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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留票与购买优先权的道德风险

时间:2024-11-08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铁路预留票和优先购票权这两项制度也成为铁路部门被公众质疑,遭遇道德风险的制度设置。但是众所周知,铁路部门多年来一直存在有所谓的必须保证的VIP票,过去基本上所有的车站都设有“重点窗口”专门发售VIP票。笔者在访谈一位某火车站地管会的工作人员时,他提到了这种重点窗口。显然,在预留票与优先购票制度的操作过程中,由于正式规则的负外部性和非正式规则的嵌入,无可避免地伴随着道德风险的产生。

(二)预留票与购买优先权道德风险

铁路产品作为准公共产品,其分配是一个关系社会公平正义的利益问题,分配均等化程度属于公共利益范畴。公正与社会公正(与正义同义,英文为justice)是人类社会具有永恒价值的基本理念和基本行为准则。“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正像真理是思想体系的首要价值一样。”[15]公正作为一种观念和准则,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具有不同的具体内容,就现代社会中的公正而言,公正实际上是由对人的基本生存和基本尊严予以保证的规则、机会平等的规则、按贡献分配的规则以及社会调剂这四项基本规则共同组成的一个原则及理念的体系。[16]社会公正具有广泛的社会内涵,它是指用政治、经济、法律等手段,特别是通过社会政策来进行社会整合与调节,减缩存在于社会或社会成员之间的不平等和差异,促进人的全面进步和社会的和谐发展,从而使所有的社会成员都享受到社会发展进步的成果。[17]社会公正是社会和谐的基本条件,也是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特征。

设计初衷是服务特殊人群和弱势群体的预留票和优先购票权制度在推行过程中被异化,成为一些人以权谋票、以关系谋票的渠道,这违背了铁路产品这一准公共产品分配中应遵循的公正原则。铁路预留票和优先购票权这两项制度也成为铁路部门被公众质疑,遭遇道德风险的制度设置。

预留票按规定,主要供特殊旅客如孕妇、危重病人、机要通讯人员,以及铁路系统内部领导出差用票。但是众所周知,铁路部门多年来一直存在有所谓的必须保证的VIP票,过去基本上所有的车站都设有“重点窗口”专门发售VIP票。笔者在访谈一位某火车站地管会的工作人员时,他提到了这种重点窗口。

受访者18:因为我们部门直接和铁路打交道,所以我们部门从领导到办事员每年春运期间都会收到了很多机关单位、亲戚朋友的托请,部门领导就让办公室把这些信息汇总起来,挑选出相对重要的,给铁路统一开单子。铁路的领导也爽快地收下来,然后过了几天会给把签过字的单子还给我们办公室,然后让我们办公室派人到火车站旁边一幢楼去买票。据前往买票的人说,那不是火车站统一的售票大厅,而是一个“世外桃源”,在外面单独设的一个只供有批字条的人买票的窗口。到了那里也要排队,人也很多,据我们去的人说他第一天九点多去的,已经排到好几十个人后面了,第二天他吸取了教训,早上六点钟就带着干粮去排队了,和火车站售票大厅排队一样也需要等好几个小时,差别在于这里的票源充足,而售票大厅那里几乎买不到票。当然这里买票也不是每张都能买到,一些很紧张的线路的硬卧也不一定能拿到,那里的售票员就会帮忙调剂成不是那么紧张的车次或者出座位票。不管怎样,每次我们的同志回来都是“满载而归”。[18]

对于在预留票中多少票是用于所谓的VIP票,在访谈中,身为某车站领导的受访者始终拒绝透露这部分票量的具体数据,这也是可以理解的,因为从没有人会去做详细的统计,要具体说清也是有很大的困难,受访者也很无奈地说:“毕竟车站和地方各部门、部分旅行社有千丝万缕的关系,我们也很为难。”另据知情者透露,这些VIP票过去一般占预留票量的70%左右,近几年在严格的监督下,所占比例在急剧缩小。在这些VIP票中,除部分真正保证公务用票外,相当部分用于机关领导、干部亲属的出行,有的甚至流向“黄牛市场”。

为了党和国家机要交通军事方面的需求,铁路部门预留车票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但是目前,预留票的使用中机要、军事等方面的硬性需求所占的份额是极小的一块,预留票的使用途径被人为的扩展,预留票占票额总数的比例也是被扩大,过去在某些地方甚至已经到了失控的地步。媒体多次报道,购票人排了几天的队终于排到了第一个,但是刚开窗售票就被售票员告知没票了,这里面也许有多个窗口同时售票的因素,但是第一个就买不到,至少说明一点就是放在窗口发售的票额不足,预留的票或者其他渠道分流的票比例较大。

同样,对军人、办案人员、院士等特殊人群提供购买火车票的优先权是理所应当的,也是作为国家交通命脉的铁路理应承担的责任。购买火车票的优先权应当仅限于有明文规定的情形,比如军人购票优先的问题,自然应当执行。但现实状况是,一些车站对法定优先权的范围随意扩大。一些旅行社通过与车站签订合同也获得优先购票权。这是因为铁路在平时运输淡季,旅行社帮助销售车票,作为互惠的条件,铁路在节假日的运输旺季就给予这些旅行社约定优先权。此外,过去铁路一直为政府机关提供优先购票权,甚至一些地区的政府机关还可以优先预订探亲团体票,这些类似的购票优先,都显然没有法律法规作为依据。基于部门利益交换,将购票的优先权作为社会关系交换的本钱,是违反公平、公正原则的,也造成了票额分配的不公,侵犯了普通旅客的权益。

显然,在预留票与优先购票制度的操作过程中,由于正式规则的负外部性和非正式规则的嵌入,无可避免地伴随着道德风险的产生。这势必削弱了该制度的道德基础、社会关怀和价值诉求,也影响了社会资源分配正义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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