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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行车禁令

时间:2023-11-06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所谓禁令就是严格禁止机动车驾驶作业人员从事的事情,是一项法律规定,一旦触犯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或法律后果。机动车通过凹形地段,机动车出现“加重”现象,离心力和重力方向相同,机动车钢板和轮胎负荷增大,有折断钢板弹簧和轮胎爆炸的危险。机动车高速行驶时,会增大机动车的启动或紧急制动时的冲击力。机动车高速行驶时,还会使发动机、传动系统等负荷加重,容易损坏机件,造成事故。

第六节 机动车行车禁令

所谓禁令就是严格禁止机动车驾驶作业人员从事的事情,是一项法律规定,一旦触犯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或法律后果。正确理解禁令是驾驶员安全教育的总结、提高和升华,当然,执行行车禁令也是对机动车驾驶员最基本的安全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机动车驾驶员的行车禁令很多,根据教学、实践经验,下面几条与机动车驾驶员安全驾驶作业关系更为密切,本节重点介绍这几条。

一、严禁无证驾驶和无令开车

机动车的机械性能比较复杂,各种车型的操作技术方法不尽相同,所以道路交通驾驶员的驾驶证种类很多,有A、C、D、E等数类,各类又有若干小种,各类驾驶证之间的操作涵盖范围又有严格的规定,不可“一证通开所有车辆”。企业内机动车车种更复杂,技术要求、安全操作要求差异很大。例如:履带式车辆和轮式车辆、手把式车辆和方向盘式车辆以及叉车、装载机操作时的稳定性等差异很大,不经过机械常识、驾驶技术和安全操作规程的培训是不能上岗作业的,很多血的教训充分说明了这一点。

(一)严禁无证开车

无证开车指下列情况:

1.没有驾驶证(或操作证)的人开机动车(或作业机械);

2.持无年检签章的驾驶证开车;

3.驾驶与驾驶证(操作证)所驾车种不相符的机动车辆;

4.持学习驾驶证的学员单独开车;

5.未经核实签证,用货运汽车载客;

6.持实习(学习)驾驶证的人开拖拉机挂车、平板车、装载危险品车辆或客车;

7.持地方驾驶证的司机开军车、持部队驾驶证的司机开地方车;

8.让无实习驾驶证的人开教练车(即使教练员在场也是无证开车)。

符合上述情况之一的,都属于无证开车。

(二)严禁无令开车

无令开车就是没有接到车辆调度命令或出车任务,驾驶人员擅自出车或者驾驶人员听从于不懂得交通法规的人员指挥,盲目违章开车。

无令开车一般是为私事开车,由于无调度令又为私人办事,因而偷偷摸摸,生怕别人知道,心理慌张,赶时间,抢速度,情绪波动,特别容易出事故。一旦发生事故,后果相当严重,故无令开车必须坚决加以禁止。

二、严禁酒后开车

要做到安全行车,驾驶员起关键作用,在行车过程中主要靠的是驾驶员反应快、动作敏捷,才能及时排除险情。有时驾驶员的反应是一种固有的本能的反应,而人一旦饮酒后这种反应被抑制:饮酒后的人,心理反常,动作迟钝且不能控制自己的动作,甚至神志不清。驾驶员酒后处于兴奋状态时往往不由自主的开“英雄车”,转入抑制状态后则失去了判断、自理能力。酒精对人的抑制主要体现在人对外界危险的刺激反应时间的延迟上,当一个人醉酒后则完全不能反应,由于反应迟钝、动作缓慢,往往发生安全事故。据科学资料:正常人对危险的反应时间,从眼睛看到危险反应到大脑做判断约0.310秒,到判断动作约是0.75秒;而酒后的人从发现危险到反应到判断动作时间约是2.00秒。由于反应时间加长,在这段时间内车辆行驶的距离也增加,也就是非安全区加长了。

例如:某人驾车以40km/h的速度行驶,发现险情到制动开始,在饮酒和不饮酒的情况下,车辆需要空驶(这段时间车辆作匀速运动,不产生制动,也称作非安全区)的距离分别是:

不饮酒:40×1000÷3600×0.75=8.33米

饮酒后:40×1000÷3600×2=22.22米

从计算可以看出,饮酒后驾车遇到险情所需要的安全距离大大增加,即不利于安全。

美国的统计资料表明,交通事故的死亡人员中,50%是由于驾驶员饮酒造成的。这足以说明酒后驾车的危害性。

严禁驾驶人员酒后开车,这一条要牢牢记住。酒后开车是驾驶员的不安全行为,必须从主观上加以杜绝。

三、严禁人货混装

所谓人货混装,就是未经车辆主管部门批准,采取安全措施,用机动车辆既装货物,又同时载人。

严禁人货混装,完全是为了保证乘车人员的人身安全,预防伤亡事故的发生。人货混装的危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直线方向的惯性伤害

机动车行驶时,驾驶员为应付突然紧急情况,必须采取紧急制动。当车辆紧急制动后货物仍产生惯性运行,货物的移动、倾倒、冲撞、挤压,会导致车上人员伤亡。车辆突然启动后,同样也能造成惯性伤害,但车上物体的倾倒方向和紧急制动时正好相反。

(二)转弯时的惯性离心力伤害

车辆拐弯或紧急转向时,车上的人和货物在离心惯性力的作用下,一种可能是在车上产生相互碰撞,另一种可能是人或货物被甩出车外,发生人员伤亡事故或货物损坏事故。

(三)人货摇摆颠簸碰撞

机动车辆行驶在复杂路面上,车厢内的人和货物会产生摇摆颠簸,引起上下、前后、左右运动。机动车下坡时,导致人货滑动,这些都会引起人货碰撞挤压,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四)危险物品伤害

当人和危险物品混装时,除易于发生上述事故之外,还容易发生中毒、燃烧、爆炸事故。

综上所述,人货混装是安全行车的大敌,必须坚决禁止人货混装。

四、严禁超速开车

机动车辆的行驶速度,与行车安全有密切关系,在特定地点、地段或遇到特殊情况,其行驶速度应符合第七章第四节的有关规定。

机动车辆超速或高速行车对安全行车会产生如下影响:

(一)在一定时间内形成冲突点和交织点的机会增多

机动车辆高速行驶时,在一定的时间内需要超越和交会更多车辆,这样形成冲突点和交织点的机会增多,发生事故的可能性也增大。据统计,十字路口的效能事故占事故总数的近60%。

(二)转向时离心力增大

机动车辆高速行驶,转向时离心力增大,车身受的横向力急剧加大,易于破坏机动车的操纵和稳定性能,影响转向和制动,容易造成侧翻或被“抛出”运行轨道。

(三)在凸形地段产生“失重”现象

机动车高速行驶,遇到凸形地段,由于离心力与重力方向相反,地面对车轮的反作用力变小,甚至为零,影响转向操纵,严重者导致转向操纵失效。

(四)在凹形地段出现“加重”现象

机动车通过凹形地段,机动车出现“加重”现象,离心力和重力方向相同,机动车钢板和轮胎负荷增大,有折断钢板弹簧和轮胎爆炸的危险。

(五)增大启动或制动时的冲击力

机动车冲击力与车速成正比,车速大一倍,冲击力也增大一倍。机动车高速行驶时,会增大机动车的启动或紧急制动时的冲击力。冲击力增大后,发生事故的破坏性能量也相应增大,加大了事故的破坏程度。

(六)扩大了机动车制动非安全区

机动车高速行驶后,制动距离增长。扩大了制动非安全区(危险区)。制动距离与车速平方成比例增加。当车速增加到原来的3倍时,制动距离增加到原来的9倍。由于扩大了制动危险区,在一定时间内出现的危险情况相对增多。

(七)其他危害

机动车高速行驶时,还会使发动机、传动系统等负荷加重,容易损坏机件,造成事故。“十次肇事九次快”,这是用鲜血写成的教训。我们必须牢牢记取!严禁高速或超速开车,坚决禁止开“英雄车”、“赌气车”。

综上所述,超速开车主要危害有:

1.扩大了制动的安全距离(制动的非安全区);

2.增加了制动的冲击力;

3.增加了转弯时的离心力,增大了转弯半径;

3.使发动机长时间处于满负荷工作状态,影响发动机的使用寿命;

4.长时间超速开车,会使底盘过热,胎压升高易爆胎,制动效能下降;

5.使人的视野变窄,心情紧张、心跳加速,遇到突发情况往往动作变形,处理不当,不利于行车安全。

五、严禁带病开车

(一)机动车带病的含义

机动车随着使用时间的推移,技术状况会逐渐变坏,技术性能逐渐下降:动力性、经济性、安全可靠性等均有不同程度的下降。如果不及时维修、保养,排除故障或险情,而继续使用,带病出车轻者造成机件提前非正常损坏,缩短机械使用寿命,重者发生安全事故导致车毁人亡。机动车带病状况见表8-6-1。

表8-6-1 机动车带病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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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严禁机动车带病行车

1.带病开车沉痛教训 带病开车造成了许多重大伤亡事故。血的教训,不能忘记。

2.为什么不准带病行车 我们从两个方面来阐述为什么不准带病行车:

(1)“企业内道路运输安全规程”的严格约束。“企业内道路运输安全规程”明文规定:机动车的制动器、转向器、轮胎、喇叭、灯光、雨刷和后视镜等,必须保持齐全有效。行驶途中如制动器、转向器、喇叭、灯光发生故障或雨雪天气雨刷发生故障时,应停车修复后方可继续行驶。

(2)机动车辆技术状况好坏,对安全行车有直接影响。在机动车辆事故中,机件损坏、失灵占有较大的比例。

机动车制动系统发生故障往往会造成制动距离的延长或引起制动跑偏或制动不稳,严重时会出现制动失灵,极易导致车祸。

转向装置发生故障会造成转向沉重、车辆摇头、车辆偏行及方向盘游动间隙过大等,轻者增加驾驶员的劳动强度,重者会造成重大安全事故。

轮胎成色差、有裂纹、气压不足或安装不正确,都有可能造成轮胎提前损坏,缩短轮胎使用寿命,甚至突然爆胎,造成事故。

3.关键机件不准失灵 机动车中尤其是制动系统、转向系统、行驶系统、传动系统、照明装置以及喇叭等关键部件,严禁带病运行。

车辆制动器、气压制动装置的气压驱动机构(压缩机、贮气筒、气压表、制动踏板、制动控制阀、制动气室)、液压制动装置的制动踏板、总泵、分泵、液压管路等部件都不准带故障运行。

车辆转向机械或转向联动机构(摇臂、直拉杆、直拉杆臂、转向梯形机构)中任何一部分都不准带病运行。

轮胎是比较容易忽视其使用性能的安全部件,有关爆胎引起的安全事故屡见不鲜,必须按照使用规范执行。

要及时对机动车辆进行维修保养,做到“无病预防,有病早治”,预防机件损坏或失灵,严禁带病出车。

六、严禁违章超车

在超车过程中,由于驾驶人员违反了规定(违章超车),常常发生事故,后果也很严重,必须引起注意。

(一)常见超车事故类型

包括:超车引起碰撞、超车时翻出路外、超车时并行刮碰、超车后过早驶入被超车前而发生撞车、超车占左线撞自行车或行人、误入右侧超车与被超车相刮碰、超车时与迎面来的车相撞、右边道路会合点处超车相碰撞、转弯时超车与迎面车相碰撞、左转弯车与超越车相撞、左转弯与正前方直行车相撞等。

(二)企业内超车“二十个不准”

企业内机动车辆在下列地段或情况不准超车(表8-6-2)。

表8-6-2 企业内机动车辆超车“二十个不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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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超车注意事项

详见本章第二节。

七、严禁超标装载

(一)超标装载的含义

机动车装载的货物超长、超高、超宽、超重,或轴重超标(或严重偏载),凡违反其中一项都叫超标装载。

(二)超标装载的危害

超标装载危及安全行车,尤其是超限(超重或轴重超标)危害更大:使得机械零件提前损坏,轮胎缩短使用寿命,更可怕的是在行驶过程中轮胎突然爆炸,会危及驾驶员的生命安全;超载对路面造成的损伤也是破坏性的,超载使得轴重增加,路面单位面积承受的重量(即压力)大大增加,若超过路面的承受能力,路面可能被损坏。南京长江第二大桥资料:导致该桥的交通事故第一原因就是超载,占60%左右。超载使得该桥的大修年限由16年提前到1.5年。由于超载导致路面损坏的损失达数亿元人民币。超载主要危害见表8-6-3。

表8-6-3 机动车超标装载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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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机动车辆装载安全规定

机动车辆装载安全规定详见第七章第三节。

八、严禁违章空挡滑行

空挡滑行可以节约燃油,但是驾驶员要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如:安全距离足够、道路交通流量适中、路面状况良好、视野开阔等一些条件良好时,才能合理利用空挡滑行。在下长陡坡、冰雪、大雨积水等路段或路面条件很差的地段不能使用空挡滑行。

在空挡滑行时还须注意车辆的制动方式及车辆的制动效果,不能盲目使用。如气压制动的车辆一般储气筒的气压在800kPa左右,制动效果良好,而当储气筒气压低于600kPa时,制动效果就变差,所以一定要保证储气筒气压足够,才能利用空挡滑行。

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在下长陡坡时严禁熄火空挡滑行。在下长陡坡时,频繁的使用制动,会使制动器发热,导致制动效能下降;频繁的制动使储气筒的气压降低,影响制动效果;熄火后会使液压制动的真空助力器不起作用,制动效果大大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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