工责任人及维修人员在作业令规定施工开始时间前15min到达辅站和相关车站;按规定程序办理施工作业手续。
②遇特殊情况运营管理部门内各部门施工人员需在收车后到达车站的,施工负责人须提前与车站预约,说明原因并确定进站时间和出入口,车站做好记录。车站根据预约时间、地点负责检查工作证后再放行。
③外单位的施工作业人员进出车站须提前与车站当值人员联系,并于关站前10min进站。特殊情况确需关站后进入的应事先与车站预约,说明原因并确定进站时间和出入口,车站做好记录。车站根据预约的时间、地点,查验安全合格证(施工负责人项目)、《施工进场作业令》或《外单位施工作业许可单》(属于B3,C2类作业)后开门放行。
(3)非运营时间的设备检修施工
①每日运营结束后,作业部门按计划对各设备系统进行检修作业,并应于规定时间内完成对运行线路巡道和施工线路出清程序。
②在两站之间正线线路作业需要开行工程列车时,由行调指定的车站值班员负责掌握施工情况,监督施工安全。
③在正线及辅助线施工开始前,施工负责人应进行施工登记,经行调批准后,车站签字确认,通知施工负责人设置防护信号后,并送维修施工人员到站台端墙,确保施工人员进入正确的施工区域。
④施工结束后,施工负责人负责线路出清、人员撤离现场,施工负责人经检查确认撤除防护后,办理注销施工登记手续,车站向行调销点。
(4)运营时段的设备抢修作业(或应急处置)
1)正线、辅助线发生各类设备故障或事故需封锁区间抢修的规定
①正线、辅助线发生各类设备故障或事故需封锁区间抢修的程序
a.由行调负责组织故障情况下的行车,根据维调要求组织相关问题的处理。
b.行调向相关车站发布封锁线路的命令,并通知车站允许施工人员进入线路,需要时通知电调停电。
c.维调得到行调的封锁命令号码、范围和时间后,负责组织封锁区间内的设备抢修工作,并指定一名施工负责人为现场指挥。
d.抢修完毕,现场指挥确认线路出清后报维调,维调确认可恢复行车,该封锁区间交回行调解封、行调组织列车运行。
e.列车或车辆在线路上的起复救援工作按相关应急处理程序的规定执行。
②抢修、救援人员进入封锁区间的规定
抢修、救援人员进出已交由维调控制、封锁的区间应使用无线电话(如无法联络时经车站)向维调申请,得到维调批准后进入封锁的区间。
③车辆在线的起复救援工作的规定
遇车辆在线上的起复救援工作,涉及系统设备,由分管的电调、环调和维调向值班主任提供技术支援,包括以下内容:
a.影响范围、预计处理(开通)所需时间。
b.变更的运行模式(指系统设备),如越区、单边供电,借用相邻设备等。
c.处理进展情况。
d.达到开通条件(轨道、供电)时的报告。
④设备故障或事故处理的确定
a.根据现场情况,由行调组织行车,事故处理主任负责现场抢救工作。
b.电、环、维调接到故障或事故报告后,要尽快分析、做出判断。
c.现场的维修人员、事故处理主任确认具备行车条件后通知值班员,值班员报行调,行调在《行调工作日志》内做好记录,包括姓名、职务、报告时间和报告内容。
d.故障、事故处理完毕,由现场指挥报维调、检修调度或车辆段调度员线路开通;遇车辆在正线上起复救援时,由现场总指挥确认可以行车并确定限速条件后,事故处理主任报告维调,维调报告行调开通线路。
2)运营时间正线、辅助线发生各类设备故障需短时间进行临时抢修的规定
①根据运营情况安排的抢修作业
行调按照“先通后复”的原则根据运营实际情况及时安排抢修作业。
②进入站台或站台附近区段的作业
a.抢修人员到车控室办理临时登记手续后(特殊情况下经行调同意可不办理登记手续),到站台待令,车站报行调抢修人员已到位。
b.行调扣停列车后及时通知车站抢修作业内容,具备抢修条件。
c.车站得到行调准许后,允许抢修人员进入抢修区间,车站应监督抢修人员进入正确的区域。
d.施工负责人在来车方向设置红闪灯后开始组织作业。
e.抢修期间严禁运行列车进入抢修的区间或站台区域。
f.特殊情况在有安全地带避让列车的轨行区进行抢修作业时,须征得值班主任同意。抢修单位应在车控室安排胜任的联络防护员,现场抢修人员要及时避让列车,注意作业安全。
g.抢修人员抢修结束、出清线路、恢复运营条件后,及时向车站销点,车站向行调汇报线路已出清,行调组织列车开始运行。
h.抢修人员应及时到车控室补办相关手续。
3)运营时间搭乘客车到区间隧道的抢修作业
①区间抢修行车设备搭乘客车应得到值班主任的批准。
②抢修人员在指定车站站台待令,车站按行调指定的车次通知抢修人员上车(行调通知相关车站和司机)。
③抢修人员登乘司机室后通知司机在故障点前停车,从司机室门下车进入轨道。进入司机室的抢修人员以两人为限,其余人员到客室乘车,下车时通过司机室门进入轨道。
④能够及时恢复的作业,抢修完毕后立即汇报维调,维调汇报行调,在抢修人员进入司机室后,由行调通知司机动车;须滞留区间的作业,抢修人员进入安全地带后,用白色灯光做圆形转动或通过无线电联系(已到安全地点)通知司机继续运行。抢修作业时不得超出指定区域,严禁影响其他列车运行。要返回车站时向维调申请,维调与行调协商后,分别通知抢修人员和列车司机,抢修人员在安全地带给司机停车信号,指示司机停车,司机打开驾驶室车门让抢修人员上车。
4)车站或线路两旁发生设备故障时
在车站或线路两旁发生设备故障或事故,但不影响到列车正常运行时,由维调统筹处理。
5)车辆段内发生各类设备故障或事故时
①由车辆段调度员负责封锁相关线路。
②如为行车事故,由车辆段调度员统筹组织处理,检修调度、维调配合。
③属车辆部门所管辖设备故障,由检修调度统筹组织处理,并指定一名专业人员为现场指挥。
④属设施维修部门所管辖设备故障,由维调统筹处理,并指定一名相关专业人员为现场指挥。
(5)施工请点规定
①属于A类的作业,施工负责人在作业令规定施工开始时间前30min到车站,经车站检查《施工进场作业令》、安全合格证(施工负责人项目)合格后,填写相关登记本请点,由车站确认条件满足后向行调申报请点,行调经过审核,确认条件满足后方可批准。车站值班员传达允许施工的命令,请点生效,可以施工。
②属于A类作业,但需由多个车站进入施工的作业项目,施工负责人除到主站按请销点规定办理外,还需核实辅站情况。辅站施工责任人在作业令规定施工开始时间前15min到达辅站办理登记手续,辅站值班员检查《施工进场作业令》、安全合格证(施工负责人项目)合格后向主站值班员核实施工事项并请点,主站判断条件满足后报行调请点,行调批准施工,传达给施工负责人及辅站,辅站值班员允许施工责任人开始该作业点的施工。
③属于B1,B2类的作业,施工负责人到车辆段调度员处请点,车辆段调度员检查《施工进场作业令》、安全合格证(施工负责人项目)(外单位需办理)合格后方可批准;B3类作业直接到车辆段调度员处登记作业(属于外单位的B3类的作业,施工人员需持《外单位进场作业许可单》到车辆段调度员处登记作业)。具体操作程序按《××车辆段运作手册》的规定办理,经车辆段调度员同意(车辆段内进行影响正线行车的作业,车辆段调度需报行调,经行调批准),方可施工。
④属于C1类的作业,施工负责人持《施工进场作业令》,到车站、OCC登记请点,经车站、OCC审核、批准后方可进行;属于C2类的直接到车站、OCC登记施工(外单位须持《外单位进场作业许可单》)。
⑤如遇作业区域同时包含正线和车辆段线路时,施工部门到车辆段调度员处请点,车辆段调度员在审核批准该项施工作业后,还须向行调请点,征得同意后,方可允许施工部门开始施工。
⑥有外单位作业时,由指定的施工主办部门或主配合部门人员协助办理请点后,方可开始作业。
⑦在作业请点站(主站)请点,各部门可使用《施工进场作业令》原件、复印件(含传真件),外单位必须使用《施工进场作业令》原件;辅站登记可用作业令复印件(或传真件)。
(6)施工销点规定
①A类作业,施工作业地点仅一个站的,施工负责人在施工区域出清完毕后,报车站,由车站向行调销点。
②B类、C类作业施工完毕后,施工负责人负责施工区域出清后到车辆段、车站或OCC销点。
③作业区域同时包含正线和车辆段线路时施工的销点,施工负责人在施工区域出清完毕后,向车辆段销点,车辆段在办理销点手续时必须同时向行调办理销点。
④当多站销点时,辅站施工责任人负责本段线路出清并报施工负责人后,在辅站销点;辅站值班员向主站值班员销点;施工负责人负责该项作业区域全部出清后,方可报主站值班员销点,主站值班员向行调销点。
⑤需异地销点的施工作业,施工负责人(责任人)应在《车站施工登记表》备注栏中注明异地销点的地点、人数,登记进入施工的车站要及时通知异地销点的车站值班员。
⑥当施工作业只有一组人员进行作业,需异地销点的,销点的时间不得超过《施工进场作业令》中规定的结束时间,作业结束后,施工负责人向销点站登记销点,销点站经与施工负责人核对销点的施工内容、施工人数、地点全部无误后,记录施工负责人有效证件、姓名、作业令号码、作业人数等,并向请点站核对无误后,准予销点;销点站负责向行调报告销点。
⑦当施工作业有多组人员进行,需异地销点的,销点的时间不得超过《施工进场作业令》中规定的结束时间。作业结束后,施工责任人负责本段线路出清报施工负责人,并在辅站销点,辅站值班员向主站登记的销点站的值班员销点;施工负责人负责该项作业区域全部出清后统一向在主站登记的销点站登记销点,销点站经与施工负责人核对销点的施工内容、施工人数、地点全部无误后,记录施工负责人有效证件、姓名、《施工进场作业令》号码、作业人数等,并向请点站核对无误后,准予销点,销点站并负责向行调报告销点。
(7)遇需接触网停电挂地线关键作业的规定
1)接触网停电自挂地线作业时,按以下程序执行
①施工作业的施工负责人到相关车站登记请点。
②线路列车出清后,行调通知电调停电。
③行调接到电调已停电的通知,向车站发布停电通知,车站接到停电通知后向行调请点,行调确认施工条件满足,批准请点。
④车站接到行调的批准,做好安全防护后方可批准作业人员开始施工。
⑤施工负责人向电调要令,电调确认具备条件后发布作业命令。
⑥施工负责人组织验电挂地线并需确认挂好地线后,开始组织施工作业。
⑦施工结束,地线拆除,作业人员出清施工现场,施工负责人向电调销令后向车站销点,车站报告行调销点,行调向电调确认地线撤除、线路出清后方可同意车站销点,车站通知施工人员离开。
⑧行调确认可以送电,通知电调送电。
⑨电调确认相应作业命令已消除再根据行调的要求送电。
2)正线需接触网停电配合挂地线作业时,按下列程序执行
①施工负责人到相关车站登记请点。
②线路列车出清后,行调通知电调停电。
③行调接到电调已停电的通知,向车站发布停电通知。
④车站接到停电的通知,向行调请点,行调确认条件满足准许车站请点。
⑤车站接到行调的批准,做好安全防护后即可批准施工人员进场作业。
⑥施工负责人通知配合挂地线人员验电、挂地线,配合挂地线负责人接到施工负责人通知后,向电调确认配合作业区段接触网已停电,方可验电、挂地线。
⑦施工负责人得到配合挂地线人员确认地线已挂好的通知后方可开始施工,严禁未得到配合挂地线人员已挂好地线的通知前施工。
⑧施工结束,施工负责人负责出清现场后通知配合拆地线人员拆地线,得到配合拆地线人员确认地线已拆除人员已出清的通知后方可向车站销点,施工负责人严禁未得到配合拆地线人员地线已拆除人员已出清的通知前向车站销点。
⑨配合拆地线人员拆完地线,出清线路后立即向电调汇报配合××(作业代码)施工作业全部地线已拆除、人员已出清。
⑩车站向行调销点,行调确认线路出清后方可同意车站销点。
行调确认可以送电,通知电调送电。
电调得知配合拆地线人员全部地线已拆除人员已出清后,再根据行调的要求送电,送电完成后通知行调接触网已送电。当行调要求送电5min内配合拆地线人员未向电调汇报地线已拆除时,电调立即通知维调处理。
3)车辆段接触网停电挂地线的作业规定
①接触网专业人员操作车辆段隔离开关对接触网停电挂地线时,须与电调办理操作隔离开关和拆挂接地线的手续;车辆部门人员操作车辆段运用库隔离开关对接触网停电挂地线时按照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②车辆段接触网停送电前,车辆段调度员应确认是否具备停送电条件,并报给电调。
③车辆段接触网检修作业,按以下程序执行:
a.施工负责人到车辆段调度员处登记请点。
b.车辆段调度员确认线路出清,可以停电,向电调申请接触网停电。
c.电调对申请停电区域进行停电,停电完毕后通知车辆段调度员。
d.车辆段调度员批准接触网检修作业开始施工,并通知行调。
e.施工负责人向电调要令,电调确认具备条件后发布作业命令。
f.施工负责人组织验电挂地线并需确认挂好地线后,开始组织施工作业。
g.施工结束,施工负责人确认线路出清及相关设备恢复到检修前的状态,向电调销令后到车辆段调度员处销点,并确认隔离开关的位置正确。
h.车辆段调度员通知行调施工结束,并确认可以送电,通知电调送电。
i.电调确认相应作业命令已消除再根据车辆段调度员要求送电,并通知车辆段调度员。
④车辆段需接触网专业配合停电挂地线作业时,按以下程序执行:
a.施工负责人到车辆段调度员处登记请点。
b.车辆段调度员确认线路出清(如需工程车配合时,工程车已进入作业区),可以停电,向电调申请接触网停电。
c.电调根据车辆段调度停电的要求停电后通知车辆段调度。
d.车辆段调度员批准施工人员进场作业。
e.施工负责人通知配合挂地线人员验电、挂地线,配合挂地线负责人接到施工负责人通知后,向电调确认配合作业区段接触网已停电,方可验电、挂地线。
f.施工负责人得到配合挂地线人员确认地线已挂好的通知后方可开始施工,严禁未接到配合挂地线人员挂好地线的通知前开始施工。
g.施工结束后,施工负责人负责线路出清后通知配合拆地线人员拆地线,得到配合拆地线人员已拆除地线人员已出清的通知后方可向车辆段调度请求销点,严禁未接到配合拆地线人员已拆除地线人员已出清的通知前请求销点。
h.配合拆地线人员拆完地线、出清线路后立即向电调汇报配合××(作业代码)施工作业全部地线已拆除、人员已出清。
i.施工负责人向车辆段调度员销点,车辆段调度确认可以送电后通知电调送电。
j.电调得知配合拆地线人员全部地线已拆除人员已出清后,再根据车辆段调度的要求送电,送电完成后通知车辆段调度接触网已送电。当车辆段调度要求送电5min内配合拆地线人员未向电调汇报地线已拆除时,电调立即通知维调处理。
(8)施工配合
1)有关配合作业的基本要求
①需要其他部门配合作业的部门(单位),应主动在作业前和配合部门联系,并向配合部门详细说明配合的有关情况,征得配合部门同意提供配合后方可申报计划,如不事先联系,得不到配合部门的及时配合,后果由作业部门负责。
②配合部门必须严格按配合要求提供配合,并按作业开始时间的要求提前做好准备,按时到场,对于配合外单位作业的,必须协助办理请、销点手续。
③需其他部门配合作业的主作业部门,必须按规定的作业时间办理相关手续,超过30min的,视作该项作业取消,配合部门有权拒绝进行配合。
④需其他部门配合作业的施工项目,在进行相关作业时,应加强与配合部门的联系,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2)与新线有关的外单位施工的配合方式
①在换乘站设置的新线独立设备房的施工
a.外单位在实施属于此类作业首次施工时,须在主配合部门的协助下,到车站办理相关施工申请。施工单位在车站留外单位施工作业许可单、技术方案审核单、施工负责人有效证件和联系方式。
b.后续的施工,由施工负责人在车站办理施工手续,车站核对无误后办理。
c.需进行影响运营设备的施工时,由施工单位提前一天通知配合部门进行配合。
d.配合部门每周最少对施工情况进行一次检查。
e.全部施工结束时,配合部门必须参加,全面检查清场情况及运营设备状况等,若造成运营设备损坏,责成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②共用设备房的施工
共用设备房在施工前由施工单位与配合部门共同确定对在用设备进行物理隔离,经配合部门检查对在用设备无影响后,按在换乘站设置的新线独立设备房的施工办理施工手续;确实无法隔离的比照进入运营线路设备房施工办理。
③不动用运营设备的联络线施工
a.首次施工时,由配合部门与施工单位共同办理施工手续,配合单位为主,在车站留外单位施工作业许可单、技术方案审核单、施工负责人有效证件和联系方式。
b.后续的施工,由施工负责人凭《施工进场作业令》在车站办理施工手续,车站核对无误后办理。
c.销点前,配合人员到位对施工区域进行检查,检查有无对运营线路设备的影响,与施工负责人共同办理销点手续。
(9)施工安全及防护
1)施工安全
①人、工程车在同一区域作业时,由施工负责人与车长根据现场情况协调。
a.按施工前进方向,列车在前,人员在后,原则上不得颠倒或列车运行前后皆有作业。
b.非随车施工人员与列车应有50m以上的安全间隔距离,原则上列车不得后退,如需后退时,须施工负责人和车长协商后才能动车确保人身安全。
c.作业人员应在自己现场作业区来车方向设置红闪灯防护。
②开行工程车、调试列车的有关防护。
a.组织工程车运行时,在工程车运行的到达站前方,必须保证至少有一个站间区间空闲。
b.在开行工程车进行作业的封锁作业区域前后方,必须保证至少有一个站台区或站间区间空闲。
c.在开行高速调试列车的封锁作业区域前后方,必须保证至少有一个站间区间空闲。
③凡进入线路施工的施工作业人员必须按要求穿荧光衣,并根据作业性质及作业要求使用其他安全防护用品。
④施工作业过程中如要进行动火作业,必须按照《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办理动火令,严禁在无动火令的情况下进行动火作业。
⑤外单位施工由主办部门或主配合部门负责安全管理、安全监督。
⑥各施工单位、部门在申报施工计划时应严格按照《运营事故(事件)处理规则》《员工作业通用安全守则》中的相关规定,结合施工作业过程中的实际情况,提出安全防护要求和配合要求。在施工作业过程中,施工单位、部门应严格遵守以上安全规定和《施工进场作业令》中的要求。
2)施工防护
①接触网停电检修或需接触网停电挂地线时,必须由具备接触网挂地线资质的人员负责在该作业地段两端挂接地线。
②站内线路施工时,由施工负责人在车站两端头轨道中央设置红闪灯防护。
③在站间线路施工时,除施工部门在距作业地点两端不少于20m处设置红闪灯防护外(距车站设置的红闪灯不足20m的以车站设置为主,施工部门可不设置),车站还负责在该施工地段两端车站的端墙门对应的轨道中央设置红闪灯防护。施工前,由请点车站设置红闪灯,并通知作业区另一端车站值班员放置红闪灯防护。施工结束后,车站撤除红闪灯,并通知作业区另一端车站值班员撤除红闪灯。如遇施工作业区域跨越站内站间时,施工区域两端车站的防护信号应放在相关端墙门对应的轨道中央。
④在折返线、存车线、联络线、安全线上施工时,由作业人员在作业区域可能来车方向处放置红闪灯防护。
⑤车站值班人员安排人员到站台检查相关端墙处红闪灯是否按规定摆放,并监督红闪灯状态是否良好,并对设置的红闪灯是否按规定摆放、状态是否良好进行不定期检查。
⑥车辆段内的设备检修施工和防护的有关规定按《车辆段运作手册》执行。
⑦施工作业时除严格执行以上规定及相关安全防护规定外,还应按施工部门的有关施工操作程序的防护规定执行。
⑧凡在运营时间内进行作业的,必须做好防护措施,确保地铁乘客的安全,最大限度减少对乘客的影响。
⑨为保证施工作业安全,下列情况应将线路封锁并限定施工时间:
a.工程车或调试电客车在一个区段或全线多次往返运行。
b.工程车在相应区段作业(不含加开运行一圈)。
c.对于更换钢轨、接触网、隧道维修等大型施工项目,在作业区域内只准有一项施工作业进行,无论有无工程车开行,均须将所占用线路封锁。
(10)其他
施工作业时间调整的要求:
当日因特殊原因,施工作业时间需调整时,值班主任通知作业部门或主办部门、主配合部门,由该部门通知施工作业人员。
【任务实施】
以某运营线路维修部门某日对某站线路、道岔设备巡检及维修为例,说明从计划申报到此项检修结束所需做的各项工作步骤和方法。
(1)计划的申报和办理
由所在维修部门提出根据开车施工计划情况填写非开车作业计划,将填写好的《月/周施工计划申报单》于工作开始前一个月的18日(含18日)前向调度部计划审批部门提交。月计划中对于影响范围及设备和安全上有特殊要求和规定的,应在备注栏注明。
(2)领取《施工进场作业令》
此项作业属于A类施工作业,维修部门于前一天下班前到调度部计划审批部门作业令办理点登记领取《施工进场作业令》。
(3)车站办理施工手续
施工负责人在作业令规定施工开始时间前30min到车站,经车站检查《施工进场作业令》、安全合格证(施工负责人项目)合格后,填写相关登记本请点,由车站确认条件满足后向行调申报请点,行调经过审核,确认条件满足后方可批准。车站值班员传达允许施工的命令,请点生效,可以施工。
(4)施工安全要求
凡进入线路施工的施工作业人员必须按要求穿荧光衣,并根据作业性质及作业要求使用其他安全防护用品;施工作业过程中如要进行动火作业,必须按照《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办理动火令,严禁在无动火令的情况下进行动火作业。
(5)设置安全防护
在站间线路施工时,除施工部门在距作业地点两端不少于20m处设置红闪灯防护外(距车站设置的红闪灯不足20m的以车站设置为主,施工部门可不设置),车站还负责在该施工地段两端车站的端墙门对应的轨道中央设置红闪灯防护。施工前,由请点车站设置红闪灯,并通知作业区另一端车站值班员放置红闪灯防护。
(6)施工作业
根据施工作业内容进行作业。
(7)施工销点
施工负责人在施工区域出清完毕后,报车站,由车站向行调销点。施工结束后,车站撤除红闪灯,并通知作业区另一端车站值班员撤除红闪灯。
【效果评价】
评价表
任务4.3 施工作业人员管理
【活动场景】
在城市轨道施工现场教学,或用多媒体展示管理机制的内容。
【任务要求】
掌握城市轨道施工作业人员管理的基本内容。
4.3.1 地铁施工人员管理
(1)施工负责人的管理
每项属于A类、B类、C类(B3,C2类除外)作业需设立一名施工负责人,辅站另设施工责任人,两者须经过培训后取得安全合格证,并实行持证上岗制度。属于B3,C2类的作业,不需设立施工负责人,但必须指定一名人员负责施工及施工安全管理。
1)施工负责人/施工责任人(含B3,C2类作业的指定人员)职责
①负责作业人员/设备的管理。
②办理请销点手续。
③作业过程的组织指挥。
④及时与车站、车辆段联系作业有关事项。
⑤组织设置/撤销作业安全防护设施(接触网停电及挂地线由电调负责)。
⑥出清作业区域/设备状态恢复正常。
2)施工负责人/施工责任人任职条件
①熟知《行车组织规则》《施工作业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②熟悉该项作业的性质、内容、方法、步骤、要求等。
③具备该项作业相关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④经过人力资源部培训考试合格并发证。
(2)施工作业中车站人员、配合人员的职责
1)车站人员的职责
①负责查验施工作业人员和施工负责人/责任人的相关证件。
②负责办理施工作业登记申请和销点手续。
③负责在站台端墙处线路设置和撤销区间作业的施工防护。
④负责为下线路施工作业人员开启屏蔽门、端墙门,并将施工作业人员带到相应的端墙门。
⑤负责监督施工负责人和配合人员清点进出作业区域的人员。
⑥负责监督车站施工作业安全。
⑦负责与施工负责人、配合人员确认施工区域线路出清。
2)配合人员的职责
①协助外单位办理施工请销点,检查外单位人员施工防护、劳动保护情况。
②负责清点进出作业区域的施工作业人员。
③负责监督外单位的施工作业安全。
④负责检查外单位人员、物品(工器具、材料、施工垃圾等)出清线路,并向车站反馈。
⑤检查、确认施工所动用的运营设备恢复到正常使用状态,并向车站反馈。
⑥检查监督所配合作业的外单位人员,如发现外单位人员有严重违章或危及行车设备及人身安全时,有权停止其作业。
3)其他
维修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行业、省、市及地铁公司、运营公司的相关安全操作、作业的规章。
4.3.2 外单位施工人员管理(委外单位、外单位施工)
外单位施工人员除遵守上述规定外,还需遵守下列规定:
(1)施工安全
①施工时严格执行施工方案中规定的安全措施。
②进场施工时,必须持安全合格证和“施工进场作业令”或“外单位施工作业许可单”到车站或车辆段调度处办理请点手续,办理请点手续时,必须由指定的施工主办部门或主配合部门人员协助办理。未经批准,严禁擅自进入设备区、轨行区和区间风亭(井),严禁擅自通过区间风亭(井)进入轨行区,严禁擅自通过地面线进入轨行区。
③施工前施工负责人必须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加强施工安全的监管,确保施工、登高、动火、用电等作业过程不出任何人身或设备安全事故。
④施工前,运营管理部门配合人员与外单位进行安全交底,配合人员要加强施工监督,发现不符合规定的情况应及时提出,发现危及安全的情况立即制止。施工人员必须听从运营管理部门现场配合人员和车站值班人员的监督指挥,配合人员和车站值班人员有权终止违章作业。
⑤严格按“施工进场作业令”或“外单位施工作业许可单”的作业地点、作业时间和作业内容进行施工,作业人员不得超出规定作业区域作业,严禁超出所挂地线的保护区域,杜绝无故延长作业时间的现象。
⑥特种作业人员应按规定持相关操作证,严禁无证违章作业。
⑦作业人员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
⑧施工用的材料、机具,不得遗留或侵入运营线路和设备限界,要保证在线路出清后,才能拆除施工防护。
⑨施工结束后,要及时恢复现场设备设施,做到“工清场地清”,施工负责人负责线路出清,以防遗留物品,主办或主配合部门配合人员负责监督检查出清情况。
⑩施工过程中,施工负责人发现其他安全问题、隐患,应及时向现场配合人员或车站/车辆段调度员报告。无法确认是否与本施工有关的,要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理;与本施工无关的,也要配合现场处理。
(2)消防安全
①作业需现场动火(明火、电焊等),必须办理动火凭证,操作人员必须持相应操作证,并按要求配备灭火器材,严禁在动火区堆放易燃物品,无法搬走的要采取隔离等安全措施,以防发生意外。
②工地如需搭建工棚(房),须报运营公司施工管理部门批准,并做好工棚(房)的灭火器材配置等安全措施。
③需要接临时用电时,应向运营公司技术部门提出申请,严禁擅自乱拉电线。
④每天完工后应切断所使用的电源、关闭水源、关好门窗、清除垃圾。
⑤文明施工,严禁在非吸烟区吸烟。
⑥选用的施工材料应符合国家标准,应具有防火、防腐蚀、环保功能,使用前需经运营管理部门主办、主配合部门及技术部门确认。
(3)安防保卫
①施工开始前,外单位应对进入地铁施工的所有人员进行法制教育,做好保卫综治管理;并接受运营施工配合部门配合人的管理和监督。
②施工人员要自觉接受运营管理部门车站、车辆段工作人员的检查、验证、登记和管理;施工人员非工作需要,不准进入车站非公共区设备房、车辆段、OCC大楼、主变电站、变电所等区域。对不听劝阻的,停止其施工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③外单位施工人员携带物品进出运营各管辖区域时,由施工配合人、车站工作人员检查确认后放行;出车辆段、由施工配合人和保安人员检查确认后放行。任何人员不得私自带无关人员及与施工无关的物品(包括危险物品)进入施工场所。施工人员不得私自在施工场所留宿过夜。
④外单位自用的设备、工具、物料等应自己保管。
⑤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运营公司的其他有关规定。
(4)技术安全
①与接触网安全距离小于2m的施工,必须申请停电作业,按规定做好防护之后,才能开始施工。
②作业时采取有效安全防护措施,防止作业油料、化学物品污染现场。
③未经许可,任何地铁系统已安装、使用的设备、设施,一律不准对其进行松动、拆卸、解体、移位、随意操作。造成地铁设施损坏时要立即停工并及时通知运营公司施工管理部门,施工拆卸天棚等物后,施工完成后需恢复原状,并经运营设备设施部门检查确认。
④未经同意严禁移动或操作设备,严禁擅自开屏蔽门、端墙门。
⑤施工作业还需符合其他标准规范的规定。
【任务实施】
以某外单位在地铁运营管理部门内施工为例,对施工作业人员管理的内容进行说明。
①施工负责人的管理。每项属于A类、B类、C类(B3,C2类除外)作业需设立一名施工负责人,辅站另设施工责任人,两者须经过培训后取得安全合格证(含施工负责人项目),并实行持证上岗制度。
②施工配合的要求。施工前,运营公司配合人员与外单位进行安全交底,配合人员要加强施工监督,发现不符合规定的情况应及时提出,发现危及安全的情况立即制止。施工人员必须听从运营公司现场配合人员和车站值班人员的监督指挥,配合人员和车站值班人员有权终止违章作业。
③进场施工的要求。进场施工时,必须持安全合格证和“施工进场作业令”或“外单位施工作业许可单”到车站或车辆段调度处办理请点手续,办理请点手续时,必须由指定的施工主办部门或主配合部门人员协助办理。未经批准,严禁擅自进入设备区、轨行区和区间风亭(井),严禁擅自通过区间风亭(井)进入轨行区,严禁擅自通过地面线进入轨行区。
④施工作业的要求。严格按“施工进场作业令”或“外单位施工作业许可单”的作业地点、作业时间和作业内容进行施工,作业人员不得超出规定作业区域作业,严禁超出所挂地线的保护区域,杜绝无故延长作业时间的现象。
⑤施工结束后,要及时恢复现场设备设施,做到“工清场地清”,施工负责人负责线路出清,以防遗留物品,主办或主配合部门配合人员负责监督检查出清情况。
【效果评价】
评价表
项目小结
地铁运营施工安全管理是地铁运营重要的组成部分,是保证运营设备正常维护、保养的基础性工作。根据运营施工安全的特点划分施工等级、施工控制和人员管理等内容。
全国地铁运营施工分类基本是以影响行车、不影响行车和车辆段内施工分类。影响正线、辅助线行车的施工为A类;在车辆段的施工为B类;在车站、主所、OCC行车设备区范围内不影响行车的施工为C类。
现场控制规定了运营施工的各项组织纪律和施工的各项控制措施。
现场施工作业人员的管理规定了进入施工现场各类人员的施工安全、现场防护、消防安全、技术安全等,以保证施工人员的安全。
思考与练习
1.简述地铁运营施工的特点。
2.简述地铁运营施工等级的分类。
3.简述地铁运营施工组织纪律的内容和要求。
4.简述地铁运营施工计划申报和办理的内容和要求。
5.试述运营时段的设备抢修作业(或应急处置)的具体要求和内容。
6.简述施工作业中车站人员、配合人员的职责。
7.试述外单位施工人员管理对施工安全、现场防护、消防安全及技术安全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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