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赛尔龙牧民专业合作社内在机制分析
上述情况,虽然赛尔龙牧民专业合作社的运行管理尚存在诸多问题,但实践证明这一尝试性的举措相对而言是比较成功的。其主要原因是,作为牧民专业合作社的一种内源性力量,社会资本在内在机制的形成中发挥了关键作用,丰富的社会资本提高了社区的集体行动能力,从而提高了资源管理效率。在政府监督与牧户私人管理相结合的草地管理模式下,由于牧民专业合作社这一主体的参与,对草地可持续管理的作用有效发挥,因而草地可持续管理和牧民生计发展问题也从根本上得到解决。
赛尔龙牧民专业合作社对草地管理内在机制形成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于:
1.传统文化基础有利于形成草地管理的认同机制。法国社会学家迪尔凯姆认为,把个体联系在一起的是社会成员共同的信仰、道德规范和价值标准,即“集体意识”。当地的牧民有着共同的文化信仰和风俗习惯认同,都深受赛尔龙草原文化的影响。而在赛尔龙草原文化中,生态保护思想内容丰富、自成一体,包括“天人合一”的生态本源论、遵循自然的生态实践观、万物有灵的生态价值观、敬畏自然的生态伦理观和俭约实用的生态消费观等。在共同的思想价值理念的影响下,牧民形成了超越个别利益的群体认同。这种“同感”为牧民在社会生活中采取一致行动提供了依据,有利于增强牧民之间的凝聚力和牧民对所生存社区的依赖及归属感。传统文化的内在聚合力使牧民愿意通过协商形成草地共管规则,愿意根据这些共管规则进行自我管理、自我约束和相互制约,愿意保护共同的家园。
2.牧民专业合作社制度和组织有利于形成草地管理的制度安排机制。牧民与当地自然环境世代相处,高度依赖草地,对草地有较深的了解,在管护和利用草地方面积累了相当丰富的传统知识。牧民所拥有的这些“地方性知识”和在实践基础上形成的与当地风俗传统相融合的村规民约是对草地共管极为有用的社会资本。以村规民约为代表的社区非正式制度为草地管理规则的形成奠定了基础,不仅降低了管理规则的形成成本,而且使管理规则更容易被牧民理解和实施,使自治性规范的自我约束力大大增强,因而是维护生态环境的成本较低且有效的手段,能和其他形式的正式制度一起共同促成社区形成草地管理这一集体行动。
3.民间精英担任行政领导和社区信任有利于形成草地共管的运行机制。在赛尔龙,得力的领导班子为草地管理实施提供了组织保证。领导班子尤其是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既是基层行政领导,更是村中能人,在赛尔龙有较高威望。领导以身作则,不仅在实践中率先垂范,还组织牧民自筹资金对退化草地采取围封等措施进行治理。正是有了这一强有力的领导班子作为草地共管组织,牧民有效的资源需求表达机制以及牧民间的事务协商机制和纠纷解决机制等才能以更低的成本形成。赛尔龙能人被行政授权,实现了社区内以民间精英为主导的民间权力与通过选举产生的行政权力的有效对接,这一由下而上和由上而下的结合有利于草地管理的顺利运行。
4.民间规范有利于形成草地管理的监管机制。包括习俗、惯例等在内的民间规范,创造了一种非制度化的关系网络,任何做出违背其文化传统和公共约定规范行为的个人都会被社区其他成员所排斥。信任能够促进社区建构起多元合作的参与网络和自治组织结构,提高社区成员的参与水平,有利于草地管理的实施。经过较长期的互动和联系形成文化或价值观念的认同之后,赛尔龙的牧民培育了强大的互惠规范。牧民间信任有利于他们形成对共同规范的内在信任和对互惠利他行为的稳定预期,提高成员间相互合作的可能性。同时,在赛尔龙草原文化的影响下,当地牧民对保护其赖以生存的草地具有强烈的责任感,无论是在实施社区主导型草地共管模式的还是在实施政府监督与牧户私人管理相结合模式的,牧民“对草地的责任感”一项的得分基本一致,且都比较高。
草地管理实践不仅促进了传统管理经验和规范等优良草原文化的传承与发扬,而且能提高牧民获取信息和接受信息的能力,他们因而能够在草地保护和利用方面进行更长远的规划,从而提高其生活满意程度、对未来预期的乐观程度和居住意愿。这将进一步提高牧民保护草地生态环境、建设美好家园的行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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