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政策建议
浙江省作为我国社会经济发达地区典范,在总结已有发展经验、体现地区特色的基础上,积极响应贯彻国家发展政策方针理念,根据国家《“十二五”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浙政发[2008]72号)及《浙江省民政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精神,制定了《浙江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二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该规划进一步明确了全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框架,并指明了未来发展道路。立足于《规划》发展全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发展原则与基本框架,结合本课题研究结论,提出以下政策建议:
第一,巩固家庭养老的意识和行为,同时引导全社会树立正确的老龄观,努力营造老龄事业发展的有利社会环境。家庭仍然是老年人获得照护服务的首要来源,其基础地位不可动摇。在当前老龄化形势日益严峻且复杂的情况下,应不断强化并巩固传统的家庭养老功能,鼓励家庭成员为有需要的老年人口提供照护服务。
第二,充分重视老年人口精神文化生活。研究表明,虽然全省老年人口的婚姻状况以有配偶为主,但是丧偶的却占据相当一定比例,尤其是随着身体健康状况的下降,老年人口的丧偶比例也在相应上升,这说明两者之间也是存在着密切的联系。而且在有老年人口的家庭户中,单身老人户或者一个老年人与未成年的亲属户比例也相对较高,这充分说明当前全省老年人口的孤寡现象以及空巢现象较为严重。对于这些群体,精神慰藉是至关重要、不可缺少的。因此,应该积完善社区老年活动中心,极开展群众性老年文体活动,支持引导老年人开展丰富多彩、有益身心健康的各种健身活动、文体活动。
第三,全面推动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在当前传统家庭养老功能逐渐弱化的背景下,居家养老则成为老年人口的养老的较佳方式。据测算,居家养老规模在未来年份也将一直占据主导地位。因此,需要整合社区资源,合理配置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并以生活照料、医疗康复、精神慰藉等服务为重点,不断丰富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和内容,有针对性地满足老年人需求的多样性。
第四,加强养老机构规范化建设,推进养老机构的分类发展,重点发展护理型机构,并合理配置养老机构床位数。目标人群模糊不清、护理型机构偏少已经成为养老机构面临的主要问题。据课题组2012年7月份于上海虹口、上海宝山、嘉善、济南、青岛、宝鸡等地实地调研数据表明,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口中,平均有51%的老年人口为完全自理或基本自理的老年人口,42%的老年人口为不能自理老年人口,而完全不能自理老年人口比例为7%。甚至有的养老院,只收纳完全自理老年人,而真正有需求的老年群体却得不到相应的服务。最终,养老机构失去了其原有的功能,成为老年人口的“托儿所”。因此,需要进一步规范化养老机构发展,明确养老机构功能定位,建立养老机构分类分级制度,重点发展护理型养老机构,切实为有需要的老年群体提供照护服务,以优化资源配置。
第五,加快推进完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制度,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2009年,浙江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标志着全省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初步实现了制度全覆盖。但是在实际工作中,该制度仍存在参保率不高、缴费额度低、待遇水平低等问题,较之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其保障功能相对较弱。研究表明,城乡老年人口在主要生活来源上存在明显差异。由于城镇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较早建立与完善,离退休金养老金已经超越家庭其他成员供养,成为城镇老年人口的主要生活来源,而由于乡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相对起步较晚,保障水平也相对较低,因此,全省乡村老年人口主要生活来源仍主要为家庭其他成员供养,为51.1%,高于城镇18.51个百分点,而为离退休金养老金的比例相对较小,仅有7.13%,低于城镇29.08个百分点。同时,主要生活来源为劳动收入的老年人口在城乡中均有相当一定比例。因此,加快推进完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不断扩大制度参保率,鼓励参保人员提高缴费水平,逐步提高养老保险待遇水平,最终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切实保障全省人民的基本生活,是保障民生、改善民生、实现社会公平公正的重要举措。
第六,创新优化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探索建立能够协调老年“养老”“医疗”相结合的制度政策。照护服务需求与医疗服务需求是老年人口的两大重要需求,两者之间存在着密切的联系。第六次人口普查方案中关于老年人口健康状况的分类表明,随着老年人口健康状况的下降,老年人口的身体自理能力也相应下降。这意味着,照护服务需求与医疗服务需求之于老年人口在很大程度上是共生共存的。因此,探索建立能够协调老年“养老”“医疗”相结合的制度政策,将两大需求统一到制度框架内,将是应对人口老龄化、满足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的重大创新。
课题负责人:杨贞贞
课题承担单位: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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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录
附录1 浙江城乡老年人口照护服务需求规模预测及其占比情况(2010—2060年)
续表
附录2 浙江城乡老年人口不同照护服务需求规模预测(2010—2060年)
续表
【注释】
(1)数据来源:http://www.zj.stats.gov.cn/art/2011/5/6/art_165_121.html,浙江省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2)据课题组测算,在有三个及以上60岁及以上人口的家庭户中,平均拥有老年人3.7人,但是为便于描述与分析,本课题组假定该家庭户类型中平均有老年人口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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