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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技术

时间:2023-11-05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本项目通过对消防基础知识和城市轨道交通火灾的介绍,学习消防的基础知识、了解地铁火灾的特点以及轨道交通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内容。消防工作,人们在同火灾长期斗争中形成的一项专门工作。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实现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

项目6 消防安全技术

【项目描述】

本项目通过对消防基础知识和城市轨道交通火灾的介绍,学习消防的基础知识、了解地铁火灾的特点以及轨道交通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内容。

【学习目标】

通过本模块的学习要求掌握以下基本知识:

1.掌握消防的概念和分类。

2.地铁火灾的特点和预防措施。

3.掌握城市轨道交通运营过程中,各级、各类人员的消防安全责任和职责。

4.掌握消防设备的组成及其主要作用。

5.熟悉消防档案的管理及归档工作。

【能力目标】

1.能掌握消防的基本知识并熟悉地铁火灾的特点。

2.能掌握地铁消防设备的基本使用方法与消防人员管理。

3.能熟悉地铁车站的消防安全隐患并预防。

4.能够在发生火灾时进行自救或救他。

任务6.1 消防基础知识及地铁火灾特点

【活动场景】

可制作相关内容PPT,并结合火灾实例进行讲解。

【任务要求】

掌握火灾的基本原理、燃烧三要素及灭火的基本方法。掌握地铁火灾的特点、基本特征及预防措施。

【知识准备】

在人类发展的历史长河中,火给人类带来文明进步、光明和温暖。但是,有时它是人类的朋友,有时是人类的敌人。失去控制的火,就会给人类造成灾难。对于火灾,在我国古代,人们就总结出“防为上,救次之,戒为下”的经验。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在社会财富日益丰富的同时,人们的生活方式也体现了多样化,导致发生火灾的危险性也在增多,火灾的危害性也越来越大。

6.1.1 消防基础知识

消防工作,人们在同火灾长期斗争中形成的一项专门工作。20世纪初,“消防”一词泛指消灭与预防火灾。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发展,我国消防事业和公安消防队伍不断发展壮大,为应对日益频发的各类灾害,国家赋予了公安消防队伍抢险救灾等社会救援任务,“消防”一词的内涵也就得到了一定的扩展。

(1)火灾

火灾是指在时间和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所造成的灾害。在各种灾害中,火灾是最经常、最普遍地威胁公众安全和社会发展的主要灾害之一。人类能够对火进行利用和控制,是文明进步的一个重要标志。所以说人类使用火的历史与同火灾作斗争的历史是相伴相生的,人们在用火的同时,不断总结火灾发生的规律,尽可能减少火灾及其对人类造成的危害。

火灾种类根据着火物质及其燃烧特性划分为以下6类:

①A类火灾。是指含碳固体可燃物,如木材、棉、毛、麻、纸张等燃烧的火灾。

②B类火灾。是指甲、乙、丙类液体甲醇、乙醚、丙酮等燃烧的火灾。

③C火灾。是指可燃气体,如煤气、天然气、甲烷、丙烷、乙炔、氢气等燃烧的火灾。

④D类火灾。是指可燃金属,如钾、钠、镁、钛、锆、锂、铝镁合金等燃烧的火灾。

⑤E类火灾。是指带电物体燃烧的火灾。

⑥F类火灾。是指烹饪器内的烹饪物火灾。

(2)燃烧

燃烧是可燃物与氧化剂发生的一种氧化放热反应,通常伴有光、烟或火焰。要发生燃烧,必须同时具备以下3个条件,缺一不可:

1)可燃物

凡是能在空气、氧气或其他氧化剂中发生燃烧反应的物质都称为可燃物。不同可燃物的燃烧难易程度不同。同一可燃物的燃烧难易程度也会因条件改变而改变,甚至在一定条件下为不燃物,而在另一定的条件下成为可燃物。如铁、铝在纯氧中均可燃。

2)氧化剂(助燃剂)

凡能帮助和支持可燃物燃烧的物质都称助燃物,如空气、氧、氯化钾、过氧化钠、浓硝酸等。

3)温度(引火源)

凡能引起可燃物质燃烧的热能源均称为着火源,可以是明火,也可以是高温物体,可以由热能、化学能、电能、机械能转换而来。炉火、烟头、火柴、蜡烛是居民楼常见的引起火灾的着火源;电器开关、电器短路、静电等产生的电火花是电器火灾常见的着火源。

(3)火灾等级

根据有关规定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493号,自2007年6月1日起实施)规定的事故等级标准,按照一次火灾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直接财产损失,火灾划分为特别重大火灾、重大火灾、较大火灾及一般火灾4个等级。

1)特别重大火灾

特别重大火灾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人民币1亿元以上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2)重大火灾

重大火灾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人民币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3)较大火灾

较大火灾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4)一般火灾

一般火灾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10人以下重伤,或者人民币1000万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4)防火的基本措施

根据燃烧的条件,一切防火措施都是为了不使燃烧形成,从而达到防火的目的。在长期同火灾作斗争中,人们总结出以下几种防火措施:

1)控制可燃物体

控制可燃物体即控制可燃物品的储存量。

2)控制爆炸极限

控制爆炸极限即加强通风、降低可燃气体、蒸汽和粉尘浓度,将它们控制在爆炸极限以下。

3)提高耐火极限

提高耐火极限即用防火漆、防火涂料浸涂可燃材料。

4)隔绝空气

隔绝空气就是破坏燃烧的助燃条件。例如:

①密封可燃物质的容器设备。

②充装惰性气体进行防火保护。

③关闭防火门、窗,切断空气对流。

④用沙、土覆盖可燃物。

5)消除火源

消除火源就是破坏引起可燃物燃烧的热能源。例如:

①火灾危险场所,使用防爆电气设备。

②火灾危险场所,穿防静电的工服和禁止烟火进入。

③装接接地、避雷装置。

6)防止热爆炸波的蔓延

防止热爆炸波的蔓延就是要防止所有燃烧条件的形成,从而防止火灾扩大,减少火灾损失。

(5)灭火的基本方法

灭火就是为了破坏已形成的燃烧条件,达到灭火目的,灭火的方法主要有以下4种:

1)隔离法

隔离法是将还在燃烧的物质与未燃烧的物质隔离,使火势不致蔓延。

2)窒息法

窒息法是隔绝空气,使可燃物得不到足够的氧气而停止燃烧(如用不燃物遮盖燃烧物,不燃气体、液体喷到燃烧物上使之得不到空气而窒息)。

3)降温法

降温法是降低着火物质的温度,使之降到燃点以下而停止燃烧(如用水或将水洒到火源附件的物体上,使其不形成新的火灾区)。

4)抑制法

抑制法是中断燃烧的联锁反应(如将有抑制作用的灭火剂喷射到燃烧区,使燃烧终止,从而达到灭火的目的)。

(6)消防目的

消防的目的是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加强应急救援工作,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

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实现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

“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的危害”是对消防立法意义的总体概括,包括了以下两层含义:

①做好预防火灾的各项工作,防止发生火灾。

②火灾绝对不发生是不可能的,而一旦发生火灾,就应当及时、有效地进行扑救,减少火灾的危害。

6.1.2 地铁火灾特点及预防措施

图6.1 某地铁车站热烟测试

地铁在施工和运营期间可能发生的灾害可分为自然灾害和人为灾害两类。从世界地铁100多年的历史教训来看,地铁灾害中发生频率最高、造成损失最大的是火灾,其中比较典型的如1987年英国伦敦地铁君王十字车站火灾造成死亡31人,受伤100多人;1995年阿塞拜疆首府巴库地铁火灾造成至少558人死亡,269人受伤;2003年韩国大邱地铁因人为纵火造成地铁1号线中央路车站两列满载乘客列车被烧毁,共造成126人死亡,146人受伤,318人失踪。

地铁在试运营前,均要对防灾排烟系统组织放烟测试,通过测试验证FAS系统的自动报警功能,检测通风系统的排烟能力,并根据烟气的流动特点组织更为有效的排烟模式(见图6.1)。

(1)地铁火灾的特点

由于相对封闭的环境特点,地铁中发生火灾比地面建筑中发生火灾更具有危险性。地铁火灾的主要特点概况如下:

1)人的心理恐慌程度大,行动混乱程度高

地铁区间隧道出入口少、通道狭窄、疏散距离长、人员多,故造成的人员恐慌和行动混乱程度要比在地面建筑物中严重得多,易发生挤踩事故。

2)浓烟积聚不散

地铁内部封闭的环境使物质不易充分燃烧,火灾时可燃物的发烟量很大,而地铁的进出风只靠少量的风口,机械通风系统发生故障时很难依靠自然通风扑救,烟雾的控制和排除都比较复杂。浓烟积聚不散,对人员逃生和火灾扑救都将带来很大的障碍。

3)温度上升快,峰值高

由于地铁建筑物是一个相对封闭的空间,发生火灾以后,大量的热量积聚无法散去,空间温度提高很快,火势猛烈阶段温度可达1000℃以上。高温有时会造成气流方向的变化,对逃生人员影响很大,而且会对车站结构造成很大的破坏。

4)人员疏散难度大

人员从地铁内部到地面开阔空间的疏散和避难都要有一个顺直上行的过程,比下行要耗费体力,从而影响疏散速度。同时,自下而上的疏散路线与内部烟和热气流自然流动的方向一致,因而人员的疏散必须在烟和热气流的扩散速度超过步行速度之前完成。这一时间差很短,又难以控制,故给人员的疏散带来很大困难。

5)扑救困难

由于地下空间限制,以及浓烟、高温、缺氧、有毒、视线不清、通信中断等原因,救援人员很难了解现场情况;又由于大型的灭火设备无法进入现场,进入的救援人员需要特殊防护等特点,因此救人、灭火困难大。

(2)地铁火灾预防措施

火灾预防除在地铁设计时需要进行多方面的考虑外,还应加强平时的安全管理。自韩国大邱事件以来,我国地铁管理部门对火灾的预防措施逐步进行了改进和加强。地铁火灾预防措施有以下6个方面:

1)严格按照防火规范设计

地铁必须根据自身的交通运输功能和日常客流量大的特点,按照相应的防火设计规范在建筑、结构、机电等方面进行综合防火设计。其中,在进行车站建筑物及列车车体等设计时,要为人员安全疏散创造最大可能的条件。

①站台宽度。要满足发生灾害或者紧急事件时客流的疏散要求。

②出入口与通道。要设在车站分向客流大、行人较密集,并有足够集散空间的地方,出入口与通道的数量和宽度应满足紧急状态下6min内将客流疏散完毕的要求。

③引导标志和事故照明设备。应设置在疏散通道和出口位置,且和紧急备用电源联接,发生紧急事故时可以及时引导人员安全疏散。

④合理划分车站的防火、防烟区间。在各独立防火区之间设置防火墙和防火门或者防火卷帘;在防火分区内划分防烟分区,并通过与排烟系统的结合,尽可能地排除烟雾,减少烟雾对人员逃生的危害。

⑤屏蔽门系统。屏蔽门在发生火灾时可起到隔阻火焰、控制烟气流动的作用,为火灾的控制和人员逃生创造条件,并可避免火灾时人群因为拥挤而发生意外的情况。

2)合理选用建筑和车体材料

地铁中使用的建筑、装修材料,车站用具和设备,列车车体和车上用具等制作材料必须满足难燃、阻燃要求。

3)采用合理和必要的消防设备

设置可靠的自动探测、报警和灭火系统,消防设备要按规范布置,控制系统的可靠性要高。

4)加强日常管理与维护

在地铁入口和站台安排安全员巡视,防止出现人为事故。对地铁设备要及时维护,排除电火;要管理好各种火灾探测、消防设施设备,使其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保证及时预报和扑灭火灾。

5)制订火灾时的应急方案,加强防火演练

地铁管理部门要注意对紧急情况的预防,制订多套应急预案;加强员工和乘客的消防教育和训练,与消防部门一起组织防火演练,增强地铁站务人员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

6)健全相关法规制度

出台针对性的法规,从法律角度来督促和保证公共交通的防火安全。

【任务实施】

韩国大邱地铁火灾事故原因及应对措施分析

(1)事故经过

2003年2月18日上午9时55分左右,韩国大邱市第1079号地铁列车第三节车厢里一名56岁的男子从黑色的手提包里取出一个装满易燃物的绿色塑料罐,并拿出打火机试图点燃。车内的几名乘客立即上前阻止,但这名男子却摆脱阻拦,把塑料罐内的易燃物洒到座椅上,并点燃塑料罐抛到座椅上。顿时,整节车厢燃起了大火,并冒出浓烟(见图6.2)。这次火灾共造成至少126人死亡,146人受伤,318人失踪。

图6.2

(2)大邱地铁火灾的原因

大邱市地铁全长28.3km,1997年投入运行,每天运送乘客14万多人次。这次火灾虽然是有人故意纵火而造成的,火灾发生时两列地铁列车上共有约600名乘客,但为什么造成了如此严重的伤亡呢?经调查分析是多种原因导致了此次灾难。

韩国地铁大致存在以下3个方面的问题:

①设备方面的隐患,车站和车厢内安全装置不足。韩国的地铁车站内虽然安装了火灾自动报警设备、自动水喷淋灭火装置、除烟设备和紧急照明灯,但是这些安全装置在对付严重火灾时仍明显不足,尤其是自动水喷淋灭火装置。由于车厢上方是高压线,为了防止触电,车厢内均没有安装这种装置。因此,此次大邱市地铁发生大火时,不可能尽早扑救。车站断电后,四周一片漆黑,紧急照明灯和出口引导灯均没有闪亮。此外,车站内的通风设备容量不大,只能保障平时的空气流通,难以排除大量的浓烟。车厢内的座椅、地板等虽然采用耐燃材料,一旦燃烧起来仍会散发出大量有毒成分。据报道说,火灾的死亡者中有许多是在跑出车厢后找不到出口而被含有有毒成分的浓烟窒息而死的。

②法律还不健全。韩国现行的《消防法》只注重固定的建筑和设备,而飞机、船舶、火车等移动的大众交通工具在《消防法》中是个死角。大邱市地铁1997年开通时采用的有关防火安全的标准,还是20世纪70年代韩国首次开通地铁时的标准,已经不适合当前的情况。

③安全教育流于形式。韩国每年都进行“民防训练”,学习在紧急情况下逃生和保障安全的知识。韩国媒体和专家指出,这些民防训练“大多流于形式”,人们在慌乱时全然不知使用现有的灭火器材进行灭火。

(3)地铁火灾应对措施

①加强对员工进行规章制度培训和教育,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杜绝违章作业行为。

②列车车厢的装修、座椅考虑用不燃材料,即使有乘客不遵守乘车规定吸烟、乱扔烟头,也不会引燃车厢。

③严格安检制度,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站、乘车。

④车厢内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方便取用。车厢或隧道内安装水喷雾灭火系统,发生火灾时可发挥作用。

⑤列车车门应设计成断电后可手动开启的形式。

⑥当地铁列车起火时,起火点与列车大致有3种位置关系,即起火点位于车头、车中或车尾。若起火点位于车头,乘客要向车尾疏散;若起火点位于车尾,乘客要向车头疏散;若起火点位于列车中部,起火点前部车厢的乘客要向前方车站疏散,起火点后部车厢的乘客要向后方车站疏散。此时,火灾会产生大量的烟雾、毒气,从车顶向下压下来,将照明灯遮挡,影响乘客视力,能见度很低;还会使乘客吸入大量的毒气,出现中毒昏迷现象;同时还会造成停电。这时,被困人员应服从列车工作人员的指挥,确认起火点;确定自己所处的位置、距起火点的距离及火势大小,选择正确的逃生路线;身体保持较低姿势,避开烟雾、毒气的袭击;用水将衣服、手绢等物品弄湿,捂住口鼻,严防烟雾、毒气吸入体内;乘客身上着火时,不要乱跑,应就地打滚,使身上的火熄灭;保持冷静,不能慌张,以免发生混乱,导致乘客间相互拥挤、踩踏,造成伤亡事故。

列车工作人员应快速确定起火位置、火势大小、被困人员数量;启动所有的应急设备;镇定自若,利用广播系统正确引导被困人员沿疏散指示标志疏散,避免造成现场混乱,发生拥挤、踩踏现象;积极采取措施,控制火势蔓延。

【效果评价】

评价表

任务6.2 消防安全技术与设备

【活动场景】

在车站或车辆段消防控制室现场教学,或用多媒体展示地铁消防设备的结构和组成。

【任务要求】

掌握地铁消防设备的基本组成、作用。

【知识准备】

我国已建和在建的地铁其消防设备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6.2.1 消火栓系统

消火栓系统是消防系统中为专业消防人员或非专业消防人员扑灭初期火灾提供水源的设备及工具的组合。地下车站室内消火栓用水量不应小于20L/s,地下折返线及地下区间隧道消火栓用水量不应小于10L/s;车站室外消火栓宜采用地上式,并应设置相应的永久性固定标识,寒冷地区设置的室外消火栓应有防冻措施;地下车站、设置室内消火栓且高度超过24m的高架车站及商业开发应设水泵接合器。

车辆基地室外消防给水管道和消防给水系统与生产、生活给水管道合并,每间隔不大于120m设置一只室外消火栓,每5只室外消火栓之间应设置一只检修闸阀。

6.2.2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是一种能自动启动喷水灭火,并能同时发出火警信号的灭火系统。地铁车站一般不设水喷淋系统,在车辆段基地、车辆基地库房内可燃、难燃的高架仓库、高层仓库设置水喷淋系统。

6.2.3 消防泵与消防水池

当市政给水管网能满足消防用水量要求,但供水压力不能满足消防压力要求时,应设消防泵;当市政给水管网的供水量不能满足消防用水量时,则应设消防水池、消防泵及稳压装置。车站、商业开发及地铁附属建筑,当市政供水压力不能保证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最不利点的工作压力或不能满足消火栓给水系统最不利点静水压力时,应设稳压装置。消火栓及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消防泵均应设置备用泵,其工作能力不应小于其中最大一台消防泵。

6.2.4 气体灭火设施

气体灭火系统是以某些气体作为灭火介质,通过这些气体在整个防护区内或保护对象的局部区域建立起灭火剂浓度实现灭火的。目前,常见的气体灭火剂有二氧化碳、七氟丙烷、IG-541等。灭火的基本机理是冷却、窒息、隔离及化学抑制。前3种灭火作用主要是物理过程,后一种是一个化学过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的灭火机理是通过喷头将大量的二氧化碳气体喷射到防护区,降低防护区内空气的含氧量,使含氧量降到15%以下,对燃烧起窒息作用。同时二氧化碳气体也有一定的冷却、隔热作用。IG-541等惰性气体主要是通过稀释氧气浓度、隔绝空气等窒息作用来灭火的。在地铁车站中,下列场所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所用灭火剂不应对设备产生任何的损害:

①地下车站的环控电控室、通信设备室(含电源室)、信号设备室(含电源室)、公共无线引入室、降压变电所、牵引变电所、屏蔽门(安全门)控制室、蓄电池室。

②地下主变站的主变电室、控制室、电容器室、开关室、交直流屏室、接地变电室、接地电阻室、站用变电室、110kV GIS室35kV及10kV的配电室等。

③控制中心的通信机房、信号机房、AFC机房、计算数据中心、综合监控中心等无人值守的重要电气设备用房。

6.2.5 防烟排烟与事故通风

建筑物发生火灾时,由于可燃装修、陈设较多及大量的家具,这些可燃物在燃烧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有毒烟气和热,致使烟气和毒气成为火灾死亡的首要原因。同时烟气的危害还表现在减光性和恐怖性方面,妨碍人员疏散和火灾扑灭,造成火场混乱。因此,在建筑物中设置防烟、排烟设施是十分必要的。在地下车站,主要包括区间隧道通风兼防排烟系统(简称区间隧道通风系统);车站屏蔽门外轨道区域排热系统兼排烟系统(简称车站轨道区域排热系统);车站公共区通风空调兼排烟系统(简称大系统);车站设备管理用房通风空调兼排烟系统(简称小系统)。

防烟、排烟和事故通风系统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当站厅公共区发生火灾时,应能对站厅公共区及时排烟,并防止烟气向出入口、换乘通道、站台等邻近区域蔓延。

②当站台公共区发生火灾时,应能对站台公共区及时排烟,并防止烟气向站厅、区间隧道、换乘通道等邻近区域蔓延。

③当区间隧道发生火灾、采用纵向控烟时,应控制烟流方向与乘客疏散方向相反,并防止烟气逆流及向相邻车站、区间扩散。

④当设备及管理用房发生火灾时,应具备防烟、排烟功能,并满足采用自动灭火系统设备用房的通风功能。

6.2.6 消防通信

消防通信应包括消防专用电话、防灾调度电话、消防无线通信、电视监视及防灾应急广播等。控制中心防灾调度应设置119专用直拨电话。控制中心大楼消防值班室、车站控制室、车辆基地的消防控制(值班)室,应设置消防专用电话主控设备。灭火控制系统手动操作装置及区域报警控制器或显示器处应设置消防专用电话分机,设有手动火灾报警按钮、消火栓按钮等处设置电话插孔。地下区间隧道内应设置消防专用电话插孔。防灾应急广播宜与运营广播合用,且防灾广播具有最高优先级;在地铁运营广播未覆盖且需要消防广播的场所,应由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独立设置消防广播或警铃。

6.2.7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是人们为了早期发现火灾,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和扑灭火灾,而设置在建筑物中或其他场所的一种自动消防设施,是现代消防不可缺少的安全技术设施。该系统由触发器件、火灾报警装置以及具有其他辅助功能的装置组成的火灾报警系统。它能够在火灾初期将燃烧产生的烟雾、热量和光辐射等物理量,通过感温、感烟和感光等火灾探测器变成电信号。一般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淋灭火系统、室内消火栓系统、气体灭火系统、防排烟与事故通风系统、空调系统、防火门、防火卷帘、挡烟垂壁等相关设备关联,自动或手动发出指令、启动相应的装置。

6.2.8 消防配电、应急照明

消防电源是保证工业和民用建筑平时和火灾情况下火灾设备正常工作用电的电源。火灾应急照明是指在火灾发生、电网停电时,供有关火灾扑救人员继续工作和乘客安全疏散而设置的照明。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消防泵、地下车站及区间的废水泵、通信、事故风机、防排烟风机及相关风阀、屏蔽门(安全门)、事故疏散兼用的防火卷帘、活动挡烟垂壁、自动检票机、自动灭火、事故疏散兼用的自动扶梯、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等消防用电设备的电源供电负荷应为一级负荷。其中应急照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用电设备为特别重要负荷,消防设备的控制回路不得设置作用于跳闸的过载保护或采用变频调速器作为控制装置。

在变配电间、通信机房、消防泵房、事故风机、防排烟机房、车站控制室、控制中心的控制室以及在发生火灾时仍需坚持工作的房间,需要设置备用照明;在站台、站厅公共区、楼扶梯处、疏散通道、安全疏散口、长度超过20m的内走道、长度超过10m的袋形通道、消防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含前室)、区间隧道、联络通道应设置疏散照明。

【任务实施】

西安地铁2号线火灾报警系统(FAS)构成

西安地铁2号线一期工程全长20.5km,17座车站均为地下车站,车辆段和控制中心各一处,主变电站两座(见图6.3)。

图6.3 西安地铁2号线FAS系统结构示意图

全线FAS按中央、车站两级调度管理,中央、车站、就地三级监控的方式设置,在控制中心设置中央级FAS工作站实现对全线的消防集中监控管理。FAS在车站、控制中心、车辆段、停车场设置FAS站级工作站,不设置全线传输网,FAS借用综合监控系统(ISCS)的全线传输网络完成其全线信息传送功能。FAS车站级(车站、车辆段)火灾报警控制盘通过网关和冗余以太网接口(电口)接入车站综合监控系统局域网,实现FAS各站报警控制盘与中央级工作站、车辆段维修工作站构成的FAS逻辑独立的全线网络。同时FAS工作站通过两个以太网接口(电口)接入综合监控系统交换机,向综合监控系统传送火灾报警信息及设备状态信息,实现综合监控系统对FAS的集成。

各车站FAS不单独设置消防联动控制盘,由综合监控系统统一设置的综合后备盘(IBP)实现对重要消防设备的手动控制。车辆段、主变电站由FAS统一设置消防联动控制盘。FAS向综合监控系统传送FAS的主要设备故障信息,以方便维修调度的管理工作;在维修中心FAS设置维修工作站能采集处理FAS的各设备故障信息,能实现对火灾报警控制盘进行程序更新等操作,以方便维修人员的维护和管理。气体灭火保护房间的探测器的设置由气体灭火系统完成,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通过通信接口接收气体灭火控制盘发出的状态信息。主变电站由气体灭火系统统一设置报警控制系统(含报警控制器、探测器、消防通信系统、火灾消防联动控制盘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控制器显示气体灭火系统探测器的状态(含报警、故障、探测器等信息)、位置、编号、报警控制器、钢瓶瓶头阀、选择阀等设备的状态信息。

通信设备室、通信电源室、信号设备室、信号电源室、综合监控室、变电所的控制室、高压室、低压室、整流变压器室、屏蔽门控制室等设备用房设气体火灾探测器及灭火控制装置。

车辆段火灾探测及报警与消防联动控制是由FAS、BAS系统联动完成,FAS实现火灾探测及报警功能,并实现警铃、防排烟风机、消防水泵、非消防电源、电梯、广播等设备的联动控制,BAS实现照明导向、通风空调等设备联动。FAS发出的指令具有最高优先权,当发生火灾时,通过数据接口,向BAS发出报警信息和火灾模式指令,按模式指令BAS将其所监控的设备运行模式转换为预定的救灾状态。

【效果评价】

评价表

任务6.3 消防安全管理

【活动场景】

可制作相关内容PPT,并结合相关规范及地铁现行规定进行讲解。

【任务要求】

掌握地铁消防安全管理的人员组织架构、消防设施检查与维护制度、培训及档案管理等内容。

【知识准备】

城市轨道交通的消防安全管理应在当地政府的统一组织协调下,建立由政府相关部门(包括公安、消防)与运营单位及供电、通信、供水和医疗等单位密切协作、运转高效、分工明确的接警、监控和抢险救援机制。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制订安全管理责任制度,按照国家现行有关消防法律、法规、规章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结合本单位实际制订单位及各部门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正确处理好运营与安全的关系,建立科学的消防设施管理体制,保证轨道交通的安全运营。

6.3.1 消防安全管理职责要求

(1)消防安全责任人

城市交通运营单位的法人代表或主要责任人是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并应履行下列职责:

①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证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消防安全情况。

②组织编制和审定本单位消防应急预案。

③组织审定与落实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和消防安全资金预算方案。

④确定本单位逐级消防安全责任,任命消防安全管理人,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证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⑤组织建立消防安全例会制度,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消防安全工作会议。

⑥每月至少参加一次防火检查。

⑦组织隐患整改工作,负责筹措整改资金。

⑧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报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备案。

(2)消防安全管理人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应由消防安全责任人任命,并应履行下列职责:

①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和消防资金预算方案。

②协助组织编制和审定本单位消防应急预案。

③组织制订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④组织实施防火检查,每月至少一次。

⑤组织整改火灾隐患。

⑥组织建立消防组织,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消防宣传教育、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⑦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⑧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工作情况,每月至少一次。

⑨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报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备案。

(3)部门主管人员

车站站长(值班站长)上岗前应经运营单位培训合格,并应履行下列消防职责:

①贯彻执行有关消防法规,保障车站安全符合规定,及时掌握车站消防安全情况。

②制订车站年度消防工作计划和消防资金预算方案并组织实施。

③协助组织制订、修改和完善车站消防应急预案。

④每月至少组织一次车站防火检查,及时消除能够整改的火灾隐患,对不能整改的,提出整改意见。

⑤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车站消防宣传教育、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⑥发生火灾时能够按照车站消防应急预案及时组织疏散乘客、扑救火灾并向有关部门报告火灾情况,协助灾后调查火灾原因。

⑦每月至少一次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消防安全工作情况。

(4)控制心中主管人员

控制中心主任(值班主任)上岗前应经消防专业培训合格,并应履行下列消防职责:

①贯彻执行有关消防法规,保障调度系统安全符合规定,及时掌握调度系统消防安全情况。

②制订调度系统年度消防工作计划和消防资金预算方案并组织实施。

③协助组织制订、修改和完善控制中心消防应急预案。

④每月至少组织一次调度系统防火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⑤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调度系统消防宣传教育、灭火和应急处置演练。

⑥发生火灾时能够按照控制中心消防应急预案及时组织各调度处理火灾事故、疏散乘客、扑救火灾并向有关部门报告火灾情况。

⑦协助灾后调查火灾原因,积极组织撰写火灾事件处理经过并向有关部门汇报。

⑧审批施工作业日计划和临时计划,对有安全隐患的计划进行调整。

⑨每月至少一次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消防安全工作情况。

(5)消防安全员

消防安全员应履行下列职责:

①分析研究本部门、岗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

②确定本部门、岗位的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实施日常防火检查、巡查。

③接受安排落实火灾隐患整改措施。

④管理、维护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

⑤协助开展消防宣传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⑥协助编制消防应急疏散预案,组织演练。

⑦记录消防工作落实情况,完善消防档案。

⑧完成其他消防安全工作。

(6)承包、租赁、合作或委托经营

城市轨道交通车站站厅内按规定设置的商业场所,实行承包、租赁或委托经营管理时,应接受和服从运营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运营单位应提供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建筑物,签订的合同中应明确消防安全责任。

6.3.2 消防设施检查与维护规程

(1)消防设施使用操作规程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的消防设施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消防设施操作规程操作。

消防设施日常使用操作规程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建立具有消防系统竣工图、消防产品设备技术资料、使用说明书、调试开通报告、竣工报告、竣工验收情况表等资料的消防设施技术档案,以及消防设施的运行、检查、测试、维修、更换等情况记录,并存档备查。

②城市公共交通运营单位应建立日常管理和定期检查、检测、维护、维修的逐级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明确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职责、程序、内容、标准和要求。对存在故障和达不到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工程设计要求和火灾扑救的消防设施、器材应及时进行维修和整改,确保消防设施、器材的完好有效。

③消防设施在大修、改造、更新时,应在实施前向公安消防机构备案,并按照单位内部审批程序向有关部门和负责人报告,经同意后方可实施,并在实施期间采取有效的安全预防措施,确保安全。

④消防设施需要改变的,应报经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并在实施期间采取有效的消防安全补救措施,确保安全。

⑤火灾事故中消防设施的使用操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a.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在接到火警显示后,应按照相应的处理程序进行操作。

b.接到火灾报警控制设备的报警信息后,应首先在系统报警点位置平面图中核实报警点所对应的部位。

c.指派人员迅速赶到报警部位核实情况,同时消防控制中心(值班室)应随时准备实施消防系统操作。

d.现场核实报警部位确实起火后,应立即通知消防控制中心、消防安全管理人和环控调度,将相关联动控制装置调整到自动状态,并立即拨打报警电话,向公安消防机构报警。

e.密切监视消防系统的运行状态,保证火灾情况下自动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

(2)消防设施检查与维护制度

消防设施、器材的检查维护保养管理应与本单位的运营管理工作统筹安排,结合自身消防安全特点确定消防安全重点,按照国家有关建筑消防设施维护管理标准的要求,建立健全消防设施、器材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确定消防设施使用、管理、检查、维护的职能部门和逐级岗位消防责任制,在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或管理人的领导下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确保消防设施的完好有效。另外,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要求,需要委托具有建筑消防自动设施资格的单位对系统进行全面检测的,应定期委托检测并要求出具检测报告。运营单位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消防设施维修更换,保证消防设施完好有效。室内外消防给水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防烟、排烟与事故通风系统和防灾通信系统的操作、维护和管理人员上岗前应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合格证,熟悉和掌握系统的工作原理、技术性能和操作维护规程。

6.3.3 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通过公益广告、广播、闭路电视和疏散指示牌等向乘客宣传轨道交通防火、灭火和安全疏散方法,重大节日和活动期间应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新员工上岗前应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运营单位每半年至少应组织一次全员培训,将培训纳入交通运营单位职业学校教学课程。

(1)宣传教育、培训内容

①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②本单位消防应急预案。

③本单位和本岗位火灾危险性及防火措施。

④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和使用、检查及维护方法。

⑤报告火警、扑救初期火灾及逃生自救的知识和技能。

⑥组织、引导乘客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⑦其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内容。

(2)专门培训

下列人员每年应接受一次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①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法人代表或主要负责人)。

②消防安全管理人。

③设备设施维修部门负责人(车间主任)。

④专职消防安全员。

⑤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

⑥控制中心主任(值班主任)、调度人员。

⑦车站站长(值班站长)。

⑧列车司机。

⑨特种作业人员。

⑩其他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的人员。

6.3.4 消防档案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建立健全消防档案。消防档案应翔实、准确,并附有必要的图表,不应漏填、涂改,并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更新。

(1)档案内容

消防安全基本情况至少应包括下列内容:

①单位基本情况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情况。

②消防审核、验收、检查法律文书及相关资料、图纸等。

③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和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

④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⑤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情况。

⑥义务消防队人员及其消防装备配备情况。

⑦与消防安全有关的重点工种证明材料。

⑧消防安全疏散图示、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消防安全管理内容

①消防设施检查、自动消防设施测试、维修保养记录。

②火灾隐患、巡查记录。

③有关燃气、电气设备检测(包括防雷、防静电)等记录。

④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记录。

⑤火灾情况记录。

⑥消防奖惩情况记录。

(3)保管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制订消防档案保管制度。

流动保管的巡查记录等档案,交接班时应有交接手续,不应缺页。往年的档案不应丢弃、损毁,应保存10年以上。重要的技术资料、图纸、审核手续、法律文书等应永久保存。

6.3.5 初起火灾的扑救及人员疏导

(1)初起火灾的扑救

1)“救人第一和集中力量”原则

以人为本,生命至上。扑救初起火灾坚持“救人第一”的原则。在火灾发生后,如果有人受到火势威胁,扑救初起火灾的首要任务就是尽快把被困人员安全地抢救出来。

“集中力量”是指在发生火灾后,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的有关负责人要按照灭火应急预案把灭火力量和灭火器材集中到火场,在最短时间内抢救被困人员和扑灭初起火灾。

2)“先控制、后消灭”的原则

“先控制、后消灭”是指在初起火灾不可能立即扑灭时,要首先控制火势的蔓延扩大,积极进行全面进攻的准备,在具备了扑救火灾的条件时,展开全面进攻,一举将火扑灭。专职、义务消防员扑救初起火灾时,应根据火灾情况和灭火力量灵活运用。对于能扑灭的火灾,要抓住战机,迅速消灭。如火势较大,发展迅猛,灭火力量相对不足,为防止爆炸等危险情况发生,为防止火势扩大,为彻底扑灭火灾创造有利条件,须采取先控制的措施。

3)“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

①人和物相比,救人是重点。

②贵重物资和一般物资相比,保护和抢救贵重物资是重点。

③火势蔓延猛烈的方面和其他方面相比,控制火势蔓延猛烈的方面是重点。

④有爆炸、毒害、倒塌危险的方面和没有这些危险的方面相比,处置这些危险的方面是重点。

⑤火场上的下风方向与上风、侧风方向相比,下风方向是重点。

⑥可燃物质集中的区域和可燃物质较少的区域相比,可燃物资集中区域是保护重点。

⑦要害部位和其他部位相比,要害部位是保护重点。

(2)地铁火灾的安全疏散与逃生指挥

1)列车运行时的人员疏散

当列车发生火灾时,应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停车、何时停车,若不停车则要控制好行车的速度。选择在行车时间短,消防条件好,候车乘客少的车站停车。充分利用地铁内部通信设备、广播及时向乘客通报情况,根据起火部位,告知乘客疏散方向和要求。如在隧道内停车,列车乘务人员应及时打开列车安全门,引导乘客沿铁轨走到安全地带,疏散时切忌慌乱,应远离电缆,防止触电。当列车在运行途中发生火灾一时无法停车疏散时,列车在行进过程中要通知前方站台做好救援、疏散、灭火等各项准备,工作人员应先疏散在站台候车的乘客,同时阻止其他乘客再进入站台。对起火列车而言,当起火点所在的车厢在整个列车的中部,则引导乘客向两边车厢疏散;如起火点所在的车厢在整个列车的后部,则尽量引导乘客往前面的车厢疏散。在疏散过程中,地铁工作人员如列车上的乘务员应采取有效措施阻止火势扩大蔓延,并最好要保证乘客特别是离火点位置比较近的乘客每人都有防烟防毒面具、滤器罐、逃生头盔、毛巾和口罩等装备。

2)车站发生火灾时的人员疏散

公共区发生火灾时,关闭空调水系统,关闭着火层的送风机并开启排烟风机。地铁工作人员要按照火灾应急预案分头组织乘客向不同的出口疏散。其次,行调要及时通知相关列车越站,继续前进,以减少疏散人员。在火点附近的列车行进时速度不宜太快,以免引起强烈的空气对流,导致火势的扩大蔓延。设备区发生火灾时,重要的电气设备房间一般配备气体灭火系统,气体灭火后由该房间通风空调系统进行排风。其他管理用房需及时关闭送风机、开启排烟风机。

【任务实施】

××地铁关于动火作业的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八条规定,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因此如有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应当按照规定事先在安全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并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方可施工使用明火。

(1)动火作业的审批

动火作业由运营公司下属部门完成的,由作业部门(班组)填写“临时动火作业申请表”,作业部门消防安全员审批,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确认,到安全部门审查合格后签发“临时动火作业许可证”。动火作业由外单位完成的,由外单位提前一个工作日提交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填写“临时动火作业申请表”,作业单位消防安全员审批,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确认或由运营公司配合部门消防安全员审批,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确认,到安全部门审查合格后签发“临时动火作业许可证”。

动火施工期不得超过一个月,需要延期施工的按动火作业审批流程申报。

(2)动火作业安全规定

①取得动火作业许可证后方可到作业地点进行请点作业。

②动火时明确现场安全负责人,注意动火情况,发现安全隐患时,要立即停止作业。

③动火作业人员要持操作证上岗,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④落实防火、灭火措施,作业区5m范围内要设置至少两只适用的灭火器。

⑤作业区周围不得存放易燃杂物。

⑥对作业区附近难以移动的易燃易爆物体采取有效安全防护措施后方可动火。

⑦对盛装过油类等易燃液体的容器、管道,经洗刷干净后再作业。

⑧严禁对受热膨胀有爆炸危险的容器和管道动火。

⑨发生火灾事故时,要及时扑救和报警。

⑩动火作业完毕应彻底清理现场,确认火种彻底熄灭后才能离开现场。属于外单位动火作业的,须运营公司配合部门人员确认后方可离开现场。

【效果评价】

评价表

项目小结

从世界地铁100多年事故教训来看,地铁灾害中发生频率最高和造成危害损失最大的是火灾,地铁防灾重点是预防火灾。地铁消防安全技术具有综合性、多样性和独特性,它涉及火灾风险与危害的分析、建筑防火、工艺与设备材料防火、火灾探测报警、灭火设施、防排烟、疏散救援、安全管理等内容,是多专业多学科领域交叉合作的共同结晶。树立地铁“大消防”意识观念,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消防工作方针,严格执行国家、地方、行业颁布的消防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章制度以及规程、程序等,吸收国外先进经验,因地制宜做好地铁消防安全工作,采取安全可靠和有效适用的消防安全综合措施与对策,加强消防安全管理与消防法制观念,最大限度地降低地铁火灾风险与减少火灾危害,以保证地铁工程建设和运营安全。

火灾发生的原因很多,也很复杂。绝大多数火灾的发生,与人的因素有关,特别与人的消防安全意识、消防法制观念、消防安全知识有密切的关系。

思考与练习

1.简述火灾的分类与燃烧的三要素。

2.简述防火的基本措施。

3.简述地铁火灾的主要特点。

4.地铁消防设备主要包括哪些系统?各有什么作用?

5.简述消防安全管理人的主要职责。

6.试述消防设备设施的管理和维护要点。

7.车站火灾时如何组织人员进行疏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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