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车辆事故的预防
一、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做到有章可循,同时必须使这些制度得到有效的实施。企业制订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法律依据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工业企业企业内运输安全规程》、《机动车安全运行条件》等。
二、广泛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员工的安全意识只有在不断的宣传教育活动中,才能得到提高。宣传教育活动的可以采用多种方式:集中学习、重点教育、图片展览等。
1.企业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的学习,做到人人皆知,提高职工执行的自觉性,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并形成对企业行车安全管理的监督。
2.采取班前安全学习、定期安全学习和集中学习和“重点人员”教育相结合的学习方式。
3.利用墙报、文字图片、内部网络等形式进行违章、违法的案例教育,以及将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和企业要求等及时告知员工。
4.集中收看违章、违法事故录像,使员工受到感性的教育。
5.大力表彰遵章守法的安全模范,弘扬正气;及时严肃地处理违章违法者,将事故苗头遏止在萌芽状态。
三、加强驾驶员的管理
1.加强驾驶员的法制教育
经常性的法制教育是驾驶员管理的基础工作,要使驾驶员知道是什么的同时,更要知道为什么,要从根本上提高驾驶员遵守法律法规的自觉性。
2.加强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使用技术的教育
较好的安全意识不是一朝一夕就能解决的,必须经过长期的培养与锻炼。只有警钟长鸣,才能使安全意识始终处于清醒状态。
较好的使用技术是安全作业的前提,驾驶员的使用技术主要包括基本使用、应急处理能力等,只有主动钻研驾驶技术,才能做到安全驾驶。
3.注意发现驾驶员的不安全因素
驾驶员的不安全因素包括技术因素、身体因素、思想因素、情绪因素等方面,任何一个疏忽都可能导致事故的发生。
4.做好“重点驾驶员”的管理工作
“重点驾驶员”指的是有不安全因素或潜在危险因素可能的驾驶员,将其作为重点监控对象,以预防事故的发生。
在实际工作,对重点驾驶员的日常管理是企业安全部门的重要工作之一,要对他们的安全状况进行跟踪,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他们进行安全意识、安全技术、职业道德等方面的教育,对他们的不良心理因素进行疏导,培养他们良好的情操与驾驶品德,以利安全行车。
当然,重点驾驶员的管理是一个动态的管理过程,在不同的时间段,可能有不同的重点人员,要根据不同人员的动态状态进行确定。
四、驾驶员行车处理险情的原则
1.遇险情要冷静
遇险的一刹那,驾驶员保持清醒的头脑,是做好避让动作的重要条件,临危不乱,采取正确的避让措施,就可以及时中止事故,或使事故损失减少到最小程度。而驾驶员遇险不惊的意志和冷静的头脑,则需要平时的学习、培养和陶冶。
2.先顾人后顾物
人的生命大于一切,货物损失了可以重来,所以遇到险情宁可损失货物,也不要向人的一方,尤其不要向人多的一方让。
3.避重就轻
在险情发生时,假如不可避免,应当尽量减轻事故损失。
4.先方向后制动
根据情况先打方向离开危险中心,有时可以脱离危险。如果方向稍转动迟一点或制动早一点,就会使车辆失去避让的时机和机动能力。必须注意,对一些需要缩短制动距离的险情,应在转动方向的同时,紧急制动;而有时先紧急制动,会使得方向不起作用,导致不能离开危险中心。
5.先别人后自己
一旦遇到险情,驾驶员本能的反应是保护自己,这时假如有乘客,往往会受到比较大的伤害,因为乘客往往没有反应的意识,而失去了自己保护自己的时机。所以,遇到险情,驾驶员应当先保护别人后保护自己,以减少事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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