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当事人可在起诉前申请证据保全,也可在诉讼中申请证据保全。保全的形式,可以对证据予以封存,也可以提取复制件、副本,或者进行拍照、录像、制作节录本,调查笔录等。确有必要的,也可以提取证据原件。
第七节 海事证据保全
海事证据保全是指海事法院根据海事请求人的申请,对有关海事请求的证据予以提取,保存或封存的强制措施。
当事人可在起诉前申请证据保全,也可在诉讼中申请证据保全。保全的形式,可以对证据予以封存,也可以提取复制件、副本,或者进行拍照、录像、制作节录本,调查笔录等。确有必要的,也可以提取证据原件。
采取海事证据保全的条件是:
1.请求人是海事请求的当事人;
2.请求保全的证据对该海事请求有证明作用;
3.被请求人是与请求保全的证据有关的人;
4.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证据保全就会使该海事请求的证据灭失或难以取得;
5.请求人应海事法院的要求,应提供担保,保证赔偿被请求人或利害关系人因此所受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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