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如何报领摩托车驾驶证?
当你为新摩托车报领了摩托车号牌及行车执照后,还不能上路行驶,只有在取得摩托车驾驶证后方可上路。
交通管理机关代表国家按照交通法规的规定,发给驾驶员“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是驾驶员在准驾范围内驾驶机动车的凭证,同时也供交通管理人员查验和记录有关事项之用。它分为机动车驾驶证、实习驾驶证、学习驾驶证及临时驾驶证四种。
报领摩托车驾驶证应具备一定的身体条件和文化水平,其具体内容是:报领轻便摩托车驾驶证的年龄应为16~60周岁,而报领摩托车驾驶证年龄应为18~60周岁。文化程度要求初中以上,身高1.5m以上,无赤绿色盲和色弱,两眼视力均在标准对数视力4.9以上,包括矫正视力,矫正前必须达到标准对数视力4.6以上,双耳听力及心、肺、血压正常,无妨碍安全行驶的生理缺陷或其他疾病。被剥夺政治权力者、被判刑或劳动教养未满期限者及被吊销驾驶证未满一年者,不能报领摩托车驾驶证。
符合以上条件者,可以报领摩托车驾驶证。首先要到当地车辆管理机关领取“机动车学习、实习驾驶证申请表”,填好并贴上免冠半身正面照片,盖上单位公章,然后作体格检查,体检合格后,持“机动车学习、实习驾驶证申请表”、身份证、行车执照及照片,到当地车辆管理机关办理摩托车学习证,有效期为一年。
轻便摩托车驾驶员一般只需通过自学交通法规及安全驾驶常识,即可参加考试。考试成绩在90分以上者,方可参加“术科”考试,即“穿桩”考试。
摩托车驾驶员则要参加摩托车培训班,学习驾驶技术及理论知识,然后按顺序参加下列科目考试:
交通法规及安全驾驶常识;
摩托车机械常识;
场内驾驶,包括绕“8”字、走蛇形、穿桩等;
道路加强,包括在斜坡上起步,在“之”字路、波浪路和盘山公路上行驶等。
以上各种,任何一种不及格者,随后科目的考试不能参加,但可以保留已及格科目的成绩。经补考后仍不及格,则已及格科目的成绩不再保留,但可在学习证有效期内重新申请考试。
全部科目考试合格后,经当地车辆管理机关办理有关手续后,发给实习驾驶证。实习期满前一个月,到当地车辆管理机关办理转正手续。经审批,发给正式驾驶证,即“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同时收回实习驾驶证。
摩托车驾驶员应妥善保管好驾驶证,万一丢失了,应持本单位证明和本人报告到当地车辆管理机关办理补证手续。若在外地丢失了驾驶证,应凭原籍车辆管理机关的证明,到当地车辆管理机关申请代理证。回到原籍后,再及时办理补证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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