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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和定标

时间:2023-11-07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在南京南站项目服务类招标中,按标的内容可以分为勘察设计招标、监理招标、监测和检测招标、招标代理和审计招标、经营权招标及评价评估类招标。招标人分标段进行施工监理招标的,标段划分应当充分考虑有利于对招标项目实施有效管理和监理企业合理投入等因素。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实行资格审查制度。但若是两标段招标

2 服务类项目招标

2.1 服务类项目招标内容及范围

在南京南站项目服务类招标中,按标的内容可以分为勘察设计招标、监理招标、监测和检测招标、招标代理和审计招标、经营权招标及评价评估类招标。其中交通组织分流设计、管线迁移勘察并入勘察设计招标类;招标代理和审计招标,由于地区不同,有些地方已建立政府投资项目中介机构库,也可采用摇号方式产生中标单位;经营权招标包括了商业广告规划的招标、房屋租赁招标、展厅沙盘制作招标等,评价评估类招标包括环境评价招标、安全评估招标、节能评估招标等。

2.1.1 勘察设计招标内容和范围

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是招标人就拟建的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任务发出招标信息或者投标邀请,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向招标人提交包括勘察设计方案及报价等内容的投标书,经开标、评标及决标,从中择优选定勘察设计单位的活动。

根据有关规定,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或者建设项目总投资额在3 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必须进行勘察设计招标。建设项目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按项目管理权限报主管部门批准,可以不进行勘察设计招标:①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的;②勘察、设计采用特定专利、专有技术的;③对建筑艺术造型有特殊要求的。

招标人可以根据工程建设项目的不同特点,实行勘察设计一次性总体招标;也可以在保证项目完整性、连续性的前提下,按照技术要求实行分段或分项招标。

在我国目前的设计体制下,有相当一部分设计单位并没有勘察能力,所以勘察和设计分别招标也是常见的。一般是设计招标之后,根据设计单位提出的勘察要求再进行勘察招标,或由设计单位总承包后,再分包给勘察单位,或者设计、勘察单位联合承包。

在南京南站项目勘察设计招标项目中,包括的内容和范围如表2.1。

表2.1 勘察设计类项目招标内容和范围

2.1.2 监理招标内容和范围

监理招标是建设项目的招标人为了加强对项目前期准备及项目实施阶段的监督管理,委托有经验、有能力的监理单位对建设项目进行监理而发布监理招标信息或者发出投标邀请,由建设监理单位竞争承接此项目相应的监理任务的过程。

招标人可以将整个工程项目的施工监理作为一个标一次招标,也可以按不同专业、不同阶段分标段进行招标。招标人分标段进行施工监理招标的,标段划分应当充分考虑有利于对招标项目实施有效管理和监理企业合理投入等因素。

在南京南站项目监理招标项目中,包括的内容和范围如表2.2。

表2.2 监理类项目招标内容和范围

续表2.2

2.1.3 监测和检测招标内容及范围

监测和检测招标是招标人就拟建的工程项目的监测和检测任务发出招标信息或者投标邀请,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向招标人提交投标书,经开标、评标、定标等程序,从中择优选定监测单位的活动。

南京南站项目监测招标项目中,包括的内容和范围如表2.3。

表2.3 监测类项目招标内容和范围

2.1.4 经营权招标内容及范围

经营权招标:招标人就拟发包项目的经营权任务发出招标信息或者投标邀请,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向招标人提交投标书,经开标、评标、定标等程序,从中择优选定经营单位的活动。

2.2 服务类项目招标要点

2.2.1 勘察设计招标要点

(1)设计咨询招标。众所周知,工程项目设计质量的优劣对工程的投资、进度及质量控制起着非常关键的作用,设计质量差,轻者造成项目的功能下降、项目的完整性及系统性欠缺,重者造成项目的失败。因此,招标方可以通过设计咨询(设计监理)的招标来控制设计的质量。工程设计咨询是指包括工程设计、工程设计监理以及提供与工程设计相关的专业技术智力服务的行业。工程设计咨询可以是全过程或阶段性服务,如工程设计监理;也可以应顾客的要求,提供各种单项服务,如对设计方案进行价值分析,提出改进意见等。

工程设计咨询的功能是指设计咨询服务所发挥的满足顾客需要的作用和效能。其基本功能是辅助决策、专业服务、组织协调、提供信息;其辅助功能有沟通、监督和培训。

(2)核备部门。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当在发布招标公告或者发出投标邀请书十五日前,按项目管理权限报交通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核备;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应当在委托合同签订后十五日内,按项目管理权限报交通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核备[1]

(3)资格审查。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实行资格审查制度。公开招标的,实行资格预审;邀请招标的实行资格后审。但是当采用公开招标时,由于投标人数相对较少,可在实际招标中采用资格后审。如下面2.3节所讲述的案例中,采用的就是公开招标,规定投标人少于12个,即采用资格后审。

(4)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记。在勘察设计类项目中,投标文件一般采用双信封密封,第一个信封内为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第二个信封内为报价清单。上述两个信封应当密封于同一信封中为一个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及任何说明函件应当经投标人盖章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勘察设计类项目采用双信封形式,是因为在服务类项目中,招标人对技术标的关注远远超过报价。为防止在评标中,评标委员会过分倾向报价低的投标人,采用双信封模式,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第一个信封评审打分后,再拆封投标人的第二个信封,对第二个信封评审打分,这样得到的综合结果相对比较公平。

(5)合同调价方式。由于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设计变更、工程量变化和其他工程条件变化所引起的费用变化,或者是通货膨胀等不可预见的风险导致合同总价变化,为兼顾双方的利益,就需要规定合同的调价方式。确定合同调价方式时需要同时兼顾招标人和中标人的利益,不能偏向任一方,以便吸引更多的投标人来投标,并保证了招标方的利益。招标人可以规定工程暂定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与经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的相比差额一定范围内合同价不调整;超过一定范围,可以规定哪些费用可以按照所报费率进行调整。

(6)评标委员会专家构成。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省级专家评审委员会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人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

(7)评分侧重点。在勘察设计类招标项目中,招标人对技术文件和商务文件的关注程度远远超过报价,在审查打分时,招标人需要重点考察投标人对项目的理解和技术建议、工作计划和质量管理措施、投标人信誉和本项目相关的具体经验、拟投入本项目工作人员的资质和能力。

2.2.2 监理招标要点

(1)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分标段进行施工监理招标的,标段的划分应当充分考虑有利于对招标项目实施有效管理和监理企业合理投入等因素。若一项目两标段同时招标或两标段招标时间间隔不长,应充分考虑到人员调度和资源安排的合理性,避免两个标段都委托给同一家监理单位。但若是两标段招标是一个标段项目结束后才进行第二标段的招标,则可以是同一家监理单位中标。

(2)投标文件的密封。监理类招标中,招标人往往对商务和技术文件的关注度远远超过报价。为了避免评标委员会倾向价格低的投标人,而不能对其商务和技术文件作出正确的判断,在监理招标中往往采用双信封方式。投标文件由商务文件、技术建议书、财务建议书组成,商务文件和技术建议书应当密封于一个信封中,财务建议书密封于另一个信封中,上述两个信封应当再密封于同一个信封中,为一个投标文件。

(3)开标。在监理招标时,采用双信封投标,开标时必须先评审商务文件和技术建议书,然后才可以拆封财务建议书并对其进行评审,这是因为避免评标委员会一开始就知道各投标人的报价,在评分时倾向报价低的单位,而忽视尤为重要的技术建议书和商务文件。具体做法,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进行检查并公证。经确认无误后当众拆封商务文件和技术建议书所在的信封。投标文件中的财务建议书所在的信封在开标时不予拆封,由监管部门妥善保管。在评标委员会完成对投标人的商务文件和技术建议书的评分后,在主管部门的监督下,再由评标委员会拆开投标人的财务建议书的信封。采用单信封投标,投标文件由商务文件和技术建议书组成,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密封于一个信封中。

(4)合同范围及费用的调整。在监理工作实施过程中,因招标人要求增加或收回监理合同部分段落时,监理服务费应作相应调整。调整原则为增加段落则相应增补服务费,收回段落则相应扣减服务费。具体按下列方法计算确定:

① 当合同标段的工程建安费增减不超过招标文件概算建安费的20%(小于等于20%)时,监理费率不作调整。

② 当合同标段的工程建安费增减超过招标文件估算建安费的20%(大于20%)时,增减后的监理服务费率为:依据《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以实际工程建安费所对应的基价,按中标时监理人所报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高程调整系数及浮动幅度值进行计算调整。

(5)评分侧重点。在选择监理单位的时候,应当充分考虑投标人的业绩或者处罚记录等诚信因素,评标办法应当注重人员素质和技术方案。在选择监理单位时,招标人往往更加关注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文件,而对报价的高低的关注度不高,这是因为监理工作对工程质量的影响十分大,招标人必须保证选择信誉较高、实力较强的单位来进行监理工作。

2.2.3 监测招标要点

(1)现场考察。招标人提供的图纸中介绍了工程的地形、地貌、水文、地质、气象、料场、水源、电源、通信、交通条件等情况,仅供投标人参考,投标人对其做出的理解、推理和应用应当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招标人对其不承担责任,在合同中必须明确强调这一点。

(2)投标价。招标人应当明确在招标文件中告知投标人需要认真填写项目组成费用中所列的本合同各项目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及所有标明为暂定工程量项目的单价。由于投标人投标时的疏忽导致某些费用没有包括在内,一旦签订合同,投标人的报价总额不予调整。

(3)合同总价及调整。当招标人确定合同价为结算上限价时,在招标文件中需要明确告知投标人结算时,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达到或超过本合同数量的,则按照合同总价予以结算;若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未达到本合同数量的,则按照比例扣除相应费用,采用这种方式,可以很好地控制成本价。

(4)评分侧重点。监测项目选择检测单位时,首先比较重视价格的比选,其次是监测方案。所以在比选方案时,应当经审核合理之后,加大评标价和监测方案的比分。

2.2.4 经营性招标重点

(1)报价方式。此类招标一般采用逐年报价,而且由于通货膨胀、客流量的增加、商机的增加、物价的上涨等原因,如果每年采用同一价,作为招标人必然是不利的,因此多采用逐年报价,确定一个基准收益率。

(2)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在与招标人签订框架协议后必须缴纳总价款不高于10%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计息),如果中标人经营稳定后,经双方协议一致后,可视情况将前期缴纳的履约保证金的部分金额转化为后期经营性物业的租金,但剩余履约保证金总额不得低于一定的数额。

(3)租金支付。根据协议,招标人需要确定明确的租金支付方式,根据实际情况可定一个免租期,免租期之后按年或季度支付租金,确定支付日期、金额。

(4)分租转租事项。在协议中必须明确日后中标人将租赁物分租和转租时,必须保证招标人的权益不受损害,须向招标人备案。分租和转租所产生的纠纷与招标人无关。

(5)评分侧重点。在经营性招标中,特别需要注意租金价格、履约保证金、以前成功的商业策划案例。这些都是保证经营性招标成功的关键因素。在招标过程需要尤为关注。

2.3 服务类项目评标办法

我国招标投标法规定评标可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和综合评价法以及法律与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评标方法。

根据南京南站项目服务类项目评标办法的经验总结得出服务类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价法和合理最低价法相对较好。

1)综合评价法

服务类项目招标一般采用综合评价法进行评审。综合评价法不仅要评价商务标,而且要评价技术标。一些技术难度大的项目,对技术标的关注程度甚至要超过报价。

对于技术标的评审主要是对投标书的技术方案、技术措施、技术手段、技术装备、人员配置、组织方式和进度计划的先进性、合理性、可靠性、安全性、经济性进行分析评价。如果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委派拟任项目负责人参加答辩,评标委员会应组织他们答辩,这对于了解项目负责人的工作能力、工作经验和管理水平是很有好处的。没有经过技术评审的标书,不能中标。

商务标包括投标报价和投标人的资信等内容,但评标的重点是对投标报价的构成、计价方式、技术方法、支付条件、取费标准、价格调整、税费、保险及优惠条件等进行评审。商务标评审的核心是评价报价的合理性以及投标人在履约过程中可能给招标人带来的风险。

衡量投标文件是否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评价标准,可以采用评分法,但是需要量化的因素及其权重必须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评分法(打分法)是指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将评审内容分类后分别赋予不同权重,评标委员依据评分标准对各类细分的子项目进行相应的打分,最后计算的累积分值反映投标人及其投标的综合水平,以得分最高的投标书为最优,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2)合理低价法

在服务类招标中较少采用合理最低价法,这是因为在服务类项目中费用低、影响大。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一般适用于具有通用技术性能标准或者招标人对技术、性能没有特殊要求的招标项目。评审委员会只需根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价格调整方法,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以及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做必要的价格调整,而无需对投标文件的技术文件部分进行折价,但投标文件的技术标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和标准。

由于我国建设领域的诚信体系尚不健全,同时由于成本价难以认定,一些不良投标人常利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进行恶性低价竞争,中标后再恶意索赔。这是需要重点防范的 。

在南京南站服务类项目招投标中,各项目的招标方法及评标方法如表2.4~2.6。

表2.4 监理类项目评标办法

表2.5 勘察设计类项目评标方法

表2.6 监测类项目评标办法

2.4 案例一:地下空间开发设计及设计咨询

2.4.1 项目情况概述

南京南站地下空间开发勘察设计招标(NZ-SJ0904合同段)和地下空间开发勘察设计咨询招标(NZ-SJ0905合同段)工作内容主要包括:整个南京南站地区地下空间开发的概念性研究、规划设计和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在概念性研究的基础上,进行规划设计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其中规划设计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的范围:以控制性详规中规划的地下空间为基础向东西适当扩展,东到站东路(部分范围拓展至站东一路),西至站西路(部分范围拓展至站西一路),北起绕城公路,南抵秦淮新河,用地面积约223.4 hm2;方案设计范围:主要包括铁路枢纽站南北广场及中央绿轴下公共地下空间(用地面积约为20 hm2)和重点片区(南北广场,绿轴)的地面景观;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范围:主要包括铁路枢纽站南北广场公共地下空间。设计咨询招标工作内容主要包括上述设计内容的设计咨询工作。

由于勘察设计招标和设计咨询招标工作是同时进行,规定报名参加本项目勘察设计合同段投标的申请人,必须报名参加该项目设计咨询合同段的投标,但是只能中标一个合同段。两者各有特色,以下将以设计招标为例。

2.4.2 招标过程

(1)确定招标方式。根据招投标法相关规定及本项目的具体规模和特点决定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2)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公告应载明招标人的姓名和地址、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投标截止日期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至少在一家指定的媒介发布招标公告。指定报纸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同时,应将招标公告如实抄送指定网站。

为吸引更多潜在的投标人,在中招网上发布招标公告,同时规定报名参加本项目勘察设计合同段投标的申请人,必须报名参加该项目设计咨询合同段的投标,但是只能中标一个合同段。在招标公告中特别载明要求提供方案的招标须进行版权补偿。

(3)编制招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南京南站地下空间开发勘察设计招标(NZ-SJ0904合同段)和地下空间开发勘察设计咨询招标(NZ-SJ0905合同段)分别由本项目专用本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原交通部《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文件范本(2003年版)》(以下简称“范本”)共同组成。其中项目专用本是招标人根据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对范本进行修改、完善和补充的文本,所涉及的条款内容均以项目专用本为准;对范本未进行修改、完善、补充和说明的,以范本为准。

以南京南站地下空间开发勘察设计招标项目专用本为例,与示范文本相比较,以下几点需要特别注意:

① 合理确定合同调价方式。确定合同调价方式时需要同时兼顾招标人和中标人的利益,以便吸引更多的投标人来投标,这要求不能过分偏重招标人方的利益,而不考虑投标人的利益,错失很多有潜力的投标人。在本案例中,招标代理机构合理制定合同调价方式值得借鉴,规定如本工程暂定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与经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中的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与工器具购置费和联合试运转费之和相比差额在±10%范围内合同价格不调整;在±10%范围外,合同价中的概念性研究费、规划设计及工程可行性研究编制费、方案设计费不调整,初步设计(包括初勘)及施工图设计费(包括详勘)进行调整,对差额在±10%范围以外的超过或减少部分按投标时所报费率进行调整。

② 合理确定投标人形式。由于本案例中标段划分较细、专业性强,没有必要联合体投标,因此本案例不采用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必须是一个独立的机构,但如果投标人不具备规划编制资质及工程勘察资质,可将相应业务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

③ 投标文件编制说明。本案例中明确规定了技术文件和商务文件的装订格式、字数、字体、字体大小、图表格式等,同时明确要求技术文件采用光盘陈述方式,供评价过程中播放,并对技术文件陈述光盘做出明确要求,如果违反则作为废标处理。

④ 清晰交代退还投标担保方式。对于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投标前所交付的投标担保,招标人应告知对方在何地何时取得投标担保,同时规定招标代理服务费用由谁承担,如何计量与支付。

本案中,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协议书,并由招标人将合同协议书在南京市交通行业与产业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发送退还投标担保的书面通知。投标人凭招标人(或招标代理)的书面通知及投标人单位介绍信,在指定时间到南京交通招标投标服务中心退还。中标人的投标担保应在向招标人提供了符合要求的履约担保并签订合同协议书后,凭中标通知书和单位介绍信至南京交通招标投标服务中心予以退还。

本案例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该费用不单独计列,计入投标人投标报价中,不再另行计量与支付。

⑤ 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记。为保证招标投标过程中的公平性,招标人必须在合同中明确规定合同文件的密封方式和标记。在本案中,采用双信封的评标办法,商务文件和报价清单分别密封在两个信封内,然后统一密封在一个外层信封中;技术文件(包括正本及副本)和招标代理提供的陈述光盘分别密封在两个信封内,然后统一密封在一个外层信封中。

同时,投标人要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密封文件,投标文件的组成应按照规定是双信封文件,按照规定密封、包装和标记,否则为废标。

⑥ 合理利用所有投标人的技术方案。中标人的综合评分最高时,从技术和经济角度就是最好的选择,但某些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技术方案可能有的部分会更好,就像本案中,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招标人有权吸纳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方案,且无需另行支付费用。

⑦ 合同的订立。合同条款的设立根据合同范本设立,但根据招标人需求及项目的特性等特别要求,招标人方可以具体设定某些条款。在本案中,明确规定在设计过程中设计单位和咨询单位之间的协作关系,要求设计单位接受设计咨询单位在进度、成本、质量方面的监督,以提高工程设计质量,并规定违约责任;同时明确规定设计单位的设计周期和交付时间安排,包括概念性研究、规划设计及工程可行性研究编制、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阶段的时间限制和交付时间安排;对于暂定金额的设立,本案中要求是勘察设计费用的10%,而对于勘察设计合同价款风险,设计人应考虑在合同实施期间,若由于国家颁布了新的政策、法规、标准导致勘察设计费用的变化风险,由此引起的勘察设计费不进行调整。

2.4.3 评标过程

1)评标依据

为保证评标的公平和公正,维护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等七部委《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特制定《铁路南京南站地下空间开发勘察设计招标NZ-SJ0904合同段评标办法》作为本案例的评标依据。

同时,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应当根据评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系统的评审和比较。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标准和办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和评标办法应当合理,不得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内容,不得妨碍或者限制投标人之间的竞争。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其技术文件进行必要的解释或介绍,但不得提出带有暗示性或者诱导性的问题,也不得明确指出其投标文件中的遗漏和错误。

2)评标原则

为了规范评标活动,保证评标的公平、公正,维护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评标工作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评标活动依法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或者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评标人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评标活动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评标活动及其当事人应当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

3)评标办法

勘察设计评标一般采用综合评标法进行。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结合经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上阶段设计批复文件,对投标人的业绩、信誉和勘察设计人员的能力以及勘察设计方案的优劣进行综合评定。

在本案中,本招标项目的评标工作是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办法和本评标办法的具体评价指标,采用综合评价方法,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和比较,提出中标、废标或重新招标等评标意见,编写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首先对第二卷技术文件中投标人对本项目的理解和技术建议及工作计划和质量管理措施进行打分;汇总完各投标人得分后,在监督机构和公证人员在场的情况下,拆封投标人商务文件信封,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信誉和与本项目相关的具体经验、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资格和能力、技术设备投入、后续服务分别进行评审打分并汇总得分;在监督机构和公证人员在场的情况下,拆封投标人报价清单信封,计算报价清单文件得分。投标人综合得分为第一卷商务文件、第二卷技术文件和第三卷报价清单文件得分总和。投标人各文件得分为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计算结果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在本案中,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审打分的主要内容、分值范围划分和评标细则如表2.7。

表2.7 设计招标NZ-SJ0904、NZ-SJ0905标段评分细则

续表2.7

4)对投标文件的评估

(1)资格审查

招标人将首先对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才能进入初步评审(符合性审查)。凡是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都应被允许参加投标。招标人不得以抽签、摇号等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在本案中,通过资格审查的条件如表2.8所示。

表2.8 设计招标NZ-SJ0904、NZ-SJ0905标段资格审查

(2)初步评审

初步评审重点在投标书的符合性审查。主要是审查投标书是否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审查内容包括投标文件的签署情况、投标文件的完整性、与招标文件有无显著的差异和保留、投标资格是否符合要求。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将做无效标处理,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者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书。

在本案中,只有通过初步评审才能够进行详细评审。其中技术文件、商务文件、报价清单通过初步评审的条件如表2.9~2.11。

表2.9 设计招标NZ-SJ0904、NZ-SJ0905标段初步评审符合性审查表——技术文件

表2.10 设计招标NZ-SJ0904、NZ-SJ0905标段初步评审符合性审查表——商务文件

表2.11 设计招标NZ-SJ0904、NZ-SJ0905标段初步评审符合性审查表——报价清单

(3)详细评审

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确定评标标准和方法,对其进行技术评审和商务评审。对于大型的,尤其是技术复杂的设计招标项目,技术评审和商务评审应该是分开进行的。详细评审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作为招标人最后选择中标人的决策依据。

在本案中,采用双信封综合评标法,不仅要评价商务标,而且要评价技术标。评标委员会首先对第二卷技术文件中投标人对本项目的理解和技术建议及工作计划和质量管理措施进行打分;汇总完各投标人得分后,在监督机构和公证人员在场的情况下,拆封投标人商务文件信封,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信誉和与本项目相关的具体经验、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资格和能力、技术设备投入、后续服务分别进行评审打分并汇总得分;在监督机构和公证人员在场的情况下,拆封投标人报价清单信封,计算报价清单文件得分。投标人综合得分为第一卷商务文件、第二卷技术文件和第三卷报价清单文件得分总和。投标人各文件得分为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计算结果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评标委员会在详细评审时,各投标人商务文件中的由评委自主评分项目得分不应低于此项满分值的60%,如果有评标专家认为必须低于60%,则应由此专家做出书面陈述。

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工作完成后,依据对投标人综合得分结果的排序高低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并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按各投标人综合得分从高到低顺序确定投标人综合得分排名。若出现2份或2份以上投标文件综合得分相同时,则按投标价较低投标人排名在前;若报价相同,则推荐信用等级高者排名在前;若仍相同,则以所有评标委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计算综合得分,高者排名在前。若某投标人在NZ-SJ0904、NZ-SJ0905两个合同段的综合排名均为第一,则优先推荐其为NZ-SJ0904合同段的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依据综合得分高低依次排序,推荐综合排名第一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第二、第三名依次为后备的中标候选人。

5)确定中标单位

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招标人也可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综合评分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如果没有符合评标规定的下一个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应重新招标。

招标人应当给中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出具书面回执,证实已经收到中标通知书。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按项目管理权限向主管部门提交招标投标书面报告核备。

6)提交履约担保,订立书面合同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招标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压低报价、增加工作量、缩短工期或者其他违背中标人意愿的要求,以此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也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担保的,中标人应当在合同签字以前或者合同生效前提交。

2.5 案例二:北广场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监理

2.5.1 项目情况概述

北广场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监理NZ-JL1006标段招标的工程内容是驻地监理组的招标,主要负责南京南站南北广场工程(北广场)建设项目的施工监理,主要工程内容为北广场基坑支护、土方工程、工程桩、土建、装饰及安装等工程施工监理。

2.5.2 招标过程

(1)确定招标方式。根据该项目NZ-JL1006标段工程的规模以及我国《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方及招标代理人决定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标。这样招标的最大优势在于一切有资格的潜在的投标人均可以报名参加投标竞争,使得招标人有较大的选择范围,可以在众多的投标人中选出报价较低、技术可靠、资信良好的中标。

(2)招标文件准备。由于该NZ-JL1006标段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招标方准备的招标文件有招标公告、资格后审文件、招标文件以及中标通知书等在内的全部文件。招标的文件准备并不要求全部同时完成,可以随着招标工作的进展而跟进。

招标用的核心文件是招标文件,该NZ-JL1006标段所用的招标文件是修改补充后得到的项目专用本,下面将具体分析该招标文件。

该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合同通用条款、合同专用条款、技术规范等。

在本案例投标人须知中,需要特别注意几点。

① 推荐中标候选人。为确保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进度及南站站前广场工程节点时间要求,在招标公告中明确,在南北广场(南广场)工程施工监理招标(NZ-JL1005标段)项目中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在本次评标时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即:为保证监理人员安排,两项目不能兼中。

② 投标报价。投标人的投标价费率,应是完成各监理标段的施工准备期、施工期和缺陷责任期监理服务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监理人员服务费和监理试验检测设备、交通工具、通信、办公、生活设施购置、使用、维护费和不可预见费等所有费用。此外,投标人在报价时应注意,监理人员服务费包括人员工资、奖金、伙食费、保险费、差旅费、加班费和各种补贴、津贴等一切费用;监理人员现场服务时间应根据实际需要合理安排,土建、安装等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充分考虑工序衔接,服务时间不得重复计算;对不能自行进行的质量检测、试验项目可委托相应行业的具有资质和检测能力的单位(被监理的单位除外)进行,费用由监理单位承担。

③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投标文件应将第一卷商务文件和第二卷技术建议书(正本)及电子载体密封为一个包,第一卷商务文件和第二卷技术建议书(副本)密封为另一个包,并将两个包密封在第一个内信封中并加盖密封章或公章,在右上角注明“第一卷和第二卷”;第三卷财务建议书(正本)及电子载体密封为一个包,第三卷财务建议书(副本)密封为另一个包,并将两个包密封在第二个内信封中并加盖密封章或公章,在右上角注明“第三卷 财务建议书”,然后将两个信封统一密封在一个外层信封中并加盖密封章或公章。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不予签收。

在本案合同条款中,需要特别注意几点。

① 监理服务的工程范围。驻地监理组负责招标范围的南京南站南北广场工程(北广场)基坑支护、土方工程、工程桩、土建、装饰及安装等工程施工监理(包括工期的签证、对发生不可抗力造成工程无法继续施工的处理、相关签证及工程量计量的复核、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的确认和行使其委托人授权的工作)。监理人应按发包人的要求配合发包人对所监理的施工标段可能进行的科研和试验课题研究。

② 正常监理服务费用。本合同监理服务费采用费率报价法进行报价,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为实施和完成本项目全部监理工作所需的劳务费、技术服务费、管理、保险、税费和利润等费用,除非上述费用在合同中另有说明。本项目最终结算时监理服务费按审计后的工程决算价乘以合同监理服务费率。

③ 支付方式。监理人应按照招标人确定监理服务费支付申请格式(申请单格式在正式签署合同后提供),根据施工合同工程进度相同比例,向招标人提交监理服务费支付申请,但累计额度不得超过合同规定应支付的监理服务费总额。招标人应在收到监理服务费支付申请单后14天内予以批复,并在批复后14天内向监理人支付正常服务的费用,以及根据监理合同专用条件第4.2条确定的对监理人的赔偿、专用条件6.2.3额外服务的费用及7.3款对监理人的奖励,与此同时,监理人应接受招标人对监理人履约检查的违约扣款,扣留本期缺陷期服务费。若招标人对监理人提交的支付申请有疑义,招标人应在收到监理服务费支付申请后14天内将申请退回监理人,并要求其重新计算、上报。

④ 合同范围、费用的调整。因招标人要求增加或收回监理合同部分段落时,监理服务费应作相应调整。调整原则为增加段落则相应增补服务费,收回段落则相应扣减服务费。具体按下列方法计算确定:当合同标段的工程建安费增减不超过招标文件估算建安费的20%(小于等于20%)时,监理费用不作调整;当合同标段的工程建安费增减超过招标文件估算建安费的20%(大于20%)时,增减后的监理服务费率为:依据《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以实际工程建安费所对应的基价,按中标时监理人所报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高程调整系数及浮动幅度值进行计算调整。

(3)发布招标公告。招标方招标网上发布该NZ-JL1006标段的招标公告,载明了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投标人资格要求、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联系方式等事项。特别提醒,按规定有备案程序的,招标公告应当先报招标投标有权管理部门备案,然后才能对外公布。为确保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进度及南京南站站前广场工程节点时间要求,在招标公告中明确,在南北广场(南广场)工程施工监理招标(NZ-JL1005标段)项目中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在本次评标时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两项目不能兼中。

(4)发售招标文件。本案NZ-JL1006标段的招标文件的发放形式,是将招标文件发售给有资格的潜在投标人,酌收工本费。潜在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核对无误后要以书面形式确认。潜在投标人要认真研究招标文件,若有疑问或不清楚的地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人澄清解释。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

(5)组织现场勘察。NZ-JL1006标段明确说明组织潜在投标人进行现场勘察,可以了解场地及其周围环境的情况,获取其认为有用的信息;核对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资料和数据并加深对招标文件的理解,以便对招标项目作出正确的判断,选择正确的投标策略,确定正确的投标报价。如果投标人认为需要再次进入现场考察,招标人将予以支持,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2.5.3 评标过程

1)评标依据

为规范NZ-JL1006标段施工监理评标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2001年第12号令)、《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原交通部2006年第5号令)及《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等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工程招标文件,制定评标办法。

2)评标原则

NZ-JL1006标段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评标活动应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评标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和投标人串通,不得泄露与评标活动有关的情况,不得索贿受贿,不得参加可能影响公正评标的任何活动。评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干扰评标工作,不得采用行贿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评标。

3)开标

NZ-JL1006标段开标在招标文件中确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址是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址。

4)初步评审

NZ-JL1006标段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只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投标文件不符合初步评审主要条件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作为废标处理。NZ-JL1006标段初步评审如表2.12所示。

表2.12 北广场监理招标NZ-JL1006标段初步评审

5)资格审查

NZ-JL1006标段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资格审查要求,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人员、试验、检测设备、财务能力、履约情况等进行评审,判定其是否满足资格审查要求,投标文件任一项条件不满足招标文件资格审查要求的,作废标处理。NZ-JL1006标段资格审查如表2.13所示。

表2.13 北广场监理招标NZ-JL1006标段资格审查

说明:投标文件任一项条件不满足招标文件资格审查要求的,作废标处理。

6)详细评审

NZ-JL1006标段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从合同条款、监理能力、管理水平以及投标人以往监理业绩及履约信誉等方面进行详细评审,并对商务文件、技术建议书、财务建议书分别评审打分,满分100分;技术、商务、财务分值分别为45分、45分、10分。

(1)合同条款响应性评审(表2.14)

表2.14 北广场监理招标NZ-JL1006标段合同条款响应性评审

(2)技术、商务评审(表2.15)

表2.15 北广场监理招标NZ-JL1006标段技术、商务评审

(3)财务评审(表2.16、表2.17)

在评标委员会完成对投标人的商务文件和技术建议书的评审后,在主管部门的监督下,由评标委员会拆封投标人的财务建议书信封,只有通过前述初步评审、资格审查、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才能进入财务评审。

表2.16 北广场监理招标NZ-JL1006标段财务评审(1)

表2.17 北广场监理招标NZ-JL1006标段财务评审(2)

7)推荐中标候选人

各投标人的综合得分等于技术评分、商务评分与财务评分之和。商务文件和技术建议书的11个子项得分为所有评标委员各子项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当评标委员会人数为7人或7人以上时,去掉1个最高值和1个最低值)。

根据综合得分由高至低排序,推荐得分最高者为中标候选人。当投标人的综合得分相同时,如投标价不同,取投标价低的投标人排名在前;若投标价仍相同,取监理人员及机构设置得分高的排名在前;监理人员及机构设置得分仍相同,由评标委员会从其投入的人员和设备、监理大纲(或监理方案)和措施、对本工程重点、难点分析、业绩和信誉等方面,通过集体讨论确定其排名先后。评标委员会审定评标结果后,向招标人提交书面报告。NZ-JL1006标段综合得分如表2.18所示。

表2.18 北广场监理招标NZ-JL1006标段综合得分

2.6 案例三:南北广场基坑支护监测

2.6.1 项目概况

1)工程范围和内容

南广场:基坑面积约58 100 m2,基坑开挖深度在6.2~14.8 m之间,地下两层,地下空间面积10.39万m2,地上广场面积约4万m2,广场东侧拟建造5层酒店1座;西侧拟建造4层商场1座。场地中段正在运行的地铁一号线和拟建的地铁三号线处为地下一层,其中地铁三号线基坑在南广场基坑施工时一并施工。

北广场:基坑面积约51 856 m2,周长约1 004 m,一层地下室,地下室埋深约为7 m。地上为广场。广场中段地下有正在运行的地铁一号线和拟建的地铁三号线预留位置,同时在北广场基坑施工时一并将地铁三号线基坑施工完毕。

招标内容为:以上范围的基坑监测。南、北广场基坑监测,其中北广场地铁一号线南延线监测不在此次招标范围,但包含地铁三号线基坑监测。

2)监测要求

(1)基坑监测项目内容:①边坡坡顶土体位移及沉降;②周边20 m范围内道路、管线的位移和沉降。

(2)服务期限:从基坑开始开挖至地下室周边土体回填完成期间,具体按图纸及规范要求并结合现场的实际需要。

具体监测项目及监测点数量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为准,若有不足投标人需按规范要求增加,费用报价时综合考虑(需向投标人提供岩土工程勘察资料)。

(3)对投标人资格要求

①企业资格要求。具备住建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者具有深基坑支护工程监测机构认证证书资质的企、事业单位或组织机构;必须具有省级以上计量监督局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且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CMA证书附表中核定的计量认证范围必须包括完成本招标工作内容中所需的相关范围,即必须包括建筑基坑工程监测CMA认证资质及变形测量测绘资质。

②企业业绩。企业至少完成过1 项或以上10 m以上深基坑监测项目业绩。

③人员资格。项目负责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要求为土木工程或岩土工程的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主持过 1 项或以上10 m以上深基坑监测项目。

④履约信誉。在江苏省交通行业与产业项目招标投标信息系统中信用等级评价(以递交投标文件截至当日为准)为A级(含A暂定)及以上级别。

2.6.2 招标过程

1)确定招标方式

在南京市交通运输局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的监督下实施公开招标工作,在指定媒体发布招标公告,接受符合资质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报名。招标方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的优势在于能够在最大限度内选择投标商,竞争性更强,择优率更高,同时也可以在较大程度上避免招标活动中的贿标行为,但是同时也要特别警惕由于资格审查不严而导致鱼目混珠的现象,以及对于公开招标投标资格审查及评标工作量大、耗时长的工作准备。

2)招标文件的准备

本案例中招标文件包括总则、招标书、投标书、投标书的递送、开标与评标、授予合同等文件。招标文件的准备可以随着招标工作的进展而跟进。招标文件编制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招标的成败,要予以特别的重视。招标用的核心文件是发售给投标人作为投标依据的招标文件,下面将具体分析该招标文件需要特别注意的事项。

(1)现场考察: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编标所需要的一切材料均由投标人自行调查考虑。招标人的图纸中介绍了工程的地形、地貌、水文、地质、气象、料场、水源、电源、通信、交通条件等情况,以帮助投标人了解现场情况,利于编标。但这些介绍资料并不构成合同文件的一部分,承包人应对他自己就上述资料的解释、推论和应用负责。

(2)投标价:投标人应认真填写项目组成费用中所列的本合同各项目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及所有标明为暂定工程量项目的单价。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的工程细目,招标人将不予支付,并认为该细目的价款已包括在项目组成费用其他细目的单价或总额价中。承包人因承包本合同工程需缴纳的一切规费、税费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并包含在所报的单价或总额价中,不单独报价。本项目完成监测工作所需用地、用电、用水由中标人自行考虑解决,其费用应包含在相应子目的报价中,不另行报价。在合同实施期间,投标人的报价总额不予调整。

(3)投标文件的密封: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包装,包装使用单层封套,并在封套的封口处都要加贴封条将封口处密封死。封套外表注明“正本”、“副本”标记,并在封条四周加盖单位公章。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不予签收。如因密封不严、标记不明而造成过早启封、失密等情况,招标人概不负责。

(4)监测工程量:按照设计和监理单位等审批的监测方案进行,发包人有权根据工程需要增加或减少监测内容或监测次数。

表2.19为监测内容项目,表2.20为基坑监测频率要求。

表2.19 监测内容、项目

表2.20 基坑监测频率要求

(5)合同总价及调整:本项目规定本合同价为结算上限价。发包人有权根据工程需要增加监测内容或监测次数,以确保基坑及周边建筑物的安全,但结算价不超过合同总价。结算时,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达到或超过本合同数量的,则按照合同总价予以结算;若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未达到本合同数量的,则按照比例扣除相应费用。承包人应积极配合处理设计施工中出现的有关问题。在观测过程中,若出现异常,应及时通知施工单位、监理及发包人,由此而增加的监测次数或监测点造成费用的增加,结算时结算价不超过合同总价。最终结算价以政府投资专业审计部门审定为准。

(6)监测成果:在招标文件中规定每次监测完成后,承包人应于3日内向发包人提供监测成果资料一式三份;如有异常情况或达到警戒值,应及时通知发包人等相关单位。监测工作全部完成后,承包人应于20日内向发包人提供监测成果总结报告一式四份。

(7)技术方案:本项目规定投标人所提交的技术方案至少但不限于表2.21所示内容。

表2.21 技术方案内容

3)发布招标公告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投标网》和《江苏省交通厅招投标系统》上同步发布。该招标公告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

2.6.3 投标过程

1)资格审查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能进入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评标时评标委员会首先对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其资格审查的内容如表2.22所示。

表2.22 监测招标NZ-JC1002标段资格审查表

说明: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应认为其存在有重大偏差,评标委员会应对其作废标处理。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参加下一步评审。

2)初步评审——符合性审查

初步评审即符合性审查和算术性修正。招标人依法组织的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进行初步评审,只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才能进入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前,发现有效投标文件不足三个、且投标明显缺乏竞争性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投标,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主要条件如表2.23。

表2.23 监测招标NZ-JC1002标段初步审查——符合性审查表

说明: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应认为其存在有重大偏差,评标委员会应对其作废标处理。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参加下一步评审。

3)初步评审——算术性修正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各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进行校核,并对报价清单及其组成表中有算术上的和累加运算上的差错给予修正。修正的原则如下:

(1)当以数字表示的金额与文字表示的金额有差异时,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2)当各细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细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

按以上原则对算术性差错的修正,应取得投标人的同意,并确认修正后的最终投标价。如果投标人拒绝确认,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评审,并没收其投标担保。

算术性修正后的最终投标价与原报价相比偏差在1%以上者,属于重大偏差,该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4)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还应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从合同条件、技术部分以及投标人以往履约信誉等方面进行详细评审(表2.24)。

表2.24 监测招标NZ-JC1002标段详细评审表

说明: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应认为其存在有重大偏差,评标委员会应对其作废标处理。未通过详细评审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参加下一步评审。

5)评标办法

评标委员会对已通过详细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分,评标价:60分;监测方案:20分;项目组人员组成:5分;设备与工具配备:10分;业绩:5分。表2.15为NZ-JC1002标段评标价计算评审表,表2.26为NZ-JC1002标段商务及技术评审表。

表2.25 监测招标NZ-JC1002标段评标价计算评审表

表2.26 监测招标NZ-JC1002标段商务及技术评审表

6)推荐中标人,签订合同

评标结束并经批准后,招标人将在投标文件有效期截止前,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确认其投标已被接受。中标通知书中将写明招标人将支付给中标人按合同规定实施和完成本工程及其缺陷修复的总价(即合同价格)。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天内,应与招标人及代建单位三方签订合同协议书。

2.7 案例四:南京铁路南站站内商业空间招商

2.7.1 项目概况

交通枢纽项目的经营招商,是保证项目建成后顺利运行的有效保障。本次招商策划的范围为“南京铁路南站配套商业空间”的内容,规模约18.59万m2(不含南京汽车客运南站面积30 588 m2),分为2大类:即停车场库和商业服务类;具体由5个部分组成:地面、地下停车场、南高架夹层、游客接待中心和地下商业开发。其中:① 停车场、库(除长途车到发场外所有车场、道路及地下停车库、安全通道)153 296 m2;② 地下商业开发:22 562 m2;③ 游客接待中心:5 796 m2;④ 南高架夹层4 300 m2(不包括高架桥下地面广场部分)。

(1)租赁物位置、建筑面积。南京南站站内商业空间(包括商业服务中心和地下负一层商业空间两部分,其中商业服务中心建筑面积约5 796 m2,地下负一层商业空间建筑面积约22 562 m2,共计28 358 m2。最终以双方确认的实际交付的建筑面积为准)和相关设施、设备。

租赁物范围内及租赁物的外立面的广告设置、发布、经营等所有与广告相关的权利与利益均不在本次租赁范围内(不含承包人及其承租人在发包人指定区域内必须设置的牌匾和商业标识)。

(2)整体形象定位。作为南京南部新城核心区的南京南站地区未来将成为与新街口、河西相鼎立的新的城市中心。相关配套商业空间的经营开发应综合考虑城市中心和华东地区重要交通枢纽的要求,立足国际化高品位,同时充分体现南京特色。

(3)发包方式。由于本项目为招商招标,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中未明确此类项目的招标方式,因此招标人采取综合比选的方式确定承租人。由发包人邀请具有相关经营实力的单位参加比选。

2.7.2 比选注意事项

(1)申请文件递交。由于本次招商项目涉及各比选申请人的商业秘密,发包人有义务对各比选申请人的报价、策划方案、运作思路以及所涉及的经营品牌等主要内容进行保密。

(2)报价方式。投标人按每天单位面积单价的方式进行报价,并按商业服务中心和地下负一层商业空间两部分分别逐年报价,且次年报价不得低于前一年报价。

(3)评审原则。招标人邀请相关专业专家及招标人成员共同组成评审委员会(人数为5人或5人以上单数),按综合得分高低的顺序推荐承包人、第一后备承包人和第二后备承包人,评审原则为:报价最优,所报策划方案能满足招标人及评委的要求,合理可行,且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为承租人。

(4)知识产权及其他相关事项

① 关于《南京铁路南站站内商业空间招商》比选活动中,申请人所提交的成果应为申请人单位首创,不得包含任何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材料。如有侵权,将由申请人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② 招商活动的所有比选成果版权归发包人所有,可以进行印刷、出版及进行修改、使用等,并有权在其他招商活动中全部或局部使用其成果。

③ 应邀申请人单位从发包人单位调查获得的有关文件及资料均受版权保护,不得用于本次比选活动以外的任何场合,否则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④ 应邀申请人单位所提交的所有比选成果文件均不退还。

⑤ 本次比选活动的解释权属招标人。

2.7.3 框架协议

招商的框架协议相当于是缔约协议,表示双方意向合作的文件。约定了具体事项、完成时间、双方准备工作分工及责任等事项。

(1)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在与招标人签订框架协议后十日内,中标人必须缴纳不低于总价款的10%的资金划作为履行本协议首笔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计息),此保证金应划入招标人指定账户,签订正式租赁合同前中标人再向招标人缴纳不低于总价款的10%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计息),签订正式租赁合同后3个月内,承包人再向发包人缴纳不低于总价款的10%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计息),否则发包人有权终止本协议或正式租赁协议,并要求承包人赔偿相应损失;租赁协议期满后,发包人无息退还承包人的履约保证金。另外,如果承包人经营稳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视情况将前期承包人缴纳的履约保证金的部分金额转为后期租金,但剩余履约保证金总额不得少于总价款的10%。

(2)租赁物的交付。双方签订正式合同后,发包人将租赁物交付给承包人。承包人同意发包人按发包人委托的设计单位所设计的内容施工后的现状将租赁物(根据一次消防验收的要求,其中设置为餐饮功能区的建筑面积约为958 m2,如承包人认为需改变餐饮面积,可自行依法按程序报批并将相关情况报发包人备案)交付承包人,承包人承诺对租赁物及周边环境有充分的认识和认可。

(3)租金支付。对于南京南站站内商业空间,免租期为本协议签订之日起6个月,确因发包人原因导致本协议迟延履行的,免租期相应顺延。免租期之后,租金支付为每年支付四次,暂定每个季度为一个租金支付期;首期租金应于免租期结束前10日内支付。剩余租金支付方式:承包人须在每个租金支付期开始日前10日全额预付当期租金。如承包人逾期支付当期租金超过15个工作日,则按承包人违约处理,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由于承包人的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相关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合同到期后,发包人有权按照市场情况对租赁价格进行合理调整。

(4)分租、转租事项。为保证甲、乙双方的权利,以及双方招商工作的顺利有序开展,承包人将本协议所规定的租赁物分租、转租,须将其与具体的各承租商家签订的租赁合同报发包人备案,合同内容应保证真实完整。承包人每季度应向发包人提交转租、分租、保证金、押金收入等经营性数据的汇总报表,并保证数据真实可靠。承包人应确保在租赁期间内发包人资产及合同权益不存在任何风险,如因承包人引入的承租人或其他任何主体与承包人产生纠纷均与发包人无关,承包人须以自有资产承担并保障相关主体的合法利益,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由承包人负责全额赔偿。如果承包人收取的款项不足以支付发包人租金时,承包人应以自有资产确保向发包人按期足额支付租金。

2.7.4 评分办法

本案中采用综合评分法,百分制。主要从表2.27中所示的几方面评审。

表2.27 南京南站站内相关配套商业空间、设施、设备租赁评分办法

技术部分各项分值由评标委员会成员(5人以上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为申请人的最终得分。评标委员会根据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推荐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第三的依次为后备的中标候选人。

3 建筑工程类项目招标

3.1 建筑工程类项目招标内容及范围

建筑类工程是南京南站工程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此类工程的特点是:建筑规模大、招投标工作较为成熟、标的额度大、涉及专业多等。

建筑类工程项目招标内容主要是针对于单体建筑物、构筑物等主体建筑以及土方、基础工程而进行的。对于南京南站而言,包括南京南站主站房,中心轴两侧站前总部大厦,南北两广场超大规模基坑工程,基坑支护工程,桩工程,农花河项目调水池、蓄水池以及箱涵工程等。

经整理,大体将建筑类工程分为7种(见表3.1)

表3.1 建筑类工程汇总表

续表3.1

3.2 建筑工程类项目招标规则及评标办法

3.2.1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为了准确的考察各个投标人的建设能力,南京南站工程对承包商的资质等级的要求根据建设部颁布的《施工企业资质等级标准》执行。房屋建筑工程类企业资质等级标准与承包范围如表3.2所示。

表3.2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承包范围表

续表3.2

注:房屋建筑工程是指工业、民用与公共建筑(建筑物、构筑物)工程。工程内容包括地基与基础工程,土石方工程,结构工程,屋面工程,内、外部的装修装饰工程,上下水、供暖、电器、卫生洁具、通风、照明、消防、防雷等安装工程。

3.2.2 招标组织形式

该类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原国家计委、原建设部、原交通部等七部委联合发布的第30号令《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发布的第29号令《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和交公路发〔2004〕688号《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等法律法规组织招标投标活动。

(1)招标活动的开展,首先要遵循最基本的几项原则,即: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这是对招标工作顺利进行的前提条件。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条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第二条到第九条内容,南京南站工程中的建筑类工程无论从性质、规模、资金、专业、内容等方面,均应采取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

(3)在全国范围内,建筑类工程招标工作已基本成熟,各项工作只要按照既定的要求与程序即可顺利进行。但是对于像南站这样超大规模,多家建设方(招标人)的招标项目来说。需要额外考虑的因素还有很多,比如,仅仅满足原建设部法律法规是不够的,还要符合原交通部、铁道部的相应规章制度等。

因此,根据以上法律法规,结合南京南站建筑工程类项目概况,招标方采用的招标方式均为公开招标。

3.2.3 评标办法

在全国范围内的建筑工程类评标过程中,大多采用以下两种方法:合理低价法、综合评估法。前者是用于具有通用技术、性能标准或者招标人对其技术、性能没有特殊要求的招标项目。对于不宜采用合理低价法的项目,一般采用综合评估法。

南京南站建筑工程类各招标项目评标方法以综合评估法为主,少数工程也应用到合理低价法。

1)合理低价评标法

就是项目业主通过招标选择承包人,在所有的投标人中报价的合理最低价者,即成为工程的中标人。这里“合理最低价”指应当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是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投标价格低于企业自身成本的除外,评标价最低的投标价不一定是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价。评标价是一个以货币形式表现的衡量投标竞争力的定量指标,实行经评审的合理最低价评标法的优点是:

(1)符合市场经济体制下微观主体追求利润最大化的经营目标;

(2)合理适度地增加投标的竞争性,可为建设单位节约资金提高投资效益;

(3)有利于承包人不断改善经营管理,提高技术水平,加强成本核算,提升市场竞争力,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4)有助于建设领域相关管理机制的改革,真正形成权责分明的项目审批、实施监督、事后审计评价制度。

2)综合评估法

在评标时,如果仅仅比较各投标人的报价或报价商务部分,则对竞争性投标之间的差别将不能作出恰如其分的评价。除了考虑价格因素外,还应该综合考虑施工组织设计、质量、工期、承包人的以往施工经验及施工新技术的采用等因素。因此,在这些情况下,必须以价格加其他因素综合评标,即应用综合评估法评标。

以综合评估法评标,一般做法是将各个评审因素在同一基础或者同一标准上进行量化,量化指标可以采取折算为货币的方法、打分的方法或者其他方法,使各投标文件具有可比性。对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的量化结果进行加权,计算出每一投标的综合评估价或者综合评估分,以此确定候选中标人。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的投标,应当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3)适用范围

两类评标办法的适用范围,详见表3.3。

表3.3 两类评标办法的适用范围

4)注意事项

综合评估法:以投标文件能否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为前提,在全面评审投标价格的合理性、技术标(或称技术部分,指施工组织设计,包括施工方案、组织措施、进度计划、人员安排、机械设备的投入等)、投标企业和项目经理、主要技术管理人员的业绩和投标文件内容的基础上,评判投标人关于具体招标项目之技术、施工、管理难点把握的准确程度、技术措施采用的恰当和适用程度、管理资源投入的合理及充分程度等,从而根据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标准和条件,将投标报价、技术因素和企业业绩、实力等因素的评审结果综合在一起,形成对不同投标文件质量的优劣比较,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序。一般采用量化评分的办法,并按照相关规定设定的权重,综合投标价格、施工方案、进度安排、生产资源投入、企业实力和业绩、项目经理等各项因素的评分,按最终得分的高低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合理低价法:评审的内容基本上与综合评估法一致,是以投标文件是否能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投标报价是否低于成本价为大前提,以经评审的、不低于成本的最低投标价为标准由低向高排序而确定中标候选人,技术标一般采用合格制评审的方法,在技术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基础上,最终以投标价格作为决定中标人的唯一因素。

鉴于所谓不低于成本是指投标人的个别成本,对施工企业而言,其成本相对稳定但也随着企业规模、经营情况、对具体工程的计划投入等因素而波动。尤其是在投标阶段的所谓成本是预算成本,因此,对投标价格是否低于个别成本的判断一定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不存在一刀切的成本界限,以社会平均成本下浮一定幅度作为成本判定界限的做法本身难说是科学的,既违背相关法规规定的不得妨碍或限制投标人竞争的规定,也不能解释如果投标人投标价格不低于成本但低于所设界限,或者不低于所设界限但实际已经低于成本而构成法定废标的矛盾问题。基于上述的认知,合理低价法的评标办法应当着力于对构成投标价格的每一个价格要素是否合理的评审,通过设立严谨的评审程序,以及质疑和澄清、说明、补正及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机制,来判定是否存在不合理的价格,以及如果存在不合理价格,计算与合理价格的差值,汇总出总差值,在总差值显示投标价格偏低时,以投标价格中的利润和可能隐含的利润能否消化总差值这一标准来判断是否低于成本。按这种思路编写评标办法实际上是一种程序性的评标办法,需要评标委员会进行大量的、仔细的分析评判工作,可能需要几个轮次的质疑和澄清、说明、补正以及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工作,需要评标时间、评标委员会专业水平和职业道德的保障。实际上,不管采用何种评标办法,这种评标的思路才是真正体现评审的,所有评标都应当遵循的正确思路。

3.3 案例一:南京南站北广场基坑支护、工程桩及土方工程施工招标

3.3.1 项目情况概述

1)工程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项目范围为:东至站中七路,西到站中二路,南抵南站站房,北接绕城高速。广场北路上方为高架联络道,站前广场上方为高架落客平台,距地面12.4 m。高架桥及高架落客平台不在此次招标范围。

2)工程概况

北广场基地由3块用地组成,其中广场北路与南站站房间区域为广场用地,东西方向长约460 m,南北长约250 m(其中地下室的可建设范围约140 m),东北、西北两侧用地规划为防护绿地。总建筑面积39 241 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998 m2,地下建筑面积38 243 m2,地下一层为商业及停车,地上为集散广场和景观绿化。地下室埋深为7 m。

3)施工要求

本工程为南京南站地下空间北广场土方、基坑支护、桩基工程,基坑支护采用旋挖桩、钻孔灌注桩及深层搅拌桩,工程桩为φ 600/800钻孔灌注桩,φ 600桩长18~22 m,φ 800桩长6 m。施工地点位于南京市南站北广场,施工现场有环保要求。

4)项目现场情况

目前广场中段地下有正在运行的地铁一号线和拟建的地铁三号线预留位置,其中运行的地铁一号线在基坑施工过程中尤其要加以保护,同时地铁三号线基坑支护及土方工程暂列入本次招标范围,待建设主体单位最终明确后再确定是否施工。

根据铁路方面施工要求,2010年11月中旬,火车南站沪汉蓉线将进行试运营(不靠站),项目招标要考虑到火车运行对施工的影响,在招标文件中给予详细说明。

3.3.2 招标准备

1)标段的划分

本工程根据需要只划分为一个标段。

根据南京火车南站通车计划,2011年7月初必须全线通车,按此计划南京南站北广场于2011年7月前必须完成全部建设,因此建设工期非常紧迫,考虑到目前图纸设计深度和时间要求,在方案中首先考虑到北广场基础及桩基工程量较大,施工此部分内容需要一定的时间,本方案中将此部分内容先行招标,先施工,待主体工程设计图纸完善后再进行南广场的招标。

2)合同形式的选择

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单价合同方式确定,工程量按实结算。结算款=审计工程量×中标单价。固定单价一般来讲是有利于承包方的。但是有些时候,由于发包人设计图纸不详细、相关条件不具备,工程量无法计算准确,但由于时间紧又必须招标。采用固定单价,工程量按实算,就可以把图纸不详细的风险适当控制。

3)计价模式的确定

本工程采用综合单价法计价。它的好处是能够准确反映出工程的个别成本和实际造价。但应注意的是,采用综合单价法计价会使招标人承担较大的工程量风险,同时,承包商承担较大的价格风险。

4)材料设备供应方式选定

本工程采用发包人提出材料的技术及档次要求,承包人自行购买的方式。由于没有甲供材,为招标人减少了很多工作量,同时承包商也可以根据具体施工条件、施工要求选择合适的材料。

3.3.3 编制招标文件

建筑领域招标工作已经非常成熟,招标文件的具体格式可详见国家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通用条款按照该文中的要求进行编制也并不困难。需要说明的是,对于南京南站南北广场基坑工程专用条款需要特别注意的有以下几点:

1)在签订固定单价合同应该注意的问题

在合同价款风险范围内的,如:施工期间建设的政策性风险和建材市场竞争风险、履行本合同的其他风险等,包括在合同实施期间(包括工期拖延期间),由于人工、材料设备价格的上涨和工程量的增减以及南京市现行渣土运输管理规定而引起工程施工成本增加的风险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合同单价不会因此而调整。

土(石、淤泥)方挖弃等工程量按施工图纸及相关规定计算,若现场工程量发生变更,则经监理工程师、设计单位、审计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和发包人确认后给予计量,如变更后工程量在原清单工程量基础上增加15%及以上时,对超出15%部分的工程量以发包人、项目管理单位、审计单位、监理单位及承包人共同商议的结算单价为准。

类似以上在合同价款风险范围之外的情况,则变更、变动后的子目或单项的综合单价按以下办法调整:(1)减少部分按投标报价及相应计价程序扣除;(2)工程量清单中注明材料暂定价,如审计确认的供应单价与暂定价不符,则按以下公式计算材料价差:材料价差=实物工程量×(审计确认的供应单价-材料暂定价);(3)分部分项工程量变更时,综合单价、措施项目费用(脚手架、模板除外)、其他措施项目费用不予调整;(4)中标后,发包人有权对原投标单价中的不合理单价进行调整,但是投标总价不变。调整的原则为:在投标总价不变的条件下将需调整的项目的单价调整至合理范围内。

另外还需注意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本工程共列出以下三项:

(1)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土方工程量或者其他项目工程量是按照招标时现场状况及设计文件进行测算的,在施工过程中土方工程量或者其他项目工程量计量方式为按实计量,如有土方工程量或者其他项目工程量的减少,发包人不承担任何责任,最终结算时综合单价不予调整,因此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到土方工程量或者其他项目工程量的减少所带来的一切风险。

(2)承包人必须无条件服从发包人或项目管理单位的土方调配方案,并无条件允许发包人或项目管理单位指定的非本标段施工单位在本标段进行土方开挖、运输,由此发生的土方开挖、运输费用发包人不承担且不予计量,如由发包人指定承包人将其土方运至指定地点,则在决算时将该子目单价中渣土费和土场弃置费共同商议后予以扣除。由以上原因造成的交叉施工、临时便道维护、占用等费用投标人在投标时充分考虑,并将其包含在投标报价的综合单价中。

(3)地铁三号线基坑支护及土方工程暂列入本次招标范围,待建设主体单位最终明确后再确定是否施工,招标人有权调整工程内容。若此部分内容不在本次施工范围,则承包人不得提出任何理由增加其他费用。

2)工程预付款与工程进度款的注意事项

施工人员、机械进场开工后7日内,发包人按合同总价的15%支付预付款。发包人在向承包人支付开工预付款时需扣除人民币20万元作为劳动竞赛奖励费用,此费用由承包人综合考虑到投标报价中,并由发包人控制使用,具体奖励方式与办法,发包人另行制定相关细则。其中工程预付款按比例抵扣进度款,完成合同价款50%时扣完。

对于工程款(进度款)我们应该按照以下付款总原则实施:

(1)工程款支付按工程实际进度执行,每月按已完合格工程量的75%支付进度款(资料齐全),付款时间为工程量核定后28天内支付;分项工程验收符合合同要求并经项目管理单位、跟踪审计单位、监理单位审核并经发包人确认,承包人按规定交齐发包人全部的竣工资料后付至已完合格工程量的80%。余款经具有资质的政府审计结算审核完成后30日内一次性无息付清(扣完水电费、各种违约金等)。

(2)发包人支付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的同时,承包人必须提供相应的完税凭证。承包人应对合同中明确的付款账号作为本项目的专款专用账号,并对此进行承诺。发包人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预付款及进度款,承包人必须专款专用,保证工程所需的一切材料,按时支付劳务费,确保工程按期竣工交付。承包人如将发包人的付款用于本工程以外的用途,应当按照挪用款项的20%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3)对于变更价款,应以审核后的变更价款为付款控制依据,每月按已完合格工程量的50%支付进度款(资料齐全),付款时间为工程量核定后28天内支付;在审计结算后30日内付至变更价款的95%,剩余的5%为质保金。

3)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时的注意事项

由于本工程采用了“甲认可,乙供材”的方案,为了防止承包商偷工减料、虚报瞒报数量与价格。在实施过程中应遵循如下原则:

(1)用于本工程的任何材料,承包人须提供样品,在使用前必须得到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书面批准。

(2)承包人自购材在质量上必须符合设计及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及有关职能部门规定要求并是在响应招标文件的基础上,经检测和复试后,必须经发包人、项目管理单位和监理单位认可后才能用于本工程,否则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负责。

(3)承包人自购件的质量等级不得低于招标文件要求,招标文件规定品牌、标准的,承包人必须按指定的品牌、标准进货并报验;否则发包人有权改为发包人采购,并按实际采购价的120%扣回。在结算时按照实际采购价格的1%作为材料保管费支付给承包人,承包人不再收取任何其他费用。

(4)实际施工中,经发包人和监理市场调研后,发现承包人所购材料质价不符、不符合设计要求,经招标人要求整改后仍不满足要求,影响施工进度的,招标人有权将该材料改为发包人采购,或对该材料实行实时限价,材料的价格作相应的调整。若发包人需要变更某种材料的品牌、质量等级、规格的,发包人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要求承包人按照某种价格限价购买,承包人应无条件接受,承包人拒绝的,发包人有权将该部分材料、设备改为发包人采购,或在工程结算时,直接按照限定的价格进行结算,同时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该材料、设备价款20%的违约金。改为发包人采购后的材料,在结算时按照实际采购价格的1%作为材料保管费支付给承包人,承包人不再收取任何其他费用。

(5)对于投标时给定了暂定价部分的材料和设备,发包人有权根据需要决定采购方式,或由发包人采购,或由承包人采购。若由承包人采购,承包人提前30日向发包人提出核价申请,发包人根据采购品种、数量、价格确定核价方式(包括邀请招标、询价、竞争性谈判等方式),最终的采购合同由承包人与供应商签订,结算时按发包人书面同意的价格进行结算;若由发包人采购,则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不超过该项总价1%的总包配合费。

(6)承包人须在指定时间内自费把任何被拒绝使用的材料迁离工地。

3.3.4 招标过程

1)发布招标公告

招标人向市建委的建筑工程招标办提交公开招标核准登记表、符合工程施工招标条件的资料和自行招标许可证或招标委托代理合同。招标办对资料符合要求的,当场办理合格手续。招标人将招标文件与招标公告递交招标办备案,待招标办接受备案后,招标人即可发布招标公告。南京南站南北广场工程(北广场)基坑支护、工程桩及土方工程施工招标NZ-SG1010标段在《中国招投标网》及招标办规定的媒体上公开发布招标公告。

公告中载明了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投标人资格要求、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联系方式等事项。

2)发放招标文件及图纸

招标人将招标文件卖给有资格的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核对无误后要以书面形式确认。确认后要认真研究招标文件,若有疑问或不清楚的地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人澄清解释。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

3)踏勘现场

在招标人的组织下,潜在投标人进行现场勘察,了解场地及其周围环境的情况,获取其认为有用的信息;核对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资料和数据并加深对招标文件的理解,以便对招标项目作出正确的判断,选择正确的投标策略,确定正确的投标报价。

4)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投标人必须按前附表要求的份数将投标文件密封提交并在封袋骑缝密封处加盖投标人法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印章。

(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封袋上正确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所有封袋上都必须写明招标人名称和工程名称以及投标人的名称。

(3)投标单位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必须同时提交使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专用光盘及符合江苏省规定的电子文本格式制作电子文本光盘一张作为正本。同时投标单位还须另行制作一张与正本专用光盘内容相同的光盘作为副本,并一起装袋密封并标志后在开标前提交。未按上述规定编制、密封、标志所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有权拒绝。

3.3.5 开标、评标和定标

1)开标

本工程进行公开开标时,该市交通行业与产业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和铁路建设办公室派驻该市铁路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纪检组对开标活动全过程进行了监督,公证处派员对开标活动全过程进行了公证。

至投标截止时间止,7家投标单位均按时递交了投标文件和投标担保。然后,对各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外包装的密封性进行了检查和确认,经检查,各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密封均符合要求;随后,纪检人员公布了备选评标基准价浮动系数,由公证人员通过摸球的方式抽取了评标基准价浮动系数。

上述事项完成之后,对符合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开封,由公证人员进行开标完备性检查,各投标人均通过了开标完备性检查,随后工作人员对各投标文件投标函中的主要内容进行了宣读并现场记录,各投标人对开标结果未提出异议,均签字认可。最后,公证人员现场封存了各投标人的报价清单文件,开标活动结束。开标后,清标工作组即开始了对投标文件的清标工作。

2)评标与定标

(1)清标工作

招标人组建了清标工作组,对各投标文件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清标,汇总了各投标文件中的有关资料,制定了评标用表格,为评标委员会的评标做好了前期准备工作。

(2)评标情况

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南京南站南北广场工程(北广场)基坑支护、工程桩及土方工程施工招标NZ-SG1010标段评标委员会对该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了评审。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和派驻纪检组共同派员对评标的全过程进行了监督,公证处对评标的全过程进行了公证。

评标会上,评标委员会成员在仔细阅读了招标文件后,对招标人拟定的评标办法和招标代理单位拟定的评标用表进行了详细审查,一致认定本项目的评标办法、评标用表符合招标文件及有关法规的要求。之后,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程序,对各投标文件进行了评审。评审包括:商务及技术文件资格评审、形式评审及响应性评审,推荐通过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然后就投标报价及工程量清单文件形式及响应性进行评审。

(3)评标方法

南京南站北广场基坑支护、工程桩及土方工程施工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①对于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需要注意的问题有:

a.分值构成(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机构、投标报价、其他评分因素)

b.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c.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d.评分标准(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投标报价评分标准、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②对于评标程序,有以下方面要求:

a.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评标委员会依据评标办法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当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时,评标委员会依据评标办法对其更新资料进行评审(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其中,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b.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按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评分细则如表3.4所示。

表3.4 评标打分细则

续表3.4

根据上表,投标人的分数构成由下面四项构成:

a.按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施工组织设计计算出得分A;

b.按评审因素和分值对项目管理机构计算出得分B;

c.按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C;

d.按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D。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投标人得分=A+B+C+D。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③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④评标结果

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注:评审与评标用表格见附录3、4。

3.4 案例二:南京南站景观轴西侧站前大厦招标工程

3.4.1 项目概况

南京南站站前大厦建设项目总投资为10.5亿元,建安投资约7.5亿元。总占地面积为16 261 m2,总建筑面积为177 494 m2

站前大厦是一个集商务办公、商业金融及相关配套设施为一体的商业综合建筑,由一座42层全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筒体结构办公楼、一座16层全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剪力墙结构办公楼、一座5层全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裙房组成。

3.4.2 招标准备

1)合同形式的选择

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单价合同方式确定。

采用固定价格合同时,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如下:所有材料(钢材、混凝土等甲供材除外)的市场价格波动风险、施工期间的各类政策性调整;施工期间发生设计变更时综合单价不予调整的风险;因承包人自身原因造成工期延误、费用增加的风险;作为有丰富经验的承包商应该可以预见到的风险;招标文件中明示和暗示的其他风险。

在对风险费用进行计算时,承包人投标时已充分考虑风险范围并计算风险费用计入投标报价。另外,措施项目费也是报价的重要组成部分。措施项目是指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技术、生活、安全等方面的非工程实体项目。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该将措施项目费考虑在内,费用标准自定,除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费用可以按合同规定进行调整外,其他各项费用以包干形式计入,无论在投标报价中是否单独列出均由承包人承担,结算时与分部分项工程量变化、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无关,不再调整。

2)计价模式的确定

本工程采用固定单价法计价。采用固定单价计价时,合同单价一次包死,固定不变,即不再因为环境的变化和工程量的增减而变化。因此,承包商承担了全部的工作量和价格的风险。

3)材料设备供应方式选定

本工程由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甲供材(除设备费)材保费为1%,结算时施工单位退价按双方约定价除1.01退给建设单位。中标人未履行保管责任的,招标人在结算时不予支付。

3.4.3 资格预审

1)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条件:施工总承包房屋建筑工程壹级(含)以上且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壹级(含)以上;并具备企业的五倍注册资本金必须大于本标段合同估算价。

(2)企业业绩要求: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

(3)类似业绩:单个合同建筑面积为20 000 m2及以上含二层地下室的房屋建筑工程(不含厂房且半地下室不算,时间、金额以施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原件缺一不可,公证件不视为原件,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必须在投标截止前将以上材料在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录入,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不可兼得)。

(4)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资格要求: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

(5)其他要求:企业承担的类似及以上工程获得过市优工程(企业承担的类似及以上工程获得过市优工程是指:单个合同建筑面积为20 000 m2及以上含二层地下室的房屋建筑工程(不含厂房且半地下室不算),时间、金额以施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及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

2)资格预审流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以及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本工程制定的资格预审方案如下:

(1)监督

市监察局(按邀请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参加)、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承包方建设指挥部对资格预审工作随时检查,并在资格预审当日进行全程监督。

(2)资格预审文件的发售

报名结束后,招标代理机构通知所有参加投标报名的投标人领取资格预审文件。申请人委派申请人代表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办理资格预审文件及相关资料的签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发放资格预审文件。

(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和签收

申请人委派申请人代表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工作人员的见证下,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代表共同负责接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办理资料签收、并当场密封、封条上共同签字确认。交易中心确保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保持密封。

(4)审查委员会专家组成

本次申请审查委员会共由5人组成。招标人专家1名,建筑工程专家4名,这四名专家中,结构与抗震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造价专业各1名。以上专家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对评标委员会专家的规定。这五名专家是由招标人负责组织,在监督部门监督下,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工程招标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招标人专家在资格预审当日应当提供符合规定的相关资格证书及身份证,现场核验。

(5)资格预审现场

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代表对所有已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各项资料逐项进行核对并记录,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现场对登记记录情况进行签字确认。将记录情况同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一同提交审查委员会进行审查。

本工程分标段对申请人进行资格预审。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总数不少于标段(3个标段)数的3倍(即9家)。每标段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得少于3家。

对通过初步审查和详细审查的申请人超过13家的,审查委员会依据本章规定的审查标准和程序,对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量化打分,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超过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规定的数量,即每标段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总数不少于13家。

(6)审查方法

①初步审查

审查委员会按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标准,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初步审查。有一项因素不符合审查标准的,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②详细审查

审查委员会按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标准,对通过初步审查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详细审查。

③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澄清

在审查过程中,审查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申请人当场对所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说明。申请人的澄清或说明采用书面形式,并不得改变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申请人的澄清和说明内容属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人和审查委员会不接受申请人主动提出的澄清或说明。

④评分

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不少于3个且没有超过规定数量(13家以上)的,均通过资格预审,不再进行评分。

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数量超过规定数量(13家以上)的,审查委员会依据评分标准进行评分,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序。

⑤提交审查报告

审查委员会按照本规定的程序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完成审查后,确定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名单,并向招标人提交书面审查报告。

⑥资格预审结果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将资格预审结果通知申请人,并向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发出投标邀请书。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不合格通知书。

(7)评分细则(表3.5)

表3.5 资格预审评分细则

续表3.5

续表3.5

3.4.4 编制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见国家现行的《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具体格式。南京南站站前大厦合同条款中通用条款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招标文件》通用条款部分(2007年版)。其专用条款应当特别注意的地方在于以下几点:

1)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1)若主要建筑材料市场价格波动较大(钢材、混凝土等甲供材除外),材料价格涨跌超出有经验的承包商可以预见的范围,参照苏建价〔2008〕67号文执行,具体调整办法为:

①主要建筑材料差价的取定办法按苏建价〔2008〕67号文执行。

②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延误期间发生的材料价格上涨差额由发包人承担;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延误期间发生的材料价格上涨差额由承包人承担。

(2)材料变更时材料价格应按以下方法确定:

①承包人材料价格明细表已有的材料,根据承包人材料价格明细表所列的材料单价计算;如承包人投标文件分部分项工程综合单价分析表中的材料价格与乙供材料表中单价不一致,以有利于发包人的原则确定该材料价格。

②承包人材料价格明细表中没有的材料,由承包人呈报价格,最终经监理、发包人审核、发包人批准后的价格为准。

③如承包人材料价格明细表中已有的材料,在建设过程中因市场原因无法采购,承包人提出材料代用时,由承包人呈报价格,经监理、发包人审核、发包人批准后的价格为准,超出原材料价款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节省的费用由发包人扣回。

④因发包人原因造成材料代换时,由承包人呈报调价依据经设计、监理、发包人审核确定该材料价格,否则材料代换发生的价格变化不予调整。

(3)因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原因使项目的综合单价发生变化,变更、变动后的子目或单项的综合单价应按以下办法确定:

①工程量清单中已有工作内容和价格组成相同于变更子目或单项的综合单价时,按合同已有综合单价执行。

②工程量清单中只有工作内容和价格组成类似于变更子目或单项的综合单价时,可以参照类似综合单价,由双方协商调整后确定变更的综合单价。

③投标报价中没有综合单价的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新增综合单价按《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表》中的综合单价(其中投标报价中无材料价格的按施工时期南京市的信息价)计算出后下浮作为最终结算单价(下浮率按投标总价与最高限价相比得出)。

除上述情况以外的综合单价,由双方协商按现场签证办理。新增综合单价及材料市场价由承包人提出,经监理方认可、审计部门审核、发包人确定后作为结算单价。

2)工程预付款

合同签订后按规定并且施工机械进场后支付本工程合同价(扣除甲供材、暂列金额、暂估价、总包配合及服务费、所有属于发包人代扣代交的费用)的10%作为预付款,同时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相同金额的预付款保函。预付款保函退回的时间为预付款全部扣回时间。

3)工程量的确认

首先,工程量的计量应该遵循几个基本原则:工程计量方法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简称本规定)中的计量规范执行。本规定作为计算工程量的统一依据,在执行时为了说明工作的确切性和工作条件,须根据施工设计图纸的要求和合同规定配套使用。本规定未包括的项目,可制定补充协议并作为合同附件。新增项目按本合同约定的工程综合单价、计价原则、方法、计价费率结算造价。

任何工程项目的计量,都应是根据发包人批准的图纸所完成的、或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书面指示已完成工程量的计量。计量与支付应同时参照技术规范、合同条款、工程量清单以及图纸进行。凡超过图纸所示的任何长度、面积或体积都不予计量与支付。另外,有关技术规范允许的施工必要损耗,由承包人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施工过程中对此不再予以计量。设计变更等引起的已完工程的拆改,须有发包人、跟踪审计、监理、承包人共同计量。

其次,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计量和支付:无开工报告或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无计量资料或计量资料不完整;因施工错误而增加的工程量;工程量计算不符合相关计算规则;措施项目超出投标报价措施项目费总额;材料未按规定试验,或未被确认为合格;合同外项目费用未按发包人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4)工程变更

当本工程发生工程变更时,发包人与承包人应遵守以下原则:

(1)发包人保留变更或调整工程量的权力,承包人不得拒绝变更,更不得以变更为由提出不合理的要求。

(2)承包人必须按发包人要求完成变更工作,否则发包人有权交由第三方承包商完成,并按第三方承包商报价的双倍作为违约金扣减承包人的合同价款。

(3)变更导致工期的顺延由监理工程师审核、发包人批准为准。

(4)承包人提出的工程变更申请必须严格按照发包人规定的工程变更管理流程执行,涉及主体结构的变更内容必须经设计单位确认。

(5)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变更必须得到发包人的批准。承包人不得直接从设计单位取得设计变更,或者以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影响本工程的设计师进行变更。否则,由此增加的工程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6)发包人同意采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议,所节约的费用给予奖励。

5)补充条款

工程竣工审计后,(报审价-审定价)/报审价×100%=A。若A≤5%,则审计费用由发包人承担;若5%<A≤10%,则审计费用由发包人与承包人各承担50%;若A>10%,则审计费用由承包人全部承担。

本工程总包配合及服务费为2%。本工程外墙装饰、电梯、智能化、空调、内装修等项目需分包,总承包服务费应包含: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的管理所发生的费用,总包单位向分包单位提供施工场地和垂直运输,提供施工用水、电源、已搭好的脚手架、安装后的嵌缝粉刷、补洞、门窗灌浆收口费用、现场的协调管理,提供标高、轴线等一般技术服务,对分包单位技术资料的审核和收集以及后期的整理等费用。承包人完成上述分包项目的配合任务,发包人支付相应费用,费用为分包项目的合同价(不含设备费)×2% 。拒绝配合或配合不力的,招标人有权不予支付上述费用。

3.4.5 开标、评标和定标

1)开、评标流程

本工程的开标、评标流程与其他工程一致,简单介绍一下就是:首先,招标办在开标同时将招标文件提交评委阅读。在评标会上,资格审查人员宣读资格审查报告。请项目经办人或采购人介绍采购项目的基本情况。然后主持人介绍出席评标会议的评委会成员和招标人单位代表,由评委选定评委会主任。主任召集评委会成员讨论评标办法,布置具体评审方法。会议期间监察处代表检验标书密封情况。工作人员当场拆开投标文件后,宣读投标书,评委进行记录。接着工作人员分发投标文件,评委会成员独立评审投标文件,按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评价或打分。工作人员对评委会成员的评分表的计算进行汇总,评委会主任审核确认,如有疑义点应要求评委做出说明,工作人员按照评标办法的规定计算投标人所得总分并排出名次。最后由评委会主任审核并宣读中标候选人推荐名次,征求评委会成员意见,评委会讨论通过,由工作人员填写评标情况表,评委会成员、项目领导小组成员、监委会成员签字确认。工作人员将评标表提交项目分管领导确定中标人。

2)评标方法

评标方法使用综合评估法并且使用苏建招〔2010〕333号所规定的投标报价评审方法一:设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A,若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为7家或7家以上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投标报价和一个最低投标报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则:招标最低控制价C=A×K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8%。C值一经确定,在后续的评审中出现的任何情形都将不改变C值的结果。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最低控制价的,按废标处理。

本项目的具体评标方法与本章案例一相一致。评标细则详见3.3.5中的评标方法。评标用表见附录3。

【注释】

[1]出自《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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