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室外及辅助工程项目招标
南京南站项目涵盖了铁路领域,建筑领域,道路、交通领域,市政领域等很多方面内容。正因为如此,在各个项目招标过程中难免也必然会遇到标段、专业、地理位置等相交叉的情况。例如,农花河施工招标项目中既有土方与基坑工程又有箱涵、人行道,泵闸等这样的辅助工程,很难单独的将其归纳为建筑工程类或是交通工程类等。故本招标手册额外划分出了本章内容,即:室外及辅助工程类招标,其最大的特点就是杂乱、交叉、相互覆盖、相互涵盖。也是综合性交通枢纽项目中常会出现的招标内容。
5.1 室外及辅助工程项目招标内容及范围
室外及辅助工程类项目招标内容主要是针对在室外进行的,综合性的、辅助性的包含多种专业的工程。大体上有绿化工程、强弱电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市政配套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土方及土方运输工程、河道及河道周边设施工程等。
经整理,将室外及辅助工程类项目招标分为以下17类,见表5.1。
表5.1 室外及辅助工程类项目招标汇总表
续表5.1
续表5.1
5.2 室外及辅助工程项目招标规则及评标办法
5.2.1 室外及辅助工程施工企业资质等级标准要求
由于室外及辅助工程项目涉及的专业繁多,因此在对施工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划分时需要按类别进行分类。具体要求见表5.2至表5.6。
表5.2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续表5.2
续表5.2
表5.3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续表5.3
表5.4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表5.5 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注:一般工业机电安装工程是指未列入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电力、矿山、冶炼、化工石油、通信工程的机械、电子、轻工、纺织及其他工业机电安装工程
表5.6 城市园林绿化资质等级标准
续表5.6
5.2.2 招标方式的确定
首先,根据建筑类、交通类各项法律法规,对必须进行公开招标的项目实行公开招标。若某一项工程由于时间紧急,资质要求高,或规模较小等原因,不适宜进行公开招标,经批准可使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进行招标。
5.2.3 评标办法
在室外及辅助类工程类评标过程中,有以下几种评标方法最为常用:合理低价法、综合评估法,以及在这两者基础上派生出来的资格预审与资格后审相结合的综合评估法(俗称双信封评标法)。在面对不同招标案例时,根据具体情况和具体要求选择合适的评标方法是评标工作成功的关键。其中合理最低价评标法和综合评估法在第3章中已有说明,不再赘述。下面详细介绍一下资格预审与资格后审相结合的综合评估法。
综合评估法又称为双信封评标法是指投标人将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单独密封在一个报价信封中,其他商务和技术文件密封在另外一个信封中,分两次开标的评标方法。
双信封评标在开标前,两个信封同时提交给招标人。评标程序如下:
1)第一次开标时,招标人首先打开商务和技术文件信封,报价信封交监督机关或公证机关密封保存
评标委员会对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
(1)若采用合理低价法或最低评标价法,评标委员会应确定通过和未通过商务和技术评审的投标人名单。
(2)若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应确定通过和未通过商务和技术评审的投标人名单,并对这些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进行打分。
招标人向所有投标人发出通知,通知中写明第二次开标的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将在开标会上首先宣布通过商务和技术评审的名单并宣读其报价信封。对于未通过商务和技术评审的投标人,其报价信封将不予开封,当场退还给投标人。
2)第二次开标后,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评标,推荐中标候选人
双信封评标法适用于规模较大、技术比较复杂或特别复杂的工程,但应按照本指导意见和项目的不同特点,采用合理低价法、最低评标价法或综合评估法。
双信封评标法应注意的问题是采用本办法评标程序比较复杂、时间较长,但可以消除技术部分和投标报价的相互影响,更显公平。特别注意技术评标期间的信息保密和报价信封的保管工作。
5.3 案例一:南京南站土方应急外运招标
5.3.1 项目概况
1)招标内容及范围
南京南站范围内,京沪铁路以北,绕城公路以南,站东路东侧,站西路西侧,清运土方暂估总量约80万m3,以实际外运量为准。
2)项目特点
土方外运几乎出现在每个建筑类工程项目中,随着项目规模的扩大,土方量也随之变大。南站土方应急外运招标工作有如下特点:
(1)时间紧,为了保证630车道顺利通车,建设方只给出13天的时间完成此项任务。
(2)土方量大,指定清理的土方暂估量约为80万m3,这在全国范围内也是超大规模的土方外运项目。
(3)招标人多,南京南站的建设由铁路、地铁、交通等多家招标人共同承担。每家招标人独立工作,这样一来就缺少一个统筹全局的“上级”,导致土方的挖填得不到合理的分配,经常出现调配不当、重复作业、做无用功的情况,建议今后如有同类工程,应设立“土方工程调配小组”,利用运筹学知识,合理规划土方调配工作。
(4)应急性,本招标为应急招标预案,即实际土方量与暂估土方量有一定误差。
鉴于以上情况对承包商资质、能力要求较高,国内暂无某家企业可以在规定期限内独自承揽此规模的土方工程,再者若采用公开招标必然时间不够,所以经上级部门批准,本工程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选出三家承包商共同完成此项任务。
3)工期
计划工期:共计13日历天。
4)合同价调整
固定单价合同,合同单价不调整。土方外运单价中含30 km范围内运距,规费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款支付方式
(1)根据实际完成工程量给予计量,每完成2万m3土方外运为一个计量支付期,支付额为当期实际完成工程量的70%;土方外运工作完成,并达到发包人要求后付清经审计工程款的余款;
(2)未付款额的利率不予考虑。
6)确定承包人
根据本项目的工程量大小和工期要求,发包人将最终确定3家承包人完成本次发包项目范围内的工作内容。
7)谈判代理费
按每家承包人固定价壹万元整向承包人收取,此费用含在谈判申请人报价中,发包人不另行计量与支付。
5.3.2 招标组织形式及招标方式
本工程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原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交通部等七部联合发布的第30号令《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等法律法规组织竞争性谈判活动。
5.3.3 报名方式
由发包人邀请至少3家符合资质要求的谈判申请人参加谈判。
5.3.4 报名企业资质要求
资质要求具体见表5.7。
表5.7 资格预审表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3.5 竞争性谈判
1)竞争性谈判邀请书样式(表5.8)
表5.8 竞争性谈判邀请书
续表5.8
2)谈判申请人须知中的重要事项
(1)谈判费用
申请人应承担编制谈判响应性文件与递交谈判响应性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谈判结果如何,发包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2)谈判保证金
谈判保证金金额为:每家申请人人民币壹万元整。承包人必须选择下列任一种谈判担保形式:现金、支票、银行汇票或银行本票。谈判保证金于谈判活动结束且签订合同7日内无息退还;若申请人未经发包人许可,中途退出,保证金不予退还;发包人因故或不可抗力中途停止谈判活动,将退还保证金。
注:每家承包人应支付竞争性谈判代理服务费壹万元整。此费用由谈判申请人综合考虑进谈判报价中,发包人不另行计量与支付。
(3)付款条件
根据实际完成工程量给予计量,每完成2万m3土方外运为一个计量支付期,支付额为当期实际完成工程量的70%;土方外运工作完成,并达到发包人要求后付清经审计工程款的余款;未付款额的利率不予考虑。
在签订合同书后,中标方将货物运至现场,经监理验收后,建设方支付合同额的60%;工程完工经建设方验收符合设计要求后付至合同额的90%;质保期满(1年)后,一次性无息付清经审计的工程余款。
(4)谈判有效期
自递交谈判响应性文件截止之日起30天内有效。
(5)谈判文件的组成
谈判文件包括本文件及所有发出的修改澄清通知。其中澄清中包括:①申请人在收到谈判文件后,若有疑问需要澄清,应在规定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传真等)向谈判代理机构提出。②对所有问题的解答,谈判代理机构将在规定时间前以书面形式提供给所有已领取谈判文件的申请人。申请人收到解答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谈判代理机构,确认已收到解答。
谈判文件的修改包括:①在谈判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谈判代理机构都可能会以书面通知的方式修改谈判文件。修改通知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参与竞争申请人起同等约束作用。申请人收到修改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通知方式通知谈判代理机构,确认已收到修改通知。②为使申请人在编制谈判响应性文件时能把修改通知内容考虑进去,谈判代理机构可以酌情延长递交谈判响应性文件的截止日期。具体时间将在修改通知中写明。③当谈判文件、修改通知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为准。
另外,申请人应认真审阅谈判文件所有的内容,如果申请人的响应性文件不能完整、实质性地响应谈判文件要求,责任由申请人自负,其谈判有可能被拒绝。
(6)谈判响应性文件
谈判响应性文件由以下几个部分组成:竞争性谈判申请书;竞争性谈判申请书附录;工程量清单报价表;授权书;拟投入本合同工程的主要人员汇总表;拟投入本合同工程的主要施工机械表。另外还有附件清单,包括: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专职安全员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考核合格证》(复印件)。
(7)谈判响应性文件的装订和密封
①谈判响应性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正副本不同时,以正本为准。
②谈判响应性文件应对第(5)事项的内容做出完整、实质性的响应,并装订成册,并在封面写明发包人名称、申请人单位名称并盖申请人单位公章。
③谈判响应性文件应密封递交,并在密封袋封面写明发包人名称、申请人单位名称并盖申请人单位公章。
④报价清单应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并有本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
(8)谈判响应性文件递交的变更
如需推迟谈判会议时间,谈判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将顺延时间通知所有谈判文件收受人。谈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谈判响应性文件,发包人将拒收。谈判响应性文件递交后不得修改和撤销。
(9)评审原则
报价最优且合理,施工组织设计合理可行,拟投入的人员技术力量较强,设备能满足土方外运及工期要求。最终谈判评审小组从邀请的申请单位中确定3家单位为最终本次谈判范围的承包人,并与之签订土方外运合同。
(10)谈判响应性文件澄清
为了有助于谈判响应性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谈判小组可以要求申请人对谈判响应性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以书面方式作出必要的澄清和说明,也可要求申请人进行二次报价。
(11)成果归属
所有谈判成果均归发包人所有,谈判响应性文件不予退还;对此条件,申请人参与谈判即视为认可。
5.3.6 评审原则
施工组织设计合理可行,所投入设备能满足土方外运要求,价格最优且合理。为体现竞争性,竞争性谈判时,发包人可要求谈判申请人进行二次报价。
5.4 案例二:南京南站先导试验段绿化工程施工招标
5.4.1 项目概况
1)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项目共设1个标段,对应标段号为NZ-SG1015。本标段对应道路施工标段为NZ-SG1001、NZ-SG1002标段,共计8条道路,为该8条道路红线范围内的绿化景观工程施工。
2)施工工期
计划工期:共计63日历天。
3)合同价调整
合同单价不调整,材料单价不调整。
5.4.2 招标准备
1)施工标段划分
针对该绿化工程,考虑到施工的便利程度、各个区域树木植物的品种、不同植物的种植期、一次性投入的工作量、不同植物的后期管理等原因,施工段划分详见表5.9所示。
表5.9 标段划分表
2)合同形式的选择
本项目采用固定单价合同,在合同实施期间(包括工期拖延期间),由于人工、材料设备价格的上涨和工程量的增减而引起工程施工成本增加的风险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合同单价不会因此而调整。若施工时现场工程量发生变更,则经监理工程师、设计单位、审计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和建设方确认后给予计量,如变更后工程量在原清单工程量基础上增加了15%及以上时,则发包人有权对原报价清单单价进行重新核价;变更后工程量在原报价清单工程量基础上增加15%以下或者减少时单价仍按原投标工程量清单中单价执行。施工过程中工程量以施工图为计算依据,最终以工程审计决算的工程量和投标单价或者经发包人、审计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重新调整的单价为准。未经以上参与各方签字确定的变更和计量不作为结算的依据。
3)计价模式的确定
本工程采用综合单价法计价。
5.4.3 资格预审
资格预审的具体流程请参照本手册3.4.3部分。对于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具体要求如表5.10所示。
表5.10 资格预审一览表
5.4.4 编制招标文件
1)主要合同条款
通用条款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专用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1)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
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0年版)》第四章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之A.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
(2)项目专用合同条款
如果项目专用合同条款与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之间有不符之处,以项目专用合同条款为准。
2)交通运输中的场外交通补充
承包人应自行修建场内及场外施工便道和临时排水、取水设施,确保车辆在施工期间正常通行,相关建设费用含在承包人的报价中,发包人不另行计量与支付。
3)施工控制网需要补充的内容
在合同工程的整个施工期间,承包人必须对原有非施工范围内的国家基准点进行维护。如测量基准网点或标志受到损坏,则承包人应立即报告监理人,并负责立即恢复,承担修复和赔偿费用,并在工程竣工后将施工控制网点移交给发包人。
在监理人或设计图纸书面给定的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和基准高程的基础上进行精心复测,检查其准确性,并为工程施工进行合理的控制网加密测量,上述这些复测和加密测量成果在得到监理人检查和批准后,进行精确的工程放线,并对本工程各部分的位置、标高、尺寸及其线形的正确性负责,并将施工控制网资料报送监理人审批。
承包人应当将每次施工测量资料报监理人审核,对于重要的主体工程的施工测量资料,应至少在施工前2天通知监理人进行复测。承包人配备的测量仪器和工具必须合格和满足工程精度的要求。在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应经常对使用的测量仪器进行定期检查与校正,填写检查证书报监理人核查。
监理人对放样、线形或标高的核查,均不应解除承包人对其上述工作准确性所负的责任。承包人应有效地保护一切基准点、标桩和其他有关标志,必要时,应按监理人的要求,把红线内的基准点、标桩和其他有关标志移至红线外便于保护的地方,并妥善保管至工程交工验收结束。其费用由承包人负责。
4)进度计划补充
工程款支付按工程实际进度执行,每月按已完合格工程量的75%支付进度款(资料齐全),付款时间为工程量核定后28天内支付;分项工程验收符合合同要求并经项目管理单位、跟踪审计单位、监理单位审核并经发包人确认,承包人按规定交齐发包人全部的竣工资料后付至已完合格工程量的80%。
余款经具有资质的政府审计结算审核完成后30日内一次性无息付清(扣完水电费、各种违约金等)。
扣回工程预付款按比例抵扣进度款,完成合同价款50%时扣完。逾期付款违约金的利率:不考虑。质量保证金百分比:支付额的5%,质量保证金限额:5%合同价格,逾期交工违约金:10 000元/天,逾期交工违约金限额:10%签约合同价。
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发包人不予奖励。
在合同总工期未变的前提下,发包人或监理人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或他认为有必要的任何其他理由而对工程分阶段所进行的进度计划调整,承包人应无条件地服从。由此而可能引起工程费用投入的变化发包人将不另考虑。
5)工期延误
(1)异常恶劣气候条件的细化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指以月计的某个时期的恶劣气候比当地气象部门20年的统计资料、以10年一遇的频率计算的平均气候还要恶劣的天气,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对本项目而言,指发生烈度七度以上(含七度)地震、龙卷风、工地受淹超过桥梁设计洪水位等引起的延误的情况。
(2)承包人的工期延误
工程延误,由监理人根据承包人提交的证明予以评定。但在进行上述评定时还将考虑按同等标准以同期或其他月份异常良好的气候予以抵补。异常气候在每个月对工程进度影响的评定,应在整个合同期内予以累计。
因发现文物,需要进行保护性挖掘,而引起的工期延误,由承包人与发包人协商工期延长并协商补偿费用。
6)工程质量
(1)工程质量要求补充
承包人应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严格执行技术规范各项规定,以保证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在工程竣工质量要求较招标文件技术规范未发生改变的情况下,即使发包人或监理人对施工工艺提出了特别要求,承包人也不得就此要求发包人给予额外费用补贴,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视为已计入投标报价中。
(2)试验和检验中试验的配合
在合同实施期间,根据工程需要,发包人可能在本工程工地进行合同中未做明确规定的有关试验,承包人应积极给予配合。由此而产生的费用问题,由发包人与承包人协商解决。
7)变更权补充
如有某一项工程内容变更后的工程量在原有工程量的基础上增加了15%及以上时,则发包人有权对该项的单价进行调整。变更后工程量在原报价清单工程量基础上增加15%以下或者减少时单价不调整。
变更的估价原则细化为:变更工程价格的增加或减少金额,应首先以工程量清单中的单价或总额价为依据;如果工程量清单中有该变更项目的单价则直接采用,如没有变更项目的单价但有可参照的单价,则由监理单位、审计单位、项目管理单位按照此单价进行调整后给出变更后项目单价,如无变更项目的单价,则以下列程序确定新增单价:
①根据变更发生时的价格水平或价格行情确定原材料价格,采用此原材料价格计算的新增项目单价,不调整材差;
②根据投标时江苏省现行预算定额及其编制办法测算所得单价为预算单价A。
新增单价B=A×
如小于等于0.85时,则按B=A×0.85计算新增单价。
如果没有配套定额,则由承包人与监理工程师及建设方根据工料机消耗共同测算新增单价B,并报政府审计部门审核确定最终单价。
8)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
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发包人不予奖励。
不可预见费作为工程不可预见和自然不可预见的预备费用,按工程量清单小计的10%计列并计入投标总价中。不可预见费由建设方控制使用,根据实际发生额,经设计单位确认、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及审计单位审核,并最终由建设方批准后,据实支付,最高限额为工程量清单中所列数额。
9)工程量清单与价格调整补充
清单方面:中标后,建设方有权对原投标单价中的不合理单价进行调整,但是投标总价不变。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主要单项单价的平均值下浮5%后为基准单价,清单单价调整范围为基准单价的110%~85%。
价格方面: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本款约定为合同单价不调整。法律变化引起的价格调整,本款约定为在送交投标文件截止期前28天之后,即使国家或省颁布的法律、法规出现修改或变更,发包人对合同价格也不作调整。
10)计量与支付
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和有关部门现行规定就本合同项下向承包人征收的所有规费、税金等,均由承包人摊入各工程细目的单价中,不另报价。建设方给承包人的支付款将按上述规定代征代缴营业税及附加税等税种,在期中支付款项中扣除相应部分款项,承包人漏计的规费、税金视为已计入相关细目的单价中。
所有计量付款前的工程量,必须由监理单位、跟踪审计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共同审核并经发包人同意后给予计量与支付。
开工预付款:合同签订后一周内支付合同价的8%。
工程款支付按工程实际进度执行,每月按已完合格工程量的75%支付进度款(资料齐全),付款时间为工程量核定后28天内支付;分项工程验收符合合同要求并经项目管理单位、跟踪审计单位、监理单位审核并经发包人确认,承包人按规定交齐发包人全部的竣工资料后付至已完合格工程量的80%。
余款经具有资质的政府审计结算审核完成后30日内一次性无息付清(扣完水电费、各种违约金等)。
工程预付款按比例抵扣进度款,完成合同价款50%时扣完。
11)确保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到位
①承包人应按照《劳动法》规定雇用和使用民工,工资将直接发放给民工本人,严禁发放给“包工头”。
②如果发生违反规定拖欠或克扣民工工资行为,造成民工上访,及其他突发事件或公共事件,发包人将对承包人执行暂停承包人1年时间参加发包人招标项目投标资格的处罚,同时报交通行政主管部门。
③承包人必须按照南京市人民政府宁政办发〔2006〕51号文的要求,向南京市建筑工程局民工工资保障金管理办公室缴纳民工工资保障金。承包人与发包人签订施工合同时,发包人应当要求承包人出具缴纳保障金的证明。
5.4.5 开标、评标和定标
该部分具体内容参照本手册3.3.5节,在此不再重复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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