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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在外地出险怎么办

时间:2023-11-05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保险人只有在保险合同规定的期限内,以约定的保险金额为限,对合同中约定的危险事故所致损失进行赔偿。在实际生活中,损害结果可能由单因或多因造成。汽车保险通常包括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此保险是2006年7 月1日起国家规定强制购买的保险。机动车辆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保险。

第8章 汽车保险和理赔

8.1 汽车保险的由来

任何事物都具有两面性,汽车让人们的交通更加便利,使生活节奏快捷,但是也带来了交通堵塞、能源紧缺、环境污染等问题。那么,为了解决和减少这些问题带来的严重后果,国家也在陆续出台一系列法律法规来降低汽车交通事故的发生概率,而机动车辆保险在这一问题上也正发挥着积极的作用。

新中国成立之初,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就开办了汽车保险,从1950年开始,中间停顿了一段时间,到20世纪70年代中期开始办理涉外汽车保险业务,1980年全面恢复国内业务。1985年,首次制订了机动车辆保险条例,2006年7月1日实施交强险,在车险行业飞速发展中,如今的新车保费已经达到了历史最高水平。

购买汽车保险就像人们把鸡蛋分别放在不同的篮子里,可降低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发生的风险,以减轻驾驶人员的负担。如图8.1所示为保险公司现场为客户办理保险。

8.2 汽车保险原则

汽车保险原则要求投保人投保事项真实,从而保证保险利益的实现;根据确定的事故情况,确定保险公司的实际赔偿金额。保险原则的内容包括保险利益原则、最大诚信原则、近因原则及损失补偿原则,如图8.1所示。

图8.1 保险原则的内容

8.2.1 保险利益原则 

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对保险标的(财产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为财产、物资、责任及信用,人身保险的保险标的为被保险人的身体或生命上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经济利益,也称可保利益。

保险利益原则作为保险运行中的一项重要原则,它要求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订立或履行过程中必须具有保险利益,否则保险合同无效。

(1)消除投保人利用保险进行赌博的可能性

保险与赌博的最大区别,就是保险有保险利益的要求,没有保险利益的保险就是赌博。

(2)防止道德风险的发生

根据保险利益原则,即使保险事故发生,也只是获得损失补偿,而不会额外获利。

(3)限制保险补偿的程度

为了使被保险人既能够得到足够的、充分的补偿,又不会由于保险而获得额外的利益,就必须以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保险标的上所具有的经济利益作为保险保障的最高限额。

8.2.2 最大诚信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条也规定:“从事保险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循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所谓诚实信用,是任何一方当事人对他方不得隐瞒欺诈,而应当善意地、全面地履行各自的义务。故保险中的诚信原则有“最大诚信”原则之称。

最大诚信原则的内容如下:

(1)告知

所谓告知,是指双方当事人就标的物的有关情况如实地向对方加以陈述或说明。

所谓“重要事实”,是指足以能够影响一个正常的、谨慎的保险人决定是否承保,或者据以确定保险费率,或者是在保险合同增加特别约定条款的情况,包括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情况、有关保险标的的情况、风险因素及以往遭到其他保险人拒保的事实。

(2)保证

保证是指双方当事人对某种事情的作为或不作为的允诺。

保证根据存在的形式来划分,可分为明示保证和默示保证。

根据保证事项是否已存在,可分为确认保证和承诺保证。

(3)弃权和禁止反言

弃权是指保险合同当事人一方放弃他在合同中可以主张的某种权利。禁止反言是指一方当事人既已放弃合同中可以主张的权利,日后就不得再重新主张这种权利。

8.2.3 损失补偿原则 

补偿原则是指保险标的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的条件,依据保险标的的实际损失,在保险金额以内进行补偿的原则。

从无损失则无赔偿而言,补偿须以损失的发生为前提;保险人补偿的损失只能是保险责任范围以内的损失,即由于保险事故所造成的保险标的的损失;保险赔偿以实际损失为限。

这是财产保险特有的原则,是指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在其责任范围内,对被保险人遭受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的原则。

其内涵主要有以下3点:

(1)赔偿必须在保险人的责任范围内进行

保险人只有在保险合同规定的期限内,以约定的保险金额为限,对合同中约定的危险事故所致损失进行赔偿。保险期限、保险金额和保险责任是构成保险人赔偿的不可或缺的要件。

(2)赔偿额应当等于实际损失额

按照民事行为的准则,赔偿应当和损失等量,被保险人不能从保险上获得额外利益。因此,保险人赔偿的金额,只能是保险标的实际损失的金额。换言之,保险人的赔偿应当恰好使保险标的恢复到保险事故发生前的状态。

(3)损失赔偿是保险人的义务

据此,被保险人提出索赔请求后,保险人应当按主动、迅速、准确、合理的原则,尽快核定损失,与索赔人达成协议并履行赔偿义务;保险人未及时履行赔偿义务时,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被保险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8.2.4 近因原则 

近因原则的含义是,损害结果必须与危险事故的发生具有直接的因果关系,若危险事故属于保险人责任范围的,保险人就赔偿或给付。在实际生活中,损害结果可能由单因或多因造成。单因比较简单,多因则比较复杂,主要有以下3种情况:

(1)多因同时发生

若同时发生的都是保险事故,则保险人承担责任;若其中既有保险事故,也有责任免除事项,保险人只承担保险事故造成的损失。

(2)多因连续发生

两个以上灾害事故连续发生造成损害,一般以最近的(后因)、最有效的原因为近因,若其属于保险事故,则保险人承担赔付责任。但后果是前因直接自然的结果、合理连续或自然延续时,以前因为近因。

(3)多因间断发生

即后因与前因之间没有必然因果关系,彼此独立。这种情况的处理与单因大致相同,即保险人视各种独立的危险事故是否属于保险事故,决定是否赔付。

8.3 汽车保险的种类

汽车保险通常包括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此保险是2006年7 月1日起国家规定强制购买的保险。除了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外,还有包括机动车辆损失保险和第三者责任保险,后两者合称为主险(基本险),购买相应的主险后,才可以购买附加险。例如,车身划痕险和车上人员责任险等。

车险种类按性质可分为强制保险与商业险。车险种类根据保障的责任范围还可分为基本险和附加险。基本险包括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车辆损失险、全车盗抢险、车上人员责任险共4个独立的险种,投保人可选择投保其中部分险种,也可选择投保全部险种。

8.3.1 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机动车辆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保险。

通常所说的交强险(即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也属于广义的第三者责任险,是国家规定强制购买的保险,机动车必须购买才能够上路行驶、年检、挂牌,且在发生第三者损失需要理赔时,必须先赔付交强险再赔付其他险种。使用交强险在其赔偿限额内优先赔付,超出交强险限额部分才在商业险限额内赔付。

受害人是指因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人,但不包括被保险机动车本车车上人员、被保险人。如图8.2所示为交通事故现场(一)。

图8.2 交通事故现场(一)

8.3.2 商业保险 

(1)机动车辆损失保险——A款非营业用汽车损失保险

机动车辆损失保险: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因列明原因造成被保险机动车的损失,保险人依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2)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A款非营业用汽车损失保险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和财产的直接损毁,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对于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各分项赔偿限额以上的部分,按照本保险合同的规定负责赔偿。如图8.3所示为交通事故现场(二)。

图8.3 交通事故现场(二)

(3)附加险——A款非营业用汽车损失保险

附加险包括玻璃单独破碎险、车身划痕损失险、自燃损失险、车上货物责任险、新增设备损失险、不计免赔等23款附加险。玻璃单独破碎险、自燃损失险、新增设备损失险是车身损失险的附加险,必须先投保车辆损失险后才能投保这几个附加险。车上责任险、无过错责任险、车载货物掉落责任险等是第三者责任险的附加险,必须先投保第三者责任险后才能投保这几个附加险;每个险别不计免赔是可以独立投保的。

商业险是非强制购买的保险,车主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

机动车损失保险的附加险如下:

①车辆盗抢险。

②车身划痕损失险。

③玻璃单独破碎险。

④自燃损失险。

⑤机动车停驶损失险。

⑥新增设备损失保险。

⑦火灾、爆炸、自燃损失险。

⑧随车行李物品损失险。

⑨代步车费用险。

⑩机动车损失险不计免赔率特约条款。

第三者责任保险的附加险如下:

①车上货物责任险。

②车上人员责任险。

③车载货物掉落责任险。

④附加油污污染责任险。

⑤交通事故精神损失赔偿险。

⑥第三者责任险不计免赔率特约条款。

对上述商业保险简单介绍如下:

1)全车盗抢险

全车盗抢险是指保险车辆全车被盗窃、被抢夺,经公安刑侦部门立案证实,满3个月未查明下落,或保险车辆在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期间受到损坏,或车上零部件及附属设备丢失需要修复的合理费用,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2)车上责任险

车上责任险是指投保了本项保险的机动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保险车辆上所载货物遭受直接损毁和造成车上人员的人身伤亡,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在保险单所载明的该保险赔偿额内计算赔偿。

3)无过失责任险

无过失责任险是指投保了本项保险的车辆在使用中,因与非机动车辆、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对方人员伤亡和财产直接损毁,保险车辆一方无过失,且被保险人拒绝赔偿未果,对被保险人已经支付给对方而无法追回的费用,保险公司负责给予赔偿。

4)车载货物掉落责任险

车载货物掉落责任险是指投保了本保险的机动车辆在使用中,所载货物从车上掉下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在保险单所载明的该保险赔偿限额内计算赔偿。

5)玻璃单独破碎险

玻璃单独破碎险是指投保了本项保险的机动车辆在停放或使用过程中,发生本车玻璃单独破碎,保险公司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6)车辆停驶损失险

车辆停驶损失险是指投保了本项保险的机动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因遭受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车身损毁,致使车辆停驶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按照与被保险人约定的赔偿夭数和日赔偿额进行赔付。

7)自然损失险

自然损失险是指投保了本项保险的机动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因本车电路、线路、供油系统发生故障及运载货物自身起火燃烧,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8)新增加设备损失险

新增加设备损失险是指投保了本项保险的机动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车上新增设备的直接损毁,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9)不计免赔特约保险

不计免赔特约保险是指办理了本项特约保险的机动车辆发生事故,损失险及第三者责任险事故造成赔偿,对其在符合赔偿规定的金额内按责任应承担的免赔金额,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8.4 车险实用问答

了解了前面所述的汽车保险的基础知识,那么如何在最省钱的状态下获得最有用、最安全的保障呢?下面就是购买和使用汽车保险时常见的一些问题。

8.4.1 如何购买机动车保险 

购买机动车保险除了要找正规保险公司的营业场所或得到确认的保险公司业务员办理保险外,在购买保险的过程中,选择购买的保险的种类和数量也是关键。首先第三者责任险已经是强制险种。车损险能为被保险车辆自身的损坏提供保障。在此基础上,才能选择其他的附加险种,如盗抢险、玻璃破碎险、驾驶员座位责任险、乘客座位责任险、承运货物责任险等。如果能保的险种全部保齐,那么被保险人得到的保障也最全面,但因为是按险种及保额的不同收费,所以保的险种越多,所需的保险费也越多。因此,根据车型的不同,结合自身的需要,选择部分需要的险种投保也是一种合理的方式。

8.4.2 投保商业车险的技巧 

所谓好钢用在刀刃上,选择搭配好车保险险种也能做到既有保障有能省钱。

如何保险理财,关键是选择最适合自己的险种,通常从以下方面考虑:一般根据被保险人的经济实力、风险意识、车辆技术状态、使用环境、使用范围、道路交通状况、驾驶人技术、有无其他保险保障等来选择搭配相对合理的险种组合,达到合理规避风险以最适合的投入得到预计的保障;保险的最终目的是转嫁风险,险种选择顺序要优先选择保障自己无法承受的大风险,其次考虑一般风险。

购买汽车保险的过程即是与保险人(通常是保险公司)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支付保险费的过程。

(1)车辆的保险金额

车辆的保险金额要根据新车购置价确定。车辆损失险保险金额可按投保时新车价值或实际价值确定。但要注意保险金额不得超过车辆价值,因为超过的部分无效。

车损险是对本车损失进行赔偿,新车及高价值车辆维修费用较高,建议足额投保,老旧车型或低端车型维修便宜,但如果驾驶人是新手的话,擦剐事故较多,也建议承保车损险。

(2)司机乘客意外伤害险

车上人员责任险人员只分两种,即驾驶员和乘客,驾驶员可以单独投保,乘客不能单个投保、要投保的话必须按行驶证核定乘客数投保;乘客受伤的事故比例一般比较大,一般跟相对车速和车体强度及碰撞部位有很大关系,对于对安全性认同不高的车辆、经常跑高速、经常在山路行驶的车辆建议投保;对于经常跑长途或出差旅游的车友还可考虑投保一年期意外健康险,费用差不多,保障范围更广,车祸以外的意外事故也会得到一定保障。

(3)第三者责任险

第三者责任险分5万、10万、15万、20万、30万、50万、100万及100万以上8个档次,最高不超过1 000万;一般车险事故95%以下都是1万元以下的小事故,这95%的案件赔款占比不到30%,但不足1%的大事故中高三者赔付事故绝大部分都是涉及人伤的案件,三者限额高低与当地行人次序,非机动车及摩托车数量次序及当地的人伤死亡伤残赔偿标准有关。一般来说,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行人发生交通事故,不能证明对方是故意行为,机动车都会承担主要以上责任。人伤赔款从全国来看高的达到接近总赔款的1/2,低的不到10%,这跟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和交通参与意识成正比。在城乡统筹地区和长江中上游地区人伤赔付高的地区建议靠高投保三者限额。

(4)自燃险

自燃险是对车辆因油路或电路的原因自发燃烧造成损失进行的担保。一般经过电器改装的车辆和老旧车型自燃可能性较大,建议投保自燃险。需要提醒一点新车在质保期内自燃厂家索赔,但经过改装的除外。如图8.4所示为汽车自燃事故。

图8.4 汽车自燃事故

(5)旧车的盗抢险和车损险

投保时车辆的实际价值按新车购置价减去折旧来确定,一般月折旧率非营运车辆为6‰,营运车辆为9‰,不足1月按1月计。

(6)避免被人误导

为避免被人误导,保险业务员所说的内容,特别是对你有利的,你都可让他指出所述内容在保险条款第几条第几款,保险公司有告知义务,你可要求解释每一条款,特别是要问清免责条款。

(7)承诺必须落实到文字

如果保险业务人员对你做出一些承诺,一定要落实到文字上,或者在条款中有明文规定或者在保险单特别约定栏注明,否则今后一旦发生争议,你很难取证。

(8)比较保险公司条款进行选择

最后你可比较各公司条款的差异,基本的原则是“保险责任”越多越好,“责任免除”和“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越少越好,赔偿金额越高越好,“免赔率”越低越好。再对照相应的费率,一定要选择一份称心如意的保险。

(9)保费打折技巧

保费计算后有一些折扣系数,满足条件可以使用。例如,长期自己或家人开的代步车可指定驾驶员(可指定3人);如果仅代步,不跑长途,都在省内或500 km内活动,可选“省内行驶”都可以享受9折优惠;如果对自己驾驶有信心,或者小擦剐自己处理,可选择绝对免赔,也就是说设定金额以下的案件不赔,超过该金额的案件需要在正常赔偿金额上扣减该金额,金额越高,车损险保费折扣就越大;投保渠道也跟保费有关系,目前最省的渠道是电话投保和网络投保,因为省去了中间环节,商业险最高可享受15%的折扣;保持良好的不出险记录也可节约保费,连续3年可最高享受30%折扣,万一有一两个小事故,建议报案查勘定损完毕后不急于索赔,到来年续保时再权衡,是放弃索赔换取保费安全奖折扣还是赔款划算;如平安保险连续两年不出险可以自动升级为VIP客户,享受非事故救援、酒后代驾、代办年审、VIP登机、健康体检等诸多服务。续保时要注意衔接时间,过期一定时间(一般7夭)就不能享受上年或上两三年的无出险安全奖,就没有折扣优惠。

8.4.3 如何确定车辆的保险金额

具体来说,车主可通过与保险公司协商,选择以下3种方式之一来确定车辆损失险的保险金额:

(1)按新车购置价确定

新车购置价是指车主所在投保地购置与保险车辆同类型新车(含车辆购置附加费)的价格。

(2)按投保时的实际价值确定

实际价值是指同类型车辆市场新车购置价减去该车已使用年限折旧金额后的价格。投保档期新车购置价含购置税,折旧按月折旧,非运营6‰,运营9%折旧,不足1月按1月计。最高折旧不超过80%。

(3)由车主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

协议金额不得超过同类型新车购置价,超过部分无效。保险公司将根据不同的确定方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要注意的是,在出险后,保险公司都是只按车辆实际损失价值进行赔偿,投保人不得从中获得额外的好处。

8.4.4 在汽车保险中选择险种的限制 

①第三者责任险是必须投保的险种,是国家规定的强制保险。在验车、新车领牌照等方面都要检验是否投保第三者责任险。其他险种都是自愿投保的险种。

②全车盗抢险、车载货物掉落责任险、风窗玻璃单独破碎险、车辆停驶损失险、自燃损失险、新增加设备损失险是车辆损失险的附加险,必须先投保车辆损失险后才能投保这几个附加险种。

③车上责任险(指车上人员,即驾驶员和乘客)、无过失责任险、车载货物掉落责任险是第三者责任险的附加险,必须先投保第三者责任险后才能投保这几个附加险。

④投保不计免赔特约险,必须首先同时投保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

8.4.5 保户办理续保时应提供的单据 

保护办理续保时需要提供的单据如下:

①上一年度的机动车辆保险单。

②交通管理部门核发并检验合格的行驶证和车牌号。

③私人车辆需提供车主身份证复印件,单位车辆需提供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④所需要的保险费,保险金额和保险费得重新确定。

8.4.6 保户应该到哪儿办理续保手续

保户可以到上一年度机动车辆保险单的出单地点:保险公司分公司或支公司,如果保户想换家保险公司继续投保,需要携带上一年度的保险单,否则不能算为续保。

8.4.7 新车投保应注意的事项

在新车投保时,应注意以下10个方面:

(1)不要重复投保

有些投保人自以为多投几份保,就可以使被保车辆多几份赔偿。按照《保险法》第四十条规定:“重复保险的车辆各保险人的赔偿金额的总和不得超过保险价值。”因此,即使投保人重复投保,也不会得到超价值赔款,故重复投保只是增加了徒劳的花费。

(2)不要超额投保或不足额投保

有些车主明明车辆价值10万元,却投保了15万元的保险,认为多花钱就能多赔付。而有的车价值20万元,却投保了10万元。这两种投保都不能得到有效的保障。依据《保险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超过保险价值的,超过的部分无效。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人按照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因此,超额投保、不足额投保都不能获得额外的利益。

(3)保险要保全

有些车主为了节省保费,想少保几种险,或者只保车损险,不保第三者责任险,或者只保主险,不保附加险等。其实各险种都有各自的保险责任,假如车辆真的出事,保险公司只能依据当初订立的保险合同承担保险责任给予赔付,而车主的其他一些损失有可能就得不到赔偿。

(4)及时续保

有些车主在保险合同到期后不能及时续保,但夭有不测风云,万一车辆就在这几夭出了事故,岂不是悔之晚矣。

(5)要认真审阅保险单证

当你接到保险单证时,一定要认真核对,检查单据第三联是否采用了白色无碳复写纸印刷并加印浅褐色防伪底纹,其左上角是否印“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监制”字样,右上角是否印有“限在××省(市、自治区)销售”的字样,如果没有可拒绝签单。

(6)注意审核代理人真伪

投保时要选择国家批准的保险公司所属机构投保,而不能只图省事随便找一家保险代理机构投保,更不能被所谓的“高返还”所引诱,只求小利而上假代理人的当。

(7)核对保单

办理完保险手续拿到保单正本后,要及时核对保单上所列项目如车牌号、发动机号等,如有错漏,要立即提出更正。

(8)随身携带保险卡

保险卡应随车携带,如果发生事故,要立即通知保险公司并向交通管理部门报案。

(9)提前续保

记住保险的截止日期,提前办理续保。

(10)注意莫生“骗赔”伎俩

有极少数人,总想把保险当成发财的捷径,如有的先出险后投保,有的人为地制造出险事故,有的伪造、涂改、添加修车、医疗等发票和证明,这些都属于骗赔的范围,是触犯法律的行为。因此,各位车主在这些问题上,千万不要耍小“聪明”。

8.4.8 汽车投保时一般选择的险种组合方案 

(1)完全保障方案

险种组合: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车上责任险+风窗玻璃险+不计免赔特约险+新增加设备损失险+自燃损失险+全车盗抢险。

特点:保全险。

适用对象:机关、事业单位、大公司。

好处:几乎与汽车有关的全部事故损失都能得到赔偿。

(2)最佳保障方案

险种组合: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车上责任险+风窗玻璃险+不计免赔特约险+全车盗抢险。

特点:在完全保障方案中剔除新增加设备损失险和自燃损失险。因为这两个险种出险的概率不高,必要性不是很大。

适用对象:一般公司或个人。

好处:价值大的险种投保,价值不大的不花冤枉钱。

(3)经济保险方案

险种组合: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不计免赔特约险+全车盗抢险。

特点:仅投保4个最必要、最有价值的险种。

适用对象:个人。

好处:用最少的钱投保最有价值的险种,性价比最高;个人最关心的丢失和100%赔付的问题等大部分风险都有保障。

(4)最低保障方案

险种组合:第三者责任险。

特点:只保第三者责任险,别的全部不保。

适用对象:适用于那些认为上保险没用的人、急于拿保险单去上牌照或验车的人。

好处:可用来应付上牌照或验车,一旦撞车或撞人,对方的损失也能得到保险公司的一些赔偿。

8.4.9 保险车辆出险后保户应如何报案 

①出险后,保户应立即向事故发生地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同时在48 h内通知保险公司。如果保险车辆被盗窃、被抢劫或被抢夺后,应在24 h内(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向当地公安部门报案,同时在48 h内通知保险公司,并登报声明。

②报案的方式有直接到保险公司或有理赔权的保险代办点报案。本地车辆在外地出险,可以向该公司在当地的保险分公司或支公司报案。

③报案需提交的内容:保险单证号码、被保险人姓名、车牌号码,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造成的损失情况。

8.4.10 汽车在外地出险怎么办

汽车在外地出险,应马上电话通知承保的公司的理赔部门,同时委托在本地的亲属或朋友到保险公司理赔部门报案。当你在填写报案通知书时,在写清楚事故原因的同时更要写清楚车辆在外地的联系方式、联系人,以便保险公司及时与你联系。同时,问清楚保险公司在外地负责协助办理理赔的保险办理公司或办理处的地址、电话、联系人。

本地的保险公司会委托在当地的保险公司协助办理理赔手续。如图8.5所示为交通事故现场(三)。

图8.5 交通事故现场(三)

8.4.11 保险公司的赔偿期限

被保险人提供的各种必要单证齐全后,保险人审查核定后,赔款金额经保险合同双方确认后,保险公司在10夭内一次赔偿结案。

8.4.12 汽车保险过户如何办理

当你的汽车行驶证上登记的车主姓名发生变化时,需要办理汽车保险过户手续。方法是写一份汽车保险过户申请书(上面写明保险单号码、车牌号、新旧车主名称和过户原因,还要签字或盖章),带上你的保险单和行驶证,找保险公司的业务管理部门,他们将给你出具一张变更被保险人的批单,上面写明被保险人的变化情况。这样,你就完成了汽车保险过户。记住:这张批单在索赔时要同保险单一起使用。

8.4.13 撞了别人的车如何报案

对于双方交通事故(涉及第三者的交通事故)时,应该首先向交通管理部门(交警)报案,由交警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与此同时,向保险公司进行报案。保险公司一般会把交警的裁定作为后期理赔的依据。

8.4.14 汽车不小心撞杆、撞树或者掉沟里了怎么报案

车辆发生不小心撞墙、撞树、撞马路牙子、撞隔离带或者掉沟里了等不涉及他人赔偿的事故时,可不向交警等部门报案,及时直接向保险公司报案即可。在事故现场附近等候保险公司来人查勘,或电话与保险公司沟通确认后,直接将车辆开到保险公司报案、验车。一般责任明确、保险公司查勘了第一现场排除了道德风险的轻微案件(一般损失几千元以下)可以免事故证明。如图8.6所示为交通事故现场(四)。

8.4.15 新车是先买保险还是先上牌照 

新车一般要先购买保险再上牌照。

一般你购买新车后,到车管所去验车时,会被告知要先购买保险,凭汽车保险单验车,而新车没有车辆行驶证和牌照号码,如何办理投保手续呢?

图8.6 交通事故现场(四)

可凭车辆销售部门的发票到保险公司办理手续(往往车管所有保险公司的人员办理此项业务),在填写保单时,请注意:

①车辆所有人要与被保险人名称一致。

②把车辆的发动机号或底盘号写上。带着保险单在交通管理部门办过审验手续,在1个月内到保险公司补登牌照号码。

8.4.16 怎样给二手汽车上保险 

车辆的保险价值是根据新车的购置价决定的,包括车辆单价和附加购置费。保险条款中规定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计算公式为实际价值=新车购置价/国家规定使用年限×(国家规定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旧车在投保时,可依据不同情况选择附加险种,投保费按照保险金额的一定比例支付。

现实生活中,车辆的赔偿金额与保险金额相关。如果旧车投保时的保险金额按车的实际价值确定,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但等于实际价值。遇到车辆被盗、抢造成全车损失时,得到的赔偿与保险金额等同于保险价值时一样,但遇到部分损坏时却不同,保险车辆得到按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计算赔偿修理费用。车辆损失以不超过保险金额为限,如果保险车辆按全部损失计算赔偿或部分损失一次赔款达到保险金额时,车辆损失险的保险责任终止。当保险金额低于实际价值时,如果车辆发生全损,保险公司按照保险金额计算赔偿金。因此,在给车辆上保险时应该足额投保。

需要注意的是,当赔款达到应交保费150%时,保险公司还要加收应交保费的30%,并在赔款中扣除。因此,保额越低,所交保费也越低,得到的赔款就越少。至于旧车投保时的保险金额既可按车的过户价格,也可按实际价值,完全凭投保人自愿。

8.4.17 怎么样办理汽车保险退保手续 

建议你先按照保险单上的电话给投保的保险公司打电话问清楚,退保手续由该保险公司的哪个部门办理,其办理时间,需要带哪些材料,是否需要被保险人本人的证明材料等具体问题。把保险公司需要提供的相关手续带齐,减少你不必要的麻烦。需要注意的是,国家交强险不得退保,规定如下:

(1)除下列情况外,保险人不得接受投保人解除合同的申请

①被保险机动车被依法注销登记的。

②被保险机动车办理停驶的。

③被保险机动车经公安机关证实丢失的。

④投保人重复投保交强险的。

⑤被保险机动车被转卖、转让、赠送至车籍所在地以外的地方(车籍所在地按地市级行政区划分)。

⑥新车因质量问题被销售商收回或因相关技术参数不符合国家规定交管部门不予上户的。

(2)办理合同解除手续时,投保人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1)向保险公司递交退保申请书

写一份申请书,说明退保的原因和从什么时间开始退保,签上字或盖上章,把它交给保险公司的业务管理部门。

2)由保险公司业务管理部门出具退保批单

保险公司根据退保申请书出具一份退保批单,上面写明退保时间及应退保费金额,同时收回你的汽车保险单。

3)到保险公司财务部门领取应退保险费

拿着退保批单和你的有效身份证明,到保险公司的财务部门领回应退给你的保险费。

8.4.18 汽车保险公司主要有哪些 

老三家即三大家:人寿保险公司、平安保险公司、太平洋保险公司,另外还有中华联合、华泰、夭安、大地、阳光、安邦、华安、太平、永诚、都邦、安诚、渤海、夭平、中银保险、安联、人寿财、美国利宝等20余家汽车保险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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