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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时间:2023-11-07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专项应急预案应制定明确的救援程序和具体的应急救援措施。综合应急预案与专项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不同,综合应急预案侧重在各项职责的规定和应急救援活动的组织协调,为制定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提供了框架和指导。所有存在潜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都应编制综合应急预案,但不一定要编制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县级以上的政府机构、具有重大危险源的企业,除单项事故应急预案外,应当制定重大事故应急管理预案。

应急预案从不同角度,根据不同标准,有多种分类方法,如按行政区域,可分为国家级、省级、市级、区(县)和企业预案;按时间特征,可分为常备预案和临时预案;按突发公共事件类型,可分为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突发社会安全事件;按预案的适用对象范围,可分为综合预案、专项预案和现场预案等。

1.4.1 按突发公共事件类型分类

应急预案按突发公共事件类型的不同,可分为自然灾害类应急预案、事故灾难类应急预案、公共卫生类应急预案和社会安全事件类应急预案,如图1.1所示。

图1.1 应急预案事件类型分类

1.4.2 按功能与目标分类

1)综合预案

综合预案是从总体上阐述处理事故的应急方针、政策,应急组织结构及相关应急职责,应急行动、措施和保障等基本要求和程序,是应对各类事故的综合性文件。综合预案应全面考虑管理者和应急者的责任和义务,并说明紧急事件应急救援体系的预防、准备、应急和恢复等过程的关联。通过综合预案可以很清晰地了解应急体系及文件体系,特别是针对政府综合预案,可作为应急救援工作的基础,即使对那些没有预料的突发事件也能起到一般的应急指导作用。

综合预案也称总体预案,随着枟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枠(AQ/T9002—2006)等标准的颁布实施,综合预案已成为一个标准称谓。

2)专项预案

专项应急预案是针对具体的事故类别、危险源和应急保障而制订的计划或方案,是综合应急预案的组成部分,应按照综合应急预案的程序和要求组织制定,并作为综合应急预案的附件。专项应急预案应制定明确的救援程序和具体的应急救援措施。专项预案是在综合预案的基础上充分考虑了某特定危险的特点,对应急形势、组织机构、应急活动等进行更具体的阐述,具有较强的针对性,但需要做好协调工作。对于有多重危险的灾害来说,专项应急救援预案可能引起混乱,且在培训上需要更多的费用。

3)现场预案

现场处置方案是针对具体的装置、场所或设施、岗位所制定的应急处置措施。它是在专项预案的基础上,根据具体情况的需要而编制的,是针对特定的具体场所,通常是该类型事故风险较大的场所或重要防护区域所制定的预案。现场预案是一系列简单行动的过程,针对某一具体现场的该类特殊危险及周边环境情况,在详细分析的基础上对应急救援中的各个方面作出的具体而细致的安排,具有更强的针对性和对现场救援活动的指导性,但现场预案不涉及准备及恢复活动,一些应急行动计划不能指出特殊装置的特性及其他可能的危险,需要通过补充内容加以完善。现场处置方案应具体、简单、针对性强。现场处置方案应根据风险评估及危险性控制措施逐一编制,做到事故相关人员应知应会,熟练掌握,并通过应急演练,做到迅速反应、正确处置。

综合应急预案与专项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不同,综合应急预案侧重在各项职责的规定和应急救援活动的组织协调,为制定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提供了框架和指导。一般规模比较大、存在多种不同类型的危险源的企业,比较适于编制这类预案。规模小、危险因素少的生产经营单位,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以及现场处置方案可以合并编写。所有存在潜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都应编制综合应急预案,但不一定要编制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1.4.3 按应急级别分类

根据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后果的影响范围、地点及应急方式,可将事故应急预案分为5级:

1)Ⅰ级(企业级)应急预案

这类应急预案针对的突发事件危害影响局限在一个单位(如某个工厂、火车站、仓库、农场等)的界区之内,并且可被现场的操作者遏制和控制在该区域内。这类突发事件可能需要投入整个单位的力量来控制,但其影响预期不会扩大到社会(公共区)。

2)Ⅱ级(县、市、社区级)应急预案

这类应急预案针对的突发事件所涉及的影响可扩大到公共区(社区),但可被该县(市、区)或社区的力量,加上所涉及的工厂或工业部门的力量所控制。

3)Ⅲ级(地区/市级)应急预案

这类应急预案针对的突发事件影响范围大,后果严重,或是发生在两个县或县级市管辖区边界上的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需动用地区、市(州)的力量。

4)Ⅳ级(省级)应急预案

对可能发生的重特大突发事件、特大危险品运输突发事件以及属省级风险隐患、重大危险源,应当编制省级应急预案。它可能是一种规模极大的突发事件,或者可能是一种需要用突发事件发生的城市或地区所没有的特殊技术和设备进行处置的特殊突发事件。这类特殊突发事件需动用全省范围内的力量来控制。

5)Ⅴ级(国家级)应急预案

对突发事件后果超过省、直辖市、自治区边界以及列为国家级突发事件隐患、重大危险源的设施或场所,应当制定国家级应急预案。

上述5项实际上可归结为政府预案和企业预案(或单位预案)两大类。

1.4.4 按应急预案的对象分类

按应急预案的对象,可分为应急行动指南、应急响应预案、互助应急预案、应急管理预案4种类型。

1)应急行动指南

应急行动指南是针对已辨识的危险采取特定应急行动,简要描述应急行动必须遵从的基本程序,如事发后向谁报告,报告什么信息,采取哪些应急措施。这种应急预案主要起提示作用,对相关人员需进行培训,有时将这种应急预案作为其他类型应急预案的补充。

2)应急响应预案

应急响应预案是针对现场每项设施和场所可能发生的事故情况编制的应急响应预案,如化学品泄漏事故的应急响应预案、台风应急响应预案等。应急响应预案需包括所有可能性的危险状况,不包括事前要求(如培训、演练等)和事后措施。

3)互助应急预案

互助应急预案是相邻部门(单位)为在事故应急处理中共享资源、相互帮助制定的应急预案。互助应急预案是综合性的事故应急预案,这类应急预案详细描述事发前、事发过程中和事发后什么人做什么事、什么时候做、如何做。这类应急预案要明确完成每一项职责的具体实施程序。

4)应急管理预案

应急管理预案包括突发事件应对的4个逻辑步骤:预防、预备、响应及恢复。县级以上的政府机构、具有重大危险源的企业,除单项事故应急预案外,应当制定重大事故应急管理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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